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偷步推銷馬鞍山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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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13 04:54:50【本報訊】代理違規推銷新盤!宏安地產(1243)馬鞍山新盤薈朗未上樓書,又無價單,卻有經紀製作該盤宣傳單張,甚至大字標題「2XX萬入場」。最離譜是將百利保(617)長沙灣新盤尚都平面圖當是薈朗。
■馬鞍山新盤薈朗未上樓書,又無價單。 王心義攝
用尚都平面圖當薈朗
市民報料指,馬鞍山西沙路對出有經紀偷步推銷新盤薈朗。記者放蛇,一名經紀接線,「買新樓要抽籤,要入票畀發展商,抬頭寫律師樓名,一張本票,一個籌號。佢未正式開始登記,但之前記者會講過8月中至尾開賣。而家買新樓,你哋唔需要畀佣金,佣金是發展商畀我哋,如果提早登記,早啲同我哋講,咁就可以畀3,000蚊禮券。幾多錢未公佈,但好多時係整數,10萬或15萬,佢公佈最細單位221呎,你就寫張10萬蚊律師樓本票,喺地政總署睇到佢哋用咩律師樓,係孖士打律師行,呢10萬蚊,買到就是臨時訂金,買唔到,發展商會畀返你。」至於單張的圖則,他回應:「正式圖則未公佈。呢兩個圖則……而家咪開(緊)一個叫尚都嘅樓盤,大概係咁嘅形式囉!」意指馬鞍山新盤薈朗的單位圖則類似長沙灣新盤尚都。宏安地產物業發展部總經理程德韻表示,該項目已簽署地產代理委託書,但未上樓書及公佈價單,希望經紀切勿違規銷售,若有相關資料會向地監局舉報。地監局發言人表示,經紀向準買家提供物業資料,須以售樓說明書及價單為準。該局提醒經紀,參與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時,不得在物業價單未向公眾提供前,提供任何該物業的「意向價」或探求準買家的購樓意向,否則有可能違反監管局指引而被紀律處分。當局會了解事件,有需要時會作出跟進。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713/1969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