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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聆訊要保薦人列席答問 港交所加強審批加快流程

1 : GS(14)@2012-10-03 23:13:10

http://hk.news.yahoo.com/%E6%96% ... c3RvcnlwYWdl;_ylv=3
【明報專訊】本港新股質素每況愈下為人詬病,繼證監會擬收緊保薦人監管後,市場消息透露,新股另一把關人港交所(0388)亦將行動升級,在新股上市聆訊時,「復興」保薦人須列席並接受當面質詢的舊制,令原為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內部會議的上市聆訊,變回真正「過hearing」。在上週四舉行的上市聆訊中,已首度要求保薦人列席。
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每週四舉行上市聆訊審批新股上市申請,行內人稱為「過hearing」,如申請獲批,即港交所接納該公司的上市申請,投資銀行隨即可展開招股活動,包括路演、投資者推介會等。
重新引入十幾年前制度
目前上市聆訊為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內部舉行的會議,僅供28名上市委員會成員參與。不過,市場消息稱,為了提升新股質素,港交所要求保薦人列席,讓上市委員會成員有疑問時可當面質詢。消息人士續稱,上市委員會十多年前審批新股申請時,保薦人須親身列席聆訊,其後此規矩被廢除,如今重設這道關卡,是「復興」舊制。港交所發言人昨天回覆查詢時說,以往上市委員會也有在上市審批時要求保薦人列席會議,最重要是看有沒有需要這樣做。
已有個案要求保薦人列席
有消息指出,上週四上市委員會的聆訊中,其中一個上市申請個案,已首度要求保薦人出席並回答委員的質詢。但同一天內亦有其他上市申請個案,未有要求保薦人列席。據知,委員會當天在聽過保薦人的回答之後,已就是否批准該公司上市一事拍板。
有熟悉港交所上市委員會運作的人士說,要求保薦人列席聆訊,上市委員會除了希望加強對上市公司的審核之外,亦希望加快上市審批程序。「過往委員會關著門開會,問了一堆問題,然後又要待港交所的上市科職員轉交給上市申請人,申請人跟律師、會計師、保薦人商討一輪,才作出書面答覆。然後委員會又再開會討論,花費時間頗長,現在要保薦人來開會,就可以一次過問。」現在申請上市由遞交A1表格,到完成通過聆訊,至少要3個月,要求保薦人列席聆訊,希望能加快程序。

投行:助瞭解被拒上市原因
有投資銀行企業融資部主管說,要列席會議非壞事。他指出,上市聆訊為內部會議,現時只有在上市申請遭拒絕後,倘申請上市的公司上訴,該公司董事才可列席上訴會議,保薦人可列席但不可作出任何陳述,只有公司董事才可發言。「上市委員會近來經常拒絕新股上市申請,如將來保薦人要列席會議,至少知道『死因』。」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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