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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無牌辦旅團 石信之妻脫罪

1 : GS(14)@2013-07-17 00:42:47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716/news/ec_goh1.htm






【明報專訊】著名指揮家石信之與妻子石劉麗雲主理的香港合唱團,涉於前年安排逾50人共8天的歐洲之旅,遊覽之餘,同時出席本港女高音歌唱家鄭穎芬於維也納舉行的音樂會,詎料有團友投訴其營辦素質欠佳。合唱團及石劉麗雲早前分別被控無牌經營旅行業務等,昨經審訊後脫罪。劉稱籌辦旅程只為推廣音樂,「發夢都無諗過會畀人告」。

裁判官裁決時說,報稱合唱團公司主席的被告石劉麗雲(64歲),於前年7月28日至8月4日統籌「維也納金色大廳之旅」,她沒有收報酬,全程費用均由鄭穎芬資助,實報實銷。此外,控方沒法證明香港合唱團有規律地營運旅行業務,本案屬單一事件,同時接納辯方的訟費申請。

8天旅費每人逾1.9萬元

有份策劃旅程的團友李志雄供稱,他與鄭穎芬聯絡石劉麗雲籌備今次活動,並邀請石信之任鄭穎芬音樂會的指揮,8天行程每人費用1.9萬多元,李與妻子的行程費則全由鄭支付,後來二人額外各付4000多元,作為遊覽維也納附近城市的費用。

出發前,石劉麗雲安排團友簽署旅遊保險等文件,出發當天團友到達機場,始知她沒安排導遊,而她及石信之已在維也納安排音樂會事宜。李續稱,石劉麗雲「根本無能力搞旅行團,卻攬埋做」,其食宿安排差劣,又經常對老人和小孩「日鬧夜鬧」。旅程期間,80多歲團友跌倒,她不但沒有安慰,反而斥責對方,惹來全團公憤。

「團友」不滿安排差投訴

此外,當團友身穿禮服往欣賞鄭的音樂會,石劉麗雲卻沒有安排旅遊車接載,眾人要從酒店步行20分鐘到金色大廳。李對行程深感不滿,故回港後向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投訴石劉麗雲,揭發香港合唱團無牌經營旅行業務。石劉麗雲於庭外表示,事件讓她意識到日後要小心交友,舉辦類似活動會更為防範。

【案件編號:KTS3714-5/13】
2 : GS(14)@2013-07-17 00:43:0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716/news/ec_goh2.htm
不收報酬毋須領牌
  2013年7月16日

【明報專訊】有大律師表示,若有組織或負責人因代辦團友的旅行業務而具商業性質,例如收取團友報酬,就必須申領牌照。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法例,若負責人擔任參與旅行者的聯絡、交通、食宿等安排,理論上必須申領牌照。不過,若有組織或負責人或義務安排旅行事宜,就不應視為旅行代理商。他舉例說,假如準新郎新娘安排親朋好友到海外參加其婚宴,並代辦機票酒店等事宜,便毋須申領牌照。香港合唱團有限公司網頁顯示,該公司是香港政府註冊的非牟利團體,石信之為藝術總監,其妻為主席。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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