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agazine.caixin.cn/2011-10-14/100314092_all.html
針對溫州等地小企業面臨的危機,浙江銀監局及當地銀行業推出「一攬子」幫扶措施相繼出台,應急之策頻出的背後,凸顯了長效機制的缺位。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月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一週前,溫家寶到溫州調查中小企業發展 情況,明確提出對符合有關條件的小企業貸款進行專項考核,提高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督促各類銀行切實落實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 信貸政策。
浙江當地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負責人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溫總理也要求銀監會、人民銀行加快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出台。」
這些政策其實在今年6月已經體現為幫助小企業紓困的「銀十條」:銀監會發佈了59號文《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意 在通過差別監管,鼓勵銀行投放小企業貸款。但當時各家銀行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受訪管理人員普遍反映「銀十條」不夠細化,缺乏可操作性。一位股份制銀行小企 業貸款部門負責人表示,其中「滿足一定前提下」、「適當提高容忍度」,都沒有量化指標,政策「看得見、摸不著」,需盡快出台具體細則。
銀監會有關人士向財新《新世紀》透露,監管部門正在加緊制定」銀十條」的具體細則,進行相關測算,內部還有一個溝通的過程,「在當前這種壓力下,細則的出台將會快馬加鞭。」
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浙江分行小企業貸款部負責人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如果政府和監管部門能夠正面引導,逐步規範,解決小微企業金融債,合理 降低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權重,適當提高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是添磚加瓦的好事,「但如果做得不好,就會擾亂整個金融秩序、金融價格。」
細則不易
銀行在轉型壓力下,其實並不缺乏增加對小企業貸款的動力。根據銀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餘額達9.85萬億 元,是2008年的2.4倍,佔全部企業貸款餘額的28.9%。小企業貸款比去年同期增長26.6%,比全部貸款平均增速高10個百分點。小企業貸款較年 初增加1.02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量多688億元。
「但在這個水平上,讓銀行再進一步,就必須將『銀十條』落到實處。」一位股份制銀行董事長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
財新《新世紀》記者獲悉,監管部門原來在制定「銀十條」時,曾設想:要求各省銀監局根據轄內金融機構監管情況,靈活掌握,換言之,就是監管部門在宏觀上出台大體把握方向的法規,而各省在具體執行時保持一定靈活性。
但是各家銀行在反饋意見時,還是希望監管部門能拿出一個比較細緻的解讀式細則,具有相對統一的標準,這樣銀行操作起來比較方便。
銀監會有關人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銀十條」細則將按照分類別、分性質、按區域的原則來制定,「東部和西部地區肯定有所不同」。
他介紹,例如在計算小企業違約率時,不僅地區標準會有差異,不同行業也會有差異。「我們現在都是籠統講小企業融資問題,但其實要分業態、分區 域,還要分不同銀行的性質,根據歷史存量來看,還要考慮到資產的整體分佈和結構。」該人士表示,這些因素都是有差異的,如果要出一個統一的標準來解決, 「銀行這種要求可能有點高,也有偷懶之嫌。」
「由於國有大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商行、農信社等各類機構存在差異,所以想要制定統一的細化標準並不容易。」上述人士坦承。
不過,面對溫州信用危機,某商業銀行杭州分行小企業貸款部負責人表示理解:「監管部門可以通過差別化政策,鼓勵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一是制約,二是做出良性引導。」
「容忍度」考量
「銀十條」第九條規定,「根據商業銀行小企業貸款的風險、成本和核銷等具體情況,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實行差異化考核,適當提高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這條被業界寄予厚望,也是監管者與銀行業溝通時的最大技術難點。
銀監會有關人士表示,如果過度提高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監管部門擔心可能出現道德風險。
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的平均不良率已經降低為1%左右。去年底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曾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當前銀行業的平均不良率若上升至2%是合理的。
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浙江分行小企業貸款部負責人認為,「此舉對銀行來講,一定能促進小企業貸款增加。但這也考驗銀行對風險定價的能力。畢竟銀行 需要獲得更高收益率才能覆蓋更高的不良率。」而這正是現在商業銀行轉型發放小企業貸款的軟肋。即使是小企業貸款已經突破2000億元的民生銀行,此前小企 業貸款的平均收益率也不過在8%左右。
據《上海證券報》報導,銀監會相關人士9月28日稱,「銀十條」的細則正在擬定之中,其中對小企業的不良貸款率的容忍度將提高到5%,這也是監管部門首次對外透露這一數據。
「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很難說3%或者5%是合理的。」銀監會相關人士透露,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放寬到3%-5%,要謹慎考量。他進 一步表示,目前城商行的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在1%稍多,股份制商業銀行在百分之零點幾,但是農信社的不良率可能在8%-9%左右,各類銀行的情況很不一 樣,還有法規銜接問題。
8月,銀監會曾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下調了對符合條件的微小企業債權的風險權 重,從100%下調到75%。風險權重體系的調整體現了公共政策導向,降低了中小企業貸款的成本,有助於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局面,並推動商業銀行經營轉 型。但是《辦法》並未正式發佈,目前各家銀行依然按照100%的風險權重進行資本計提。
「監管部門在制定『銀十條』相關細則時,也顧及兩個法規政策的一致性,希望等《辦法》出台,再推出細則,確保政策的銜接和一致。」前述接近銀監會人士稱。
「銀十條」明確提出,「對於風險成本計量到位、資本與撥備充足、小企業金融服務良好的商業銀行,相關監管指標可做差異化考核」,對於單戶500 萬元(含)以下的小企業貸款在滿足一定標準的前提下,可視為零售貸款,具體的風險權重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2004年頒佈)執行。
如果能夠將小微企業債權的風險權重下調到75%,優惠25%,對各家商業銀行意味著什麼?以民生銀行為例,該行針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商貸通」餘額規模已達2000億元,風險權重下調25%,就意味著將多出500億元資本金。
發債起步
「銀十條」第七條要求,對於小企業貸款餘額佔企業貸款餘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在滿足審慎監管要求的條件下,優先支持其發行專項用於小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同時嚴格監控所募集資金的流向。
前述接近銀監會人士透露,發行小企業金融債已經沒有大的障礙,「小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會率先允許它們發金融債。」
財新《新世紀》記者獲悉,截止到9月,已經向銀監會報送發債申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有三到四家,其中民生銀行擬發行500億元金融債,還有浦發銀行等。國有大行當中,中國銀行比較迫切,擬發行300億元金融債。
一位民生銀行人士透露,監管部門針對小企業金融債相關政策、制度、流程還沒有最後確定,目前只是向銀監會申報發債需求,還沒有正式進入審批通道程序。
「最近估計這個流程會大幅度加快。尤其是溫總理國慶假期去溫州調研之後,也要求銀監會、人民銀行加快小微企業相關政策的出台。」他介紹。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 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銀十條」中明確提出,「對於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所對應的單戶500萬元(含) 以下的小企業貸款,可不納入存貸比考核範圍。」
「各家銀行恨不得馬上就發。」一位銀監會人士透露。發行專項用於小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對各家銀行來說,無疑具有無法抗拒的吸引力,因為發債融資用 於小企業貸款之後,可以從存貸比中剔除。另外,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一位資深銀行業分析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這點對資金更趨緊張的小銀行吸引力特別大,「對銀行而言,也沒有流動性錯配的問題。因為放貸給小企業,主要是6個月到1年的短期貸款。而發債期限可長達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