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金融雲端:大劉有無隱瞞關連交易?

1 : GS(14)@2012-04-19 23:33:5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6261433

澳門氹仔毗鄰機場地皮七年前的招標結果,牽扯出涉及香港知名商人的貪污案,澳門執法機構關注的是貪污罪行,不過審訊披露的案情,令人猜疑香港上市公司華人置業( 127)及主席劉鑾雄有否隱瞞一宗交易的關連人士身份,這應該是香港執法機構須要跟進的事情。
澳門法院本周繼續審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當地最大報章《澳門日報》,有最詳盡的案情報道:
1) 2004年,華置主席劉鑾雄及香港商人羅傑承,得知歐文龍有意出售五塊毗鄰澳門機場、由澳門政府持大股的土地,於是透過澳門商人、目前仍然被澳門廉署通緝的何明輝認識對方,兩人向歐文龍承諾,若能利用職權助他們投到該土地,將有 2000萬元回報。

法院指中標公司 大劉有份

2)為此,歐文龍沒有將有關土地以公開競投方式出售,而是透過邀請劉、羅兩人的公司,以及另外兩家公司入標。
3) 2005年 6月 27日,評標委員會認為三家公司的標書均不達標。但經歐文龍干預後,委員會建議將地皮直接判給出價最高,代表劉、羅入標的仲量聯行,即是中標者其實是劉、羅均有股份的 BVI註冊公司 Moon Ocean。
4)其後,劉、羅透過自己名下公司的賬戶,輾轉將酬金交予歐文龍。
其他香港報章的報道,儘管沒有《澳門日報》詳盡,但在關鍵細節上基本相同。不過似乎只有《經濟日報》注意到關係香港上市公司股東權益的一個重要細節:澳門法院披露劉鑾雄一開始就持有 Moon Ocean股份,但華置的多份公佈,都表示它是向獨立第三方收購 Moon Ocean全部股權,沒有提到主席劉鑾雄持有 Moon Ocean。
翻查華置的公佈,該公司為了參與澳門項目,在 2005年 12月底,與賣方 Easy Action簽訂買賣協議,買下 Moon Ocean的 70.01%股權,代價是 100萬元,以及為 Moon Ocean的 7.5億元借貸,向放債人作出還款擔保。
華置同時與持有 Moon Ocean 29.99%股權的 Best Express,訂定協議,以 1.99億元代價,換取 Best Express將股權轉換為無投票權遞延股份。所謂遞延,指 Best Express同意押後分享最高達 10億元的可供分派溢利。 Easy Action及 Best Express都是 BVI註冊的離岸公司。
華置公佈當時聲明,據董事(包括劉鑾雄)所知, Easy Action及 Best Express的實益擁有人,以及 Moon Ocean放債人,都是與董事及主要股東沒有關連的獨立第三者,不過華置沒有交代他們的名字和背景。
華置堅稱屬獨立第三者

華置在去年 3月,用 16億元作價,向 Best Express買回 Moon Ocean其餘權益,全資擁有整個項目。 Moon Ocean持有的五塊地皮,被華置發展成為「御海.南灣」豪宅項目,上月開始發售第一期單位。
華置前晚的回應,劉鑾雄否認賄賂指控,又重申公司是向獨立第三方 Easy Action及 Best Express買入 Moon Ocean全部權益。然而澳門法院審訊過程,指出劉鑾雄一開始就有份入標競投地皮,持有中標公司 Moon Ocean的股份,那麼 Easy Action及 Best Express與劉鑾雄有甚麼關係?它們為甚麼會是華置的獨立第三方?如果 Easy Action及 Best Express不是劉鑾雄持有,它們是先向劉鑾雄買入股份?是澳門執法機構查出的資料有誤?還是有人隱瞞 Moon Ocean的股東背景?
如果有人隱瞞關連人士身份,向董事會及公司股東作出虛假陳述,屬於刑事罪行。 Moon Ocean背後是誰人,究竟是獨立第三者還是關連人士,這是華置小股東有需要問、香港執法機構有必要查的問題。

華置疑捲入歐文龍貪污案

10/2005
成立不足 6個月的 BVI離岸公司 Moon Ocean,獲澳門政府相關公司批出鄰近澳門機場、氹仔偉龍馬路合共約 7.8萬平方米地皮。

12/2005
華置公佈,向 Easy Action收購 Moon Ocean七成股權。公告指 Easy Action為 BVI離岸註冊公司,屬華置的獨立第三方。公佈披露地皮成本價為 13.3億元。

3/2011
華置以 16億元現金,向 BVI公司 Best Express收購 Moon Ocean餘下三成股權,公告指 Best Express為獨立第三方。

7/2011
華置向傳媒表示,氹仔地皮總投資額達 200億元,將發展成豪宅項目「御海.南灣」,項目分 4期發展,首期提供約 900個 480至 3200呎單位。

3/2012
劉鑾雄與家人於「御海.南灣」開售前,斥資超過 1.7億元,分別透過 4間公司率先購入 8個單位。

17/4/2012
多份報章報道,華置主席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牽涉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澳門法院披露,劉、羅兩人聯手入標競投氹仔地皮,地皮最後在歐文龍干預下,在 2005年由劉、羅兩人持有股份的 Moon Ocean奪得,與華置指 Moon Ocean股東為公司獨立第三方的說法不相符。
華置晚上發出通告,指劉鑾雄只是貪污案中證人,否認賄賂。公司又重申, Moon Ocean兩名前股東 Easy Action及 Best Express,均是華置的獨立第三方。
2 : GS(14)@2012-04-19 23:35:23

澳門法院本周繼續審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當地最大報章《澳門日報》,有最詳盡的案情報道: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2-04/17/content_690690.htm
  劉鑾雄羅傑承涉二千萬賄歐文龍

  【本報消息】香港富商劉鑾雄及羅傑承捲入第三階段歐案中,氹仔雞頸馬路及偉龍馬路交界(即機場對面)地段的豪宅工程,土地成功獲批給,疑為歐文龍精心策劃,歐疑在收取二千萬報酬後,劉、羅兩人的公司最終成功獲批給土地。另外,歐案第三階段並涉及跨境工業區的A地段工業大廈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

  案情指,澳門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九五年成立澳門國際機場後,機場對面地段剩餘的土地被分為五個區(1C、2、3、4、5)。經一段時間後,政府、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及大福華投資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六家公司,政府為大股東,共同持有相關土地擁有權。回歸後,歐文龍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因而獲該六家公司的執行職能;由於當時相關土地已由原本六家公司,變為由其中一家、利保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統一管理,歐文龍隨之委任建設發展辦公室前主任羅定邦任該公司總經理、副主任潘寶玲為副經理。

  ○四年中,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得知歐文龍有意出售該五幅土地,隨後透過本澳商人、目前仍被廉署全球通緝的何明輝認識對方,其間兩人向歐文龍承諾,若其能利用職權助投到該五幅土地,將有兩千萬回報。

  為此,歐文龍不公開競投出售有關土地,並透過邀請標讓劉、羅參與競投;劉、羅隨後透過仲量聯行有限公司代表投標。其後,利保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開會,議決邀請仲量聯行有限公司、世邦魏理士有限公司及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威格斯參與競投,條件是需繳付兩億保證金。

  ○五年六月廿七日,評標委員會認為三家公司的標書均不達標,但經歐文龍干預後,評標委員會以“可利用已作出之行為”原則,建議直接判給,將五塊土地的承租權判給出價最高的仲量聯行有限公司,即由劉、羅均有股份的Moon Ocean Limited中標。其後,劉、羅透過自己名下公司的帳戶,輾轉將酬金交予歐文龍。

  另外,○五年四月,工務局開展跨境工業區的A地段工業大廈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當時,當局應歐文龍指示,以時間緊迫為由,以免公開招標及書面詢價招標,中國土木工程(澳門)有限公司為其中之一。開標後,“中建”得分最低,不具進入第二輪評審資格;但經歐文龍介入後,評標委員會調整“中建”分數,令“中建”最終成為中標者。歐文龍事後獲總造價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回報。
3 : GS(14)@2012-04-19 23:35:43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2-04/17/content_690689.htm
污水處理項目涉歐案

  污水處理項目涉歐案

  【本報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指控的六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中,有四項控罪涉及污水處理項目,歐文龍在其中兩項收取至少三百多萬賄款;捲入歐案、去年缺席審訊被判六年十個月的本澳商人林偉則疑為“中間人”。

  無成立聯營公司

  案情透露,○四年十月六日,建設發展辦公室就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執行合同及其後加工程公開招標,當時歐文龍與林偉合作,先由林偉出面,與參與競標的Waterleau,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的行政總裁LUCA、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應麟、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總經理許建平及Atal Engineering Limited經理方鎮猷協商,如歐文龍能利用其職權干預評標結果,令他們任職的公司中標,有關公司需支付標書提及的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三或純利百分之二十作為報酬。同年十一月十二日,Atal Engineering Limited、Waterleau,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及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以聯營公司名義遞交標書,但當中無成立聯營公司的文件。

  其後,當局指該標書內容不夠詳細,故評標分數只在五家競標公司中排第三。然而,由於歐文龍出手干預,該三家公司之聯合投標最終以九千○五十多萬的造價中標。事後,LUCA先收取另外三名涉案人的酬金,再將包括其在內的酬金透過公司帳戶轉到歐文龍開設的Ecoline Property Limited。

  假借顧問費名義

  ○六年三月,建設辦指為符合國家污水排放一級B的標準,須就提高污水排放質量標準,追加造價為一千五百五十萬澳門元,為在原設計及建造合同總價上增加百分之廿三。由於屬追加工程,故建議工程同樣由Atal Engineering Limited、Waterleau,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及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負責。事後,陳應麟及許建平假借支付工程顧問費名義,透過LUCA將共一百三十三萬九千多澳門元酬金,以迂迴方式交予歐文龍。

  至○六年十一月三日,建設辦以直接批給方式,將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第二期設計及建造執行合同批給上述三家公司合作成立的聯營公司,造價為二千六百八十五萬。歐文龍再透過迂迴方式收取總造價的百分之三或純利百分之二十的酬金。

  用空殼公司投標

  至於造價約八百六十三萬的路環污水處理廠營運及保養服務執行合同,則由商人林偉按歐文龍指示,利用空殼公司Best Choise Assets Limited名義,與LUCA合作成立Waterleau Macau Limitada,於○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投得有關合同,歐文龍的回報為當中純利的百分之二十。

  至於路環污水處理站第二期設計及建造執行合同,在歐文龍影響下,建設辦於○六年四月二十日將工程批予Atal Engineering Limited、Waterleau, 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及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聯營公司,造價高達兩億四千七百五十二萬。其後,方鎮猷透過Atal Engineering Limited帳戶開一百八十八萬二千多元的支票,並存入林偉所控制的公司的帳戶。陳應麟、許建平以迂迴的方法,將酬金轉到歐文龍開設的公司帳戶。
4 : GS(14)@2012-04-19 23:35:51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2-04/17/content_690686.htm
第三階段應訊 被控六受賄三洗黑錢罪

  歐文龍再涉收賄三千萬

  【本報消息】正在服刑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昨就第三階段嚴重貪污瀆職的指控在終審法院應訊。被控六項受賄作不法行為、三項清洗黑錢罪的歐文龍,在擔任司長期間違反公務員義務,以權謀私,涉及工程及事項包括跨工區污水處理站、路環污水處理廠及澳門國際機場對面地段等項目,涉及賄款逾二千七百萬元。三度上庭受審的歐文龍選擇保持緘默。首堂聆訊約三小時結束,明日(十八日)續審。

  主動要求收受賄賂

  因受賄及洗黑錢等八十一項罪成的歐文龍,判監廿八年六個月,昨日再以被告身份上庭受審。他身穿黑色西裝,身形略見發福,精神飽滿。案件由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利馬及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組成合議庭。主席法官岑浩輝用了約四十五分鐘,扼要宣讀歐文龍的控罪及相關項目名稱,包括六項受賄作不法行為、三項清洗黑錢罪。

  案件資料顯示,歐文龍在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期間,明知不應仍主動要求或答應接受他人給予的財產利益或利益承諾,違背職務上固有之義務,直接或間接干預政府擁有股份的私營公司的土地招標、評標及出售的程序,使特定者或彼等公司購得有關土地;又或直接或間接干預建設發展辦公室及工務局在公共工程的評標結果或與污水處理廠設計、建造、營運或保養服務等執行合同有關的行政審批及判給程序,使特定者或公司獲得批給,藉以收取相關公司或特定者給付的金錢或其他利益作為回報。

  歐文龍仍選擇緘默

  涉及的工程及事項共六項,包括跨境工業區之A地段工業大廈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從中收取四百萬元回報;氹仔雞頸馬路及偉龍馬路交界的1C、2、3、4、5地段(澳門國際機場對面),收取二千萬元報酬;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執行合同及其後加工程,收取約一百三十四萬元回報;跨工區污水處理站第二期設計及建造執行合同,收取總造價百分之三或純利百分之二十作回報;路環污水處理廠營運及保養服務執行合同,獲取純利的百分之二十作回報;路環污水處理站第二期設計及建造執行合同,收取回報約一百八十八萬元。

  岑浩輝宣讀歐文龍的指控後,根據審訊聽證程序,詢問被告歐文龍就起訴書內容是否作答?歐文龍選擇保持緘默,與○九年初審第二階段受審時同一選擇。歐文龍拒絕答辯後,法庭隨即進入聽取證人作供階段,工務局長賈利安及前工務局副局長、現任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出庭作供。首日審訊下午五時許結束,聆訊將於周三下午二時半繼續。
5 : GS(14)@2012-04-19 23:36:17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2-04/17/content_690694.htm
劉鑾雄否認賄歐

  【本報消息】對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瀆案第三階段審訊中,控罪指歐文龍涉嫌收受二千萬賄款,讓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之公司最終成功獲批澳門國際機場對面五幅土地。劉鑾雄任主席兼行政總裁的華人置業集團昨晚發出通告,指劉並非被告,僅被要求以證人身份出席作供,並否認曾向歐文龍行賄。

  並非被告僅作證人

  華人置業集團昨日早上以股價捲入敏感資料為由,暫停股份買賣。至晚上,華人置業發出通告指出,從報章報道中獲悉澳門終審法院在歐文龍貪瀆案第三階段審訊中,提及該公司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的姓名,以及氹仔偉龍馬路接鄰機場的五幅土地,而土地正由該公司發展高級住宅項目。

  通告指出,劉鑾雄已知會公司,指出並非本澳司法程序的共同被告人,只被終審法院要求作為證人出席聆訊,亦無就司法程序中所提及之事件於香港或澳門遭受正式檢控。同時,劉鑾雄否認司法程序中指自己及其公司可能向歐文龍提供任何非法墊款或賄賂的指稱。

  華人置業今早復牌

  通告並提到,“Moon Ocean”現為華人置業全資擁有附屬公司。上述提及之土地正由該公司發展高級住宅項目——“御海 · 南灣”,第一期發展項目正發售中。該公司確認公司無向歐文龍提供任何非法墊款或賄賂,並認為有關司法程序不會影響該公司之正常業務及營運。同時,該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今日上午九時起恢復股份買賣。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2-04/18/content_690983.htm
劉鑾雄否認賄歐

  【本報消息】對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瀆案第三階段審訊中,控罪指歐文龍涉嫌收受二千萬賄款,讓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之公司最終成功獲批澳門國際機場對面五幅土地。劉鑾雄任主席兼行政總裁的華人置業集團昨晚發出通告,指劉並非被告,僅被要求以證人身份出席作供,並否認曾向歐文龍行賄。

  並非被告僅作證人

  華人置業集團昨日早上以股價捲入敏感資料為由,暫停股份買賣。至晚上,華人置業發出通告指出,從報章報道中獲悉澳門終審法院在歐文龍貪瀆案第三階段審訊中,提及該公司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的姓名,以及氹仔偉龍馬路接鄰機場的五幅土地,而土地正由該公司發展高級住宅項目。

  通告指出,劉鑾雄已知會公司,指出並非本澳司法程序的共同被告人,只被終審法院要求作為證人出席聆訊,亦無就司法程序中所提及之事件於香港或澳門遭受正式檢控。同時,劉鑾雄否認司法程序中指自己及其公司可能向歐文龍提供任何非法墊款或賄賂的指稱。

  華人置業今早復牌

  通告並提到,“Moon Ocean”現為華人置業全資擁有附屬公司。上述提及之土地正由該公司發展高級住宅項目——“御海 · 南灣”,第一期發展項目正發售中。該公司確認公司無向歐文龍提供任何非法墊款或賄賂,並認為有關司法程序不會影響該公司之正常業務及營運。同時,該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今日上午九時起恢復股份買賣。
6 : GS(14)@2012-04-19 23:36:44

其他香港報章的報道,儘管沒有《澳門日報》詳盡,但在關鍵細節上基本相同。不過似乎只有《經濟日報》注意到關係香港上市公司股東權益的一個重要細節:澳門法院披露劉鑾雄一開始就持有 Moon Ocean股份,但華置的多份公佈,都表示它是向獨立第三方收購 Moon Ocean全部股權,沒有提到主席劉鑾雄持有 Moon Ocean。
http://big5.jrj.com.cn/gate/big5 ... 8080912810977.shtml
  據港媒報道,華人置業(行情,資訊,評論)(00127)主席劉鑾雄及BMA娛樂主席羅傑承,捲入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後,華置昨晚發表聲明,指劉鑾雄于案件中並非被告,僅以證人身份出席,同時否認澳門法院對其可能行賄的指稱。

  今復牌 股價恐受壓

  華置昨日停牌一天后,於今日復牌。投資界憂慮,近期港股氣氛暗淡,對負面消息特別敏感,華置復牌後或現一輪沽壓。

  華置在公告中,全面否認澳門相關的指控外,亦指劉鑾雄於今次事件並無于港澳兩地遭受正式檢控。

  澳門終院拒絕評論

  本報曾致電澳門終審法院查詢相關事宜,當局以事件正在審訊過程為由不作評論。羅傑承則于前日晚上向個別傳媒表示,收到澳門法院邀請,要求他出庭作證。華置稱,案件不會影響公司正常業務及營運。

  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星期一審訊歐文龍貪污案時,首次披露案件涉及港商。案情指,劉鑾雄及羅傑承于2004年有意出價,購入澳門國際機場對面的5幅土地,合共面積7.8萬平方米(現為華置住宅項目「禦海??南灣」)。當時二人經澳門商人、現遭澳門全球追緝的何明輝認識歐文龍,並向歐文龍承諾事成後可獲2,000萬元回報。華置於聲明中強調,公司沒有向歐文龍提供任何非法墊支或賄賂。

  稱向第三方買入土地

  案情續指,歐文龍最後以邀標形式售出有關土地,雖評標委員會認為標書不達標,但歐文龍干預後,于2005年6月向劉鑾雄及羅傑承均有股份的Moon Ocean Ltd出售土地。

  華置則表示,公司于2005月12月及2011年3月向獨立第三方East Action Limited及Best Express Holdings Limited收購股份,得到Moon Ocean Ltd所有股權。

7 : GS(14)@2012-04-19 23:42:04

翻查華置的公佈,該公司為了參與澳門項目,在 2005年 12月底,與賣方 Easy Action簽訂買賣協議,買下 Moon Ocean的 70.01%股權,代價是 100萬元,以及為 Moon Ocean的 7.5億元借貸,向放債人作出還款擔保。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60103108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60120090_C.pdf

華置同時與持有 Moon Ocean 29.99%股權的 Best Express,訂定協議,以 1.99億元代價,換取 Best Express將股權轉換為無投票權遞延股份。所謂遞延,指 Best Express同意押後分享最高達 10億元的可供分派溢利。 Easy Action及 Best Express都是 BVI註冊的離岸公司。
華置公佈當時聲明,據董事(包括劉鑾雄)所知, Easy Action及 Best Express的實益擁有人,以及 Moon Ocean放債人,都是與董事及主要股東沒有關連的獨立第三者,不過華置沒有交代他們的名字和背景。
華置堅稱屬獨立第三者

華置在去年 3月,用 16億元作價,向 Best Express買回 Moon Ocean其餘權益,全資擁有整個項目。 Moon Ocean持有的五塊地皮,被華置發展成為「御海.南灣」豪宅項目,上月開始發售第一期單位。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328812_C.pdf


7/2011
華置向傳媒表示,氹仔地皮總投資額達 200億元,將發展成豪宅項目「御海.南灣」,項目分 4期發展,首期提供約 900個 480至 3200呎單位。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0729/News/la_lac1.htm

3/2012
劉鑾雄與家人於「御海.南灣」開售前,斥資超過 1.7億元,分別透過 4間公司率先購入 8個單位。
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31241
8 : GS(14)@2012-04-19 23:50:54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419645_C.pdf
劉先生都出埋來,蔡先生有無野想講?
9 : 草帽(1253)@2012-04-20 09:11:11

cy會唔會整死佢? 佢個仔之前撐行唐唐喎.
10 : GS(14)@2012-04-20 21:21:0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65779
【本報訊】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審訊今日續審,涉嫌在歐文龍協助下,投得土地興建「御海•南灣」的華置主席劉鑾雄三日內兩度發聲明,強調 05年是向獨立第三者收購持有澳門土地的海外公司股份,劉不牽涉關連交易。最新一期《壹週刊》則報道,歐 06年 3月公佈批地結果前,曾跟大劉在澳門密會。
華人置業昨晚再發通告,指集團 2005年和 2011年分別向兩家海外註冊公司 Easy Action和 Best Express收購 Moon Ocean股權,指 Easy Action和 Best Express「過去及現時均為獨立第三方」;劉鑾雄則向華置確認,他與其任何關連人士「均從未直接或間接於該兩間公司擁有過任何權益」,強調收購不構成任何關連交易。華置連番出聲明澄清,是因多份澳門報章連日引述澳門終審法院周一庭上披露,指他與南華足主羅傑承 04年透過現被全球通緝的澳門商人何明輝認識歐文龍,並向歐承諾如協助投得澳門機場對面的 80多萬平方呎土地,會給對方 2,000萬元報酬。

