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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传志“新投资法则”:投资方向明确后就需要“拧螺丝”

http://www.21cbh.com/HTML/2010-12-30/5NMDAwMDIxMzY5NQ.html

引进新股东泛海一年,新架构下的联想控股是否已明确了其未来疆界?

去年9月,联想控股介入股权投资领域,拉开了新一个发展阶段的序幕。在机会型财务投资之外,联想控股新战略的关键在于找出未来的利润支柱,就如同电脑业务在过去的26年内之于联想控股一般。

“在一年的漫长等待中,联想控股并没有在一开始发力,事实上初期我们只看到了对物美等的财务型投资;直至9月才大手笔投资神州租车以及布局山东煤化工项目。”

汽车租赁与煤化工项目之间有什么共同性?尽管联想控股此前明确表示,神州租车所在的现代服务业、煤化工以及大农业是联想控股的三大投资方向。

日前,联想控股董事长兼总裁柳传志就上述问题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为我们绘制了一张联想控股的未来疆域图。

柳传志表示,投资增值的基础是事为先,人为重。投资项目的执行,最关键的就是找对人;大农业将是联想控股未来的投资方向之一。

方向与人

《21世纪》:我们等了一年才看到联想控股的战略性投资。这一年联想控股在做什么?

柳传志:我们首先确定了投资方向,也就是说选择哪些行业进行投资。我已经公开说过,联想控股要在未来的5-7年内实现整体上市,那么我们这些投资以及其未来的利润增长能够支撑控股上市后持续性增长。

在行业本身符合这个条件之外,我们还得考虑特定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有多大,而联想控股又是否能充分供应?所以这一年的重要工作就是对行业进行一个初筛、研究。

选定行业后,还要看这个行业里面是否有相应的领军人物?他既要懂企业管理,又要懂业务。像化工,本身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在我们决定做煤化工之后,花了大概半年多在这个领域中选合适的领军人物,然后由他们再做方案、做策划。

《21世纪》:联想控股在山东煤化工的投资现在外界报道是高达180个亿,如此大的体量是否也需要协调地方政府、企业的关系?

柳传志:确实如此。在我们内部大的方案、策划、整体思路清晰之后,我们就在这个事情中开始了“拧螺丝”。

所谓拧螺丝是我平常经常打的一个比方,比如要跟当地政府谈,要跟拟收购的企业谈;还要考虑动手准备组织执行团队。这几个工作要同时交叉地动,在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才开始发力。

投资行为本身只是一个结果,其实底下的工作全都做完了。在煤化工这个项目里,9月初其实这些事情都已经做完了,再下面就是每个项目要做什么的事了,现在也分得比较清楚了。

《21世纪》:但整个项目接下去的执行,联想控股有足够的人来做么?

柳传志:这里面最大的两件事情是很关键的,一个就是找最合适的人,另一件就是我们自己有最合适的来做这件事情。

这 两方面的人都很重要,我们历来重视领军人物,而联想控股内部团队的作用是挂帅。当然从团队本身来说,离理想状态还差得远。好在对各个行业的投资是反复扫描 过的,都是在认为确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做的;因此在往下推行的时候,我们内部团队的执行力还是比较强的。从目前看,还算顺利。

《21世纪》:对行业、人的挑选上,您认为哪个更难?

柳传志:行业好选一些,人就更难选一点。我们一直强调,投资增值服务的基础就是事为先、人为重。

行业若不好,做增值空间的空间就小;比如胶卷行业,现在这个市场已经很小了,怎么去帮企业做上去?这属于事为先。更重要的则是人为重:如果人不行,好行业里也可能做不出好企业;而人如果非常出彩,中等行业里可能也能做出彩来。这就是投资的真本事了。

布局大农业

《21世纪》:拟投项目会先从联想投资、弘毅投资已有的项目中去挑选么?

柳传志:联想投资和弘毅投资更多提供的是经验,比如哪个项目将来会有大发展。联想控股的投资方向会向它们借鉴,但我们也会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比如有一个方向目前他们都还没有涉足,而联想控股可以要去做的,就是大农业体系。

《21世纪》:包括黑石、KKR等这几年都在看农业项目。这两年为什么大家都开始专注农业?

柳 传志:联想投资和弘毅投资此前之所以都没做农业投资,关键在于中国市场前几年还不成熟。一方面是需求没起来,另一方面则是在还存在一系列的死扣。比如在粮 食、禽类等领域中,小农经济的产业模式是无法做到这点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联想系没有一个敢做,如果去做,极有可能把联想的牌子都做砸了。既然政策上不允 许,我们就坚决不动。

现在政策的死扣正在慢慢揭开,这两年政府明确提出农村土地流转的大方向,中央和地方政府也都出台了一些明确措施。这就给了我们很大的机 会。中国和外国比,内需消费拉动会是未来投资的一个巨大机会,而农业本身、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内需拉动,因为中国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劳动力没 有充分释放。

《21世纪》:农业项目本身并不容易做。一个关键的问题或许是农民的工人化。对此您怎么看?

柳传志:只要政府允许,我们就有信心做好这件事情。做农业投资甚至于对农村需求的解放,不仅需要有政策的支持,当然还需要有钱、有人组织。这也需要有大的系统设计、要有大的投入,还要和政府有好的关系和配合。

我觉得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联想的文化有信心使得农民变成好的工人,并且最终形成品牌。我们会通过文化、制度还有长期利益保证等方面进行保证,我们会充分考虑对这些方面的设计,而不会采用政府强制手段的方式。同时联想投资、弘毅投资也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经验。

盈利梯队

《21世纪》:联想控股对神州租车的投资,其实很多人都有质疑。这是一个很早期的行业,如果三四年后要有一个大的利润增长,这可行么?

柳传志:租车这个领域,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它肯定会有一个很光明的未来。这点从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来,而且国内市场的发展迹象现在也已经很明显了,联想集团现在也用租车业务。

这种业务细致算起来,肯定能给客户带来很大的便利,只不过教育市场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想这只是时间问题,这就是中国市场的优势。

《21世纪》:控股上市之后,这类投资能否顺利贡献利润?这是否关系重大?

柳传志:对于这类投资案,我们并不急。联想控股对利润支柱的成长有一个明确的计划,有一个明确的利润梯队安排。

联 想控股在未来的5-7年上市,若控股上市前这类项目能形成利润增长就可以了。控股并没有要求它们到时候一定要成长为利润支柱。这些投资案什么时候能贡献利 润、它们后面是否有后发的团队,这些都是有安排的。在未来5-7年的时间里,控股的利润增长在一开始可能会比较平,但后续的投资项目会有不同的发力点、各 自的斜率也会不太一样,这是一个组合。只有这个组合真的做好,才能使得整个投资组合有最好的表现。

我们对控股上市的设想是:绝不能在上市后前两年利润增长非常快,能换来一个好的市盈率;但之后却出现市盈率持续下滑甚至更糟糕的情况。这不是我们想要做的事情,可能一开始我们从资本市场上只会拿回少数的现金,但要让投资人坚信我们的市值应该更高。

《21世纪》:这对控股整个投资节奏和投资选择都会非常高?

