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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名冊藥物收費不一

1 : GS(14)@2016-11-24 07:30:11

【本報訊】審計署發現,醫管局未有清晰書面指引管理非藥物名冊藥物的使用,現時各醫院批核醫生處方非藥物名冊藥物的做法各有不同,更有醫生未申請事先批核便使用未註冊藥物。非藥物名冊藥物各醫院收費不一,近6,000份藥單病人需付標準藥費另加藥物成本價,但其餘96.5%藥單病人只需繳付標準收費。醫管局2005年起實施藥物名冊,醫院可因緊急或會危及生命等情況,採用未納入藥物名冊的新藥物。2015/16年度公立醫院曾處方362個非藥物名冊藥物項目,較對上一年度增25%,藥物總開支為2.49億港元。


有醫生未經批核開藥


審計署批評,醫管局未有清晰的書面指引,管理非藥物名冊藥物的使用。報告又發現,有19份藥單醫生在處方前,未有取得聯網/醫院藥事委員會的事先批核便開藥,建議醫管局應就非藥物名冊藥物制訂詳細管理手冊,並確保有關規定獲得遵從,並應就收費發全面指引。公立醫院2011年起發生32宗遺失危險藥物事故,當中27宗經調查後未找出原因,其中4宗在同一醫院發生。有5宗事故從發現危險藥物遺失起計425至1,494日後,醫院仍未向衞生署呈報,直至審計署查詢,醫管局才於今年5月呈報個案。公立醫院發放藥物的平均可用日數持續增加,2011/12至2015/16期間,專科門診平均發放藥物日數由76.4增至84.2日,但醫管局沒有就藥物的浪費程度作出評估。醫管局表示會繼續優化藥物管理制度,又會就獲處方長日數藥物的特定病人群組,推行補充配藥服務,向病人分期配發藥物。■記者嚴敏慧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24/1984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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