證監會 港交所不評論事件

控方在庭上續指,歐文龍最終邀請三家財團入標,包括劉、羅持有股份的 Moon Ocean。由於華置一直聲稱是透過獨立第三方購入 Moon Ocean股份,令人質疑劉鑾雄是否牽涉關連交易,觸犯本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該例第 384條規定,任何人向港交所及證監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可被檢控,最高監禁兩年和罰款 10萬元。證監會及港交所發言人均不評論事件。
雖然劉鑾雄三日內兩度澄清,但疑團未解。根據控方庭上披露,歐文龍 04年向劉鑾雄與羅傑承透露有意出售涉案土地,隨後選擇性邀請三家財團入標,包括 Moon Ocean。雖然控方沒交代三家財團的具體入標時間,但披露了評標委員會是在 05年 6月 27日,得出三家財團標書均不達標的結論,而歐文龍得悉結果後,堅持將土地直接批給 Moon Ocean。最惹人猜疑是,根據華置公告, Moon Ocean05年 5月 25日才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華置在 05年 12月已宣佈向「獨立第三方」收購了 Moon Ocean七成股份。
新一期《壹週刊》刊登據稱是歐文龍絕密日記的照片,顯示歐文龍在澳門政府 06年 3月底正式公佈批地結果前一個月,曾與劉鑾雄在澳門華都酒店密會,之後將土地批予 Moon Ocean。

劉鑾雄涉歐文龍案未解之謎

•澳門傳媒引述庭上披露劉鑾雄和羅傑承曾向歐文龍承諾,若協助投得土地會給歐 2,000萬元,但大劉透過華置發聲明否認
•評標委員會 05年 6月底完成評標,但獲邀入標的 Moon Ocean Limited於結果公佈前一個月才成立
•評標委員會原認為三個獲邀入標財團都不合資格,但歐文龍直接指示將土地批給 Moon Ocean Limited
•新一期《壹週刊》刊登據稱是歐文龍記事簿照片,披露澳門政府 06年 3月底公佈批地結果前一個月,歐曾跟大劉密會
•澳門政府指劉鑾雄與羅傑承透過 Moon Ocean Limited投地,華置則稱 05年底及去年初才買入 Moon Ocean股份,大劉在原持 Moon Ocean股份的兩家海外公司都沒有權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借他隻手搞
11 : GS(14)@2012-04-20 21:28:53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 ... LE/CAP_571_c_b5.pdf
條: 384 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L.N. 12 of 2003 01/04/2003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
(a) 在看來是遵從任何有關條文施加或根據任何有關條文施加的提供資料要求時,向指明
收受者提供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且
(b) 知道該等資料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或罔顧該等資料是否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
誤導性,
即屬犯罪。
(2) 如在看來是遵從任何有關條文施加或根據任何有關條文施加的要求時提供某些在要項上屬
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除因第(1)款外亦根據任何有關條文構成罪行,則第(1)款不適用於提供該等
資料。
(3) 除第(4)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
(a) 並非看來是遵從任何有關條文施加或根據任何有關條文施加的提供資料要求,但卻在
與指明收受者執行任何有關條文授予的職能有關連的情況下,向該收受者提供在要項
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紀錄或文件;且
(b) (i) 知道該等紀錄或文件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或罔顧該等紀錄或文件是否在
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及
(ii) 事前曾就該項提供接獲該收受者的書面警告,該警告表明根據本款,在有關個案
情況下,提供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紀錄或文件會根據本款構成罪行,
即屬犯罪。
(4) 除第(5)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被裁定犯第(3)款所訂罪行,除非控方證明—
(a) 接獲有關紀錄或文件的指明收受者曾合理地依賴該紀錄或文件;或
(b) 該人意圖使該收受者依賴該紀錄或文件。
(5) 第(4)(a)款並不規定證明曾合理地依賴某紀錄或文件的指明收受者因依賴該紀錄或文件而導
致—
(a) 被誤導;
(b) 蒙受任何損害;或
(c) 招致任何損失。
(6) 任何人犯第(1)款所訂罪行—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2年;或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1年。
(7) 任何人犯第(3)款所訂罪行—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6個月;或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8) 在本條中,“指明收受者”(specified recipient) 指—
(a) 證監會;
(b) 認可交易所;
(c) 認可結算所;或
(d) 認可控制人。
...
條: 391 作出關於證券及期貨合約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公開通訊的
民事法律責任
L.N. 12 of 2003 01/04/2003
(1) 除第(3)至(7)款另有規定外,凡—
(a) 任何人對向公眾或向包含公眾(包括上市法團股東或上市證券持有人)的一組人士作出或
發出有關通訊負有責任;
(b) 該有關通訊關乎證券或期貨合約,或可能影響證券的價格或期貨合約交易的價格;
(c) 該有關通訊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及
(d) 該人知道該有關通訊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或罔顧該有關通訊是否在要項上屬
虛假或具誤導性,或在該有關通訊是否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方面有疏忽,
則該人負有法律責任以損害賠償的方式,賠償另一人因依賴該有關通訊行事或不以本會採用的方式
行事而蒙受的金錢損失,不論該人是否亦招致任何其他法律責任。

(2) 就第(1)款而言,對作出或發出某有關通訊負有責任的人,包括—
(a) 作出或發出該有關通訊的人;及
(b) 以事關重要的方式參與或批准作出或發出該有關通訊的人。
(3) 除非就有關個案的情況而言,某人應負有法律責任根據第(1)款就有關通訊向另一人作出賠
償,是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否則該人無須如此負有法律責任。
(4) 在以下情況下,任何人不得僅因有關通訊的發出或複製,而負有法律責任根據第(1)款向另
一人作出賠償—
(a) 該有關通訊的發出或複製是在某業務(不論是否由他經營)的日常運作過程中發生的,而
該業務的主要目的,是發出或複製其他人提供的材料;
(b) 該有關通訊的內容(不論是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內容)—
(i) (如該業務是由他經營)並非由他本人或由他的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設定;

(ii) (如該業務不是由他經營)並非由他本人設定;
(c) 為了該項發出或複製—
(i) (如該業務是由他經營)他本人或他的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或
(ii) (如該業務不是由他經營)他本人,
並無揀選、增補、修改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該有關通訊的內容;及
(d) 在該有關通訊發出或複製時,他不知道該有關通訊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
(5) 在以下情況下,任何人不得僅因有關通訊的再傳送,而負有法律責任根據第(1)款向另一人
作出賠償—
(a) 該有關通訊的再傳送是在某業務(不論是否由他經營)的日常運作過程中發生的,而該業
務的正常運作,涉及將資訊再傳送往資訊系統內的其他人,或將資訊從一個資訊系統
再傳送往另一個資訊系統(不論位於何處),不論是直接地再傳送或是藉利便該等其他人
與第三者之間建立連結而再傳送;
(b) 該有關通訊的內容(不論是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內容)—
(i) (如該業務是由他經營)並非由他本人或由他的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設定;

(ii) (如該業務不是由他經營)並非由他本人設定;
(c) 為了該項再傳送—
(i) (如該業務是由他經營)他本人或他的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或
(ii) (如該業務不是由他經營)他本人,
並無揀選、增補、修改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該有關通訊的內容;
(d) 就該有關通訊所作的再傳送,是附有一項大意如下的訊息的,或是在獲再傳送該有關
通訊的人確認明白以下事項之後完成的—
(i) (如該業務是由他經營)他本人或他的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並無設定該有關
通訊的內容,而且既不就該有關通訊負責,亦不認可其準確性;或
(ii) (如該業務不是由他經營)經營該業務的人或該人的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並
無設定該有關通訊的內容,而且既不就該有關通訊負責,亦不認可其準確性;及
(e) 在該有關通訊再傳送時—
(i) 他不知道該有關通訊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或
(ii) 他知道該有關通訊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但—
(A) (如該業務是由他經營)在有關個案的情況下,按理不能期望他阻止該項再傳
送;或
(B) (如該業務不是由他經營)在有關個案的情況下,他已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使某
個能夠採取步驟致使阻止該項再傳送的人,知悉該資料如此屬虛假或具誤導
性之事(即使該項再傳達事實上發生)。
(6) 在以下情況下,任何人不得僅因有關通訊的直播,而負有法律責任根據第(1)款向另一人作
出賠償—
(a) 該有關通訊的廣播是在某廣播業者(不論他是否該廣播業者)的業務的日常運作過程中發
生的;
(b) 該有關通訊的內容(不論是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內容)—
(i) (如他是該廣播業者)並非由他本人或由他的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設定;或
(ii) (如他不是該廣播業者)並非由他本人設定;
(c) 為了該項廣播—
(i) (如他是該廣播業者)他本人或他的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或
(ii) (如他不是該廣播業者)他本人,
並無揀選、增補、修改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該有關通訊的內容;
(d) 就該項廣播而言—
(i) (如他是該廣播業者)他;或
(ii) (如他不是該廣播業者)他相信並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廣播業者,
按照使他或該廣播業者(視屬何情況而定)有權以廣播業者身分廣播的牌照(如有的話)的
條款及條件,及按照任何根據或依據《電訊條例》(第106章)或《廣播條例》(第562章)
發出並以廣播業者身分適用於他或該廣播業者(視屬何情況而定)的業務守則或指引(不論
實際如何稱述)而行事;及
(e) 在有關通訊廣播時—
(i) 他不知道該有關通訊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或
(ii) 他知道該有關通訊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但—
(A) (如他是該廣播業者)在有關個案的情況下,按理不能期望他阻止該項廣播;或
(B) (如他不是該廣播業者)在有關個案的情況下,他已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使某個
能夠採取步驟致使阻止該項廣播的人,知悉該有關通訊如此屬虛假或具誤導
性之事(即使該項廣播事實上發生)。
(7) 在憑藉第(2)(b)款而根據第(1)款就任何有關通訊針對某人提出的訴訟中,如該人證明以下情
況,即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a) 該人只參與或批准作出或發出該有關通訊的一部分,而該部分當時並非在要項上屬虛
假或具誤導性的;或
(b) (如該訴訟是基於該人參與作出或發出該有關通訊而提出的)該人在該有關通訊作出或發
出時,以該有關通訊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為理由,反對作出或發出該有關通
訊。
(8) 為免生疑問,凡任何法院具有司法管轄權裁定根據第(1)款提出的訴訟,如該法院除本條外
具有司法管轄權受理強制令的申請,則可按它認為適當的條款及條件批給強制令,以附加於或取代
損害賠償。
(9) 本條並不授予在《公司條例》(第32章)第40條適用(不論是否參照該條例第342E條而適用)或
本條例第108條適用的個案中提出訴訟的權利。
(10) 本條並不影響、限制或減免任何人根據普通法或任何其他成文法則而獲授予的權利或可招
致的法律責任。
(11) 在本條中—
“有關通訊”(relevant communication) 指任何通訊,包括公告、披露、陳述,以及上述項目的任何組
合;
“發出”(issue) 就任何材料(包括任何有關通訊)而言,包括—
(a) 藉親自造訪;
(b) 在報章、雜誌、期刊或其他刊物;
(c) 藉海報、公告、啟事或通知的展示;
(d) 以通告、冊子、小冊子或傳單的方式;
(e) 藉照片展覽或放映電影片;
(f) 藉聲音或電視廣播;
(g) 藉資訊系統或其他電子器材;或
(h) 以其他方式(不論是以機械、電子、磁力、光學、人手或其他媒介,或藉光、影像或聲
音或其他媒介的產生或傳送),
發表、傳遞、分發或以其他方式散發該材料或其內容,並包括安排或授權發出該材料。
12 : greatsoup38(830)@2012-04-21 15:12:59

翻查華置的公佈,該公司為了參與澳門項目,在 2005年 12月底,與賣方 Easy Action簽訂買賣協議,買下 Moon Ocean的 70.01%股權,代價是 100萬元,以及為 Moon Ocean的 7.5億元借貸,向放債人作出還款擔保。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60103108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60120090_C.pdf

入面有無關連交易,筆錢大劉借出來? 定是大劉借畀羅傑承,羅再借給公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68755
羅表示自己在澳門出生,是港、澳兩地商人,約在 2004底至 05年初,仲量聯行經紀找他,指澳門機場對面幾幅土地將招標發展。由於他手上資金不足,於是在 05年 2月詢問劉鑾雄意見,劉隨即找本港專業人士到澳門實地了解;到該幅土地快將投標時,劉又找過羅與仲量聯行商議。
不過,羅形容劉鑾雄最初對投地興趣不大,所以他自行透過旗下離岸公司 Moon Ocean入標,而劉則承諾貸款七億至八億元給他周轉。他記得 05年 6月 28日開標,由他以約 13億元中標,由於翌日是羅妻梁芷珊生日,所以他對日期印象深刻。
由於 Moon Ocean是離岸公司,短期內難在澳門開設銀行戶口,於是羅在成功中標後,即透過一間名「東基」的澳門公司設立戶口,並透過東基預支 2,000萬元給新明輝公司,支付前期土地平整及圍板費用。
羅續稱新明輝公司老闆何明輝,隨後主動找他與劉鑾雄,指歐文龍想認識大地產商,安排他們與歐文龍在澳門華都酒店見面。他形容能認識高官感到榮幸,但雙方話題沒觸及投地,只談到澳門未來發展或風花雪月一番。
羅形容,當時與歐只是普通會面,甚至不是朋友會面,彼此更沒有交換卡片,也從來沒有索取任何在澳門發展的利益。他又說當時不知道歐文龍在評標時有最終決定權。
不過,法官指根據歐文龍的紀錄,他們曾在 05年 6月 22日於金龍酒店見面。羅只稱有時會在官方場合見到歐文龍,但只是點頭打招呼,也記不起何時曾在金龍酒店與歐見面。

羅在作供時最初稱 Moon Ocean是他成立的離岸公司,由他全資擁有,但後又改口說是他收購回來。他本人或公司名下有多間離岸公司,每次發現有適合的投資項目,便會由其中一間公司參與投標。在澳門成功投地後,劉鑾雄又表示有興趣參與發展,於是 05年將約 70%股份轉讓給大劉,去年再將餘下股份賣給劉鑾雄,合共作價 16億元。扣除之前劉借給他約 8億元貸款,羅從中獲利約 8億元。

(如果是咁解又合唔合理,通常都是羅先生向那些服務公司叫他們設立公司,但實際上都是向人買間現成的公司,所以你可以講他記錯都得。)
13 : greatsoup38(830)@2012-04-21 15:18:00

不過,法官指根據歐文龍的紀錄,他們曾在 05年 6月 22日於金龍酒店見面。羅只稱有時會在官方場合見到歐文龍,但只是點頭打招呼,也記不起何時曾在金龍酒店與歐見面。

呢個物業給600買了,後賣出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50107020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50314097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N200912011093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00110016_C.pdf

那幾年澳門D物業升得幾快,竟然賣的價錢仲低過買,唉
14 : greatsoup38(830)@2012-04-21 15:19:0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68756
昨日出庭作供的羅傑承與拒絕出庭的另一位本港富商劉鑾雄,既是證人又是嫌疑犯,因為他們在本案是以證人身份,就歐文龍涉嫌受賄作供,但兩人同時又因涉嫌行賄歐被澳門政府控告,排期另案審理。
有熟識澳門法律的人士解釋,歐文龍是中央任命的高官,所以案件要直接交由澳門終審法院審理,而涉案的其他疑犯,需依照一般司法程序,首先在初級法院受審。故此歐案自 07年開審以來,歐與其他疑犯包括父親歐榮光與胞弟歐文富夫婦,一直是分案受審。澳門檢察官昨在庭上也指出,羅傑承與劉鑾雄已被列作嫌疑犯,進入了預審程序,提醒羅有權選擇不作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68757
羅傑承與劉鑾雄這對「沙煲兄弟」同時捲入歐文龍貪污案中。羅在作供時直言與劉鑾雄關係友好,經常「同枱食飯」。由於羅是澳門人,所以儼如綽號「大劉」的劉鑾雄在澳門的「盲公竹」,而財雄勢大的劉鑾雄,則不時在財政上支援羅的投資大計。

兩人不時同枱食飯

羅傑承透露,早於 1990年頭已曾與大劉合作,競投當時新口岸一幅土地,可惜失敗而回。惟未有減退兩人對澳門投資的興趣,羅表示由於自己熟識澳門,所以得知機場對出的土地招標後,認為發展潛力無窮,於是馬上向大劉推介。羅說:「就算大劉唔去馬,我都好想參與投標。」但他自知沒有大劉實力雄厚,所以對方最初不感興趣時,他便向大劉表明去馬的決心,而大劉也爽快地向他借出 7至 8億元周轉,背後支持他參與投標。在中標後,大劉又把早前找過的專業人士考察的圖則資料,免費襄助羅傑承發展該幅土地,讓他省卻再找專業人士研究規劃的巨額開支。
活躍港澳兩地的羅傑承又稱,經常在港與大劉同枱食飯,兩人更不時聯袂到澳門消遣會友,形影不離。
《蘋果》記者
15 : greatsoup38(830)@2012-04-21 15:30:08

隔牆有耳:羅傑承講「真話」雷公加把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69142
澳門歐文龍世紀貪污案再開審,華置主席大劉劉鑾雄同埋南華足主羅傑承被指涉嫌行賄歐文龍,令呢單案再次引起本港傳媒高度關注。噚日案件續審開庭,大批本港傳媒一早就去晒澳門終審法院門口霸位。

話被控行賄係「有啲誤會」

一眾行家原本預咗大劉同羅傑承唔會現身,點知羅傑承出庭作供,即刻成為全場焦點。噚日澳門同香港一樣行雷閃電落大雨,但羅生氣定神閒到場畀記者影相,作供後又喺庭外接受訪問。佢笑笑口話自己理直氣壯,冇行賄過歐文龍,出庭作供只係將理據事實講出嚟。
對於法官話佢同大劉會被檢察院起訴,羅生話訴訟仲未開始,從來唔擔心會被檢控咁話,又話指控佢涉嫌行賄可能只係有啲誤會喎,所以噚日出席終審法院作供,除咗係一次過澄清之外,都想了解吓究竟發生緊乜嘢事。至於問佢幾時初審,佢就話都唔知咁多。
八方問佢,法官俾佢選擇可以唔作供,因為佢嘅供詞隨時會影響到佢涉嫌行賄案喺初級法院審訊,點解仲咁夠薑繼續作供呢?佢即刻答反正都係要講,如果懷疑佢隱瞞,不如一次過將真相事實講晒出嚟仲好啦。就喺呢個時候,個天突然行雷轟隆一聲,嚇咗羅生一大跳,露出尷尬笑容,之後好似若有所悟,收起笑容急急腳冒雨離開,再冇回應記者嘅提問。

[email protected]
16 : GS(14)@2012-04-23 20:49:04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4-18] 我要評論(0)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趙建強) 對於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日前被指捲入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華人置業(0127)昨晚發公告澄清,劉鑾雄並非被告之一,他只是被澳門終審法院要求作為證人出席聆訊,亦沒有因有關問題被澳門或香港檢控。華置又強調,公司及劉鑾雄沒有向歐文龍提供任何非法墊款或賄賂。

 華置指,涉案的土地目前發展為旗下「御海.南灣」,由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Moon Ocean Ltd.持有,第一期項目現正發售。華置認為,有關司法程序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業務及營運,公司亦申請於今日恢復買賣。


唔知幾時會由證人轉做被告再轉做犯人呢
17 : greatsoup38(830)@2012-04-24 22:53:0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424/News/ec_gnc1.htm

澳門終院就歐文龍貪污案,傳召著名建築師劉榮添(左)與同於興業建築師行工作的建築師梁華達(右)出庭作供。

澳門終院昨傳召3名證人,分別為香港公司興業建築師(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建築師劉榮添、建築師梁華達及利保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文員楊佩華。

劉榮添表示,2004年12月獲華置李秀龍(譯音)通知,要求興業就機場旁地皮的規劃提交初步方案,並需趕於新年前完成,華置當時提供項目的基本資料,如建築面積、基地面積等,並要求興業在方案中包含平面圖、住宅排位、澳門歷史等,及後再按華置要求修訂,終於2005年2月24日提交初步方案。在同年3月9日,劉榮添按華置的要求,與李秀龍到該地盤視察,其間有一名叫林啟泰男子在場,劉稱感到林熟悉該工程。劉榮添其後沒再參與此項目,交由同事梁華達負責。

梁華達作供時稱,在2005年5月接手該項目,華置於6月中旬向他提供詳細的技術文件,包括一張圖及幾頁紙,顯示該地皮各區的不同高度限制,並要求興業稍後將方案交給仲量聯行。對於有質疑10日難以完成規劃方案,梁稱若發展商有明確指示,中途沒有改動,10日雖難但仍有可能。

建築師﹕索報價不代表獲發展權

該地皮終由Moon Ocean投得,但梁表示不知此公司,直至05年尾興業與華置簽訂合同,才知華置在投標該地皮時,有澳門的伙伴公司。梁表示,當時獲悉羅傑承是林啟泰的上司,故感覺羅是華置的澳門伙伴。該項目在2005年中才中標,但華置早於2004年底已要求興業提交規劃方案,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問及建築師行收到報價要求時,是否代表發展商多數已獲得發展權,梁表示不是,因發展商收到報價後會再視乎成本,決定是否投標。案件本周三續審。
18 : GS(14)@2012-04-24 23:27:4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76406
地皮一拆五分開設計

他表示,接手後依華置項目經理吳易羲指示修改,至 6月中獲提供十幾頁技術資料,將用途由全住宅改為有辦公室和服務大樓,並由原來一區塊分成五區塊,設計不能跨區塊及要有不同高度限度,機場附近不能建住宅。
他表示,為華置趕製文件,完成後交代表 Moon Ocean投標的仲量聯行。其間一直與華置以電郵修改建築設計,完成日為 05年 6月下旬的星期六。
他表示, 05年 9月、 10月才知有 Moon Ocean此公司, 9月見過羅傑承的下屬林啟業,以他所知林是華置計劃的澳門合營公司代表, 06年後期在澳門見過其上司羅傑承。他不知道華置的澳門合夥是那家公司,但印象中羅是澳門合夥人代表。
澳門當局 6月初才正式就涉案五幅土地的招標, 6月 28日開標,仲量聯行以 13.68億元投得土地。根據華置 06年 1月 20日發出的董事會通函,稱 05年 12月 30日向獨立第三者購入擁有涉案土地發展權的海外公司 Moon Ocean的 70.1%股權,作價 100萬元。
澳門法院指劉鑾雄和羅傑承的公司,於 05年在歐文龍干預下,成功投得澳門氹仔機場對面的土地。五幅土地共面積 7.8萬平方米,現為華置發展的「御海.南灣」;歐文龍涉收取 2,000萬元賄款。
劉借錢換優先購買權