柳传志:我们对所有所投企业的要求都是:哪怕是PE投资,都要在我们退出后还能继续增长。现在的控股投资也坚持这个大的思路,一定要使得所投企业实现硬增长。

在神州租车之外,我们还会配置周期更长的投资项目,比如码头等项目,等到我们比较有把握了就会布局这种投资项目。但现在的投资关键还是在未来三四年开始逐步贡献利润。这也决定了我们开始时会把钱往哪里投,以及如何调整、平衡各个周期投资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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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百億燒到本業 面板夢一場空 八十四歲不拚了 許文龍放手奇美電 僵持兩年多的奇美電兩大股東爭執大戲,終於在許文龍家族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畫下句點。宣布退出後的第三天,許文龍在自家宅邸拉琴、宴客,透露出他的好心情。他很清楚,無法再為奇美電打拚,只能選擇放手。 撰文‧賴筱凡 五月十八日,就在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捐贈博物館的那個下午,一場小型演奏會緊接著在許文龍家上演。琴聲如訴,緩緩自小提琴弦上滑出,就好像許文龍這天的好心情一般,在他心裡,企業是一時的,唯有博物館與醫院之於社會的貢獻,才能長存。 這是奇美實業宣布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的第三天,許文龍表現平靜,「最困難的時候,已經過了。」貼近許文龍身邊的人士透露,奇美電與群創合併走一遭,經歷整合問題、美國反壟斷訴訟案,乃至於龐大的債務問題,五月十五日奇美實業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許文龍心中的大石終於放下。 據了解,許家不得不壯士斷腕,從去年奇美實業年報可窺一二。過去石化業有「北台塑、南奇美」兩強,奇美實業更是公認的幸福企業,但去年在龐大轉投資的業外損失拖累下,竟繳出五十年來最大虧損成績單,在本業獲利僅七十一.九七億元,不若前三年的逾百億元水準,認列投資損失達一一九億元,最後每股稅後虧損達二.二一元,原來奇美電大虧六四七億元的那把火,已經燒到奇美實業。 幸福企業五十年首見虧損 二○一一年,面板業的景氣蕭條,等不到面板報價回穩,奇美電大虧六四七億元,時任奇美電董事長的廖錦祥,為了奇美電銀行聯貸,擔心到耳中風,「他們都很清楚,聯貸案這關不過,奇美實業也會被拖下水,光看他們手上奇美電股票幾乎都質押,就曉得壓力有多大。」知情人士透露,即使奇美電與群創合併,但給許文龍家族的壓力未減。 眼看奇美電虧損累累,奇美實業只好進行內部大瘦身,「只要資源重疊的部分就整合,cost down再cost down。」奇美實業的員工私下抱怨,「虧錢的明明是(奇美)電子,卻連(奇美)實業也要一起苦。」對於奇美實業五十餘年的幸福企業員工來說,「打從○八年金融海嘯,奇美電大虧開始,奇美實業就不再幸福。」確實,過去一年來,奇美實業的營運費用大幅削減,以前一年營業費用得支出一四八億元,去年縮減到八十六億元。「(奇美實業總經理)趙令瑜上台後,整頓得很厲害,但一切還在常軌。」貼近許家身邊的人士不諱言,趙令瑜節省支出不遺餘力。 一頭灰白頭髮,面對記者追問,趙令瑜總是秉持著低調原則,一貫的笑容、快步離開,但奇美實業上下都知道,這位從基層做起的總經理,採購人員在他眼皮底下,很難搞鬼。 如果年輕三十歲 就跟它拚不過,奇美電的虧損壓力越來越大,即使奇美實業的塑化本業撐住,卻挺不住轉投資的虧損一再擴大。 甚至,奇美電兩大股東之間的矛盾,還倒打奇美實業一巴掌。 奇美電內部人士透露,在群創班底進入奇美電之後,奇美電董事長段行建把採購、財務等大權一手攬,過去奇美實業提供奇美電需要的塑化原料,可是,去年奇美實業送去的報價,居然被打回票。 這看在老奇美人眼裡,幾乎是大忌,「或許兩家公司的關係不若以往,但面對奇美電這種態度,奇美實業能忍嗎?」對此,奇美電發言人陳彥松回應,任何採購案都有其程序,奇美電不會因供應商不同而有差異,實在無需擴大解釋。 隨著外界不斷用放大鏡檢視奇美電兩大股東的關係,許文龍家族與鴻海之間的裂痕更大。就在奇美電董事會召開前兩周,許文龍家族的代表直接向段行建開口,決定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段行建馬上表達挽留之意,卻已留不住許家要退出奇美電的決心。 「我很清楚,如果今天年輕個三十歲,還可能跟它(面板)拚,但我已經八十四歲,能做的有限。」許文龍曾私下和身邊的人如此透露。 最終,奇美實業不得不放手,「或許(許文龍家族)退出,對奇美電好、對奇美實業也好,許董、廖董都比以往寬心得多,所以還能釣魚、拉琴,心情也不像去年跟著銀行聯貸起伏。」知情人士說。 面對外界猜測是否要將股權轉手中資,或讓奇美電引入其他策略聯盟對象,許家人揮了揮手,「許董的立場很清楚,他是重然諾的人,答應銀行團的(對奇美電)增資都會繼續做,其他的就留給段總安排。」許文龍八十四歲的人生,從石化業起家,拓展到電子產業,要投入面板業時,他曾問當時奇美實業總經理何昭陽一句:「賠了,會不會影響到奇美實業?」何昭陽很明確地回答,「不會。」然而,時光移轉,面板景氣不再如他們當年所想,奇美電的百億虧損終究還是燒到奇美實業門口,為奇美電、也為了奇美實業好,許文龍的面板大業最終還是一場夢。

2012-5-28 TWM




僵持兩年多的奇美電兩大股東爭執大戲,終於在許文龍家族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畫下句點。宣布退出後的第三天,許文龍在自家宅邸拉琴、宴客,透露出他的好心情。他很清楚,無法再為奇美電打拚,只能選擇放手。

撰文‧賴筱凡

五月十八日,就在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捐贈博物館的那個下午,一場小型演奏會緊接著在許文龍家上演。琴聲如訴,緩緩自小提琴弦上滑出,就好像許文龍這天的好心情一般,在他心裡,企業是一時的,唯有博物館與醫院之於社會的貢獻,才能長存。

這是奇美實業宣布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的第三天,許文龍表現平靜,「最困難的時候,已經過了。」貼近許文龍身邊的人士透露,奇美電與群創合併走一遭,經 歷整合問題、美國反壟斷訴訟案,乃至於龐大的債務問題,五月十五日奇美實業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許文龍心中的大石終於放下。

據了解,許家不得不壯士斷腕,從去年奇美實業年報可窺一二。過去石化業有「北台塑、南奇美」兩強,奇美實業更是公認的幸福企業,但去年在龐大轉投資的業外 損失拖累下,竟繳出五十年來最大虧損成績單,在本業獲利僅七十一.九七億元,不若前三年的逾百億元水準,認列投資損失達一一九億元,最後每股稅後虧損達 二.二一元,原來奇美電大虧六四七億元的那把火,已經燒到奇美實業。

幸福企業五十年首見虧損

二○一一年,面板業的景氣蕭條,等不到面板報價回穩,奇美電大虧六四七億元,時任奇美電董事長的廖錦祥,為了奇美電銀行聯貸,擔心到耳中風,「他們都很清 楚,聯貸案這關不過,奇美實業也會被拖下水,光看他們手上奇美電股票幾乎都質押,就曉得壓力有多大。」知情人士透露,即使奇美電與群創合併,但給許文龍家 族的壓力未減。

眼看奇美電虧損累累,奇美實業只好進行內部大瘦身,「只要資源重疊的部分就整合,cost down再cost down。」奇美實業的員工私下抱怨,「虧錢的明明是(奇美)電子,卻連(奇美)實業也要一起苦。」對於奇美實業五十餘年的幸福企業員工來說,「打從○八 年金融海嘯,奇美電大虧開始,奇美實業就不再幸福。」確實,過去一年來,奇美實業的營運費用大幅削減,以前一年營業費用得支出一四八億元,去年縮減到八十 六億元。「(奇美實業總經理)趙令瑜上台後,整頓得很厲害,但一切還在常軌。」貼近許家身邊的人士不諱言,趙令瑜節省支出不遺餘力。

一頭灰白頭髮,面對記者追問,趙令瑜總是秉持著低調原則,一貫的笑容、快步離開,但奇美實業上下都知道,這位從基層做起的總經理,採購人員在他眼皮底下,很難搞鬼。

如果年輕三十歲 就跟它拚不過,奇美電的虧損壓力越來越大,即使奇美實業的塑化本業撐住,卻挺不住轉投資的虧損一再擴大。

甚至,奇美電兩大股東之間的矛盾,還倒打奇美實業一巴掌。

奇美電內部人士透露,在群創班底進入奇美電之後,奇美電董事長段行建把採購、財務等大權一手攬,過去奇美實業提供奇美電需要的塑化原料,可是,去年奇美實業送去的報價,居然被打回票。

這看在老奇美人眼裡,幾乎是大忌,「或許兩家公司的關係不若以往,但面對奇美電這種態度,奇美實業能忍嗎?」對此,奇美電發言人陳彥松回應,任何採購案都有其程序,奇美電不會因供應商不同而有差異,實在無需擴大解釋。

隨著外界不斷用放大鏡檢視奇美電兩大股東的關係,許文龍家族與鴻海之間的裂痕更大。就在奇美電董事會召開前兩周,許文龍家族的代表直接向段行建開口,決定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段行建馬上表達挽留之意,卻已留不住許家要退出奇美電的決心。

「我很清楚,如果今天年輕個三十歲,還可能跟它(面板)拚,但我已經八十四歲,能做的有限。」許文龍曾私下和身邊的人如此透露。

最終,奇美實業不得不放手,「或許(許文龍家族)退出,對奇美電好、對奇美實業也好,許董、廖董都比以往寬心得多,所以還能釣魚、拉琴,心情也不像去年跟著銀行聯貸起伏。」知情人士說。

