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在四方:惡搞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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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5-05 14:42:17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6309167
被指為「網絡 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近日鬧得沸沸揚揚,這會是繼雙非孕婦政策、五司十四局後,又一次在換屆前後要處理的政策問題。其實《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已經作了多次諮詢,但奈何諮詢後改動輕微,保障所謂惡搞的「二次創作」不足,很多網民及團體一早已經站出來反對。但今次有所不同的是,連一眾音樂創作人,包括謝安琪、林一峰、盧巧音及周博賢等,日前也去信音樂業界組織,要求豁免「惡搞」刑責,實在值得鼓舞!
每個人自出娘胎,就在學習中,模仿當然是其中主要的方法,人長大後,很多習慣及思維也是在以往的學習中再轉化過來,自然不過。惡搞,其實是成長中的一種過程,能夠超越前人,更是青出於藍,何罪之有?
網民捍 衞自由應上街
以往在《歡樂今宵》,盧海鵬、廖偉雄等藝人,惡搞城中明星歌手如張惡榮、蔡燶華、撻成一塊,看到一家大細開懷大笑;早前有網民林忌玩轉政府宣傳片變成「福佳始終有你」一夜成名;近期「約道七號」事件網上惡搞圖更是恒河沙數,唐英年也是一笑置之,至少不至於如特首般會「黑面」。近日領匯的「尋找細味」商場推廣活動惡搞成「尋你老味」,也代表着很多小市民心聲。
10多年前互聯網盛行後,我們只要記着網址便可以上網;但新一代大多只會從網路中搜尋資料,所以 Google也由名詞變成了動詞。 MP3在過去 10年由被視為音樂鼠輩變了今日的音樂主流,也是時代巨輪下的見證。環境變了,世界在進步,墨守成規只看着現在的所有,那就永遠不會有進步。
雖然有消息指《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可能因為種種原因會押後審議,但候任特首梁振英先生,仍然未有一如其他政策一樣為草案一鎚定音,但觀乎他對真正的 23條要立法的強硬態度,網民也不要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要捍 衞網上言論自由,網民就不能只在網上說着抗議,要向政府說不,記着要像 2003年一樣要走到街上和平示威和抗爭。今天如果沉默,換來《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最終闖關成功,真正的 23條也就很快重臨。
方保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