法院上周要求劉鑾雄和羅傑承出庭作證,其後檢察一方指劉涉另案,放棄傳召他。終院院長岑浩輝亦指羅涉一宗相關案件,列為嫌犯,提醒羅可不作供,但羅決定作證。
羅早前表示, 04年底透過仲量聯行高層得悉澳門政府有意出售機場附近土地,曾向劉提及,劉就項目作研究,但未有明確表達投標意向。羅成立公司投標,劉向他借出 7至 8億元,條件是日後可行使優先購買權。

劉鑾雄、羅傑承參與澳門投地時序

《 2004年》
12月:羅傑承從仲量聯行高層盧慶雄得悉澳門機場對出地皮將招標,將消息告知劉鑾雄,羅、劉分別找人研究地皮
12月:華置高層李秀龍接觸興業建築師行董事劉榮添,要求興業盡快完成地皮初步設計方案

《 2005年》
3月 9日:劉榮添在羅傑承的職員林啟泰接待下,到澳門地皮外圍考察
5月 25日: Moon Ocean海外註冊成立,林啟泰後來成該公司代表
6月中:地皮正式招標, Moon Ocean在內 3家財團獲邀入標;劉鑾雄借出 8億元支持羅傑承
6月中:興業工程師梁華達接獲華置通知,要求一星期內完成修改圖則,包括修訂樓宇高度、接近機場附近不能建樓、將地皮一拆五等
6月 22日:羅傑承、劉鑾雄在新明輝公司老闆何明輝安排下,與歐文龍在澳門金龍酒店會面
6月 27日:評標委員會認為 3財團都不符資格,但歐文龍指示批給 Moon Ocean
6月 28日:開標, Moon Ocean中標;羅隨後將 2,000萬元滙給歐文龍名下空殼公司 Ecoline
05年底:興業代華置就地皮工程招標,入標包括新明輝,最後華置決定新明輝中標
2005年底及 2011年初:華置公告稱以 16億元代價,分兩次購入「獨立第三方」 Moon Ocean股份

資料來源綜合庭上供詞
19 : GS(14)@2012-04-26 00:09:0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79272
【記者張婷婷報道】澳門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貪污案審訊的證人證供,令人質疑上市公司華人置業( 127)在收購涉案土地時,在公告中作出不實陳述。獨立股評人 David Webb認為,如證供屬實,則華置的收購或屬關連交易。他已於周日向證監會投訴,質疑華置的公告可能虛假和誤導,要求證監及廉署介入調查,揭露賣家股東真正身份。
證監會及廉署發言人均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 06年廉署證實曾就歐案與澳門聯合偵查。本報昨多次致電華置,截稿前未有回應。
自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審訊於本月 16日展開,爆出牽涉本港商人劉鑾雄和羅傑承, David Webb便質疑華置聲稱向獨立第三者購入涉案土地的說法,認為執法機構需介入調查。澳門法院指歐在收受 2,000萬元後,干預氹仔偉龍馬路五幅土地的競投,而劉和羅的公司最終投得土地,並發展成豪宅「御海.南灣」。

與投地價相差逾二億元

David Webb稱如羅的供詞屬實,劉為有關計劃的放債人,向羅借出 7億元至 8億元,助羅名下公司 Moon Ocean以 13.68億澳門幣(約 13.28億港元)投得地皮,則與華置在 06年 1月 3日發出的披露公佈,和 06年 1月 20日發出的通函,稱賣方的放債人非關連人士、是獨立第三者有所抵觸,涉嫌屬虛假陳述。
他進一步指出,如放債人是劉或由劉提供資金,則華置的收購交易或屬關連交易,因為涉案土地是作為貸款的擔保。他又發現,通函中提及有 6,900萬元為專業費用和利息,文件中指利息為 1,500萬元,即有 5,400萬元專業費用。如羅的證供屬實,被指支付予歐文龍的 2,000萬元源自貸款,則可能包括在專業費用之內。

華置在完成 05年的 70.1%股權收購後,便代 Moon Ocean償還 7.5億元貸款。其後再於 11年收購餘下股權,以合共以 16億元收購整個項目,與最初的投地價 13.28億港元,相差 2.72億元。
有熟悉《證監條例》的法律界人士指出,如上市公司早知道某一投資計劃,安排他人先行購入,再注入上市公司,令上市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多付差價,損害上市公司或股東利益,便可能涉及詐騙罪行。
20 : GS(14)@2012-04-26 22:20:44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ments/ctguide_c.pdf
財務資助
集團提供的財務資助
92. 對於經營銀行業務的公司在日常業務中向關連人士或共同持有的實體提供的任何財務資助:
(1) 如按一般商務條款(或對該經營銀行業務的公司而言屬於更佳條款者)進行,交易將獲全面豁免:
(2) 如並非按一般商務條款(或對該經營銀行業務的公司而言屬於更佳條款者)進行,但所有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均符合下列其中一個水平界線規定,交易將獲全面豁免:
(a) 低於0.1%;
(b) 低於1%,而有關交易之所以屬關連交易,純粹因為涉及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或
(c) 低於5%,而有關財務資助連同該關連人士或共同持有的實體所得任何金錢利益合計的總值亦低於100 萬港元。
(3) 如並非按一般商務條款(或對該經營銀行業務的公司而言屬於更佳條款者)進行,但所有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均符合下列其中一個水平界線規定,交易將獲豁免遵守有關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股東批准的規定:
(a) 低於 5%;或
(b) 低於25%,而有關財務資助連同該關連人士或共同持有的實體所得任何金錢利益合計的總值亦低於1,000 萬港元。
93. 「經營銀行業務的公司」指發行人或其附屬公司本身是銀行、《銀行條例》所指的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又或根據海外適當的海外法例或權力成立的銀行。
94. 如屬以下情況,集團向關連人士或共同持有的實體提供的財務資助將獲全面豁免:
(1) 有關資助是按一般商務條款(或對集團而言屬於更佳條款者)進行;及
(2) 所提供的有關資助,符合發行人或其附屬公司於該關連人士或共同持有的實體所直接持有股本權益的比例。任何由集團提供的擔保必須為個別擔保(而非共同及個別擔保)。
集團收取的財務資助
95. 如屬以下情況,集團從關連人士或共同持有的實體收取的財務資助將獲全面豁免:
(1) 有關資助是按一般商務條款(或對集團而言屬於更佳條款者)進行;及
(2) 有關資助並無以集團的資產作抵押。
21 : greatsoup38(830)@2012-04-27 00:35:1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6282502
因為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再次開審,澳門氹仔毗鄰機場地皮 2005年招標時的內幕,得以曝光,令人猜疑華人置業( 127)及主席劉鑾雄當年有沒有隱瞞關連交易,我認為香港的執法機關應該調查。 David Webb所見略同,根據本報報道,他數天前已向證監會投訴,要求調查華置公告有沒有虛假陳述和誤導股東。
上周四〈大劉有無隱瞞關連交易?〉一文見報後,華置曾發出公佈澄清,而被指與劉鑾雄合作投地的關鍵人物羅傑承,又以證人身份出席了澳門法院的聆訊,提供了更多公開材料,給外界分析事件。我的結論仍然是,證監會定必要跟進 Webb的投訴,展開調查。
華置上周四發出公告回應可能隱瞞關連交易的質疑,重申在 2005和 2011年分兩次購入持有澳門地皮的 BVI離岸公司 Moon Ocean的全部權益,交易的賣家──兩家分別叫 Easy Action和 Best Express的 BVI公司──從來都是獨立第三者。劉鑾雄又再次確認,他及其聯繫人,從來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 Easy Action和 Best Express的權益,所以華置董事會認為收購 Moon Ocean股權並非關連交易。
...
Moon Ocean放債人身份矛盾

這個矛盾的說法,究竟是因為 Moon Ocean那時候同時有劉鑾雄和「放債人」兩名債主?還是有人隱瞞了 Moon Ocean放債人的關連人士身份,之後由上市公司提供了還款擔保?抑或貸款是經過中間人或羅傑承,間接借給 Moon Ocean,有人以為這樣可以洗脫放債人的關連人士身份?
華置上周四的公告,重申收購 Moon Ocean不是關連交易,卻沒有再確認「放債人」是否真的是獨立第三者。不用等待證監會調查,華置董事會也有責任因應羅傑承的公開說法,現在就找相關人士重新確認與「放債人」的關係,並發出澄清公告,向所有股東交代。

丘亦生
22 : 龍生(798)@2012-04-27 00:48:35

呢的咪叫大和解囉
23 : GS(14)@2012-04-27 21:03:51

22樓提及
呢的咪叫大和解囉


好和
24 : GS(14)@2012-05-03 23:37:0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303247
廉署高級調查員姚富泉作供時指出,在歐文龍官邸搜出的大批文件,在他「友好」記事簿找到「大劉/COTAI土地」及「仲量聯行 2000(後加一剔號)」字句;還有「山邊/機場」及「 COTAI/大劉」文字紀錄。並在歐前官邸搜出羅傑承名片。
他又在庭上展示, 05年 6月 22日,歐與大劉、羅傑承及劉基穎在金龍酒店內的農圃飯店晚飯的收據,飯局由棄保潛逃的何明輝訂位。
支票經羅傑承名下公司

同年 6月 27日羅傑承獲大劉財力支持,透過仲量聯行代表 Moon Ocean Limited投得土地。隨後 10月 27日及 11月 21日,四人再在華都酒店飯局,由羅傑承訂位,其中一次結賬金額 1.8萬元。 06年 2月 25日,歐與大劉在華都會面。
姚富泉更投映,大劉與羅傑承多次出入境澳門紀錄。還有歐文龍與何明輝多次通電話後,何隨即與羅傑承的通話紀錄。
廉署人員又展示由大劉及細劉簽署金額 2,000萬元,開給羅傑承名下澳門東基公司的中銀支票。廉署追查該筆涉嫌賄款去向,發現當天隨即轉賬到歐操控的公司戶口。
在多次審訊中一直保持緘默的歐文龍,昨罕有開腔,指他習慣上不會在官邸存放羅傑承等人的名卡,又指廉署投映的部份文件,不是他的筆迹,要求法官鑑證。並指與大劉及羅傑承會見,只是一次起兩次止。法官質詢他廉署供證內容真實性,他卻選擇不回應。歐文龍感慨說,獄中囚禁多年,沒機會與別人講話,所以在庭上說話好「論盡」,向法官稱「唔好意思」。此案預計下周三結案陳詞。
25 : GS(14)@2012-05-12 11:58:59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510/News/ec_gna1.htm
歐文龍否認控方指,羅劉二人輾轉經數間空殼公司將2000萬元,存到歐文龍操控的Ecoline公司戶口,作為投得澳門機場旁豪宅地的報酬。他說,該筆款項為新明輝支付Ecoline的顧問費用,又指新明輝當年負責興建東亞運場館時,何明輝曾向歐要求介紹設計顧問公司,歐遂介紹Ecoline給何。其後新明輝多次向Ecoline要求顧問服務,卻一直拖數,直至一段時間後何向歐表示,得到羅傑承公司旗下樓盤的展銷廳工程,並將2000萬元的預付金,遂將款項存入Ecoline戶口,並於入數後通知歐。

稱羅傑承匯款為新明輝顧問費

對於控方指歐利用職權,干預跨工區污水處理廠和路環污水處理廠工程的的招標及執行工作,並以4張在其官邸搜出、寫上相關公司須付報酬等細節的手抄文件作主要證物,歐指未曾擁有或見過該4份文件。

官邸搜出證據 歐稱無見過

控方結案陳辭時,指歐作為司級官員,擁有上佳的收入及福利,但仍不滿足,「視政府資源為己物……為一己的私利,要全社會埋單」,要求法庭充公其貪污所得。而辯方律師馮健埠則質疑,控方對證人供辭及歐文龍日記的內容過分解讀,並無實證證明歐文龍曾直接指使下屬干預各個招標項目。法庭押後裁決。
26 : GS(14)@2012-05-24 01:01:3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523592_C.pdf
受理
27 : greatsoup38(830)@2012-05-24 20:44:26

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wtopic.php?f=48&t=67609
華人置業宣佈,接獲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通知,澳門刑事起訴庭已正式受理檢察官,就收購澳門土地向劉鑾雄提出行賄及清洗黑錢罪名的訴訟,稍後會移交澳門初級法院審理。

起訴庭亦駁回基於證據不足而撤銷控訴的要求。

澳門廉署指,涉貪污案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和劉鑾雄,以及商人羅傑承見面11次,歐文龍涉嫌收取由劉鑾雄有份簽名的2,000萬元支票,以協助他們投得澳門機場附近5幅土地發展豪宅

文章由 殘劍 » 週四 5月 24日, 2012年 9:44 am
我好膚淺,只希望有生之年見到呢d pk 惡有惡報....
仲有老實商人....

文章由 lovewai » 週四 5月 24日, 2012年 9:53 am
:lol: 想起佢小D記者果幕 近來絕跡娛樂版原本唔得閒

文章由 黃泰利 » 週四 5月 24日, 2012年 3:40 pm
要郁老實商人可能要用不寒既名義做野 :inv168_06:

文章由 cy8 » 週四 5月 24日, 2012年 4:33 pm
港澳無引度協議, 判佢十碌, 佢以後唔過大海便可以 :lol:

文章由 ezone2k » 週四 5月 24日, 2012年 5:03 pm
可以改的... 中港澳一家親, 阿爺話事 :idea: :idea: :idea:

文章由 opus » 週四 5月 24日, 2012年 7:59 pm
轉下車啦,先渡去阿爺果處,再渡去馬交咪得嘮!

文章由 johnson1 » 週四 5月 24日, 2012年 8:35 pm
咪話我抽水¸唔係奸狼當道鬼有呢d野睇 :inv168_05:
28 : GS(14)@2012-05-26 18:26:4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525/News/ec_gba1.htm

被指涉藉行賄歐文龍而投得的澳門「御海.南灣」地皮,其地盤雖暫仍是爛地一片,但早前已售出逾350個單位。(資料圖片)
放大

華置通告指劉鑾雄確認能繼續履行他作為華置執董的職責,華置認為劉鑾雄既未遭定罪,他留任華置主席、執董及行政總裁,符合該公司最佳利益。此外,華置亦有意盡快額外委任多兩名執董,包括集團財務總監林光蔚及銷售及租務部經理陳詩韻,陳詩韻為劉鑾雄紅顏知己陳凱韻(即「甘比」)的胞姊,而陳凱韻乃劉鑾雄的「聯繫人」,公司將按聯交所上市規定,在委任林、陳兩人時會另發公布。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昨說,若劉鑾雄稍後缺席法庭聆訊,而缺席聆訊裁定劉鑾雄貪污罪成,澳門政府可通緝劉。雖然港、澳沒有引渡協議,澳門不能要求香港協助拘捕及引渡通緝犯,但曾有澳門貪污案被告潛逃內地後被公安拘捕及引渡返澳門受審。

澳門傳媒日前報道,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因涉以2000萬賄賂歐文龍,以贏得「御海.南灣」地皮,劉、羅遂被控以行賄及洗黑錢罪,但暫未知法院何時審理此案。本報昨未能聯絡到羅傑承。

學者﹕批給程序涉貪可收地

案件最令人關注的是歐文龍2005年批給華置的土地(御海.南灣所在地)會否遭收回。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邱庭彪稱,若土地批給程序裁定涉貪,特首有權取消土地的行政批給。區錦新補充,早年歐文龍另一貪污案,澳門特首宣布主教山一換地批示無效,即要取消換地。涉及有關換地的業主(通緝犯林偉及其妻)雖曾上訴,但上月澳門終院裁定澳門特首做法有效。若按此案例,劉鑾雄一旦罪成,澳門特首亦有權宣布批地無效即收回「御海.南灣」所在地。
29 : GS(14)@2012-05-26 18:26:5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525/News/ec_gba3.htm
32歲的劉鳴煒2006年返港後加入華置,其後接替叔父劉鑾鴻擔任執行董事,2008年他突然辭任執董,改任非執行董事,理由是需要更多時間照顧懷孕妻子,外間卻一度有傳他投資失利。2010年他獲委任為華置副主席,雖仍是非執董,但已被視為接班人。

對這次劉鑾雄涉案,若被澳門法院定罪可能失去董事資格,其兒子可能頂上,海通國際中國業務部副總裁郭家耀認為,劉鳴煒已加入公司一段時間,公司亦有許多有經驗管理層從旁協助,接班非難事,但現階段很難判斷。

這次澳門當局的調查牽涉華置在澳門的項目「御海.南灣」,大和證券香港研究部主管簡國裕認為,華置主要業務在香港,澳門只有御海.南灣一個項目,而且只佔很小比例,他相信最差的情是要再補地價,對公司業績影響應有限。
30 : GS(14)@2012-05-26 19:37:5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526/16370090

雖然公司發出公告稱,劉鑾雄強烈否認澳門政府對他賄賂及洗黑錢的指控,但卻未有平息股東對有關指控的恐懼,令市場再上演一場「要錢不要貨」的恐慌,公司股價開市隨即跌穿9元水平,低見8.97元,較停牌前跌逾8%,其後全日股價均在低位徘徊,收市險守9元水平,報9.09元,全日跌7.34%。
股東:要賠都無計

股價急跌仍未有刺激大劉現身解說的意欲,公司昨舉行周年股東大會,管理層中只有公司秘書兼財務總監林光蔚出席,與他一同出席股東會的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公司核數師及法律顧問,會後亦從後門離去,當傳媒進入開會場地時已人去樓空,未有接受傳媒訪問。
至於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對今次大劉被澳門當局起訴持不同意見,其中一位股東古先生被問及會否擔心事件會對公司構成影響,他說:「(覺得)有啲 surprise,都有擔心,會考慮放咗佢(華置股票)!」至於涉及今次案件的澳門項目,他就說:「要賠都無計,不過應該只係公司賠啫。」
雖然今次案件仍未在澳門展開審訊,但在場有男股東則拿兩地沒有引渡條例一事打趣說:「叫佢(大劉)以後唔好坐遊艇,畀人脅持咗去澳門就麻煩啦!」亦有人對公司充滿信心,股東趙先生表明:「唔會放(華置股票),我相信劉生(大劉),佢做生意好,有誠信,我相信佢!」

與此同時,今次涉案的「御海.南灣」土地,在澳門引發政府機構之間的矛盾,面對社會上質疑當局不單在歐文龍案後未有收回上述土地,反而繼續批出鄰近土地予同一發展商,當地運輸工務司官員早前推說已就有關批出這些土地查詢相關部門,但檢查院昨澄清,未有收過任何機關查詢或通知有關土地是否涉及現已審理或等待判決的案件。
31 : greatsoup38(830)@2012-05-27 15:06:45

劉鑾雄被控行賄2000萬 集中持股避免市值雪崩
http://www.21cbh.com/HTML/2012-5-25/xONDA2XzQ0MDIxOQ.html
在地產界、娛樂界、金融界甚至收藏界都大名鼎鼎的香港第五大富豪劉鑾雄遇到麻煩了。

5月23日晚,華人置業集團(0127.HK,下稱「華置」)公告稱,澳門刑事起訴法庭已在預審程序中正式受理檢察官就劉鑾雄收購澳門土地所觸犯行賄及清洗黑錢罪的指控。

同時,法庭已駁回劉鑾雄方面提出的「基於證據不足而撤銷該控訴」的請求。因此,該案件將適時移交澳門初級法院審理。目前,澳門法院仍未公佈具體審理時間。

澳門一位邱姓律師告訴本報記者,澳門對洗黑錢的處罰要比行賄罪處罰重。根據澳門法律,判決時當同一案件觸犯兩條或以上法律,將選擇最重刑罰,並適當加上一些刑罰後對犯人判決。

5月24日,華置宣佈暫停買賣。該公司旗下上市公司至祥置業(0112.HK)股價上漲1.02%至1.99港元,金匡企業(0286.HK)則全日無升跌。

一再否認

早在4月20日,澳門終審法院在審理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時,檢察官已向法官提出,由於劉鑾雄捲入他案,事實基本清楚,同意放棄劉鑾雄證言。

在對歐文龍第三階段審訊中,檢察官指控歐文龍涉嫌收受2000萬港元賄款,而向歐文龍行賄的幕後操縱者正是劉鑾雄及香港富豪羅傑承。檢察官指,上述兩人行賄後,換來的是在對澳門國際機場對面五幅土地的競標中勝出。

4月17日,華置亦曾發出通告稱,劉鑾雄並非被告,僅被要求以證人身份出席作供,並否認曾向歐文龍行賄。

然而,在早前的審判中,包括澳門廉署人員在內的證人已向法庭展示了不少劉鑾雄和羅傑承的涉案證據。例如,廉署高級調查員姚富泉查閱歐文龍的記事簿、當年三人吃飯的賬單,及劉鑾雄與羅傑承當時出入澳門境內的記錄後表示,劉、羅兩人至少與歐文龍在案發時間前後有11次會晤。

澳門《刑法典》對行賄罪有明確定義:若當事人為讓公務員答應作出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作為或不作為,親身或透過另一人而經本人同意或追認,給予或承諾給予該公務員不應收的財產利益或非財產利益,即屬於行賄。該項罪行將處最高3年徒刑或科罰金。

據上述澳門律師介紹,若當事人所收錢財為犯罪所得,或將錢財用於犯罪的用途,通過各種手段使其合法化,即為洗黑錢。澳門《防止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法案規定,一般洗黑錢犯罪者將處以2年至8年徒刑。若符合加重洗黑錢犯罪要件,則可處3年至12年徒刑。有關犯罪組織法人、社團可被處以1萬澳門元至200萬澳門元的罰金,並永久封閉場所。

新鴻基式悲劇未上演

華置23日收報9.82港元,當日下跌2.19%,過去一個月,該股下跌9.5%。同期恆生指數跌幅為8.9%,華置跌幅與大市相差不大。

郭家兄弟被廉政公署調查時,新鴻基股價狂瀉。為何危機發生時華置的股價沒大幅下跌?