面對外界猜測是否要將股權轉手中資,或讓奇美電引入其他策略聯盟對象,許家人揮了揮手,「許董的立場很清楚,他是重然諾的人,答應銀行團的(對奇美電)增 資都會繼續做,其他的就留給段總安排。」許文龍八十四歲的人生,從石化業起家,拓展到電子產業,要投入面板業時,他曾問當時奇美實業總經理何昭陽一句: 「賠了,會不會影響到奇美實業?」何昭陽很明確地回答,「不會。」然而,時光移轉,面板景氣不再如他們當年所想,奇美電的百億虧損終究還是燒到奇美實業門 口,為奇美電、也為了奇美實業好,許文龍的面板大業最終還是一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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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製藥:拐點已經出現,未來明確向好 田教授

http://xueqiu.com/3261272869/25777643
聯邦製藥:拐點已經出現,未來明確向好
近期對聯邦製藥進行了電話調研,與投資關係總監王總進行了交流,以下為個人研究結論,不是投資建議。
1.財務風險可控,近期沒有融資計劃
王總表示,近期公司沒有融資計劃。這可以消除市場投資者對再融資的恐懼,同時,這也說明公司可以應對債務需求。另外,即使公司融資,也是老股東配股,不會攤薄老股東權益,這點非常重要。
2.大股東珍視自己股權
蔡老闆珍視自己的股權,上次就參加供股,這非常重要。同時也表明大股東認為現在股價明顯偏低。
3.抗生素行業現在就是底部,未來公司抗生素業務向好,將成為中國乃至世界的抗生素壟斷型巨頭。
關於抗生素行業問題,筆者與一致藥業的一位高管進行了交流,他明確表示現在就是底部,不會再壞了,不過需要一年左右時間走出底部。同時他說聯邦的產品質量好。一致也是抗生素巨頭,同行的評價是最有說服力的。
內蒙古工廠現在四期已經投產,現在量不大,由於四期的產能相當於一二期之和,所以公司有可能直接開四期,以降低成本。公司四期量產後,成本將比競爭對手低20%,而公司的質量是最好的(最起碼是並列最好的),同時聯邦具有較高的品牌美譽。
公司現在銷售不錯,公司具有國內國外兩個渠道,這是聯邦的突出優勢。公司的工廠通過了美國歐洲等西方國家的認證,同時聯邦是香港公司,具有內企不具有的出口優勢。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一種中間體藥是抗生素的輔助用藥,國內外只有3家左右公司能做,毛利高,所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了支持這個項目而貸給聯邦8個億.
4.醫改大背景下,胰島素產品具有極大的市場潛力。
公司胰島素產品今年一億,明年估計增長百分之50-100%,招標快的話可以增長100%。未來3-5年爭取佔到整個胰島素市場10%.
國家對聯邦的胰島素項目非常支持,給予補助。我認為,未來醫改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證質量降低價格。聯邦的胰島素成本最低,而質量與國外產品基本一樣(見年報),所以未來,聯邦東寶的市場份額會大幅上升,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因為胰島素現在市場70億左右,以20-30%的速度增長,馬上就是一百億,國家負擔不起,必然就是招標國內的性價比高的產品。
現在國內3%的病人注射胰島素,未來空間極大。
5.公司新藥潛力極大。
老年痴呆症新藥公司十年研究,未來將有10億左右的空間(還有一家外企),不過需要培育市場,這個藥美國是一線藥。中國已經進入了老年化時代,潛力很大。
在研新藥45個,腫瘤,心血管等都有,其中10-20個已進入臨床,主要是仿製藥。


結論:聯邦已經走出最困難的時候,未來將成長為結抗生素壟斷巨頭+胰島素巨頭+大量新藥的較大市值醫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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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法》明確修訂方向

2014-02-17   NCW
 
 

 

擴大規範範疇,應對金融混業創新;為新股發行鋪路;解決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案件的民事賠償問題 ◎ 本刊記者 蔣飛 文jiangfei.blog.caixin.com 在全國人大今年立法計劃中,《證券法》 修訂備受市場關注。

距2005年前次修法已過去九年,快跑的市場已用盡現有《證券法》所有可能的預留空間,進一步改革和創新的法律基礎捉襟見肘。市場參與者和監管者,都對此次修法寄予厚望。

三年前,中國證監會就啟動了對2005年版《證券法》的實施評估,對需要修訂的部分專題研究。 2013年下半年,各項研究成文上報。年底,全國人大正式將《證券法》修訂納入立法計劃。

《證券法》的修訂將繼續《基金法》修法做「大」的思路。曾負責《基金法》修訂工作的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不久前提出《證券法》修訂的三個需要注意的問題,其中就包括拓展「證券」的定義範疇。如果修訂後的《證券法》規範範圍擴大,勢必觸碰現有的分業監管格局,進而促進規則 趨於統一的「功能監管」 。

公開發行的審核體制如何演變是市場關注度最高的議題。股票發行中不合時宜的持續盈利能力要求將被取消,但是變核准為註冊並不那麼簡單。法律界認為,即使實行註冊制,證監會對於公開發行仍然負有相當大的權限和相應的責任。經過修法,證監會可能更多向交易所授權,從而提高發行與上市審核的彈性,更加貼近市場。

其他具有現實意義的改動主要體現在投資者權益保護,以及減少不必要的管制。現有《證券法》雖然規定了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的民事賠償責任,但是由於缺乏司法解釋和經典判例,實踐中相關的民事案件很難立案。而多年的管制抑制了證券市場的活力,整個行業亟待降低准入門檻引入新鮮血液。

《證券法》的修訂必然牽涉到多個行政部門的協調工作,能否通過修訂成就一部既能協調各方訴求,又能在立法高度上有所突破的好法律,將在接下來的九個月時間裡見分曉。

轉向功能監管

擴大《證券法》規範的範疇,與反思分業監管的缺陷密切相關。

1999年《證券法》脫胎於國務院1993年頒發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下稱《條例》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葉林告訴財新記者, 《證券法》在結構上與《條例》很像,因此在本質上也只是一部侷限於規範股票發行的法律。此外,受到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這部法律另一個突出特點是「分業設立、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 ,奠定了今天證券行業和證券監管的基本格局。

「總算把孩子生下來了,這是一個突破, 」葉林說, 「到了2005年, 《證券法》做了一些系統性的修改,大部分的條文都有重寫,還增添了很多東西。特別是把一些應急性的東西拿掉了,比如在分業經營的基礎上,為金融控股集團打開口子; 取消了對公司債利息的管制;解決了1999年版《證券法》在投資者保護、交易場所、交易規則、併購等方面的一系列技術性問題。

現在回過頭看,2005年的修訂仍有不少缺憾。 「我們現在談論的問題,在當時尚未出現,功能監管就是一個近幾年才越來越受到關注的話題。 」葉林說。

事實上國務院特許的金融控股牌照已經略顯過時,無孔不入的金融創新,特別是互聯網企業向金融領域的滲透,越來越激烈地衝擊著現有的分業監管格局。但是《證券法》 《銀行法》和《保險法》都是從機構分業監管出發制定的法律,面對當前的金融市場的活躍創新顯得力不從心。部門利益的考量以及彼此為壑,也造成宏觀審慎監管難以統一協調,投資者保護顧此失彼。

法律界人士認為,單純修訂《證券法》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監管協調問題,但是合併監管職能並非問題核心。

「早年間央行就集合了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功能,後來才分出了證監會和銀監會。美國證券領域的監管事實上並不全在 SEC(證券交易委員會) ,美聯儲、各州也承擔了部分職能。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郭靂說。在他看來,基礎規則的統一可能更重要。在此基礎上,監管部門之間有一定的相互博弈和競爭,未必是壞事。

規則統一是《基金法》修訂的核心思路。銀行理財產品是一個跨界的典型。

銀行歸口銀監會監管,但是面對公眾按照份額發行的銀行理財產品,在本質上已經是一種公募基金。但是相比受到嚴格監管的公募基金產品,前者在銷售適當性、賬戶管理和投資管理上都有瑕疵。

2013年初,吳曉靈就批評理財市場缺乏統一監管標準,缺乏整體風險分析、監測和預警機制,缺乏統一的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機制,部分理財產品游離於監管之外。她建議,採用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相結合的方式規範財富管理市場。吳曉靈認為,份額持有人如果超過200人即為公募基金,應按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公佈信息。銀行、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發行200份以下的私募產品仍歸目前的監管部門監管,但應將 產品信息與證監會共享。

從《證券法》的角度看,推進功能監管的辦法是適當擴大「證券」的範圍。

這不僅僅是一個劃定監管機構之間的邊界問題,更關係到提高企業融資的便利性,激發市場活力。

目前《證券法》規定的證券定義採用列舉的方式,範圍十分有限,公司企業採用股票與債券以外的實質性證券融資,因缺乏證券法律調整,往往涉嫌「非法集資」或「非法證券活動」 。但哪些是有現實需求的金融創新,哪些是需要打擊的違法行為,邊界並不清晰。

一些學者主張借鑑美國《證券法》 ,用「投資合同」來描述一切帶有證券屬性的融資行為和產品。證監會主席肖鋼2013年11月在參加上證法治論壇時也提到美國的這一做法,認為我國《證券法》修訂的總趨勢也是外延越來越寬廣, 「這是由證券市場的特性所決定的」 。

