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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真能創造就業機會?

2011-10-03  TCW




Q:經濟不景氣,連美國政府都在 創造就業機會,台灣該怎麼做才好?

A:政府不能「創造」就業機會,它只能「移轉」就業機會而已。

我們的世界並非要什麼有什麼的安樂鄉,任何有價值的財貨,包括勞力或資本等生產要素,都是稀缺的。想運用這些生產要素的人,面臨的問題是:這些稀缺的生產 要素有各式用途,用在此處就不能用在彼處,我該把這些稀缺的生產要素,配置在何種用途?

例如,企業主張三若將勞力及資本用來生產奶油,就不能同時用來生產大炮。什麼因素使張三決定把勞力和資本用來生產奶油,而不是大炮呢?答案是看何種用途最 能讓人們願意掏腰包,也就是最能滿足人們的欲望。如果人們願意花錢買奶油而不是買大炮,張三就會用勞力和資本生產奶油出來。

但是,如果政府基於「創造就業」,運用這些稀缺的勞力和資本興辦一些事業,情況就不同。因為政府不是在考慮如何滿足市場需要,它興辦的是那些民間企業家覺 得無利可圖的事業。因為如果民間企業家覺得有利,他們早就立刻把那稀缺的勞力和資本配置在這些用途上了。

因此,政府為「創造就業」而興辦的事業,本質上就是那些不能滿足人們當下最迫切需要的事業,換句話說,就是那些人們不願意掏腰包、也幾乎注定就是要虧錢的 事業。

然而,政府興辦這些事業,資金必須從課稅或舉債而來。課稅就減少納稅人的消費與投資能力,舉債則是減少可以借給民間事業的資金。政府不可能「無中生有」, 它花的錢越多,民間花的錢就越少。這些政府興辦的公共事業,不是靠魔法棒憑空變出來的,它們是以消耗民間資金為代價的。

資金既然被政府挪去興辦公共事業,那麼民間可以創辦的事業就消失了。每出現一個政府興辦的事業,就有一個相對的民間事業被放棄。因此,政府興辦公共事業所 創造的就業機會,其實只是奪走民間事業的就業機會,它根本沒有創造任何東西。

而且這些公共事業,本質上並不能滿足一般人最迫切的需要,而原本能滿足人們需要的民間事業,卻因為稀缺的勞力與資本被政府挪走而消失了。政府把這些稀缺的 生產手段,運用在一些不符人們需要而虧錢的用途,就是一種浪費。

許多人眼裡只看到政府在公共事業裡「創造」的就業機會,卻看不到政府因此「摧毀」了民間事業的就業機會,更看不到政府「摧毀」了許多原本更能滿足人們需要 的產品服務,因為這些就業機會與產品服務,永遠沒機會出現。就如十九世紀法國經濟學家巴斯提亞(Claude Frédéric Bastiat)所說,任何政策不應只注意「看得見」的後果,也要考慮它「看不見」的後果,這正是對政府「創造就業」說法的最佳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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