「華置的投資者中散戶購買的規模不大,因為該股的市場流動性不高,導致買賣差價較大。」致富證券資產管理部聯繫董事莊志豪道破其中玄機。他認為,目前華置大部分的股權可能掌握在與該公司有關的友好人士或自己控股的公司手中。

根據港交所披露資料,截至5月23日,持有華置的股權最多的機構分別為花旗銀行、創興銀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及新加坡銀行有限公司,其中排名前兩位的機構持股份額分別為32.67%和21.22%。這些大機構的持股份額在過去兩個月均沒有因為上述事件發生太大變化。

一位匿名分析師告訴本報,劉鑾雄可能透過其下屬子公司或海外註冊公司在以上機構買賣華置股份。

「翻看劉鑾雄這名『股壇狙擊手』的投資風格,散戶較少購買華置股份事出有因。」上述分析師透露,在市況好時,劉鑾雄旗下公司多次供股集資「抽水」,使小股東的權益被攤薄。在市況差時,則將旗下公司私有化。
32 : GS(14)@2012-06-02 16:13:4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01/16388243
【本報訊】澳門終審法院昨就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世紀貪污案第三階段審訊宣判,九項受賄及洗黑錢罪全部罪成,連同首兩階段審訊,合共判處入獄29年。首席法官岑浩輝形容歐文龍貪得無厭、毫無悔意,案情之嚴重是亞洲區內受賄高官無人能及;又直斥本港商人羅傑承的證供「無任何可信度」。記者:馬志剛

...
另罰24萬澳門元

終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宣判時指出,三個階段審訊合共90項控罪,若把刑期全部加起,總和達417年,礙於澳門刑法所限最高判囚30年,現判處歐文龍單一刑期合共29年,另需繳付24萬澳門元罰款,如不繳付則再加監半年。第三階段中3,000多萬元涉案貪款撥歸澳門特區政府。
岑浩輝指,案發時歐文龍屬澳門特區政府職級最高人員之一,涉案貪款金額之巨,令人震驚,案件對特區政府和各官員的形象造成巨大損害,貪財行為有充份掠奪性,形容歐貪得無厭,亞洲區內其他貪案無人能及,行為應受到特別嚴重譴責;又斥歐文龍審訊期間繼續陳腔濫調,指涉案貪款乃「工程顧問費」,藉口荒誕顯示其毫無悔罪之意。
至於澳門國際機場對開五幅土地,現發展成華置旗下豪宅「御海.南灣」,法庭認為是歐文龍直接干預下所致結果,由他指定邀標公司,又不管標書內容如何,完全漠視公眾利益。
成功投得該地皮的本港涉案商人「大劉」劉鑾雄與羅傑承,岑浩輝直言羅早前作供指2,000萬元是提前支付工程費的證供「無任何可信度」。
[首席法官直言羅傑承(圖)早前作供指2,000萬元是提前支付工程費的證供,「無任何可信度」。] 首席法官直言羅傑承(圖)早前作供指2,000萬元是提前支付工程費的證供,「無任何可信度」。
斥羅傑承零可信

岑指出,2,000萬元不單與歐文龍所收賄款金額「超乎尋常咁脗合」;而且付款日期早於05年10月招標結束後不久,為地盤提供初步設計方案的公司卻證明06年才開始相關工作,也未有提前收取報酬,故認為提早找數之說並不可能。此外,歐文龍在05年的「友好手冊」亦記錄着一項「大劉/COTAI(路氹)/土地仲量聯行/機場用地2000」並加上剔號,所以認定2,000萬元是支付給歐文龍的款項是完全合乎邏輯。
至於「御海.南灣」土地會否被澳門政府收回,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表示,將會深入研究終審法院的判詞,嚴格執行法院判決,將按既定程序依法跟進及處理,未有明確透露如何處置。澳門檢察院早前決定起訴劉鑾雄和羅傑承行賄及清洗黑錢罪,並且移交初級法院排期審理,預計明年開審。

33 : GS(14)@2012-06-02 16:14:0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01/16388244
歐文龍貪污案,最終以重囚29年劃上句號;但這宗案件的結束,卻是另一場廉政風暴的開始。有本港政界中人指,事件不會就此「告一段落」,強調歐文龍的貪污案牽連甚廣,港、澳兩地警方與廉署人員都搜集了大量資料,不排除有其他富豪涉案及稍後被控。
歐文龍案第三階段昨審結判刑,但澳門當局對歐文龍案的調查並未結束;本港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捲入案件,已被澳門起訴行賄及洗黑錢,稍後開庭審訊。
港澳富豪騰騰震

有知情人士稱,不排除有其他富豪步劉鑾雄及羅傑承後塵,會在澳門有關當局進一步搜集證據後被起訴。政圈一直盛傳,澳門當局已有多名「目標人物」,懷疑他們與歐文龍貪污案有關;有指這些「目標人物」全是城中富豪,一旦被控,全城哄動。
港、澳兩地商界正人心惶惶,有商界中人笑指:「個個都唔知邊個係下一個,梗係好驚啦。」該商界人士指,港、澳兩地盛傳有「秋後算賬」行動,更令商界誠惶誠恐,「大家都好驚少少嘢都會中招」。《蘋果》記者
34 : GS(14)@2012-06-02 16:14:2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01/16388245
多名政經高層人士近日先後捲入貪污案,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此敏感時刻突然訪問北京,引起各方猜測。他昨日在北京主動澄清,檢控工作是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事,不受任何干預。
黃仁龍昨在北京召開記者會上否認上京是處理一些檢控工作,他表示,檢控工作是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內部事宜,由律政司主管,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預。「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我哋優良嘅法治精神,以及我哋獨立嘅檢控制度,呢啲都係我哋非常重視,亦係我一直以來努力持守嘅。」
兩月前準備談法律合作

對於近日多名政經高層人士因涉及貪污被調查,黃仁龍表示,如果有任何涉及政府高層人士或前高層人士貪污,而正接受執法機關的調查,目前已有清晰的法律及機制處理。如果個別案件以及涉案人士有一定的敏感度,政府亦有既定機制處理,當中包括將檢控的決定權交由刑事檢控專員負責,或在決定前尋求外面獨立大律師的意見,這些均是過往曾經採用的方法。如果有進一步需要,或市民對檢控決定的公正性有任何疑慮,當局在適當的時候會考慮向公眾作進一步的聲明。
至於特首曾蔭權涉嫌利益衝突的事件,黃仁龍拒絕評論個別案件,僅表示若案件到成熟階段,會考慮作出聲明。
他又表示,今次行程在兩個月前已準備,並非突然訪京,而目的是與內地各有關部門商討法律合作事宜。
《蘋果》記者
35 : GS(14)@2012-06-06 23:53:25

http://www.court.gov.mo/pdf/TUI/TUI-S-37-2011-VC.pdf
我唔知點來的
36 : GS(14)@2012-06-06 23:53:43

請大家對號入座
37 : GS(14)@2012-06-06 23:54:0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606826_C.pdf
都好大獲
38 : 亞力士(1473)@2012-06-07 01:00:36

人地政府話收 有得唔還咩
39 : GS(14)@2012-06-08 00:12:31

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wtopic.php?f=48&t=66335&start=30


7國甘亂...
40 : GS(14)@2012-06-08 00:29:0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07/16404718
歐文龍貪案餘波
澳門若收地皮 大劉勢上訴
41 : Sunny^_^(11601)@2012-06-08 09:54:37

39樓提及
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wtopic.php?f=48&t=66335&start=30

7國甘亂...


其實都唔係好亂姐...
42 : Sunny^_^(11601)@2012-06-08 09:55:29

除左王X妤之外...都冇咩複雜野
43 : 亞力士(1473)@2012-06-08 13:53:09

複雜在老襟羅 大劉又高純官一輩
44 : GS(14)@2012-06-14 00:41:2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13/16421829
【本報訊】澳門政府宣佈已啟動處理程序,不排除適當時候宣告華置名下御海.南灣有關五幅土地的批示無效;有買家不滿澳門政府沒及早公佈批地有問題,聲言計劃向北京告狀追討損失。
澳門終審法院早前審結歐文龍第三階段貪污案,上月31日宣判90項罪成,被重判入獄29年。宣判後依法10日內無人提出異議。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昨發出新聞公佈,指上述案件涉及不法行為的五幅土地,政府經深入研究終審法院判詞後,已正式啟動處理程序,並根據過往處理涉歐案土地批給的經驗依法跟進,不排除會宣告該五幅土地的轉讓批示無效,即收回土地。
涉及300名買家

澳門政府重申,會嚴格執行法院判決,依法處理有關個案,並會按照法定程序,適時對外公佈政府決定。華人置業昨沒回應澳門政府公佈,只發通告表示本月26日起,董事會委任林光蔚及陳詩韻為執行董事。華置早前發出通告,指御海.南灣已預售304個單位,涉及300名買家,總合約銷售金額約38億港元。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出,根據過去歐案處理程序,澳門政府可運用行政程序,不承認批給土地的合法性,宣告收回有關土地;業主即華置集團有異議,可透過司法程序向澳門政府提出訴訟。據他了解,購買御海.南灣約300名買家,非富則貴,以香港及內地客為主;這些買家有錢,可透過律師追究責任,很少會找議員協助。他說買家或可透過民事訴訟,要求發展商退款,以及其他投資資金等。
這宗涉及香港地產商的貪污案,有自稱是御海.南灣的買家致電澳門的電台,公開批評澳門政府在樓盤推售前,無公佈有關土地可能涉及歐文龍貪污案,令小業主蒙受損失;有買家聲言計劃去信北京告狀,投訴澳門政府處理不當。
45 : GS(14)@2012-06-17 18:41:59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617021_C.pdf
大劉塊地可能無埋
46 : 亞力士(1473)@2012-06-18 00:29:31

d業主點
47 : GS(14)@2012-06-18 22:10:55

賠錢畀他們囉
48 : GS(14)@2012-06-19 00:30:5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18/16435651
【記者張婷婷、林社炳報道】華人置業澳門樓盤御海.南灣可能因歐文龍案爛尾,影響300多名買家。華置昨表示會就澳門政府擬收回土地的聽證發表書面意見,表達強烈反對,並表示若當局最終決定批地無效,會考慮向買家退回定金及向澳門政府索償。
政府成眾矢之的

華置御海.南灣所在的澳門偉龍馬路五幅土地,因捲入歐文龍貪污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已啟動收回程序。華置昨公告,表示接獲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預先聽證通知,通知稱澳門特首已展開程序,宣告有關批地合同無效,土地歸還承批人,華置15天內可發表書面意見。
華置表示,正尋求法律意見,擬發表意見強烈反對澳門政府擬作之決定,又稱若土地轉讓無效,會考慮與買家取消合同和退回定金,並向澳門政府或原承批人之股東追討賠償。華置已暫停項目之建築工程及預售,待澳門政府的最終決定。
御海.南灣買家、港商陳太早前以近2,500萬元購入3,000方呎單位。她接受訪問時表示,因認為物業有投資潛力及喜歡其用料、景觀,才購入作投資、度假用途。她已支付兩期定金及70多萬元印花稅共300多萬元,並需於下月初支付第三期定金。
她批評:「(澳門)政府有誤導成份,責任最大,早知歐文龍案嘅問題,點解仲要批准增加地積比率、批准華置賣樓?」她希望最後能收樓,但若未能完成交易,取回定金外也會向澳門政府追討差價損失。
澳門買家鄺先生則已發信書面要求澳門政府交代,「未聽過澳門起起吓樓,突然話收回土地」。他不滿澳門政府和華置未有清晰處理方法,今年3月他以呎價約6,200元,購入一個約1,100方呎單位,已繳付兩期定金,連印花稅共約80萬元。
買家不愁冇定退

另一港人買家、從事紅酒生意的顏先生以約1,900萬元購入一個1,400方呎的單位。他表示,眼見澳門房地產暢旺,原本購入單位作中長線投資,已支付定金及印花稅共200多萬元。他說,聽聞華置正研究容許買家延期繳付定金,但相信若土地被收回,以華置的實力退還定金應不成問題。
49 : Sunny^_^(11601)@2012-06-19 08:22:15

呢個咩盤來的??2500萬買3000呎=8300蚊/呎.

1900萬買1400呎=13500蚊/呎.

另外有一個係6200蚊/呎.

呎價相差咁遠.有可能咩?
50 : Ar Yan(11362)@2012-06-19 08:36:54

49樓提及
呢個咩盤來的??2500萬買3000呎=8300蚊/呎.
1900萬買1400呎=13500蚊/呎.
另外有一個係6200蚊/呎.
呎價相差咁遠.有可能咩?


當年凱旋門,3萬一尺同低層1萬尺都可以相差3倍啦!! 無咩值得奇怪!!
51 : GS(14)@2012-06-19 22:35:12

他個位在機場附近,好罕有
52 : Sunny^_^(11601)@2012-06-19 22:51:56

50樓提及
49樓提及
呢個咩盤來的??2500萬買3000呎=8300蚊/呎.
1900萬買1400呎=13500蚊/呎.
另外有一個係6200蚊/呎.
呎價相差咁遠.有可能咩?

當年凱旋門,3萬一尺同低層1萬尺都可以相差3倍啦!! 無咩值得奇怪!!


問題係.3000呎應該係景觀好D,甚至係特色單位...會平過1900呎既單位4成??
53 : GS(14)@2012-06-19 22:52:36

52樓提及
50樓提及
49樓提及
呢個咩盤來的??2500萬買3000呎=8300蚊/呎.
1900萬買1400呎=13500蚊/呎.
另外有一個係6200蚊/呎.
呎價相差咁遠.有可能咩?

當年凱旋門,3萬一尺同低層1萬尺都可以相差3倍啦!! 無咩值得奇怪!!

問題係.3000呎應該係景觀好D,甚至係特色單位...會平過1900呎既單位4成??


你D數點出來
54 : greatsoup38(830)@2012-06-29 00:57:10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628689_C.pdf
上身
55 : GS(14)@2012-07-14 18:37:5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714/16513213


【本報訊】揸弗人紛惹官非的新鴻基地產(016)及華人置業(127)昨相繼變陣,委任親信展開「救亡行動」。華置繼早前委任老臣子林光蔚及主席劉鑾雄(大劉)女友陳凱韻(甘比)胞姊陳詩韻為執行董事後,昨再委任大劉另一女友呂麗君為執董,反映大劉對兩位紅顏知己無分彼此,反之兒子劉鳴煒續任非執董職務。
捲入澳門世紀巨貪案、面臨被澳門政府收回旗下御海.南灣土地的大劉,5月曾攜呂麗君一同上京,欲找「高人」摸底解困,雖然大劉無功而還,卻間接證明了呂麗君在劉家的超然地位,並為今次「入(董事)局」之路埋下伏線。華置上月委任甘比胞姊為執董時,市場相當困惑,為何「入局者」不是替大劉誕下麟兒的呂麗君,更惹來大劉厚此薄彼,甚至提早分身家的猜測。
董事局一家親

今次呂麗君「得償所願」入局華置,不僅使早前的傳聞不攻自破,更令華置的董事局形成「一家親」的和諧局面。華置通告指,呂麗君並無與公司訂立服務合約,亦無擬訂服務年期,呂麗君有權每年收取60萬元酬金,並享有酌情花紅。今次呂麗君入局是公司展開「救亡行動」以來第三名委任的執董,她將負責華置於內地及海外的投資項目,且更是大劉在華置的聯繫人。
1998年落選港姐的呂麗君,2001年7月被傳媒踢爆與大劉手拖手結伴歐遊,兩人戀情因而曝光,呂麗君自此「平步青雲」,先後為大劉誕下一女一子,甚得大劉歡心。雖然她曾經因為與甘比爭寵,被短暫打入「冷宮」,但是「解凍」後母憑子貴,地位更上一層樓,今次獲委任為華置執董,進一步肯定她的地位穩如泰山。
56 : GS(14)@2012-08-15 14:07:17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815/News/ec_ggf1.htm


【明報專訊】商人劉鑾雄持有的華人置業宣布,旗下負責發展澳門「御海.南灣」項目的附屬公司Moon Ocean,昨日接獲由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通告,表示澳門行政長官已宣布,將收回「御海.南灣」項目的土地。

Moon Ocean可於15天內,就有關決定提出聲明異議及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華置正就事件尋求法律意見。

華置:或向澳政府追討損失

華置今年6月中已接獲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預先聽證通知,表示該局正尋求宣告有關土地轉讓,以及土地批給合同之相關修改的行為無效,並將澳門土地歸還予原承批人。當時華置表示,公司在「御海.南灣」項目投資額達28億元,一旦土地被收回,會考慮與買家取消合同及退回訂金,及向澳門政府追討損失。

今年6月,澳門終審法院裁定歐文龍貪案第三階段的罪名成立,當中涉及華置「御海.南灣」5幅土地,澳門政府遂啟動收回業權程序。
57 : reference(1610)@2012-08-15 14:36:28

43樓提及
複雜在老襟羅 大劉又高純官一輩


所以收番尖沙咀Sogo個場?
58 : GS(14)@2012-08-15 14:38:06

57樓提及
43樓提及
複雜在老襟羅 大劉又高純官一輩

所以收番尖沙咀Sogo個場?


我成日形住是咁
59 : GS(14)@2012-08-29 11:18:0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829/News/ec_gnf1.htm
澳門收地 華置上訴
  2012年8月29日

【明報專訊】商人劉鑾雄任主席的華人置業宣布,就澳門政府早前收回「御海.南灣」土地的決定,昨日已向澳門行政長官辦公室提出「聲明異議」,若於下月14日前收不到澳門政府的有利回覆,將向澳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成功機會微 或入稟

澳門立法會議員歐錦新表示,聲明異議屬澳門政府行政架構內的上訴程序,除非華置能提交強而有力的證據,推翻政府本身作出的決定,否則提出聲明異議的成功機會甚低。華置昨提出聲明異議後,政府可於60天內回覆華置會否改變收回土地的決定,但由於司法上訴的期限為下月14日,華置或未能待澳門政府回覆,故歐錦新預料華置很有機會向法院提出上訴。他估計程序所需時間或長達一年。
60 : GS(14)@2012-09-03 17:37:0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828859_C.pdf
上訴
61 : GS(14)@2012-09-05 13:19:56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905023_C.pdf
繼續搞
62 : GS(14)@2012-09-07 10:42:39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907/News/ea_eaa5.htm


【明報專訊】華置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今年4月被爆捲入澳門前任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的「世紀貪污案」,兩人於5月23日正式被澳門檢察官以行賄及清洗黑錢罪起訴,案件將於本月17日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羅傑承5月26日曾首度表示,稍後會前往澳門應訊,華置發言人昨天說不知道劉鑾雄屆時會否出席聆訊。

今年初,劉鑾雄及羅傑承忽然以證人身分捲入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審訊,審訊期間,又同被法庭指為「另一案件」的疑犯,消息一度令華置停牌。

所謂「另一案件」,乃指歐文龍涉嫌收受2000萬元賄款,讓劉鑾雄及羅傑承的公司於2005年中以低於市價的13.68億元投得澳門國際機場對面的5幅土地,並發展為大型豪宅項目「御海.南灣」。控方指出,歐文龍於招標期間,曾多次與羅、劉二人有過聯絡。中標後,二人曾輾轉將2000萬元賄款存入歐文龍控制的空殼公司Ecoline,此事有歐文龍日記中的可疑筆記為證。

5月31日,澳門終審法院裁定歐文龍9項受賄及洗黑錢罪名成立,充公約3200萬元犯罪得益及判監29年。羅、劉二人雖非該案被告,但法官指出,劉鑾雄涉嫌賄賂歐文龍以獲批機場旁豪宅地的控罪「證據確鑿」。
63 : GS(14)@2012-09-13 23:54:0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913/18014925


【本報訊】澳門法院下週一開審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指控兩人涉嫌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成功投得澳門機場附近土地的案件。地皮發展為「御海.南灣」地產項目,有購入單位買家稱,未收到華人置業集團的退款。
這案件涉及港商在澳門發展,投資項目涉嫌行賄歐文龍,被澳門政府宣佈土地批給無效收回;有澳門法律界人士透露,兩名被告仍在聘請澳門資深律師團代表出庭應付官司,暫未知劉、羅會否親自出庭應訊;因案情嚴重,控方或不准保釋或限制離境。若兩人均不出庭,控方有可能申請延期開審,要求兩人親自出庭應訊。
有早前購入御海.南灣單位的買家表示,購入單位是自住,希望改善居住環境,但政府收回批給權,令他大失預算。他說華置早前承諾退款,但暫時仍未獲退回定金。涉及仲介的地產代理以案件敏感為由,拒絕評論事件及說明退款情況。
2000萬元換批五地

澳門終審法院早前審結歐文龍第三階段貪污案,裁定他六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三項「清洗黑錢罪」全部成立,當中包括收受劉鑾雄及羅傑承的2,000萬元賄款,作為批給澳門機場附近五幅土地的交換條件,澳門政府月前宣佈收回土地,本月初再宣佈收回八幅後續土地的轉讓及批給合同。
澳門檢察院正式起訴華置大股東兼主席劉鑾雄與商人羅傑承,指控兩人涉嫌行賄及清洗黑錢罪,兩人否認指控。澳門特區政府宣佈御海.南灣的發展土地批給無效並收回。華置早前公佈已售出304個單位,收取3.84億港元定金,答允會退回定金給買家,強調會向澳門政府索償。
64 : greatsoup38(830)@2012-09-15 15:50:29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915/News/ec_ecb1.htm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0127)昨日發通告稱,澳門地產項目「御海.南灣」地皮修訂無效一事,由於向澳門行政長官辦公室提交的異議仍未得到回覆,華置旗下子公司Moon Ocean已聯同「御海.南灣」其中一名買家向澳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向澳特首提異議 無回覆