但葉林認為, 「投資合同」這個定義在國內還沒有共識。 「我和其他一些法律學者支持用類似投資合同的定義,然後再豁免一些來把口子縮小。但是參與《證券法》修訂工作的經濟學者比較傾向於一事一議,成熟一個推出一個。 」

為註冊制鋪路

作為註冊制的一個基本條件, 《證券法》可能取消有關持續盈利的要求。在這一點上市場已有相當高的共識。但是註冊制下還需要審核哪些合規性內容,如何審核,仍不明確。

在今年年初的年度證券監管工作會議上,肖鋼表示將按照註冊制改革必須以《證券法》的修訂為前提。證監會將依法設定和核准股票發行上市的條件,統一註冊審核的規則 ;同時推動《證券法》修改,授權交易所對股票發行的註冊和上市申請進行審核、做出決定,證監會依法進行全程的監管。

這段話是迄今為止肖鋼關於如何推進註冊制改革最精確的描述。他在此次會議上還明確表示,即使實行註冊制,股票發行仍然需要由證監會審核,並不是垃圾股都能上市。

按照肖鋼的講話,一種新的審核模式將在《證券法》修訂過程中付諸討 論——證監會並不直接審核股票發行和上市,而是作為一個規則制定者和仲裁者; 具體的審核工作則由交易所來承擔。

從一個附庸到具體審核的執行者,這一步跨越看似很大,但有跡可循。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證監 會有意借鑑成熟市場的雙層監管模式,不再以發行審核與上市審核來區分證監 會和交易所的審核職責,而是二者彼此有互動和交叉。

在美國市場,SEC 直接負責股票發行註冊的審核工作,但是註冊正式生效前,發行人需要拿到交易所的上市許可文件。香港的IPO 文件遞交港交所的同時,還需要抄報香港證監會,香港證監 會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交易所的審核發表意見。阿里巴巴上市受阻,即源於港交所與香港證監會之間的分歧。

葉林認為,美國和香港市場的審核方式,有各自的歷史淵源,符合特定的市場環境。比如香港證監會並不是從一開始就插手IPO 審核,但是港交所自身上市之後,其獨立性遇到挑戰,才產生了現在的雙重審核架構。

「目前中國的交易所雖然是會員制,但是在人事、行政上仍然受證監會影響很大。授權給交易所審核從法律上講沒 有問題,但是看起來只是把交易所作為一道防線擋在證監會前面。 」葉林說。

熟悉監管實踐的人士也表示,證監 會常年從交易所借調大量人員充實到發行部和創業板發行部,擔任預審工作。

授權交易所審核,無非是把同一批人還給交易所, 「看不出有很大的實際意義」 。

也有交易所內部人士表示,審核方式如何調整,證監會和交易所層面都有很多不同意見。授權給交易所去審核,可能相比單純由證監會審核彈性更大一些。比如滬深交易所在遵守基本法定條件的原則之下,可以有一些特殊的標準或者尺度,從而促進兩個市場的差異化競爭,最終會有利於增強市場的活力。

投資者保護更進一步

相比1999年版《證券法》 ,2005年版的修訂在投資者保護上做出了巨大貢獻,規定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董、監、高的違法責任,增加了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民事賠償責任,提出了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在這次修訂中,如何讓違法失信行為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害降至最低,是實踐中最突出的問題。為此,監管部門提出的意見包括欺詐發行的強制購回制度,完善民事賠償制度和公益訴訟等。

最高人民法院很早就對虛假陳述的民事賠償案件出台了司法解釋,產生了較好的效果。萬福生科欺詐發行案件中,證監會嘗試了中介機構先行賠付制度,讓投資者能夠避免漫長的司法程序,儘快得到賠償。

強制購回可能是對投資者更好的保護,即欺詐發行或者非法銷售的主體,應將股票認購款或銷售所得退還投資者,從而「恢復原狀」 。

葉林告訴財新記者,當前最突出的問題事實上已經不是虛假陳述,更迫切的是內幕交易案和市場操縱案件。

「這些案件更易發,雖然《證券法》規定了違法者的民事賠償責任,但是像內幕交易的民事賠償訴訟,經常被法院退回。因為違法行為和投資者受損之間的因果關係,很難證明。 」葉林說。

證監會正在協調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針對上述兩類民事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郭靂表示,司法解釋出台需要很長時間,而各級法院如果沒有司法解釋指導,很難操作此類民事訴訟。

「這次《證券法》修改,能不能系統總結民事賠償的實踐經驗,將一些成熟可行的制度規則和認定原則,如原告的確認、歸責原則的要求、因果關係的認定、證明責任的分配、賠償損失的計算等,上升為法律的規範。 」肖鋼在上證法治論壇上提出這樣的建議,希望借此降低訴訟成本。

在成熟市場,集團訴訟等工具經常讓違法失信者付出巨大代價。但是由於中國法律環境的現實障礙,很難實施。

葉林表示,不能簡單的借鑑海外的做法,而是要著眼於中國市場的特點,不斷試 探問題癥結所在,對症下藥。

一個解決辦法是引入公益訴訟制度,即由專門的組織機構為投資者提起公益訴訟,改變訴訟雙方力量不對等的情況。吳曉靈為財新年刊撰文「建設法治中國可有所為」 ,指出公益訴訟是參與機構有限的訴訟,可以將政府擔心的社會事件問題納入法制軌道;通過公益訴訟還可以逐漸培育公民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解決多數人的維權問題。

從目前涉及《證券法》的眾多議題 看來, 《證券法》的「法理和邏輯」或許能在此次修訂中第一次得到重視。 「我一直覺得現在的《證券法》都是立足於解決問題,沒有靈魂。它應該有一些能產生廣泛共識的東西。 」葉林說。

郭靂表示 : 「我們的法律基礎沒有歐美發達國家那麼紮實,如果規定得不細緻一點兒,不能保證大家使用法律的時候都能作善意合理的解讀,容易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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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明確經濟發展適應新常態 中國容忍經濟放緩(轉發) 世德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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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領導人近期對於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表述,令外界進一步確認了中國對經濟增速放緩的容忍度。  

確認「新常態」:中國容忍經濟放緩

  國家領導人近期對於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表述,令外界進一步確認了中國對經濟增速放緩的容忍度。

  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在河南考察時指出,我國發展仍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要增強信心,從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出發,適應新常態,保持戰略上的平常心態。

  作為近年來重要的經濟術語,「新常態」最先由美國太平洋基金管理公司總裁埃裡安(Mohamed El-Erian)提出。儘管在不同領域有不同含義,但「新常態」在宏觀經濟領域被西方輿論普遍形容為危機之後經濟恢復的緩慢而痛苦的過程。

  一名部委官員昨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稱,作為世界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經濟不可避免地也呈現出「新常態」,「從近兩年的宏觀數據和工作實踐來看,我們應該盡快轉變認識,從過去的『常態』轉變到『新常態』。」

  上述官員表示,「新常態」的提法在大部分經濟領域的官員中有較高的認可度,此次習主席明確這一提法統一了思想。同時,中國容忍經濟放緩的態度有了基礎,調結構的思路再次得到確認。

  中國式「新常態」

  在埃裡安提出「新常態」概念後,不同領域的人士在金融、商業和宏觀經濟等領域給出過不同的含義。在2010年舉行的第40屆達沃斯論壇上,有嘉賓提出,世界也許再也無法回到金融和經濟危機前穩定的「正常」狀態,它將面臨一個全新的「正常」狀態。

  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揚在一篇名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新階段》的文章中提到,全球危機步入「新常態」,傳統上,經濟危機可能表現為連續若干年的負增長,但是,由於大劑量的調控政策被強力推出,現階段的危機並不表現為負增長,而是表現為經濟增長在低水平上波動、全球流動性過剩、大宗產品價格和資產價格變動不居、貿易保護主義升溫、地緣政治緊張等。

  後危機時代,世界主要經濟體開始聚焦「新常態」這一概念,越來越多的人士用這一概念來分析中國經濟。2012年,國際評級機構惠譽(Fitch)表示,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GDP)數據符合「新常態」增長率。惠譽同時認為,中國經濟將避免「硬著陸」。

  那麼,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常態」到底有著怎樣的特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培林昨日在接受本報採訪時稱,考慮到中國技術水平與前沿國家的差距,與過去的常態相比,「新常態」可能會有幾方面的特點:增長速度可能會比過去10多年有所降低,但與全球範圍其他經濟體特別是發達經濟體相比,仍然有望保持較高水平;推動增長的主要力量,將轉向主要依靠轉型升級、生產率提升和多元的創新;經濟結構也將會發生新的變化,比如,服務業的比重超過第二產業,投資的比重會達到峰值並緩慢降低。

