台地震塌樓慘劇 承建商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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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26 13:50:55■維冠慘劇造成逾百死。
南台灣今年初發生6.4級大地震,台南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因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發展商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等人被捕。台南地方法院經7個月審理,昨日下午宣判,林明輝等5名被告一審業務過失致死罪罪名成立,判處最高刑度5年有期徒刑,同時罰款9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19萬港元),網民質疑刑期太輕。維冠金龍大樓今年2月因地震倒塌,造成嚴重死傷,5名被告分別是維冠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及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檢方認為,林為增加總樓面面積,打通間隔牆,卻未加強結構安全,導致建築物最終倒塌。法庭認為,審理過程被告沒與受害人及其家屬達成和解,又一再矢口否認犯行,互相推諉及無悔意,即使已量處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度,「猶嫌不足」。罹難者家屬發聲明指,無法接受結果,並指:「他們拿命來換都不夠!」台灣《蘋果日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126/1984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