通告指出,澳門行政長官已宣布2006年3月確認同意土地轉讓和土地批給合同相關修改為無效,華置旗下Moon Ocean上月28日則向澳門行政長官辦公室提交聲明,對行政長官這一決定提出異議,惟至今仍未收到澳門行政長官回覆,因此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上月中旬,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曾通知華置,指其去年獲確認批准的澳門地皮,部分合同修訂無效。據華置過去通告,公司計劃在上述地皮開發住宅地產項目,而原本修訂的條款,主要涉及地皮的住宅樓面面積,從39.25萬平方米增加至53.76萬平方米,以及將9幅總面積約為1282平方米的土地交換為8幅總面積約5204平方米的土地。而華置已為上述修訂支付了約6.24億元的溢價金。

法院裁賄賂 開發權無效

今次澳門地皮的爭議,主要源於澳門終審法院在今年5月份裁定,前澳門政府官員歐文龍收受華置主席劉鑾雄賄款,幫助華置旗下Moon Ocean贏得相關土地的開發權。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被控以行賄及清洗黑錢罪一案,將於本月17 日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
65 : GS(14)@2012-09-18 00:13:2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917/18018201

暫未有買家獲退稅

早前澳門政府決定土地批給無效,並表示會向買家退回印花稅,但過去一個月未聞有買家獲退稅,而華人置業上週五發出公告,表示已聯同一名買家就澳門政府決定有關土地批給無效,向澳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澳門立法委員區錦新表示,一般而言政府不會退回印花稅,今次相信是怕捲入訴訟程序,故就御海.南灣作特殊處理,即如果發展商與買家解除合約,買家便可獲退稅。他認為,雖然發展商提出上訴,但應給予買家選擇解除合約,還是等候最終上訴結果再作決定。
審訊無礙政府收地

區錦新相信今日的刑事審訊對買家無影響,因為在早前歐文龍案的審訊已確認有關土地交易中有不法行為,交易因而取消,故劉鑾雄和羅傑承入罪與否,無礙政府收回土地的決定,買家還是要看稍後華置的上訴,相信數個月後會有結果。
區錦新相信如果華置上訴被駁回,可能會指11年澳門運輸工務司劉仕堯向發展商增批用地和加大發展面積的批次,令華置以為土地沒有問題而開始投資興建,因而蒙受損失,轉而向政府民事索償。華置6月的公告指投資額約為28億港元。
本案的八名被告包括,劉鑾雄、羅傑承,比利時商人Luc(案發時為Waterleau,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行政總裁)、陳應麟(案發時為中建香港總經理)、方鎮猶(案發時為Atal Engineering Limited經理)及許建平(案發時為中建澳門總經理)、林偉(地產商人)及陳明瑛(歐文龍妻子)。合議庭由高麗斯任主席,林炳輝及張詠彤為助審法官。
66 : GS(14)@2012-09-18 23:25:0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918/News/ec_gha1.htm'

「大劉」劉鑾雄、羅傑承及其他6名被告,原定昨晨9時15分於澳門初級法院受審。不過,「大劉」疑因與主審法官一樣抱恙,昨未有由香港到澳門受審。羅傑承則與妻子梁芷珊結伴到庭。

羅傑承甫進庭即告散庭

兩名法庭職員在未正式開庭前,便先葡語後粵語,宣布本案合議庭主席葡裔法官高麗斯因患病未能審理案件,又指本案案情複雜,其他3名合議庭主席皆有案件在身,不能亦不宜代勞,表示「今日無可能處理」,故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開庭。其時羅傑承連同其代表大律師蘇雷及其他辯方律師逾20人剛步入審判庭,得悉突然「散場」後,又急急前往會議室開會。

劉鑾雄同抱恙沒現身

被列為本案第7被告的羅傑承,昨日8時半偕妻子梁芷珊在數名保鑣開路護送下,隨律師步入法院。二人身穿黑色西裝和套裝,神情凝重。案件未能開審,二人在法院開會至11時許離開,行色匆匆不發一言,對記者提問置若罔聞。惟二人連同大批保鑣進入升降機,羅瞥見有記者欲舉機拍照,即指斥「呢度唔影得相」。他們未有在法院所在的澳門廣場地下大堂現身,疑乘升降機直達地庫停車場上車離開,避開傳媒拍照。

羅的代表律師團之一、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表示,據了解列為第6被告的「大劉」因身體不適,昨未有赴澳。

涉賄歐文龍投5地皮

本案審理劉、羅二人疑行賄歐文龍,投得現為華置樓盤「御海‧南灣」的5幅地皮,亦會審理另外4名商人有否向歐提供利益,以獲批出4個污水處理項目。連同地產商人林偉及歐文龍妻子陳明瑛,8名被告涉行賄及洗黑錢控罪。華年達昨透露控辯雙方傳召逾百名證人,單計羅傑承一方已傳召逾廿人。

被裁定收賄而收監的歐文龍,連同至少3名犯人,昨被獄警解往法庭,準備作供卻白行一趟。華年達指控辯雙方皆傳召歐作證,又表示有大量文件資料,辯方亦會申請反對某些證供呈堂,估計案件審訊耗時不少,但他明言對案件有信心,「只要法庭保持獨立,便有公正裁決」。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918/News/ec_gha2.htm

澳門大律師華年達



【明報專訊】代表羅傑承的澳門大律師華年達,為當地年資最深的大律師。華年達昨在庭外批評,早前已估計案件無法開審,「不幸言中」後直指法院時常安排「不可能的日程」,案件未能如期開審,浪費時間。

主審法官因病缺勤已1周

根據澳門律師公會網頁,華年達為現時年資最深的澳門大律師,1970年11月起執業至今,2002年起任律師公會理事會至今。他昨表示,主審合議庭主席高麗斯於9月初已因病缺勤至少一星期,至今仍未「復出」;此外,審理本案的第一刑事法庭,昨需處理共8宗案件,案件之間開審時間僅相距15分鐘,肯定不能審結。「這種情不幸地時常發生,影響他人。本案有證人特地請假,從香港前來作供。我原定這一周都安排處理本案,現在要重新編排日程」。

「時常發生 影響證人」

華年達稱,控方仍未提供所有文件供辯方參考,控方早前突然透過澳門廉政公署,向法庭呈交一些簡報文件,但至上周五才突然通知辯方。他指辯方要求獲取更多資料,並獲給予更多時間,考慮如何處理該些突如其來的證供。
67 : greatsoup38(830)@2013-01-08 23:26:57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108/news/ec_gca1.htm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與南華足主羅傑承,涉以2000萬元賄賂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以獲批「御海.南灣」地皮,審訊昨第二度押後。劉鑾雄一方昨表示因慢性疾病困擾缺席審訊,申請押後獲批。惟控方質疑劉日前被傳媒拍得多次出外「飲茶食飯」,根本有心拖延,法庭要求劉在10天內證明何時適合應審。

常外出用膳 被質疑健康好

去年9月案件開審時,因合議庭主席法官高麗斯抱恙令案件押後,昨改由另一主席法官蕭偉志主審。蕭官甫開庭便指劉鑾雄因病缺席而申請押後聽證,並有醫生證明的影印本。控方檢察院代表回應時稱,根據近日傳媒報導,劉健康良好,不時外出品茗及用膳,認為他以抱恙為由缺席並不合理。

劉其中一名代表大律師梁永本則反駁,無法預期何時患病,「昨日可以飲茶,不代表今天可以飲」,他在審訊前不久才收到劉的醫生紙,未及把英文內容翻譯為葡文。

法庭傳譯漏口風:糖……

法庭傳譯即場翻譯醫生紙內容,指劉身患一些慢性病「包括糖……」之際,即被羅傑承其中一名代表大律師蘇雷打斷,指病歷涉及劉的私隱,不應公開,要求傳譯向3名合議庭法官「貼身」傳譯。蕭官及後聽罷傳譯,表示接納劉的押後申請,但明言醫生紙所示全為慢性疾病,「不會明天康復」,又沒表明劉何時適合應訊。他要求劉一方10天內提交詳細健康報告,明示劉的身體及精神狀何時復元,讓法庭安排聽證。

涉賄案審訊再押後

涉及污水處理項目賄案的首被告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行政總裁Luc Vriens,代表大律師指他身處比利時,公務繁忙未能應審。蕭官要求他盡快回覆出庭時間,現重新排期審訊,強調3個月內將再開審。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法庭須考慮患有慢性病的被告需不時服藥,或影響應審時身體狀,「有突發情,例如暈倒」,容許押後亦合理。但法庭不容被告以慢性病作「擋箭牌」,一旦醫生證明被告身體狀適合出庭,便不能再拖。

涉案8名被告中,昨日只有羅傑承及另一涉污水處理項目賄案被告、安樂工程前經理方鎮猷親身出庭應審。羅再度白行一趟,散庭後立即由保鑣護送離開,未見其妻梁芷珊,他對再度押後亦無回應。

要求全閱歐文龍「友好手冊」

羅與劉鑾雄的代表律師均稱,上週五曾查閱歐文龍「友好手冊」等3份文件,卻僅看見4頁紙共5行內容,其餘部分皆被遮蔽。兩方均指做法損害他們的辯護權,要求法庭批准他們查看2004至06年涉案期間的所有內容。法庭回應稱廉署管有該批文件,若署方認為調查仍未完結,不應公開與本案無關內容,但法庭將向廉署瞭解情。
68 : 亞力士(1473)@2013-01-21 15:10:37

慢性病都可以押後? 唔係急病先得? 咁風濕/久咳算唔算?
69 : GS(14)@2013-01-21 23:16:02

68樓提及
慢性病都可以押後? 唔係急病先得? 咁風濕/久咳算唔算?


有證明ok
70 : GS(14)@2013-04-29 23:26:5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29/18243703
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大劉)同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涉嫌賄賂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案今日續審。雖然佢兩位官司纏身,但噚日繼續各自各精采,飯照食、馬照跑,八方見佢哋容光煥發,唔知係咪有好兆頭呢?
大劉行得快睇落精神好

一向鍾情福臨門嘅大劉,噚日晏晝1點現身福臨門。而喺佢出現之前,已經有10人保鑣團列陣護主,大劉嘅媽媽同細妹劉玉珍率先抵達,女友呂麗君隨後陪佢坐房車抵達。有記者問佢會唔會去澳門應訊,佢不發一言箭步走入酒家,睇嚟身體狀況幾好,隨後佢細佬劉鑾鴻同富商何柱國亦相繼抵達。呢餐飯,大劉足足嘆咗兩個鐘。
羅傑承開審前亦好happy,噚日晏晝4點幾同太太梁芷珊以及朋友入咗沙田馬場,事關佢隻馬「軍事出擊」出戰國際一級賽愛彼女皇盃,最終爆出11倍冷門捧盃,贏咗798萬獎金。今次已經係呢隻馬喺季內第四捷,事關之前已贏過一月盃、香港金盃同精英碟,今次贏嘅女皇盃則係國際一級賽。
今年「軍事出擊」四度喺分級賽封王,季尾大有機會歷史性榮膺馬王,或者有機會為羅傑承帶嚟喺香港養馬嘅最高成就。而羅傑承三隻各以「軍事」命名嘅馬(軍事出擊、軍事機密、軍事行動),今季已經贏咗近千七萬獎金,可謂鴻運當頭,難怪兩夫婦喜孜孜去拉頭馬,頒獎嘅諷刺地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
八方唔知呢場勝仗,會唔會為羅傑承洗走衰氣,噚日問佢開庭前緊唔緊張,佢微笑不語,但梁芷珊就直認覺得「幸運」,似乎相信會為此帶嚟好運咁喎,不過佢冇答會唔會陪同羅傑承出庭。
71 : GS(14)@2013-05-01 15:21:0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30/18244740


【本報訊】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大劉)再稱因病缺席澳門審訊,檢察官質疑大劉所稱的糖尿病病情,屬「任何同齡、營養比較好的都市人都幾乎有的情況」,不足以構成出庭的障礙,提出三項建議,包括發出缺席審判的公告、下令劉到公立醫院檢查,或派澳門醫生到香港為劉檢查。記者:張婷婷 馬志剛

劉鑾雄昨沒有在其「飯堂」福臨門現身,大劉的律師堅稱劉很想出庭,只是醫生認為不適合。最終法官商議後,決定給大劉多一次機會,由澳門醫生到香港會診評估其健康狀況,案件押後至6月17日,並會在該日前決定是否向劉發出告示通知。法院已於上月22日就同案另外4名被告發出告示通知,會在嫌犯缺席情況下進行審判。



[■醫生戴有鼎證明劉鑾雄患有糖尿病、高膽固醇和冠心病。] ■醫生戴有鼎證明劉鑾雄患有糖尿病、高膽固醇和冠心病。
「營養較好都有同類情況」

港商劉鑾雄和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涉嫌以2,000萬元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一案,昨再次因大劉稱病缺席而須押後,8名被告中只有羅傑承和涉污水處理項目的Atal Engineering Limited經理方鎮猷到庭應訊。法院方面似乎亦早知未能開審,故案中主要證人歐文龍未有一如既往到庭。
案件原定9時45分開審,但一直延至10時30分法官才出庭。助理檢察長陳達夫指劉醫生紙所指的身體問題,嚴格上不能稱是病,因為有關的情況是任何同齡、營養比較好的都市人都幾乎有的;又稱檢察院查看過上次1月審訊前後有關劉的報導,指報導形容他「健步如飛」、「精神奕奕」,走路「一支箭」,而今次醫生紙內容與上次一樣,認為劉的缺席解釋不能接受。
質疑不能外遊說法籠統

陳達夫又質疑,醫生紙稱不能外遊的說法籠統,「搭12個鐘頭飛機去歐洲、南美係外遊,一個鐘頭去澳門又係外遊」。他提出三個建議,包括以公告通知劉到庭、下令劉到公立醫院做身體檢查,或派澳門醫生到香港為劉做評估。代表劉的律師梁永本表示,劉一直好想出庭,特意在出庭前兩天看醫生,惟醫生建議劉不要出庭,但他不反對控方的三項建議。
主席法官最後決定接納劉今次的缺席解釋,認為宜再給他一次機會,由澳門醫生到香港會診以瞭解其精神和健康狀況,有結果後再考慮是否發出公告。

本案共8名被告,當中羅傑承和方鎮猷每次都到庭,比利時商人Luc Vriens自行簽署同意缺席審判,另外4名被告中國建築工程(香港)前總經理陳應麟、中國建築的前澳門總經理許建平、澳門商人林偉和歐文龍妻子張明瑛則已確定進行缺席審判。
劉是唯一令審判未能展開的被告,根據澳門法律,除非醫生證明劉有合理解釋缺席,否則法院便可發出告示通知劉,然後在指定日期展開審判。
律師梁永鏗稱,若有人涉嚴重罪行,香港執法人員或會協助境外政府,但無權強迫人驗身。而本港公院醫生過去沒協助澳門法庭為被告驗身的先例,醫管局稱如收到澳門當局申請,要先徵詢法律意見。
72 : GS(14)@2013-05-01 15:21: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30/18244756


【大名鼎鼎】
大劉再度以健康為由缺席聆訊,根據本報獲得資料,澳門當局早前取得私家醫生戴有鼎幫劉鑾雄簽發的醫生紙,證明大劉身患糖尿、高膽固醇及冠心病,曾在心血管置入支架。
醫生指他日常生活不宜緊張、疲勞,要有充足休息,並須定期覆診跟進健康情況。
證患糖尿冠心病

為大劉簽發醫生紙的心臟科專科醫生戴有鼎來頭不小。2009年賭王何鴻燊在家跌倒撞傷頭,2010年出院返家休養,便由戴有鼎率領醫生團隊跟進治療。醫生紙詳列大劉患有糖尿病並有蛋白尿,需注射胰島素及服藥治療;高膽固醇要服藥及控制飲食;曾因冠心病而要在心房附近多個位置的心血管置入支架,需定期跟進,嚴密監測病情。醫生紙又列出對大劉健康情況的建議,指他應儘量避免壓力,並形容這是合理和審慎的建議。
記者昨日到中區其診所登門找戴有鼎,表示希望約訪戴醫生,診所護士表示要見醫生必須先行預約,會轉達記者預約要求,稍後再回覆記者。據記者現場所見,戴有鼎醫生與另外兩名醫生使用同一醫務所。
《蘋果》記者
73 : GS(14)@2013-05-01 15:32:3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01/18245642


【本報訊】涉及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賄賂案的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日前繼續稱病缺席審訊,但昨日如常上班,其間健步如飛,聲若洪鐘,精神相當不俗,但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劉鑾雄(大劉)與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涉嫌賄賂歐文龍案件,前日在澳門續審,大劉繼續稱病缺席審訊,但檢察官質疑大劉所稱的糖尿病病情,最後法官決定安排澳門醫生到香港為大劉評估健康狀況,並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審訊。
大劉昨日如常返回灣仔華置寫字樓上班,其Maybach座駕昨早十時抵達華置,記者所見,大劉健步如飛,聲若洪鐘,精神相當不俗。午膳時候,大劉似為避傳媒追訪,未如常到灣仔福臨門午膳,只吩咐男助手到福臨門買外賣。
避追訪紅燈過馬路

直至下午四時許,大劉離開華置後乘車往中環萬邦行後,終於現身。他於萬邦行對面馬路下車,由一名撐住雨傘的保鑣護送過馬路往萬邦行;記者問他下月17日會否到澳門應訊,身體是否復元,及是否到中環看醫生等,大劉一概未有回應,並為避記者追訪,竟罔顧交通安全在紅燈下快步走過馬路。
大劉進入萬邦行後,更手指指向大廈保安表示:「有記者入私人地方,麻煩你叫佢哋返出去。」萬邦行內多是醫務所及化驗所,未知大劉是否到上址求醫。半小時後,大劉從秘道離開,之後再著人到福臨門買晚飯外賣。
74 : GS(14)@2013-05-11 15:36:1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07/18251604


【本報訊】屢次聲稱因病而缺席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賄賂案的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昨天在報章刊登聲明,指《蘋果日報》刊登其醫療報告侵犯私隱,決定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和提出民事訴訟。
總編輯回應非有意誤導

劉鑾雄和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涉嫌賄賂歐文龍一案,上周一因劉鑾雄稱病缺席而再押後。澳門助理檢察長陳達夫不接受劉的缺席解釋,因劉提交的醫生紙所指的身體問題,嚴格上不能稱是病,下令劉到公立醫院檢查,或派澳門醫生到香港為劉檢查。本報在翌日報道中,則刊登了一封劉鑾雄的醫生信件。
劉鑾雄昨在報章刊登聲明指,本報刊登的醫生信件是他於2008年4月提交澳門法院,他從未同意公開。信件被披露對他的公眾形象、個人經濟、商業利益和心理健康造成嚴重打擊。他希望澳門當局徹查該保密文件外洩有否違反澳門刑法,他亦決定向本港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和向高院提出民事訴訟。
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不評論個別個案。根據私隱條例,任何人未經授權披露某人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蒙受損失及心理傷害,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不過,法例又規定若有合理理由相信傳媒發表該等資料是符合公眾利益,則可獲豁免。
至於澳門是否屬私隱條例管轄,發言人稱,若無法在香港控制有關個人資料的處理或使用,私隱專員可拒絕跟進投訴。《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回應指,當天的報道是2008年的醫療報告,《蘋果》刊登時,同時將身份證號碼及日期也打格,並非有意誤導。
75 : GS(14)@2013-05-11 15:36:2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08/18252953


【本報訊】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稱日前在報章刊登聲明,指稱《蘋果日報》未經他同意下刊登一封醫生信件,嚴重侵犯其個人私隱。大劉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蘋果日報》的侵犯私隱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要求報館賠償損失,同時交出有關他的私人資料,並禁制再次刊登。
稱侵犯私隱

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及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大劉在入稟狀指上月30日,《蘋果日報》及網頁刊登題為「檢察官不信病情嚴重須缺席審訊 澳門派醫生來港診斷大劉」的報道,嚴重侵犯其個人私隱。
案件編號:HCA772/13
76 : greatsoup38(830)@2013-05-16 00:54:25

仲上訴
77 : GS(14)@2013-06-18 15:21:22

http://www.skypost.com.hk/港聞/新聞二條/20130618/001/%E5%8A%89%E9%91%BE%E9%9B%84%E5%9B%9B%E5%BA%A6%E7%BC%BA%E5%B8%AD%E6%BE%B3%E8%81%86%E8%A8%8A/98534



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與商人羅傑承,涉嫌行賄澳門前運輸公務司司長歐文龍,各被控一項行賄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案件昨第四次在澳門初級法院聆訊,劉第四度缺席,有出庭的羅沒有答辯,兩人均透過律師表示不認罪。
一直以健康理由缺席的劉,獲法庭批准由其代表律師出庭,法官認為未能證明劉有不合理的理由不出庭,故不會傳召他。而劉的女友、華人置業執行董事呂麗君則在公眾席旁聽。
控方宣讀起訴書指,兩名被告04至06年,以2,000萬元換取歐文龍改以邀請投標方式出售地皮,令華置取得機場對面五幅地;澳門廉署在歐文龍寓所和辦公室發現記事簿及文件,內寫有劉鑾雄名字、土地項目名稱,旁邊又有標記顯示歐文龍已收錢。
劉的代表律師指,記事簿內有兩種字迹,有可能被錯誤解讀。羅的代表律師則指,地產界早已知曉有關地皮招標的消息,羅毋須提早獲知。
78 : greatsoup38(830)@2013-06-19 01:16:1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618/news/ec_goa1.htm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涉嫌賄賂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一案昨第四度開庭,一直稱病缺席審訊的劉鑾雄終獲法庭同意可缺席接受審訊,並由代表大律師答辯。他的代表大律師在庭上質疑,案中主要證物——歐文龍的「友好記事本」疑點重重,包括同一行有「好多字舻、大小不同」,以及記事本內有關劉的內容與控罪無關。另一被告羅傑承亦選擇不親自答辯,僅由代表律師重申羅無涉及利益輸送行為。