  申銀萬國首席宏觀分析師李慧勇則對本報稱,在「新常態」下,一是中國經濟從高速增長放緩到中高速增長,二是中國的經濟增長模式從粗放式增長變成創新和消費驅動增長,三是同一般經濟增長時期相比,這個時期要把防風險放到更為重要的位置,要充分認識改革的困難,充分估計風險釋放的壓力。

  「新常態」下的新危機

  面對「新常態」,世界主流輿論均在反思中尋求突破,不同經濟體的危機和解決方法成為討論的焦點。本報梳理多位分析人士的觀點發現,目前主流輿論口中的「中國危機」主要體現在地方債務壓力、金融風險、產能過剩、要素成本上升等方面。

  國家發改委秘書長王一鳴就曾表示,「新常態」下的挑戰主要集中在四點:第一,產能過剩矛盾趨於突出;第二,生產要素成本加快上升;第三,企業創新能力不足的問題日益顯現;第四,財政金融風險有可能增大。

  一位多年從事債券投資的市場人士對本報稱,現在和10年前最大的不同就是中國經濟的競爭力正在走入瓶頸。「過去10年我們取得了越來越大的國際經濟貿易的市場份額,靠的是低成本,而這個成本優勢在今後5~10年內很可能被大幅削弱甚至喪失。」

  大華銀行(行情 專區)的最新研究報告稱,隨著中國進入改革、結構重組和再平衡的新階段,其經濟亦進入溫和增長的「新常態」,這一緩慢增長勢頭有可能延續到2014年第二季度。

  最新的數據也證實了上述觀點。剛剛公佈的4月份中國製造業採購經理指數(PMI)為50.4,雖環比回升0.1個百分點,但絕對數值仍為歷年同期最低。交通銀行(行情 股吧 買賣點)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陳鵠飛亦撰文表示,中國4月PMI雖實現了連續兩個月的小幅回升,但與歷年同期相比,製造業景氣回升動力偏弱。

  對於當前的經濟下行壓力,有官方人士對本報表示,中國近期經濟增速的放緩其實是從2010年四季度開始的,這是經濟增長「轉階段」的必然過程,經過了3年多的時間後,「基本快調整到位了,低也低不到哪裡去,高也高不到哪裡去,大家要適應」。

  劉培林認為,「新常態」的基本特點,主要是由與前沿國家的技術差距決定的,是由經濟基本面因素變化決定的。識別「新常態」,要點是客觀,而不是樂觀或悲觀。比較準確的預期,會使新舊常態之間的轉換得以平穩實現。

  戰術上如何未雨綢繆

  為應對新形勢,世界主要經濟體均出台了各自的措施。其中,中國的「轉型」和「溫和刺激」引來較大關注。大華銀行的前述報告認為,中國政府已經對潛在的增長阻力做出了切實的響應,只是政策較為溫和且更具針對性,這與全球金融危機後大規模的財政和貨幣刺激政策截然相反。

  習近平近日在河南考察時強調,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面沒有改變,要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繼續處理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關係,深化改革,發揮優勢,創新思路,統籌兼顧,確保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多位市場人士均表示,中國目前的總體調控思路是不出台大規模刺激、堅持市場的決定性作用、落實減政放權等舉措。與此同時,推行自貿區和「兩帶一路」(絲綢之路經濟帶、長江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盡快挖掘新的紅利。事實上,中國政府此前已經加快了對基礎設施和保障房建設的投資。

  劉培林稱,「新常態」的最終形成,不光要靠客觀的預期,更離不開順應規律的政策,和紮紮實實的改革與行動。中國現階段的「新常態」,有兩方面主要任務:眼下比較緊迫的是,化解舊常態下形成的一些經濟、金融和社會風險因素;同樣緊迫但意義更加重大、影響更為深遠的任務,則是推動轉型升級。

  具體來說,劉培林認為能否推動設備更新升級盡快取代房地產(行情 專區)成為帶動投資增長的新力量,已經成為攸關全局的關鍵。「倘若做不到這一點,不僅眼下的風險化解缺乏高質量的增長做保障;更值得擔憂的是,期待中的『新常態』將遲遲難以形成,增速長期低於目前發展階段應有的水平,這將是我們非常不願意看到的被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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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監管方向明確

2014-05-26   NCW
 
 

 

在不與現有的法律框架相衝突的前提下,為P2P行業營造生存空間。監管層已明確不發牌照,而是劃定P2P業務的若干行為紅線 ◎ 財新記者 王申璐 劉冉 文wangshenlu.blog.caixin.com|liuran.blog.caixin.com 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和監管的步伐完全不亞於西方國家。

針對 P2P 網絡借貸型眾籌和股權投資型眾籌,2014年3月6日,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發佈了《關於網絡眾籌和通過其他方式發行不易變現證券的監管規則》 ,於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規要求,從事 P2P 網絡借貸公司需要取得 FCA 的行政授權,並對最低資本提出了要求,2017年4月1日之前的最低資本至少為2萬英鎊,強調信息披露,要求網絡借貸平台定期向 FCA 報 告相關審慎數據、客戶資金情況、客戶投訴情況、上一季度貸款信息等。同時,投資者可以有14天的猶豫期,但不能享受類似存款保險的保障,需要風險自負。

幾乎與此同時,2014年春節前後,中國確定由銀監會對 P2P 網絡借貸平台實施監管,相關監管條例也正在緊鑼密鼓的制定之中。

接近銀監會的人士透露,監管層經過較長一段時間的調查研究,已經對P2P 網貸平台的監管本質有了比較深的瞭解,美國、英國等地的監管政策也對中國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至少在2014年內可以看見國內 P2P 監管細則 的出台」 。

銀監會的一位人士告訴財新記者,細則不會於近期出台,目前尚無成型的文件。

2014年5月,銀監會召集 P2P 業內及律師、學者等各方人士參與了兩次討論會,除了涉及P2P 業態、發展瓶頸等現實問題,更涉及法理問題。

曾為執業律師十餘年的點融網聯合首席執行官郭宇航參與討論。他表示 :「從2011年至今,銀監會對 P2P 的認識 與研究不斷深入,現已聚焦到法理層面的討論,希望在法理層面推出更為嚴密的監管政策。 」郭宇航指出,目前的焦點是,如何在不與現有的法律框架相衝突的前提下,為P2P行業營造一定的生存空間。

知情人士透露,按照目前的進展,大約一兩個月後形成 P2P 監管細則在法理層面的研究報告,彼時離監管政策成型就不遠了。

已達成的共識

摸索監管層對 P2P 行業的基本態度,討論對 P2P 的監管準則是原則監管還是規則監管,是行政監管還是自律組織監管等,已經不再是各位 P2P 網貸平台創始人關心或擔憂的問題。

監管層幾乎已經達成共識,不希望扼殺P2P 行業在民間借貸領域所能發揮的積極作用。互聯網金融協會將發揮自律管理作用,並在監管細則的落實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2014年1月,由央行牽頭建立的互聯網金融協會獲得國務院批準成立。為引入行業自律監管,2013年12月初,央行下屬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牽頭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其中除包括央行清算中心和徵信中心外,還有18家商業銀行、28家支付機構、10家 P2P 網貸平台。

「互聯網金融協會與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關係微妙,人員重合。 」知情人士分析。

多位接受採訪的人士表示,對 P2P 網貸平台的監管不會參照金融機構監管那樣去發放牌照或設立行政許可,大方向上仍然將其放在民間借貸的框架裡。

「民間借貸在法律上歸屬於民事範疇,不需依照金融法遵循各項禁令。 「民間借貸適用《合同法》 《擔保法》等民事法律,基本不涉及金融領域的各種行政審批,按照法律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北京安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新銳指出。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 :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非金融企業指的是,沒有存貸款業務金融經營資格的企業。

從最初監管層的表態上就能看出,P2P被界定為民間借貸。2013年11月25 日,由銀監會牽頭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條法司相關人士劃定三條P2P 網絡借貸平台的業務經營紅線: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更不能實施集資詐騙。同時,監管層也強調了P2P平台要明確信息中介的性質。

「這三條紅線不僅是從風險警示的角度被提出,更重要的是只要堅持信息中介的性質,就不需要監管層的牌照 ;而一旦平台提供擔保、搞資金池、吸收公眾存款,就會被定性為從事金融活動,按照目前的法律需要更嚴格的監管。 」王新銳指出。

不同於英國,目前中國監管機構對P2P 網貸平台發放牌照或設立行政許可的可能性較小。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業務協調三部副主任杜曉宇撰文指出,中國由於尚未設立存款保險制度,金融機構有政府的隱性擔保,投資者風險意識不強,一旦經審批的金融企業發生危機,社會公眾普遍要求政府予以兜底補償。

為避免因為政府背書引發道德風險,不建議對P2P和眾籌企業設立行政許可。

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清會建議對P2P 行業主體資格進行認定,比如實施備案制才可開展業務。從業務形式來看,目前各家P2P 平台業務形式不盡相同,需要監管細則來限定或者擴大業務範圍。從服務手段來看,很多P2P 平台還有支付結算、電子商務的功能,也需要取得相關資格或者牌照。

被邀參與銀監會討論會的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廖理建議,因無行政許可,對P2P行業准入仍需設立門檻。

杜曉宇建議,參考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銀行間市場發債、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設立P2P 行業自律註冊制度,明確註冊應達到的資金、技術、管理人員、內控制度等方面的要求。

多位人士認為,作為第一份P2P 監 管規則,預計不會一出來就對整個行業產生劇烈的影響,也不會比國際上的監管規則更嚴厲,與此前大家的預期或許差距不遠,變化主要體現在一些具體的措辭上,一批明顯存在違法亂紀現象的P2P 平台比如自融平台會被清理。所謂自融就是 P2P平台公司融資為己所用。

最近,山東、山西等地金融辦發出警示,提醒當地投資者提高對利用網絡進行非法集資事件的風險意識,圍堵一些地域性小型不規範的P2P。

監管層的底線是不要把風險傳導到金融體系,框定在民間借貸的領域,保證風險基本可控,然後再通過市場機制自由競爭優勝劣汰。

新監管政策出台後,監管層希望一些正規的P2P 平台能平穩發展,充分教育投資者,提高投資者風險自擔的意識。

區分非法集資

對監管方來說,制定監管細則的難點是,既不能扼殺金融創新,又要符合現存的法律框架,要兼顧雙方又要具備執行力,因此對監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比如P2P 平台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做法與現行的法律規定存在明顯的衝突或難以界定的模糊地帶,最典型的即是否涉及非法集資。

按照以往對非法集資的界定,其中一條判定標準是如果向特定人群比如認識的親戚朋友進行借貸就不屬於非法集資,而向非特定的人群則被認定為非法集資。僅此一條標準,所有的 P2P 平台都涉嫌該罪。

非法集資是 P2P 的主要法律風險。

根據司法解釋, 《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資的罪名有以下幾個:第一百六十條的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第一百七十六條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一百七十九條的擅自發行股票及公司、企業債券罪,第一百九十二條的集資詐騙罪,第二百二十五條的非法經營罪。

在P2P 運營過程中,可能涉及的主要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經營罪和集資詐騙罪。其中,如果P2P 發佈虛假的借款標的,或者採用「以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甚至捲款逃跑,都可能構成集資詐騙罪。

爭議更大的是如何界定P2P 平台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即使並不存在惡意的犯罪意圖,存在真實的借貸雙方,也有可能涉嫌該罪。長期以來,該罪與合法有效的民間借貸之間的區分較為模糊,將來則會逐漸清晰。

知情人士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對民間借貸進行全新的司法界定,可能會更傾向於支持民間借貸,儘量肯定民間借貸的積極效用,原有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判定標準可能失效。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一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合同效力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法釋[2009]5號)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自然人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中,企業將借貸資金用於合法生產經營活動,不構成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金融犯罪活動的,不宜認定借貸合同無效。

王新銳指出,銀監會正在制定的監管細則,會與最高法院進行溝通,在高法司法解釋基礎上,結合P2P 平台的實際操作進行明確, 「具體到細則上,就是重申、強調哪些事情不能做,否則就涉嫌違規甚至是金融犯罪。 」首先,通過 P2P 平台完成的借貸行為,貸款一方必須將所借資金直接用於消費(個人)或者正常生產經營(企業) ,而不是再把資金進行投資或貸款給他人,後者將被界定為是在從事金融活動。

「最高法院關於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中對於借貸資金是否用於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是有區分的,會影響到借貸行為罪與非罪的定性。 」王新銳說。

例如2014年3月24日,一家公司在紅嶺創投網站融資1億元,借款用於收購某公司100% 的股權,該融資項目被分拆為十個項目,每個項目規模為1000 萬元,三小時即完成全部融資。這一舉動被律師等專業人士認為,由於借款公司將資金用於收購,屬於金融行為,從法律上涉嫌構成非法集資。

但業內人士認為,何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若要合理界定,也有難度。

其次,如果P2P 平台以自身名義歸集資金,借貸資金都通過自身賬戶,即使存在真實貸款方,仍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比如浙江衢州中寶投資老闆周輝,就是因其個人賬戶出現大額資金可疑進出引起當地央行的關注而被批捕。

王新銳認為,P2P 平台不能主動吸收存款,平台先以自身名義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或決定投資目標,產生資金池,就有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其中,資金轉移是否先於投資行為的發生是判定的關鍵。

目前較大的運作規範的 P2P 平台並不擔心涉嫌非法集資罪,但仍然需要警惕一些企業通過P2P 平台進行非法集資,平台需要有嚴格的審查義務,不能幫助他人去做非法集資的犯罪行為。

熱點問題劃線

涉及 P2P 平台其他重要問題,比如對提供擔保機制的平台如何定性、資金託管等問題,目前已有基本共識,但對於如何有效防範P2P 平台從事資金池業務則尚不明確。

和監管層對平台不能自身擔保的監管邏輯一致,不允許P2P 平台做資金池業務也是為了劃清民間借貸與金融業務間的界限,但資金池業務形式多樣,難以有針對性杜絕。

期限錯配而形成資金池的P2P 平台不勝枚舉,包括一些行業巨頭。

人人貸聯合創始人楊一夫介紹,人人貸為縮短項目和資金的匹配時間,優化用戶體驗,推出「優選計劃」:即實行預排制,就是在項目還沒有發佈而理財人又有投資的需求時,先收取理財人投資金額的1% 做定金,預定投資項目的投資名額。等項目發佈後,理財人再補齊剩餘的款項。

「人人貸這種做法是否完全合規,還需要細則來予以認定,畢竟這也是有資金沉澱的。 」有互聯網金融律師表示。

「銀監會細則難以詳細到針對每一種資金池形式,更多可能是倡導性的要求平台儘量做到債權清晰對應,並與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相結合。 」王新銳說,信息披露得越完整越詳細,要求投資者風險自擔的依據才越充分。

杜曉宇建議P2P 也應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公開披露的信息內容通俗易懂,無虛假或誤導性陳述,無重大遺漏。

「資金池的問題監管層目前也尚無定論,估計會針對風險較大的資金池現象抓典型。 」知情人士分析。監管層目前對資金池的定義為不允許期限錯配、不允許資金沉澱。

對大多數 P2P 平台來說,不允許期限錯配是條嚴格規定,尤其是「多對多」的平台,短時間內難以要求P2P 平台做到「一對一」 。 「先募集再投資而形成資金沉澱的資金池,風險比較大,監管層會嚴格禁止。 」知情人士認為。

此外,監管層強調P2P 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質,一旦平台自身提供擔保就改變了信息中介的性質,更像是金融服務中介,需要取得相應的金融業務牌照。

但平台尋求第三方的擔保機制,比如貸款企業獲得擔保公司的擔保承諾,目前是監管允許的。

P2P 平台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資金託管已被廣泛接受。

楊一夫認為,希望能進一步加強資金託管的效力, 「希望監管層能在資金託管方面劃定一條線。因為委託虛構交易、以舊換新的龐氏騙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有欺詐目的的做法,如果需接受比較合理的資金監管,將很難運行。 」他希望能在監管細則出來之後,再對現有賬戶做本質性改造,因為從技術而言,有關技術改造是不可逆的。

參考國外監管,引入合格投資人的概念亦被中國業界、學界人士廣泛討論,「很多P2P 平台的投資理財用戶只關注高收益,風險意識特別差,需要對投資者設立一定的門檻要求,避免違約出現時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 」2009年創業板面世時, 證監會指出,自然人投資者申請參與創業板市場,原則上應當具有兩年以上的交易經驗。

國外對合格投資者的定義往往與年收入、淨資產等數據掛鈎。部分人士認為,這種方式很難落地中國。

「如果引入合格投資人的概念,對P2P 平台的影響很大,但並不容易執行。 」王新銳認為,在當前激烈的競爭下,P2P 平台獲取投資人用戶的成本大大提升,沒有動力再去審核合格投資人,同時 P2P 平台也不具備審核合格投資人的能力,對於投資人來說,提供年收入、淨資產的證明也非易事。

杜曉宇建議在 P2P 網絡借貸方面,可以考慮對投資人進行測試。測試合格的、有風險防範能力的投資人可以進行P2P網絡借貸投資。

楊一夫也認為,銀監會應該在合格投資人認證方面制定規則,加強投資者教育,向公眾傳導合格投資人的概念,「可以要求投資人用於投資 P2P 的資金不能超過可支配資金的30% 或50% 等」 。

比如倡導 P2P 平台在網站的顯要位置對投資者進行警示和公示,對合格投資者的條件進行說明。然而,很多P2P 平台不僅是做小額貸款,還在做一些高風險的大額信貸業務,如房地產私募基金等。