法庭於4月28日聆訊中,要求劉鑾雄在香港的公立醫院驗身以證明身體不適合到澳門出庭,並表明若對方昨仍缺席,將發公告表明進行缺席審訊,但劉鑾雄仍無現身。主審法官蕭偉志昨表示,法庭已採取一系列調查工作,但礙於劉稱「不方便到公立醫院檢身」,令法庭亦無足夠證據為他的缺席理由合理與否下結論;加上劉的代表大律師已向法庭遞交內容大致為同意作缺席審訊的信件,故決定以公告形式進行缺席審訊。

好友記事本「好多字舻」

審訊開始後,劉鑾雄的代表大律師梁永本說,歐文龍3本記錄工作往來的「友好記事本」,本應將同一天的往來記載於同一行,但查閱後發現,同一行有「好多字舻、大小不同、有不同色」,質疑紀錄是否由同一人於同一天書寫。但他指多次向法庭申請拿出記事本做鑑定均被拒,強調記事本要經查證才可成為案中重要證據。

梁永本又指控方檢察院錯誤解讀記事本。他說,記事本每行均獨立記事,其中記錄「大劉」的一行僅為「大劉/Cotai(路琑)/??」,並無談及案中相關的機場用地,但檢察院卻將下兩行記事「機場/ˊ」及「仲量聯行/2000/ˊ」,與記述大劉的一行共同解讀,誤將大劉與機場拉上關係,但實情大劉只與路琑有關。梁又質疑,「2000這數字根本不能代表什麼,因記事本上並無寫是2000萬或什麼」。根據控辭,仲量聯行為大劉及羅競投地皮時的代理。

羅傑承律師:無利益輸送

羅傑承的代表律師華年達強調,相關地皮轉變發展用途的消息早於1996年傳出,一直為澳門地產界所知,羅並無透過利益輸送以獲取消息,令投標獲批,並指獲標僅因為出價最高。

劉羅被控行賄和洗黑錢,其中行賄控罪指二人以2000萬元賄賂歐,以獲批澳門機場旁5幅地皮,興建豪宅「御海.南灣」,地皮已被澳門政府收回。審訊下周一續審。

明報記者 曾安迪 澳門報道
79 : greatsoup38(830)@2013-06-19 01:16:2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618/news/ec_goa2.htm
缺席聆訊 判刑仍有效
  2013年6月18日

【明報專訊】劉鑾雄缺席澳門聆訊,但案件依然開審,那麼法庭的裁決是否有效?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如果被告刻意缺席聆訊,當法庭裁定被告罪成及判刑,即使被告身處異地,判刑對被告仍有效;但被告日後若要挑戰法庭裁決,其裁決則較難被推翻。

湯家驊指出,因澳門發出的拘捕令只在境內有效,除非港澳曾共同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否則澳門不能邀請香港有關方面協助拘捕被告到澳門,即使審訊期間亦不例外。他估計澳門遲遲沒有邀請香港方面協助,可能雙方沒有簽署司法互助協議,故澳門對於身處香港的劉鑾雄缺席應訊,可謂無能為力。
80 : greatsoup38(830)@2013-06-26 01:47:4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625/news/ec_gnc1.htm
劉鑾雄涉賄案 3關鍵證人全缺席
  2013年6月25日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及南華足球會主席羅傑承涉嫌賄賂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一案,昨踏入第五天審訊,案中3名關鍵證人——歐文龍、核數師崔世昌及建築師黃如楷分別因不同原因無法作證,令有關土地標價及圖則等問題無人解答,有辯方律師更對此表示遺憾。

大劉的代表律師昨嘗試引證大劉並無參與土地競投,惟眾證人均無法解答大劉是否早於羅投標前已與羅合作。

歐文龍申豁免作證獲准

在囚的歐文龍昨申請豁免作證,理由為已於同一案的另一宗審訊被定罪,及與此案其中一名被告陳明瑛(其妻)有親戚關係。主審法官蕭偉志稱其申請合符法律要求,故批准。另外,法庭本擬傳召、澳門特首崔世安胞兄、澳門立法會議員崔世昌,以及澳門行政會委員黃如楷以書面作證,但因澳門立法會主席去信法庭,不允許二人到法庭或以書面作證而作罷。

無法解羅傑承入標兩疑問

控方早前質疑羅傑承輸送利益予歐文龍以獲取標價情報,昨又質疑羅入標時能在10天內交出設計概念圖則,「效率太高」。但因昨日傳召的證人、羅傑承當年委託投標的仲量聯行澳門時任投資部主管盧慶雄,僅負責寫標書及入標,工作並不包括擬訂標價、繪畫圖則等,無法解答問題,但崔世昌及黃如楷均不會作證,令此兩點疑問留下空白。

主審法官昨問盧慶雄,為何與大劉及羅合作而非李嘉誠,對方回應指當年曾游說多個有興趣投資澳門的香港商人投地,當中包括劉、羅,最後僅得羅答應入標,但認為致電大劉當游說時,感到大劉對投地感興趣。他又稱,不知道劉、羅於投標前有否談論合作,亦不知羅一人能否獨力承擔工程開支。

大劉的代表大律師梁永本則不斷追問盧慶雄,大劉有否與他就投標一事接觸,盧稱與羅合作後,僅收到羅及其代表律師的指示,再無與大劉聯絡。

羅傑承的代表律師華年達則問盧,投標價是否合理及何時知道標價,盧回應說他個人認為合理,標價則至「差不多最後」才從羅的律師收到。
81 : greatsoup38(830)@2013-06-26 23:37:2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625/18311265


【本報訊】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大劉)和港商羅傑承在澳門被控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案件昨開始傳召證人,但多名重量級證人拒作證,包括澳門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澳門特首崔世安兄長、立法會議員崔世昌,及澳門行政成員黃如楷等。代表羅傑承的律師指,黃如楷可證明早於90年代,政府已有意出售機場附近土地,羅毋須透過行賄歐取得土地招標消息。
案中八名被告,昨日仍只有被指以2,000萬元行賄歐文龍以取得機場土地批給的羅傑承出席,涉及相同指控的劉鑾雄依然缺席,其女友、華置執行董事呂麗君則坐足全程至晚上7時許散庭才離開。另一名出庭的被告為涉及污水廠工程項目的Atal Engineering Limited經理方鎮猷。
建築師可證羅傑承毋須行賄

昨日原傳召第一控方證人歐文龍,但歐根據《刑事訴訟法典》中有關相關連案件嫌犯,及與本案第八被告陳明瑛為配偶關係拒作證。代表羅傑承的律師申請著名建築師黃如楷作為控方證人則不獲批准。律師指黃是重要證人,如無法出庭亦希望能以書面提供證詞。羅傑承的律師華年達在庭外稱,黃如楷於90年代先幫政府為機場有關土地繪畫圖則,其後政府將土地轉到利保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於90年代末計劃將土地出售,惟當時市道差,價錢低才擱置。故黃可證明政府一早有意賣地,而非羅行賄歐早一步取得消息。
至於崔世昌代表的公司,於06年獲歐文龍鄰近「澳門巨蛋」體育館的一幅土地,被指是低價批地。但昨日他獲澳門立法會主席去函法院,表示不許可崔出庭作證,包括不能書面作證。
昨日審訊共傳召六名證人,包括仲量聯行前投資部門主管盧慶雄,他指05年6月中收到利保發邀請就機場土地投標,隨即聯絡自己所知對澳門土地發展有興趣者,包括劉鑾雄和羅傑承,其後羅最先找來律師跟進,便再沒聯絡其他人。有關投標羅傑承的Moon Ocean標價最高,成功投得土地,他獲佣金500萬元。案件押後至明天再審。
82 : greatsoup38(830)@2013-06-28 00:13:5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627/18313770


【澳門貪案】
【本報訊】港商羅傑承與華置主席「大劉」劉鑾雄涉賄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昨天第六日審訊。有份獲邀入標投地的澳娛創辦人何鴻燊,在機場旁「御海.南灣」五幅地皮招標時,曾質疑11天招標時間太短要求延期,惜未獲理會。華置則聲稱經常提早「做功課」,10日做起標書無難度。

審訊昨早在澳門初級法院繼續。被告劉鑾雄昨天依然未見蹤影,其女友呂麗君列席旁聽席,另一被告羅傑承則正襟危坐被告席。
人稱何鴻燊「護法」的私人財務助理禢永明,於2005年該五幅地皮招標時,他擔任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STDM)執行董事。他作供時憶述,當時政府決定賣地發展,澳娛是獲邀者之一,賭王表示有興趣並入標,最終卻由當時羅傑承持有的Moon Ocean奪得,賭王甚為氣憤,「可能覺得人哋會畀面佢,知道唔中標之後話點解我都唔得呀」。
華置稱提早「做功課」

禢永明續指,何鴻燊多年性格如「細路」,「何生做嘢不嬲都想得,唔得就好似細路仔咁發脾氣……最唔高興係知道佢唔得(投標失敗)」。禢補充,當年由招標到截標只有11日時間,賭王曾質疑準備標書時間太短,向澳門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羅定邦要求押後截標時間,可惜未獲回應。
不過,同日作供的華置項目經理杜振風和高級項目經理吳易羲,力證華置提早「做功課」非常普遍,指華置經常對中港澳有潛質地段製作初步可行性報告,包括未有人求售的地皮或最後也取不到項目發展權。
他們稱行內用10日做起標書沒有難度,因為「冇乜嘢細節,通常係總體規劃嘢」,更堅稱當年6月投標成功後,才取得詳盡技術資料深化報告,意味投標前並沒有實質把握取得發展權,不能證實中標涉貪。
83 : greatsoup38(830)@2013-06-28 00:51:21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627/news/ec_goa1.htm
招標期短 賭王落敗氣頂
大劉案續審 何鴻燊助理作供
  2013年6月27日


據賭王私人財務助理稱,當年何鴻燊(圖)獲悉投地落敗後即發牢騷,說﹕「點解我都唔得呀?我真係好唔滿意!」(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涉嫌行賄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案昨進入第6天審訊,助賭王何鴻燊參與競投同一批土地的賭王私人財務助理禤永明披露,當年賭王不滿招標期限太短,曾指示他向負責審批標書的官員要求延期,但對方「不太理澳娛」,「平常輸了都會像小孩般發脾氣」的何當年落敗後即發牢騷。華置的建築師則承認有協助草擬標書,及競標前羅傑承已經猶如華置在澳門的合作伙伴。

由於涉案地皮於2005年6月16日方邀標,但期限至27日便完結,投標者僅得11天準備,故控方一直質疑羅及劉早獲賣地情報,及早預備標書。當年3間入標公司之一、澳門旅遊娛樂時任執行董事禤永明昨於庭上表示,何鴻燊認為11天期限太倉卒,希望能延長投標期,並指示他轉告時任澳門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羅定邦,但他向羅轉告何的要求後,對方「不太理會STDM(澳娛),無正面拒絕或什麼」。

爭延期遭官員冷待

開標後,澳娛以千多萬的標價差距敗給羅傑承的Moon Ocean(大劉後來收購此公司的七成股權)。禤永明稱,何鴻燊得悉結果後發牢騷說﹕「點解我都唔得呀?我真係好唔滿意!」他解釋何喜歡贏,每當失敗都會「好似細路仔咁發脾氣」。控方檢舉員則問他會否認為遊戲規則不公,他說「覺得11天期限為不尋常做法」。

賭王發牢騷﹕好唔滿意



此案其中一個關鍵為大劉有否參與土地競投。華置高級項目發展經理吳易羲昨於庭上承認,早於05年初,羅傑承已到訪華置位於香港的辦公室,參與涉案土地的可行性研究討論,當時上司更指示他「有關於澳門的事可問羅」,故雖無收到「羅是合伙人」的指示,但他「心裏是這樣認為」。

他又承認,當年受羅委託投標的仲量聯行在準備標書時有與華置溝通,華置亦為對方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技術資料,但他當時並無懷疑為何無直接參與投標的華置何以會與仲量聯行合作。

明報記者曾安迪澳門報道
84 : greatsoup38(830)@2013-07-03 00:44:4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702/18319423


【本報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和港商羅傑承在澳門被控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昨天辯方律師提問時披露原持有涉案機場土地的大利來公司10日前召開特別股東大會,表決向政府交出申請書,申請退回之前批給的土地。但證人、管理大利來等公司的利保發公司職員楊佩華表示,她只是公司文員,沒有參與有關會議。案件明天續審,將傳召利保發經理潘寶玲作證。

涉案公司曾表決還機場地

涉案機場土地由五間私人公司持有,包括大利來公司,有關公司沒有職員,由另一公司利保發負責管理,包括出糧予公司內的政府和澳娛等股東的代表,其後亦是由有關公司透過招標,將土地售予羅傑承持有的Moon Ocean。昨天代表羅的律師蘇雷問證人楊佩華關於今年6月21日大利來召開特別股東大會,討論將機場土地交還政府一事。
楊佩華回應稱,她只是任職文員,不清楚行政決策;主席法官亦指還地是早前政府刊登憲報的決定。另一位會計文員劉桂儀,作證時表示2001年到利保發工作時,已見到公司有座物業發展模型,辯方律師問是否著名建築師黃如楷設計。她表示不知誰人製作。法庭明日會傳召有份參與會議、利保發經理潘寶玲作證。
另外,昨天又傳召華置2005年的項目管理部主管李秀龍作證。涉案的機場五幅土地6月招標,大劉於該年2月便叫李了解有關土地資料,繪畫圖則,指有關土地「可能有得做」。他指大劉要求高,「唔靚鬧餐懵,要打醒十二分精神」。而在華置只工作了9個月便離開,原因是有好工便轉。
85 : greatsoup38(830)@2013-07-06 16:59:3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04/18322285
【本報訊】華置主席劉鑾雄涉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續審,昨日為華置繪製圖則的港、澳兩家建築師樓職員作供,承認華置早於偉龍馬路五幅土地開標一個月前,已對圖則有意見要求動手修改,但強調直至開標後才收到樓層容積率等詳細資料。
澳門氹仔機場對開、偉龍馬路五幅土地於2005年6月16日開標,27日截標。香港興業建築師梁華達供稱,5月中華置曾表示:「機場嗰度要改,但係唔知做乜嘢」;6月9日華置要求加添水池、綠化等輕量修改;同月18日,即開標後兩天才突然傳來文件,備有五幅土地分別有高度限制、樓層容積率等詳細資料,故趕工修改內容,並按華置要求,從純住宅項目再加入商業項目,「最初係成個地段總體規劃,冇理地段分隔,18號知就改番。」
無交華置過目

梁華達憶述,趕工中途大約6月23日至24日,才知道25日是死線,「25日朝早都仲做緊」,最終趕及起貨,但已無足夠時間交華置過目,惟有直接按華置要求送交仲量聯行,但當時並不知道圖則將用作投標,「過往經驗同華置做嘢不嬲都趕,唔知攞嚟做乜嘢」。
法庭再度質疑,華置未投得土地便進行規劃,做法不尋常,梁華達指,按香港發展商的習慣,未投標便構思初步概念其實「好普遍」,而有關圖則只供「計數睇吓回報係幾多,唔可以用嚟施工」、「確定實際要做,會重新研究單位大小」。
被告劉鑾雄繼續缺席,其女友呂麗君下午始到場旁聽,未有發言。另一被告港商羅傑承昨全日列席審訊,至黃昏審訊中斷才匆匆離開。審訊7月15日繼續。
86 : GS(14)@2013-07-17 01:34:2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16/18336264


【澳門貪案】
【本報訊】華置主席劉鑾雄與南華足主羅傑承涉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案昨日續審,傳召擁有涉案土地的利保發建設發展的時任副經理潘寶玲作供,惟潘「一問三不知」,再三强調沒受任何壓力或指示,將土地批給歐文龍屬意的投標者。
估計歐文龍決定賣地

昨日劉鑾雄依舊缺席,其女友、華置執行董事呂麗君安坐旁聽席,偶與身旁女助手交頭接耳。羅傑承全日列席被告欄,神情輕鬆。
潘寶玲昨午前已作供直至晚上近8時。她2001年接替成為利保發副經理,至08年未再獲委任而離職。面對多位律師連番追問,她的回應大多為「唔清楚」、「唔記得」、「冇印象」和「我唔exactly答到你」。
被問到05年是誰有意出售土地,她指消息是從總經理羅定邦口中得知,而非歐文龍告知,但「覺得係歐文龍落order」因羅「冇咁大權」。對於是誰決定用邀請標、誰決定哪3個財團獲邀,她都說不清楚。她說,選出中標者是評標委員會負責,準則除價高者得,也考慮設計,終由仲量聯行中標,與羅傑承持有的Moon Ocean合作發展。她被問各股東是否受影響或收到指示讓其中標,她答「我就冇囉,其他人唔知」。
她確認澳娛董事禢永明曾在開標後投訴為何未由作為股東的澳娛中標,惜不獲理會。律師又質疑,涉案土地旁的一幅土地,以遠低於案中土地的價格出售予另一利保發股東「大福華」的吳福,為何澳娛未獲同等對待,她未有明確回答,亦不清楚歐文龍會否因此有得益。
87 : ng caddy(36072)@2013-07-17 21:51:16

大劉最利害一招是令証人失憶...
88 : GS(14)@2013-07-17 22:35:33

羊生都多
89 : GS(14)@2013-07-19 00:29:3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18/18338850


【本報訊】華置主席劉鑾雄與港商羅傑承案昨於澳門續審,傳召澳門廉署調查廳長李棟樑作供,指證歐文龍「友好手冊」所載「PM/大劉/金龍」,是記錄歐與劉、羅二人及澳門東基公司劉基穎的飯局,翻查飯店訂位及出入境記錄,當日是仲量聯行提交標書前6日。
李棟樑作供時指,與仲量聯行合作投得機場對開五幅土地的BVI英屬處女島公司Moon Ocean,由兩家BVI公司持有,其中一家更另有兩重母公司擁有,不過實際上全部屬於羅傑承。至於大劉、羅傑承涉賄歐文龍的2,000萬元賄款,正是經由一同出席飯局的劉基穎轉到歐操控的銀行戶口。
為PowerPoint拗逾句鐘

昨日審訊進度緩慢,法官、助理檢察長與律師為爭論應否允許廉署證人使用PowerPoint作供,辯方律師群起質疑早有準備的作供是違規,中午前已耗時逾句鐘,惜未獲法庭接納;午後再審,律師亦多番打斷作供,指PowerPoint內容經剪輯而成,並附具結論性圖表,質疑只對控方有利,不夠完整,更一度疑似「拉布」投訴收音器材帶雜音、電腦屏幕顏色異常要求更換。
90 : greatsoup38(830)@2013-09-19 01:28:3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918/news/ec_gmb1.htm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商人羅傑承,涉付2000萬元賄賂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從而獲批澳門機場旁「御海.南灣」5幅地皮案件,審訊臨近尾聲,據悉劉鑾雄突然撤換代表律師。

新律師曾為歐文龍抗辯

開審至今,劉鑾雄從未現身澳門初級法院應訊,女友呂麗君則間中到庭旁聽。劉自開審由律師梁永本及李金月代表,但消息指出劉在審訊臨近尾聲時易將,改由葡裔律師高大衛(David Azevedo Gomes)代表抗辯。根據報道,澳門終審法院2009年裁定歐收受商人林偉等賄款,從而干預多宗土地及工程批給,高大衛在該案代表歐抗辯。記者昨致電高大衛和梁永本的辦公室,職員分別指正在開會或外出辦公,截稿前未獲回應。

涉2000萬行賄獲地皮

除「御海.南灣」地皮,本案亦涉澳門跨境工業區及路環污水處理項目的工程合約,共有8 名被告。案件於去年9月中、本年1月中及4月底三度開庭,同因「大劉」抱恙缺席而押後,合議席於6月17日終決定讓「大劉」缺席開審。

案件昨午開庭續審,將於下月7日及16日續審。
91 : greatsoup38(830)@2013-09-21 18:58:1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921/18432140


【澳門貪案】
【本報訊】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大劉)涉行賄歐文龍及洗黑錢一案審訊多時,近日突撤換律師。一直不談案件的大劉,昨突向傳媒稱,自己被迫至走投無路。至於被誰所逼,他意有所指地講述一齣內地劇《將軍》劇情,指清末官員為強搶富商大宅,橫施辣手;他表示想拍齣類似的電影名為《張子強與大劉》,劇中的「張子強」為官方有勢力人士,而「大劉」則因一幅土地被控告,有人向「大劉」稱,只要他肯賣地便可換取撤罪。
大劉昨在女友呂麗君陪同下,到「飯堂」灣仔福臨門午飯時,突然回答守候記者的提問,稱自己被迫到走投無路。至於如何被迫?他引述內地劇集《將軍》官搶民地的劇情,又稱想開拍一齣名為《張子強與大劉》的電影,這個「張子強」勢力之強,有如侯賽因和卡達菲等獨裁元首。
被問到誰人適合演「張子強」?他表示想起老友成龍,又稱「大家花名一樣」。被追問花名是否叫「大鼻」,他說:「我唔知,我唔答,總之同成龍個花名一樣!」
暗示對方是澳門政界要人

他希望此劇給14億同胞看,最重要是要給中南海的極高層領導看。又指這個「張子強」操控了400張選票的200多張。似暗示對方是澳門政界要人。他又說,戲中的「大劉」在5月被控告,其土地如《將軍》一劇的廣州大屋般遭沒收,但6月卻有人願以成本價加些少利潤來洽購,遭他拒絕;不久,這批人又上門,說如他肯賣便撤銷控罪,「大劉」這時才發覺自己被控是與土地有關,這批人不斷逼他賣地。為何土地已被收回仍有人洽購?「呢啲我唔講到明啦,做生意嘅就會知。」他稱從來無做過洗黑錢,「諗過都絕子絕孫」。
至於換律師方面,他說不滿律師將不利的證供「照單全收」,對他有利的卻無提出。他以電影《無間道》比喻,「請咗四個保鑣,但原來全部都係對方派嚟,實死硬」。問他和同案被控港商羅傑承的關係,他表示,視乎羅之後「係唔係講番啲正常人講嘅正常嘢」。
92 : greatsoup38(830)@2013-09-22 23:40:0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922/18433360