目前行業巨頭宜信就有兩部分業務 :一類是P2P,就是指能夠形成一對一的借貸關係的,這類業務去年交易額200億 -300億元 ;另一類叫創新業務,包括基金、保險、信託的代銷代售,還有有限合夥形式的私募基金投資等,去年有近100億元收入。

因為宜信有基金、保險等銷售牌照,可以把小額借貸的 P2P 業務和房地產類的大額融資業務完全區分開來做。宜信一般會把超過500萬元融資需求的項目做成有限合夥制的基金形式,並且引入擔保公司,找合格投資人來認購,不會對接給普通網上理財人,如幾千萬、上億元的房地產項目。 「所以這種項目不是借貸關係,也不是個人對個人的形式,所以不能稱作P2P。 」該知情人士表示。

該人士表示,像宜信這樣年交易額300億 -400億元的大平台尚有一定的抗風險能力。但許多年交易額僅數億元的平台也在對接房地產項目,平台貸款餘額也就幾億元,還敢出借上億元的房地產項目,也未對小額和高額兩類貸款項目加以區分,任何投資人都可以投資這 種高風險的大額項目。

「我們認為監管細則應對平台能否介入這些高風險的大額項目的條件予以規定,這類大額項目不能超過整個平台貸款餘額的一定比例。 」該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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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明確小微企業“續貸”資格 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1105

為緩解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的要求,銀監會周四下發通知,要求合理確定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積極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等,並明確了符合資格的小微企業可以辦理續貸。這也標誌著“續貸”合理化有了正式成文的規定,降低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銀監會通知中對於可辦理續貸的小微企業要求如下: (一)依法合規經營; (二)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 (三)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與還款意願強,沒有挪用貸款資金、欠貸欠息等不良行為; (四)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為正常類,且符合新發放流動資金周轉貸款條件和標準;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監會還說明,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意續貸的,應當在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前與小微企業簽訂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簽訂新的擔保合同,落實借款條件,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已有貸款等形式,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 周三,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表示,要著力調整結構,優化信貸投向,加大支農(業)支小(微企業)再貸款,再貼現力度;努力減輕小微企業財務負擔;提高金融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節能環保等重點領域及重大民生工程的能力。 銀監會今天在網站上表示,目前,流動資金貸款是小微企業主要融資工具。但在銀行業流動資金貸款業務中,還存在期限設定不合理、業務品種較單一、服務模式不夠靈活等問題,有時甚至導致小微企業需要通過外部高息融資來解決資金周轉問題。 因此,銀監會正式發布了《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通知全文內容如下: 一、合理確定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規模、周期和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設定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滿足借款人生產經營的正常資金需求,避免由於貸款期限與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周期不匹配增加小微企業的資金壓力。 二、豐富完善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發符合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流動資金貸款產品,科學運用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等便利借款人的業務品種,合理采取分期償還貸款本金等更為靈活的還款方式,減輕小微企業還款壓力。 三、積極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經其主動申請,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提前按新發放貸款的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微企業,經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核合格後可以辦理續貸: (一)依法合規經營; (二)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 (三)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與還款意願強,沒有挪用貸款資金、欠貸欠息等不良行為; (四)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為正常類,且符合新發放流動資金周轉貸款條件和標準;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意續貸的,應當在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前與小微企業簽訂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簽訂新的擔保合同,落實借款條件,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已有貸款等形式,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 四、科學準確進行貸款風險分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本通知規定對小微企業續貸的,應當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嚴格按照貸款五級風險分類基本原則、分類標準,充分考慮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正常營業收入、信用評級以及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續貸貸款的風險分類;符合正常類標準的,應當劃為正常類。 五、切實做好小微企業貸款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以及續貸等流動資金貸款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的,應當根據自身信貸管理和行業客戶等特點,按照風險可控的原則,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建立業務操作流程,明確客戶準入和業務授權標準,合理設計和完善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等配套文件,相應改進信息技術系統。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多渠道掌握小微企業經營與財務狀況、對外融資與擔保情況、關聯關系以及企業主個人資信等信息,客觀準確判斷和識別小微企業風險狀況,防止小微企業利用續貸隱瞞真實經營與財務狀況或者短貸長用、改變貸款用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大對續貸貸款的貸後管理力度,加強對客戶的實地調查回訪,動態關註借款人經營管理、財務及資金流向等狀況,及時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預警。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續貸業務的內部控制,在信貸系統中單獨標識續貸貸款,建立對續貸業務的監測分析機制,提高對續貸貸款風險分類的檢查評估頻率,防止通過續貸人為操縱貸款風險分類,掩蓋貸款的真實風險狀況。 六、不斷提升小微金融服務技術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要求,加大小微金融投入,要根據小微企業客戶的實際需求,不斷完善金融服務,優化產品設計,改進業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持續健全小微企業貸款風險管理機制,積極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技術水平,推動小微企業良性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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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啟示2》政策不明確 釀三百傷亡悲劇 讓人民不再哭泣最迫切的三件事

2014-08-11  TWM
 
 

 

長年漠視石化管線安全與災害預防應變的結果,又一次讓台灣付出血淚交織的慘痛代價。

救災之後,政府必須記取教訓,通盤檢討亂象,不再讓無辜的人民哭泣。

撰文‧鄭閔聲、何欣潔

假如時光能夠倒轉,回到七月三十一日晚間八時,當高雄前鎮居民反映空氣瀰漫著濃濃瓦斯味時,消防局能立即取得地下管線分佈圖,分析可能外洩物質除了瓦斯,還可能是易燃的丙烯,於是通知環保人員帶著採樣儀器趕往現場辨識,而非盲目灑水;確認外洩氣體後,立即要求廠商關閉管線;或是業者發現異常,依法停止輸送,進行全面安檢……。

在這個悲劇性的夜晚,只要有一、兩個環節受到控制,一場重災很可能被消弭於無形。但正因為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對石化運輸管線管理的責任不明,導致管路資訊欠缺整合;法令亦未強制業者主動通報異狀,導致事發初期各單位手忙腳亂。消防人員資訊不充分、又欠缺演練與標準作業流程,救災時無異飛蛾撲火,平白犧牲多條性命。

高雄氣爆告訴我們,石化管線就像不定時炸彈,不可稍有輕忽。然而,在地狹人稠的台灣,石化業勢必無法立即遠離都會區;如果台灣非得與石化管線共存,政府該從災難中學到什麼教訓,確保憾事不再重演?

荒謬一:石化管線安全 各單位互踢皮球主張:修法確立責任歸屬 建立廠商作業規範氣爆過後首先要釐清的問題是:丙烯及其他石化原料運輸管線,究竟該由哪個單位負責管理與安檢?遺憾的是,事發至今,我們只看見中央與地方互踢皮球。

就常理而言,丙烯屬於石化原料,依《石油管理法》規定,鋪設管線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與地方政府申請核准。然而,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宣稱,丙烯為石油化學材料,並非《石油管理法》規定的石油煉製業。簡單來說,經濟部認定丙烯「無法可管」!

但榮化這條丙烯管線早在一九九一年就由國營企業中油設立,經濟部不可能不知情。也就是說,丙烯被用作石化原料二十多年,經濟部始終無意列管。「台灣石化業發展半世紀才發現,重大工安事件根本無法可管,政府簡直草菅人命!」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痛斥,經濟部多年來讓丙烯彷彿「危險的孤兒」般在街上遊蕩,非常不負責任。

再者,根據《災害防救法》規定,經濟部是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的主管機關,應負責相關災害預防、應變計畫。經濟部去年六月才頒佈了《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救計畫》,如今卻想推得一乾二淨,還宣稱石化管線應由勞動部實施勞檢,令人匪夷所思。

中央推託卸責,不代表地方政府毫無責任。根據《市區道路條例》,任何管線開挖工程,都須經地方政府同意,以免誤觸其他管線發生意外。因此,高雄市政府理應掌握全市地下管線配置;但市府在氣爆後第一時間連管線屬於榮化或中油、輸送石油或丙烯都搞不清楚,高雄市長陳菊事後還要求中央提供管線圖資,顯然疏於管理。

高雄市新聞局長丁允恭解釋,法規授予市府的管線管理權限,僅限於開挖時必須申報,但只要事業單位不通報,市府就無從得知,更遑論掌握運送內容。

「法令雖然充滿漏洞,但也是因為人為怠惰,才造成這『超級模糊地帶』。」交大土木系教授單信瑜感嘆,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都認為,只要承認知道管線存在,就必須面對管理權責,很多時候寧願視而不見,就是不願挑起責任。

台大公衛學院副院長詹長權表示,英、美各國政府對石化工業輸送管線材質、檢查維修程序、鄰近土地利用規範、災害緩衝區域皆有標準;唯獨台灣毫無規範,讓事業單位任意鋪設,大幅增加潛在危險。中央政府應比照國際標準,將一切具危險性的石化原料納入《石油管理法》或另立專法規範。針對管線安全監控,中央與地方也應明確分工,並立法強制業者在管線異常時必須停止作業。