【本報訊】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大劉)前日以劇集、電影,暗喻澳門官司涉及有勢力人士為奪「御海‧南灣」土地向他逼迫。昨日直接叫屈,透露對方想得到高達500、600億元的款項。至於澳門政府控告他賄賂和洗黑錢等罪名,他發毒誓:「我從來無做過……如果有做過、有諗過,我所有子女都絕子絕孫!」
「成單案嘅關鍵係幅地」

大劉昨與女友甘比、一對子女、母親及甘比母親,到灣仔福臨門與家人午膳時,邀請部份傳媒入酒樓做訪問,內容繼續圍繞他涉及的貪污案件。大劉稱就「御海‧南灣」地盤,他於8年前向羅傑承公司支付2億元,3年前再付16億元,連利息逾20億元,他以綁架作比喻,「畀咗20億,人哋都要撕你票,㷫唔㷫吖?」
澳門政府已收回有關土地,何需再對付他呢?他說:「梗係有蹺妙嘢,如果佢要得到嗰500、600億,一定要我簽啲嘢出嚟,佢先攞到嗰500、600億,如果唔係點解要做我世界!」他拒透露詳情,因牽涉很大及會影響日後工作,「成單案嘅關鍵係幅地」。截至對上一個交易日,華置市值341.5億元。去年《福布斯》富豪榜,大劉以164億元財富,排名全球富豪第458位。
大劉稱沒有情緒失控,但稱沒受到迫害的人,不會明白他的憤怒,指對方霸道,必要時會玉石俱焚,「錢!我睇得好閒、睇得好開,但當你忍無可忍,話知你係伊拉克侯賽因、利比亞卡達菲,大家一人都係一條命」。他稱所講的只是事件的0.01%,點到即止,望以和為貴,「死都唔怕,唔好話俾人釘有罪,碎料啦」!如果將他所知全盤拍成電影,會震驚全世界。
聲稱赴澳出庭有危險

他又首次披露因擔心人身安全,拒到澳門出庭,「如果喺香港我一定會出庭,但我知道去澳門,人身安全一定無人保障到我,一定會有危險」!
大劉之前一再向澳門法院提供醫生證明,表示健康狀況不容許到澳門出庭。前日稱自己「周身病痛唔死得住」。
93 : GS(14)@2013-10-16 00:15:27

輸左再打
94 : greatsoup38(830)@2013-11-10 13:03:1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107/18497295


【澳門貪案】
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港商羅傑承涉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昨日續審,法庭繼續播放關鍵證人、前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羅定邦在葡國錄取的口供,供詞傾向為歐文龍辯護,間接對劉、羅二人有利。
「招標非歐個人決定」

羅定邦指出,現為豪宅「御海南灣」的五幅土地,早於1996年成立利保發公司前已經有意出售,當年更曾印製小冊子向其他地區推廣,他本人也曾出訪台灣推銷該土地。但由於未見承接,及至1997年金融風暴、1999年回歸,以及往後一兩年市場仍然疲弱,才令賣地計劃不了了之。
直到2004、05年市況好轉,顧問公司受託先後進行兩次土地研究,歐文龍才在2005年5月31日決定賣地,力撐賣地是歐文龍認為時機適當「重推市場」,而非「突然賣地」,並認為是政府指示歐賣地,不是他個人的主意;惜叫價太高無人接手,才以邀請標形式招標。羅定邦又補充,賣地招標都要經過利保發各股東同意批准,不會是歐的個人決定。
對於有指土地發展邀請標由開始到截標只有10天時間,被澳娛批評太過倉卒,羅表示,澳娛是利保發股東之一,早已知悉土地傾向出售,似暗示若有心發展,準備時間其實非常足夠。
大劉女友呂麗君(圖)昨有出庭列席旁聽,中午離開前一度與大劉新委任代表律師明路義握手傾談。羅傑承則早已向法庭請假,昨缺席聆訊。
《蘋果》記者
95 : greatsoup38(830)@2013-11-14 01:03:2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112/18503845


【本報訊】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大劉)和港商羅傑承涉嫌行賄及洗黑錢案昨在澳門續審,繼續傳召辯方證人。羅續以私人理由缺席聆訊,大劉女友呂麗君亦沒有出現。
法院表示,大劉和羅傑承分別尚有6和9名行為證人日後作供。法官相信年底可完成傳召證人,預計一月可進行結案陳詞。
控方指以顧問費作賄款

法庭上午先在辯方同意下豁免證人運輸基建辦公室副主任李安德出庭。李是由比利時商人Luc Vriens、地產商人林偉及羅傑承等被告的證人,於案發時為建設辦高級技術員,去年4月曾在歐文龍第三階段貪污案出庭作證,其上司為負責機場5幅地皮招標的利保發經理羅定邦。
當日李曾質疑讓不合規定、代表羅傑承名下公司Moon Ocean的仲量聯行中標的合法性。他亦指土地招標限期僅10日,時間倉促,做法奇怪。據他了解,仲量聯行未有違規提早進入工地視察。
5月歐案結案陳詞時,歐的代表律師曾引用李的證供,指將土地判給Moon Ocean是經評標委員會成員審閱有關文件後所作的決定,看不到歐有作出干預行為。
下午傳召昨日唯一出庭應訊的被告,Atal Engineering Ltd前經理方鎮猷的證人作供。他們是方在安樂工程公司的同事,講述Atal與Waterlaue Global及中建香港組成聯營公司及中標後跟進工程和合約事宜,稱安樂作為香港公司首次參與澳門工程有需要聘請顧問公司提供勞工,承判商和職安法規資料。
但代表林偉的律師指證人並非負責安排和核實顧問工作的當事人,未能提供當時的實際資料。控方指聯營公司以顧問費方式提供賄款。
96 : greatsoup38(830)@2013-12-13 01:12:0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212/18547546
【本報訊】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與商人羅傑承,捲入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貪污案昨續審,共五名辯方證人作供。此案最後一堂庭審將於下週一完結,澳門法庭稍後會決定陳詞等安排。機場偉龍馬路五幅涉案土地,當年發出邀請標後的評標委員會委員Maria Nazare Saias Portela,在庭上再次確認當年賣地是因樓市好轉,當局有意將土地加以發展。她說評標委員會曾全面分析三份標書的規劃內容與價格等,最終選了最高出價、規劃最好的Moon Ocean,亦即港商羅傑承控制公司。
她又確認身兼土地原有公司利保發股東的澳娛,當年投標失敗曾表達不滿,惟仍然投下贊成票,讓利保發一致通過把土地賣給仲量聯行代表的Moon Ocean。她澄清歐文龍從無向她下達任何指示,一切依程序進行。
另兩名證人是歐文龍的前秘書黃佩芬和李少容,兩人均稱從未在司長辦公室見過港商羅傑承,記憶中二人亦從未透過辦公室電話聯絡。
97 : GS(14)@2014-01-17 14:19:4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117/news/ec_gha1.htm

【明報專訊】為期6個月的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港商羅傑承在澳門涉貪案審訊進入尾聲。各被告昨完成結案陳辭,其中「大劉」代表律師擔心輿論壓力令審訊不公,並與羅劃清界線,又斥控方指控「虛構、靠推敲」,如涉受賄的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的「友好手冊」,所列的「大劉」不一定代表劉鑾雄。羅傑承代表律師則強調羅投地價高者得,又批評廉署有關通話及出境紀錄取證「有篩選」,以創作故事。法官昨宣布將於3月14日判決。


本來選擇不作供的羅傑承,獲法官邀請發表感言,指自己一向守法,作為公眾人物陷入此案令他備受批評,但相信付出的代價值得,因法庭會有公平判決。

3月14日判決

大劉代表律師明路義認為,社會早已認定歐是「大壞蛋」,故對與歐相關案件的被告亦有偏見,認定「大劉」有罪,擔心輿論影響審訊,要求法官將案件獨立處理。他又強調劉與羅各有生意,望法官判決時將二人分開。

對於控方指「大劉」曾透過中介人與歐通電,明路義反駁指控「虛構」,指通話紀錄證據中並無大劉名字,廉署單靠所謂「中間人」推測二人曾間接接觸。雖他承認劉曾兩度與歐見面,但從未詳談土地發展。

友好手冊列「大劉」 辯稱不一定指劉

他又認為廉署對證據的理解未必合理,例如從歐官邸搜出的「友好手冊」上一句「大劉/Cotai(路)/」,不一定代表被告,另一句涉及「大劉」聘用的仲量聯行後面的數字「2000」後無單位,無法證明是指控中的2000萬賄款。他亦強調廉署當時非法取證,手冊不應當成證據。

對於控方指「大劉」名下公司曾輾轉匯款至歐持有的公司,他強調大劉是向羅用作投地的公司Moon Ocean批出貸款,羅的公司要求大劉將其中2000萬傳入一間公司,大劉當時不知道該公司會再將款項傳予歐的公司。

羅指廉署篩選出境紀錄取證

羅傑承的代表律師華年達批評廉署證據「脆弱」,調查人員有立場地將出入境及通話紀錄等對被告或有不利的抽出,再以此為據指控羅曾與歐及其好友會面商談買地。他舉例,羅曾於04至06年間到訪澳門278次,但廉署卻抽出當中數天指摘羅與歐會面,反問羅是否「次次來都犯罪?」。

他又指羅是透過高價擊敗澳門旅遊娛樂奪地,而非單靠標書內容,控方指歐受賄後向羅放風的指控不成立。他稱,「澳娛是該批土地的公司之一(大股東為澳府),他們應有更多內幕消息」,又指澳娛在澳影響力大,歐根本沒可能與之抗衡,操縱地皮招標審批。
98 : GS(14)@2014-01-17 14:26:57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116/news/ec_gop1.htm
涉賄歐文龍案 控方促重判
劉鑾雄羅傑承今結案陳辭

2014年1月16日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與南華足主羅傑承涉賄賂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一案,昨進入結案陳辭階段,檢控官斥劉、羅二人與歐於涉案用地批出前後有電話交流及曾在澳門會面,明顯有交流,而劉、羅二人於地皮招標前已開始寫標書、劉旗下公司亦展轉匯款2000萬港元至歐持有的公司等疑點,已有足夠證據證明二人犯行賄及洗黑錢兩項控罪。控方又認為眾被告行為猖獗,涉案商人為牟利刻意逢迎官員,幾乎建立「地下新秩序」,影響澳門形象及公眾信心,望法庭「從重量刑」。


控方:幾乎建地下新秩序

澳門初級法院昨早再開庭,由控方先為包括劉、羅等8名被告結案陳辭,羅有出庭,大劉續缺席,其女友呂麗君到場列席。控方指澳門廉政公署人員的調查結果顯示,涉案澳門機場鄰近5幅地皮於2005年6月批出前後,劉、羅有多次澳門出入境紀錄,餐廳的訂餐單據亦證明二人曾多次與歐進膳,證明與歐有聯繫。證據亦顯示歐有介入地皮審批過程,足見歐是「批地有目標,因為收受過利益」。

指地價低偷步無守規3疑點

控方指華置旗下公司Group Luck曾將2000萬元轉至羅掌控的東基公司,東基再將錢轉至歐持有的Ecoline,3次轉帳於同日9時至下午3時完成,有理由相信是經多重轉帳洗去資金來源再將賄款交予歐。

控方稱,案件有「地價低、偷步及無守規」等3疑點,首先是涉案土地於1999年估值達20多億MOP(澳門幣,下同)(逾19億港元),到2004年時下跌一半至約11億,但歐仍決意以低價賣出。第二是羅用作投標、後來再賣予劉的公司Moon Ocean,與華置早於招標前已聘請多間則師行展開研究及撰寫標書,明顯早已從歐口中得悉將賣地,於是早有預備,該公司亦順利成為僅得10天的招標期最大得益者。第三是按例,投得地皮公司須自行發展地皮,但歐明知該公司會將地皮轉手仍批出土地,漠視公眾利益。

控方指案情嚴重,眾被告與歐的行為猖獗,「政府土地及工程淪為前司長(歐)提取私利的工具」,幸及早被揭發,故希望法庭按案件的嚴重性重判被告。昨日控方與多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先後陳辭,劉、羅二人的代表律師將於今日陳辭。

明報記者 曾安迪 澳門報道
99 : GS(14)@2014-01-17 14:27:1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116/news/ec_gop2.htm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涉行賄一案審訊一波三折,首次審訊於2012年9月進行,經16個月進入預計要2天的陳辭階段。昨陳辭時控方花兩個多小時才完成,因過程冗長,中途被法官蕭偉志「要求」他休息10分鐘。澳門法庭一般只容許辯方代表律師陳辭45分鐘,但法官認為案件證人太多、過程太長,容許各律師陳辭1.5至2小時,即8名被告的陳辭可能要12至16小時。


8被告陳辭最多要16小時

案件2012年開審時,主審法官因病缺席要改期及更換,後來又因為「大劉」多番稱病缺席,令法庭無法開始審訊之餘,又要查證其病情,直至6月17日第四次開庭時,法庭才能運用「缺席審訊」通告,正式展開審訊。

開始審訊後,8名被告的證人要輪流作供,半途又因司法年度終結要暫休,花了不少時間,結果審訊期長達6個月。法官稱案情複雜性其實與一般案件無異,只因證人眾多拖長審訊時間,故明白辯方律師要一定時間方可完成陳辭,決定特准辯方花1.5小時總結,必要時可申請多半小時。即要完成8名被告的陳辭將花最多16小時,最少12小時。
100 : GS(14)@2014-01-17 14:29:2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116/news/ec_gah2.htm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競選政綱承諾逐步降低強積金僱主累積供款用作抵消僱員服務金及遣散費比例(強積金對機制),但昨日發表其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仍對此隻字不提,勞工界表示失望,質疑梁受壓於商界。梁振英昨在多個場合被問及這問題時說,「不提不等於不做」,承認「商界一定有畀壓力」,要作通盤考慮、小心研究,但沒明言任內會落實這承諾。


梁﹕不提不等於不做 標準工時不走數

梁振英昨強調,競選政綱亦是執政政綱,強調「成熟一項推一項」,部分不待施政報告便落實,強調首兩份施政報告沒提及的,「唔等於我就唔做」。對於施政報告也沒提及標準工時立法進度,梁說施政報告盡量濃縮,強調正研究的標準工時等,不會「走數」。

梁振英指出,要落實降低強積金對機制有很多不同做法、時間表,對僱員、僱主有不同影響,包括要考慮僱主承擔能力、對其他持份者可能產生的影響,「有很多細節,現時勞工界都無諗到」。他其後在傳媒吹風會上補充,政策爭議大,特別是對中小企影響大,故需要審慎、通盤考慮。

對於是否受到商界壓力,梁振英昨晚出席電視論壇時承認,「商界有壓力畀我,呢個肯定係啦,勞工界亦有壓力畀我」,重申會繼續聽取雙方意見。

勞工界表明失望。工聯會榮譽會長陳婉嫻質疑梁振英處理勞工問題上,是否被工商界「威迫得好厲害」,導致施政報告中隻字不提。工黨李卓人也批評政府不提及勞工政策,令打工仔女在施政報告中一無所有。商界代表則鬆一口氣,工業(二)議員林大輝表示,施政報告沒有提強積金對,就當政府擱置有關計劃。
101 : greatsoup38(830)@2014-01-19 17:21:4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117/18595871


【本報訊】華置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涉賄賂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案,歷時逾半年的庭審昨結束。劉、羅二人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全盤否認指控,堅持絕無證據證明二人涉賄。大劉的代表律師明路義更指,歐「友好手冊」內出現的「大劉」二字並不一定等於劉鑾雄,「2,000」加剔號也不一定等於2,000萬元賄款收妥,質疑廉署人員自行猜想。
大劉繼續未有現身,女友呂麗君則全身素黑,如常到庭。大劉代表律師明路義強調不希望裁決受政治、輿論和社會壓力影響,望法院公平審理。明路義指,起訴書帶偏見,並無足夠證據證明劉涉賄。書內述說劉、羅認識歐文龍的過程,及以2,000萬元賄款換取涉案土地的發展權,全無實證支持,質疑全屬控方「理所當然」的構想。
羅傑承否認控罪

他補充,涉案2,000萬支票由大劉簽名,因旗下子公司Group Luck與Moon Ocean簽訂貸款合約,也有紀錄證明是繳付顧問費予東基投資顧問,大劉簽發支票時無多疑,並不知悉款項最終流入歐操控的Ecoline公司戶口。明更指如2,000萬是賄款,不可能經銀行轉賬留下犯罪證據。他再質疑,若歐文龍有意受賄批地予劉、羅發展,何不直接批出土地,反而用如此迂迴的邀請入標方式,且不確定劉、羅能取得最終發展權。
明續指,大劉事前全然不知土地與歐文龍有關,而歐的「友好手冊」當中出現「大劉」二字,是全案唯一貌似與大劉有關的證據,但「大劉」並不一定等於劉鑾雄,「2,000」加剔號也不一定等於2,000萬元賄款收妥,有關字符只有歐文龍本人清楚箇中含意,質疑廉署人員自行猜想,強加罪行於大劉身上。
至於一直保持緘默的羅傑承,在庭審完結前首度開腔,稱自己從無行賄,也沒洗黑錢,望法庭還他公平審訊。法庭押後至3月14日下午三時宣讀裁決。
102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15:21:2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315/news/ec_gaa1.htm
劉鑾雄羅傑承判囚5年3月
澳門賄歐文龍洗錢案判決
  2014年3月15日



【明報專訊】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與南華足主羅傑承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以獲取澳門機場旁5幅土地,以及清洗黑錢案,澳門初級法院昨判兩人兩項罪名成立,同被判入獄5年3個月。劉鑾雄及羅傑承昨均沒有現身澳門法院,兩人代表律師表示不服判決,決定上訴。若上訴失敗,將面臨被追緝服刑;而身為上巿公司華置主席的劉鑾雄,或會面臨須辭去公司主席的可能。

兩人均缺席聆訊 華置停牌

澳門初級法院法官昨午3時許宣判,一直稱病的劉鑾雄昨未有現身,被發現仍在港,亦有外出,但在宣判後返家時一臉愁容;羅傑承亦請病假缺席聆訊(見另稿)。由於兩人上訴,暫未有被追緝服刑。華置昨日下午停牌,以待案件裁決。

主審法官蕭偉志指出,劉鑾雄才是案中「真正對土地有興趣者」,羅傑承則是「撮合劉鑾雄及歐文龍的中間人」,有證據證明歐「控制整個批地過程,以將地皮批出(予劉)」,加上涉及的2000萬元賄款交易過程輾轉,故判兩人有罪。

官指3疑點 批地倉卒會面可疑

蕭偉志在判辭稱,案件有三大疑點,一是批出土地的時間倉卒,二是歐文龍及羅傑承於批地前曾有可疑會面,三是迂迴的款項(即2000萬元賄款)轉移過程,令法庭相信歐控制競投過程,由選擇可入標的公司、限入標時間等,目的是令當時由羅持有、後來售予劉的公司Moon Ocean,即使不符法例對公司經驗等要求,仍能獲批地皮。

蕭偉志說,整個過程中,羅傑承只是撮合劉鑾雄及歐文龍的中間人,劉才是真正對土地有興趣者。他說,劉曾於2006年6月獲批土地前一年,對地段展開前期研究,又在羅成立Moon Ocean後,與該公司簽訂收購該公司的「期權合約」,以及借出2億多元貸款。最終雖未行使期權,但在該公司獲批土地後6個月,即收購該公司七成股權。

無經驗者中標 大劉即收購

批地過程方面,歐文龍擁有批出5幅政府土地的決定權,可投標的公司亦只限3間由歐選擇的公司,入標時期只有10天,中標者竟是以往無房地產經驗、又無知名度的Moon Ocean,整個過程明顯是歐安排令Moon Ocean中標。

另外,劉鑾雄曾與歐文龍會面;而歐被搜出犯罪證據的「友好手冊」中,出現「大劉」及「劉鑾雄」等字眼,旁邊亦有「Cotai(即地皮所在的路琑區)」、「2000(即賄款額)」等相關字眼,證明歐與劉之間有接觸。蕭偉志又反駁劉的代表律師指「大劉未必等於劉鑾雄」一說,蕭稱「大劉是商界內人所共知的別名」。

最後是款項轉移,蕭偉志指出,劉鑾雄以2000萬元聘用一間由羅傑承親信持有、名為東基的顧問公司,但該公司是當年新成立亦無相關服務經驗,對發展房地產具豐富經驗的劉作此舉感「難以置信」,有關款項後來更轉至歐持有的公司。

劉羅律師即提上訴

蕭偉志宣判稱,綜合上述證據,最終判二人一項行賄及不法行為罪,以及一項洗黑錢罪成立,前者判監2年9個月,後者判監4年,綜合刑期為5年3個月,並向請病假的羅傑承發出「拘捕令狀」,以通知他相關判刑。劉、羅二人的代表律師均提出上訴並獲法庭接受。

劉鑾雄代表律師明路義在判刑後稱,對判決感到難以明白,強調劉無犯罪;羅傑承代表律師蘇雷則指判決出乎意料之外(unexpected)。

此案始於歐文龍8億元巨貪案,案件於2012年開審,控罪指劉鑾雄及羅傑承兩人於2005年奪得5幅澳門機場對開土地發展豪宅「御海.南灣」時,向歐提供2000萬元賄款。

明報記者 曾安迪 張煒明 澳門——香港連線報導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 9181 4676
103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15:21:47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315/news/ec_gaa5.htm



涉案地皮丟空 廣告未撤
  2014年3月15日

【明報專訊】案件涉及5幅地皮位於澳門機場旁邊,原定興建豪宅「御海·南灣」,但於2012年被政府收回,地盤丟空(圖1)。地皮旁售樓處至今仍在,更有保安把守。而澳門路上仍可見該樓盤的巨型廣告(圖2)。

(林俊源攝)
104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15:22:1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315/news/ec_gac1.htm