荒謬二:資訊不透明 氣爆有如禍從天降主張:公開管線資訊 高風險區域擬定防災計畫資訊不透明則是權責不清衍生的亂象。由於法令不完備,經濟部能源局只監督天然氣與石油運輸、不管烴烯類物質,工業局則只管理工業區管線,導致行經市區的石化原料管線有如化外之地。

高雄市工務局雖自二○○四年建立「公共管線管理資訊平台」,但因不能強制業者登錄,不僅無法分辨管線用途、甚至還有填報項目與輸送內容不符的狀況。也因此,氣爆前夕,消防局才會遍尋不著外洩管路。

連政府機關都霧煞煞,一般民眾當然做夢也想不到,自己每天行走的道路下,有大量高危險物質呼嘯而過。參照其他國家為資訊透明所做的努力,台灣政府應該汗顏。

美國在○二年通過《管線安全法》,嚴格規範地下石化管線檢驗、設置與管理機制。民眾只要進入管線及毒物安全管理局的「全國管線定位地圖系統」,便可查詢各地管線分佈圖;每一條管線屬於哪家廠商、輸送什麼物質,都有詳細說明;「管線安全信託」(國內組織)也會定期評比監督各管線安全。

台大公衛系教授吳焜裕指出,加拿大建造高壓氣體輸送管線前,政府一定會對當地居民詳細說明風險,確保公眾同意,並做好災害準備,才允許廠商施工,「若台灣政府也有類似作為,根本不會發生三小時找不出外洩氣體的情況。」即使石化管線已存在數十年,無法在事前取得民眾同意,吳焜裕仍呼籲政府,應公開所有管線資訊,並用專業制定災害預防方案,讓民眾相信政府有能力維護管線安全。而公開資訊的前提,當然就是全面盤點所有高危險性的管線分佈。

事實上,《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救計畫》也載明,經濟部應督導建置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等地理資訊系統。但從高雄氣爆事件看來,計畫顯然尚未落實,間接導致消防人員在氣體外洩初期,無法及時控制場面。

除了資訊不透明,相關單位欠缺災害應變標準作業流程,以及因應不同災害樣態的演練,才是救災效率不佳、甚至讓第一線人員平白犧牲性命的關鍵。

同樣根據《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救計畫》,中央與地方政府應訂定緊急應變機制,明定執行災害應變人員緊急聯絡方法、任務分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等。但經常對全國各地第一線救災人員進行防災輔導教育的單信瑜,無奈地點出真相:「各級政府對防災工作的態度令人無言。地方政府防災計畫,經常只是修改中央部會版本,有時甚至一字不漏照抄。」例如這次發生氣爆的高雄市,確實在○七年針對氣體油料災害制定標準應對流程,但檢視內容,幾乎與中央計畫如出一轍,卻未針對不同化學災害樣態給予適當教育並制定任務分配,無怪乎面對丙烯外洩,第一線消防員幾乎束手無策。

荒謬三:SOP形同具文 消防員如飛蛾撲火主張:找專家、第一線人員討論 制訂應變計畫不願具名的消防隊員指出,高雄氣爆前,消防人員應使用「五用氣體偵測器」,判讀何種氣體外洩,消防局卻缺乏這類儀器,讓消防人員赤手空拳冒險救災。

單信瑜分析,管線的災害風險相當複雜,無論是管線儲槽破裂時需不需要疏散民眾、疏散後是否進入現場做安全檢查,不同情況都有不同作法,政府必須與業者、專家、第一線人員充分討論,制定災害應變計畫。

美國密西西比州○七年發生丙烷管線爆炸事件,造成兩死七傷。美國運輸安全局調查後,除追究廠商與地方政府責任,也建議管線及毒物安全管理局研究人員如何分析數據、實施檢查,才能有效預防重大災變;地方政府更應定期實施演習。

詹長權藉美國經驗建議,中央政府應學習美國聯邦政府精神,出面召集各方協調,以專門機構來處理管線安全問題。以美國為例,平日是管線及毒物安全管理局負責執行相關規定,一旦發生災害,運輸安全局會介入並進行獨立調查、專業建議,而非僅由司法單位偵辦後,追究刑責了事。

一九九七年九月,中油在高雄市鎮興路汰換管線時,不慎洩漏大量瓦斯引發氣爆,造成十一人慘死;十七年過後的氣爆意外,距離當年起火點還不到五公里,可見政府並未從上次悲劇中學到教訓。這一次,我們還要繼續敷衍下去嗎?

埋管事前要申請核可

出事後各單位互踢皮球!

鋪設申請

經濟部工業局、地方政府

工務局、交通部

踢給地方

經濟部:經濟部只管工業園區管線,廠區外埋管,路權不在中央,屬地方政府權責。

推說不知

高雄市工務局:市府的數位管線圖中,查不到李長榮化工這條丙烯管線,榮化未曾提供管線資料給市府。

核准許可

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環保署,地方政府建管處、環保局、消防局

例行工安檢查

勞動部、地方政府勞工局

經濟部勞動部互推

經濟部:將修正《勞動檢查法》或立專法,改善管線清查管理困難情形。(《勞檢法》主管機關為勞動部)勞動部:應修正《石油管理法》,將丙烯納入管理。(《石油管理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管線怎麼管?看看其他國家怎麼做國家 主管機關 油氣管線規範美 國 管線及毒物安全管理局*以《管線安全法》進行規範,民眾可上網查詢管線分佈圖。

*事故發生後,另由運輸安全局組成委員會,提出事故調查報告,並確保各相關單位、業者按報告建議改善。

加拿大 國家能源局 建置完整的管線事故地圖,施工前必須取得地主同意,並進行詳細溝通。

英 國 健康安全署 《管線法》規定油氣管線上方必須安裝警告標示,管線多埋設於農地或牧場。

採訪整理:何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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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最大難題或初解:稅收和費用問題首次明確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8713

滬港通正式啟動之日臨近,海外投資者最為關註的稅收政策也首次明確。

《21世紀經濟報道》,9月2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將組織券商進行第三次全市場功能測試,涉及的內容包括港股通的交易申報、成交返回、行情等業務。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測試中被首次納入了稅收、費用的相關內容。

報道稱:

據知悉相關測試內容的人士分析,資本利得稅在滬港通初期的安排很有可能會免於征收。

據上交所27日的計劃測試內容,資本利得稅、紅利稅都不在計劃內,且測試征收的稅項內容只有雙邊0.1%的印花稅。

其他費用方面,目前交易征費按照成交金額雙邊0.003%征收,交易費按照雙邊0.005%征收,股份交收費按照0.002%征收,交易系統使用費按照0.5港元定額征收。

華爾街見聞網站此前提及,業內尤其是海外投資者對滬港通的焦點之一就是稅收。不明確的稅費政策讓海外投資者困惑。香港龍頭基金惠理基金投資董事王焱東近日甚至向香港媒體公開表示:“如果連要不要交稅都不知道,我們很可能就不買了”。

當前,海外投資者最為關心的滬港通細節即為稅收問題,具體包括印花稅、紅利稅、資本利得稅。其中,10%的資本利得稅是否征收更是關註焦點。

根據中國法律,外國投資者投資中國股市需繳納10%的資本利得稅。但中國政府一直對其暫免征收。國稅總局也未給出明確的開征時間表。香港沒有資本利得稅。

根據規定,大陸個人投資者持股一年以上就可享受5%的紅利稅優惠稅率,至於香港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入A股的相關紅利稅遲遲沒有得到明確。

在印花稅方面,上交所8月向券商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草案)》顯示,滬股通投資者“應當按照內地有關規定繳納印花稅”、港股通投資者“應當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印花稅”兩條款被刪除,資本利得稅及紅利稅則並未涉及。

對此,中國證監會發言人鄧舸上周五公開表態稱,由於滬港通稅收問題……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後慎重決策。證監會正在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推進這項工作,爭取相關問題盡快解決。

報道還援引一位接近交易所的市場人士消息稱,滬港通按計劃在10月推出並沒有變化。不過,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增加資本利得稅征收的可能性並不大,更有可能的安排是先期放行,但設定追溯機制。(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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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央行省會支行發文明確放松限貸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8824

周一,據新浪財經報道,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發布文件進一步支持放松房貸。文件中指出,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從70%降到60%,即日起執行;要求各金融機構在10月10日前,將執行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

U11236P31DT20140929224820

9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發布名為《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關於調整南昌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文件,進一步支持放松房貸。根據該文件,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從70%降到60%,即日起執行。人行南昌支行要求各金融機構在10月10日前,將執行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

這是首個央行省會支行發文明確放松限貸。文件中顯示,該文件是應南昌市人民政府的請求,面向內資行及外資行。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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