【明報專訊】人稱「大劉」的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因行賄前澳門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昨被當地法院判監5年3個月。現時本港上市條例雖沒明文規定被境外判刑而仍身處香港的董事須辭任,但有上市委員不諱言,交易所隨時對被境外判刑者的適任性提出質問,倘若上市公司未能給予滿意答覆,大劉或須退任。

按上市規則,華置須盡快發公告交代。昨晚本報截稿前,華置仍未發公告交代如何跟進「大劉」被澳門法院判刑。華置職員表示,公司仍在開會研究,稍後才正式回應。

無規定境外判刑須辭任

大劉一向為華置主席,華置坐擁中、港多項貴重收租物業,運作仍如常。自捲入歐文龍一案後,大劉已先後委任紅顏知己呂麗君及「甘比」家姐陳詩韻坐鎮華置,幫助運作。但有本港法律界人士認為,若事涉公司損失,或會引起投資者追究董事失職問題。更有上市委員會委員認為,由於港交所通常會向上市公司持續質詢被境外判刑者的董事適任性,因此認為出事的董事受壓辭任的可能頗大。

過往不時有上市公司董事惹上官非,但一般會提早自行辭任,例如伯明翰環球前主席楊家誠本月被判監6年之前,已先行辭任所有董事職務。亦有案例顯示,獲金匯礦業(現稱天然乳品)於2009年5月委任為董事的Jack Keen Chen,被踢爆於2004年在內地被中國證監會調查及處分後,要在2009年7月發出公告交代,最後陳在同年9月辭任董事職務。
105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6:3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189


【本報訊】澳門初級法院經過近兩年審訊,昨宣判華置主席「大劉」劉鑾雄及南華足主羅傑承,行賄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罪名成立,劉、羅各判監禁五年三個月。案中八名被告全部缺席聽審,大劉女友呂麗君出席旁聽,劉、羅代表律師表示會提出上訴。
記者:林社炳 馬志剛 謝明明

這宗巨貪案矚目中港澳,昨午3時,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蕭偉志開始宣讀判詞,花近一小時才宣讀完畢,指審查所有證據及證詞,認為羅傑承並無任何意願參與涉案機場附近的五幅土地,亦即華置發展項目「御海.南灣」土地,羅只是以中間人身份協助撮成大劉與歐文龍合作。
八名被告全缺席聽審

法官又指出,協助Moon Ocean競投涉案土地的東基公司,並無任何相關顧問工作文件呈交法庭,是「難以置信」,續指大劉作為富經驗的商人,向Moon Ocean貸款兩億元,卻無即時獲得該公司股權,直至該公司獲得涉案土地後才收購該公司,整個過程不合理,法庭對此「好有懷疑」,種種證據迹象反映,實際對涉案土地有興趣者是劉鑾雄。
同時,在歐文龍「友好手冊」中,有寫上「劉鑾雄」或「大劉」名字,法官指,「商界中人都好清楚,大劉係劉鑾雄嘅別名」,手冊中未載有羅傑承的名字,證明羅只是中間人。法官稱根據證人供詞,涉案土地競投由澳門政府決定,由歐挑選參與競投公司,雖獲邀投標者不符要求,但最終涉案土地判給剛成立的Moon Ocean,反映整個批地過程由歐操控。初級法院合議庭三名法官經商議裁定劉及羅兩項罪名成立,首項行賄罪各判兩年九個月;第二項洗黑錢罪各判四年,量刑後劉及羅各判監禁五年三個月。
至於同案其他六名被告,其中五名賄賂罪名成立,各被判監兩年十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但他們洗黑錢罪不成立;第八被告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兩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監禁四年。案中八名被告昨全部缺席,僅大劉女友呂麗君到庭旁聽。
兩人均表示會提上訴

大劉代表律師明路義稱,其當事人全部否認判決的所有指控,他須研究判詞,20日內會向中級法院提上訴。
羅傑承代表大律師華年達引述羅對判決感失望及憂慮,因無足夠證據證明其當事人名字出現在歐的文件上,他會為羅提出上訴。他又說羅因病未能出庭聽判決,醫生建議羅留在家中最少休息兩日,但他不允透露其病情。
根據澳門法例,行賄罪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洗黑錢罪最高可判入獄八年。有澳門法律界人士指,今次劉及羅的判刑,與歐文龍貪污案及同類案件判刑相若。該法律界人士指,今次全部被告缺席聽審,由代表律師出庭,被定罪的他們可於20日內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中級法院考慮是否接納上訴或維持原判。根據澳門刑事法,被告判罪後若不在澳門,澳門當局會發出通緝令,但只有10年有效期。提及今次劉及羅案的律師費,該法律界人士說,曾有商人涉澳門案件,請澳門知名大律師辯護,花費數百萬元;今次大劉案中,代表大劉及羅辯護的均是當地最著名律師,加上大劉曾換律師團隊,案件歷時近兩年,估計律師費以千萬元計。
貪污案判詞重點

‧所有證據、證供認定羅傑承無任何意願參與涉案土地項目,唯一證明只有羅組成的Moon Ocean公司,這公司其後被劉鑾雄收購,羅只是中間人
‧涉案土地批給過程由澳門政府決定,並由歐文龍選出可參與競投的公司,獲邀投標者卻不符合要求,最後批給Moon Ocean,據法庭經驗,整個土地競投由歐一手操控
‧無任何有關協助Moon Ocean競投土地提供顧問的東基公司的顧問工作文件,是難以置信
‧雖然羅傑承持有的Moon Ocean曾制訂涉案土地的初步研究報告,但實際是由劉鑾雄全權操控
‧劉鑾雄是富經驗的商人,為何向Moon Ocean借貸兩億元,卻無立即獲取該公司股權,而是在該公司取得涉案土地後,才收購該公司,過程不合理,種種迹象反映對涉案土地有興趣者是劉鑾雄
‧歐文龍「友好手冊」中,有寫上劉鑾雄,有的寫上大劉,商界清楚大劉是劉鑾雄的別名,兩人在涉案土地投標前,有可疑接觸

資料來源:澳門初級法院法官判詞
106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6:4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191


【本報訊】華置主席劉鑾雄雖然官司纏身,但近月在港生活似沒受影響,每天幾乎如出一轍地回公司、與家人往灣仔福臨門午膳、回家,生活規律,有時會去中環診所看病,直至昨天澳門法庭宣判,大劉一家卻整日分頭出動。
1月曾看心臟科醫生

昨晨10時許,大劉離家前往文華東方酒店,記者上前問他心情如何,他未有回答便返回公司。女友甘比獨自帶女兒往福臨門,呂麗君則在澳門聽取判決。
至下午4時許,大劉離家前往甘比大宅,等了一小時後,甘比才返回與他會合。傍晚6時許,大劉再由司機接載離開,七人車直驅白建時道大宅。至晚上7時許,呂麗君由澳門回港。
過去兩個多月,大劉表現低調。大劉於1月7日在保鑣陪同下到心臟科專科醫生戴有鼎位於中環卡佛大廈的診所,他坐在沙發等候,保鑣則坐對面。未幾一對男女上來求診,大劉挪至沙發邊,當該對男女在他身旁坐下後,大劉突然起身走近保鑣,似有心避開陌生人。
107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7:3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195


【本報訊】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06年底被捕後,已傳出有港商涉案,2012年澳門檢察院起訴劉鑾雄和羅傑承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案件震撼港、澳。案件始於歐文龍被捕,歐案第三階段審訊於2012年4月開始,澳門檢察院5月檢控劉、羅涉嫌以2,000萬元行賄歐文龍,以獲取澳門機場附近五幅土地。
歐文龍友好手冊寫「大劉」

大劉四度稱病不出庭,案件延至去年6月開審。案件重點是一張由大劉及其弟劉鑾鴻,以華置旗下公司Groupluck於05年10月簽發、金額2,000萬元的聯名支票,先存入羅名下東基投資貿易戶口,東基同日轉賬2,000萬元入歐控制的海外公司在港銀行戶口。涉案的五幅土地在05年招標,6月由羅持有的Moon Ocean中標,羅其後將該公司轉售華置,發展「御海.南灣」樓盤。控方指Moon Ocean僅以11日完成標書,質疑劉、羅事先知悉招標。澳門廉署證人在庭上指,歐的「友好手冊」有寫上「大劉」、「機場」等字樣,亦顯示歐、羅、大劉會面紀錄。
108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7:5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197


【本報訊】華置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主羅傑承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名成立,港澳法律界人士指,由於港澳兩地並無引渡或移交協議,只要二人不踏足澳門,當地法院亦「無符」。
不去澳門就無事

有澳門立會議員促請港澳兩地政府盡快商討引渡協議,堵塞法律漏洞,以免犯人逍遙法外。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由於港澳無引渡或移交協議,劉及羅不踏足澳門,澳門法院便無法執行判刑。即使澳門提出要求港方協助二人到當地服刑,但本港無法律依據配合執行,兩人可按當地法例規定提上訴。
澳門執業大律師何金明指,澳門沒與任何國家或地區簽署刑事司法協作或引渡協議,即被澳門通緝的人士可去全球任何地方,包括內地、港澳法制相同的葡萄牙,只要不踏足澳門就不會被逮捕。
澳門立會議員區錦新表示,港人在澳門犯案,即使罪成亦不能引渡回當地服刑,促請兩地政府應商討引渡協議。
109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8: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273




【本報訊】華人置業(127)主席兼執行董事「大劉」劉鑾雄被澳門法院判囚,本港法律界人士指華置須向股東交代,大劉亦須即時辭去公司職務。但大劉早有部署,已在董事會安插紅顏知己呂麗君及陳凱韻(甘比)的胞姊陳詩韻為執董,市場認為裁決不影響華置營運,但憂慮對澳門南灣項目的賠償要增加撥備。
記者:李芳芳 楊浩賢 朱志聰

大劉案昨下午在澳門宣判時,兩紅顏知己各有任務,呂麗君到澳門聽判決,甘比則與女兒秀樺在大坑買雪糕。下午4四時許,甘比與秀樺乘「1M1SSU」車牌白色七人車由銅鑼灣往大坑,母女到布朗街Lab Made買分子料理雪糕,在場有多名保鑣護駕。身穿黑色波點裙的甘比發現有記者,即偕女兒返回七人車,甘比在車廂中沒半點笑容,不時眉頭深鎖及用手掩前額,而秀樺則乖乖獨自嘆雪糕,二人之後乘車返回歌賦山里獨立屋寓所。
豪派股息及套現共百億元

近年深得大劉寵愛的甘比,胞姊陳詩韻是華置執董,妹妹陳諾韻任市場部經理。甘比與大劉育有一子一女,分別是五歲的劉秀樺及一歲的Joseph Junior。大劉一向痛錫秀樺,甘比生下秀樺時獲贈歌賦山里獨立屋,又以秀樺英文名Josephine命名一顆值7,400萬元的藍鑽,去年10月更捐贈3,000萬元給亞洲協會香港中心,以兩父女名字來命名該中心的空中花園。多次到澳門聽審的呂麗君,在前年5月,大劉捲入歐文龍案後,與大劉一同上京。
宣判前夕,華置昨午停牌,此前收報19.8元,比停牌前升0.5%。公司公告指,要待發出澳門法院對劉鑾雄觸犯行賄及清洗黑錢罪,作出判決的公佈,未有列明何時復牌。
律師梁永鏗表示,根據香港公司法和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若牽涉任何不當或誠信行為,都需盡快申報,並要辭去董事職位,華置現時須通知證監會及通報股東,即使在大劉提出上訴期間,他仍屬判處有罪,不適合擔任公司高級管理層。
不過,大劉過去兩年已為財產做好「防風措施」,自前年爆出他與羅傑承捲入歐文龍案後,由他作為大股東的華置,除了2011至2012年間已出售多項資產套現近76億元外,又連續兩年豪派股息,他連同家人持有74.99%股權,單是去年已穩袋股息28.6億元。市場亦盛傳華置曾洽售旗下尖沙嘴商場The One及「銅鑼灣地帶」部份樓面。
市場憂華置需作更多賠償

華置2012年度業績曾為涉案的御海.南灣項目,作6.94億元的變相撥備,惟與華置此前曾透露的28億元投資額有頗大差距;去年中期業績亦未有進一步增加撥備。中國銀盛財富管理首席策略師郭家耀表示,判決對華置營運影響不大,因大劉已在董事會安插紅顏知己呂麗君及甘比的胞姊陳詩韻為執董「幫忙睇住間公司」,但市場憂慮華置在澳門地皮最終被沒收,要作出更多賠償,或影響股價前景。
澳門世紀貪污案事件簿

2014年
3月14日︰劉鑾雄、羅傑承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各判監五年三個月
1月15日︰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2013年
9月20日︰劉在港稱遭官方有勢力人士逼他賣地換取撤罪;翌日又稱從沒洗黑錢,「諗過都絕子絕孫」
9月18日︰劉撤換律師,申請暫時終止審訊被拒
6月24日︰首次傳召證人,劉缺席,其女友華置執行董事呂麗君到庭旁聽
6月17日︰案件開審,劉、羅各被控洗黑錢罪及行賄作罪。羅出庭但不答辯,劉繼續缺席
4月29日︰劉再稱病缺席,法官下令港澳醫生會診,案件押後
1月7日︰劉的律師向法院提交醫生證明,稱患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缺席庭審。案件押後

2012年
9月17日︰劉、羅被控行賄及洗黑錢案,但法官因病缺席而押後。羅出庭,劉缺席
8月14日︰華置接獲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通知,土地批給被判無效
6月27日︰向劉、羅送達起訴通知書,排期9月17日開審
6月5日︰澳門運輸工務司稱不排除宣告涉案的土地批給轉讓無效。6月15日展開批給無效程序,華置稱樓盤已售350伙
5月31日︰歐文龍貪污案全部成立,官拒信羅稱2,000萬元是前期工程費,認為證據確鑿
5月24日︰華置披露澳門法院受理就收購澳門土地對劉提出的觸犯行賄及洗黑錢罪的控訴
4月20日︰羅就歐案作供,劉拒出席。法官指兩人有可能成為另一宗新貪污案的嫌疑犯
4月16日︰澳門終審法院開庭審理第三階段歐文龍貪污案,首次披露劉鑾雄及羅傑承涉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110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8:3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276


【本報訊】劉鑾雄與羅傑承行賄及洗黑錢案,源於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八億元貪污案,港、澳及海外執法與反貪機關均有參與調查,當中華置與羅傑承土地交易,或涉隱瞞關連交易,香港證監會隨時可以調查。有政界中人稱若中央下令要查到底,劉就算在港亦未必逃得過刑責。
倘中央出手在港難逃刑責

當日澳門廉署揭發歐文龍貪污案,消息稱是由香港廉署轉交澳門處理,但有知情人士稱,其實是歐文龍妻子在海外涉處理貪污款項,觸動外國執法部門調查,再將資料交香港廉署。有政界人士指出,劉案其實尚有可能違法行為,涉及香港執法及監管機構調查範圍,目前內地正雷厲風行打擊貪腐,若北京下令要一查到底,就算劉在香港,仍逃不過刑責。
其中華置於2006年1月及2011年3月分別公告,聲稱先後購入羅傑承旗下Moon Ocean七成及三成權益,及向該公司提供最高為7.5億元信貸額的放債人,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第三方,但羅在澳門法院作供時卻稱,劉向其借出款項競投涉案澳門土地,且華置被指此前已參與有關土地的設計工作,與華置的公告的說法有明顯出入。
而澳門廉政公署調查時亦發現,在當時為Moon Ocean發信請求下,華置附屬公司Groupluck於2005年10月24日,已向羅旗下公司東基投資,發出一張由劉鑾雄及其胞弟劉鑾鴻簽發的2,000萬元支票,其於同日存入歐文龍名下的空殼公司Ecoline Property戶口。有市場人士質疑華置作為上市公司,當日發出公告是否有隱瞞關連交易及作虛假陳述,證監會絕對可介入調查,證監昨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本身是南華足主兼足總副主席羅傑承,亦可能因判刑失去在球圈地位。足總副主席貝鈞奇稱,董事會會小心處理事件,待羅上訴有結果才決定他的去留;至於球會方面,據悉羅與南華只簽訂一年合約,在上訴期間未必會辭退其主席一職,惟將來續任足主機會不大。
111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8:5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280




【本報訊】捲入今次歐文龍貪污案的華置旗下澳門豪宅樓盤「御海.南灣」,澳門政府早已宣佈批地無效,收回土地,華置隨即提出上訴,要求解除澳門當局相關決定及賠償。有熟悉澳門法律的人士指,今次劉鑾雄及羅傑承被判有罪,會影響華置在這宗土地官司的勝訴機會。
澳門政府先後於2012年8月及去年4月,刊憲宣告「御海.南灣」所在的五幅土地及八幅後續加批土地的批給無效。根據資料顯示,華置已預售304個「御海.南灣」單位及收取3.84億港元定金,總合約銷售額約共38億港元。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曾表示,「御海.南灣」買家可按規定到財政局申請退稅,澳門當局接獲至少一宗申請。
不過,華置不服澳門政府收回土地決定,向當地法院提出上訴,要求解除相關決定及賠償。澳門法院去年10月曾就這宗上訴進行開審,駁回與華置一起上訴的業主,至今該案再無新進展。
有澳門法律界人士指出,「御海.南灣」買家只要有證據,可透過民事訴訟,向澳門政府或華置索償,要求賠償損失。
地價升逾四成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出,雖然今次「大劉」劉鑾雄及羅傑承被判行賄及洗黑錢有罪,不會終止華置的「御海.南灣」土地上訴案審訊,但會影響華置的勝訴機會,「因為已證明呢塊地係以非法手段批出,法院會考慮澳門政府係依法收回土地。」
有澳門地產代理表示,「御海.南灣」土地被澳門政府宣告批給無效收回後,華置隨即與買家簽訂秘密協議,據地產代理了解,華置答應賠償買家的損失。受澳門博彩業收益屢創新高帶動,當地豪宅樓價高居不下,「御海.南灣」地價已上升超過四成,樓價每呎由6,000元升至一萬多元。
112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9:0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284


【本報訊】劉鑾雄過去兩年一直為官司暗中活動,2012年5月澳門正式提出起訴後翌日,他便與女友呂麗君秘密上北京,呂麗君被記者拍到拿着一袋二袋疑似禮物。有消息指劉鑾雄訪京是想透過港澳辦引見司法部官員,介入擺平官司,可是不獲接見,無功而還。到去年9月,當審訊開始進入最後階段時,劉鑾雄又突然撤換律師,改由曾代表歐文龍抗辯的葡裔律師高大衞上陣。
聲稱被澳門「大鼻」迫害

而一直拒絕評論案件的劉鑾雄,更突然高調地在「飯堂」福臨門向傳媒大爆內幕,自稱如「被強姦」,還要「扮高潮」,解釋臨時換律師是因為原律師將不利他的證供照單全收,對他有利的證供卻不提出,「請咗四個保鑣,但原來全部都係對方派嚟,實死硬」。他聲稱是被澳門一名花名「大鼻」的有勢力人士迫害,該人操控了400張選票的200多張。御海.南灣土地已被沒收,但有人卻向他提出,願以成本價加些少利潤來洽購,他拒絕後這批人又上門,說如他肯賣便撤銷控罪。他說想將事件開拍名為《張子強與大劉》的電影,要給中南海最高領導人看。
113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9:1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288


【本報訊】轟動一時的歐文龍案揭露澳門官商勾結積弊,廉政專員馮文莊曾以清潔環境比捉老鼠更重要來形容打擊貪腐決心,但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澳門貪污問題仍十分嚴重。
廉政專員胞妹認收厚禮

區錦新稱,09年接替張裕出任澳門廉政專員的馮文莊,上任時曾以清潔環境比捉老鼠更重要為喻,要致力建立清廉環境,來形容打擊貪腐的決心,但事隔多年,區認為貪腐無明顯改善,他說歐文龍龐大巨貪案發生後,只有歐及其家屬有事,其上司和下屬均置身事外,「這樣算係打貪?當澳門人係儍仔,整個貪腐集團仍保存下來」。
澳門人認為大劉及何明暉與歐文龍關係不密切,才要透過中間人行賄,區錦新說:「貪污腐敗喺澳門利益集團可以講係根深柢固,無論係土地批給或招標工程,仍存在官商勾結問題。」他指即使歐入獄,澳門批給土地仍非全部公開競投,城市規劃發展仍操控在官員手上,雖通過土地法及城劃法,但有否改善有待觀察。坊間曾質疑馮文莊胞妹馮美蓮出任歐文龍的司長法律顧問期間,被傳與歐關係密切,馮美蓮隨後在歐案以「污點」證人身份在庭上承認曾收取歐文龍逾20萬元「厚禮」。本報曾約訪馮文莊但澳門廉署拒絕。
114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09:2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5/18657290


【採訪手記】
轟動一時的大劉涉貪案,經過長達約一年的審訊後,澳門法庭終於作出裁決。法庭昨日異常「墟冚」,法庭原定下午3時宣讀裁決,有傳媒提早兩小時在庭外等候進庭,避免人多無位坐。
官以粵語宣讀判詞

法庭甫開門便座無虛席,除了澳門本地媒體之外,向來屬「稀客」的香港電子傳媒亦趕赴澳門追訪,令本已不大的法庭更加擠迫。原本只能坐五人的長椅,連呂麗君也要被逼到七人一起坐。公眾席上除了有法律界人士旁聽「偷師」,也有澳門居民專程到場了解裁決結果。
宣讀判詞本應下午3時開始,但法官要到3時45分始現身,未知是否有意等待被告之一羅傑承到庭才開始。
羅傑承最終並未現身,但多次陪同羅出席庭審的外籍保鑣,昨日則一早在法庭外打點,吸引大批傳媒守候羅下車一刻,最終保鑣確認老闆不到而收工,通知記者後更以飛吻作結,向一年來多次「交手」的記者道別。此外,主審法官蕭偉志以粵語宣讀判詞時一再強調,今次判詞雖然以葡文作書面記錄,但葡文版只用作輔助文件,一切以中文判詞作準。
《蘋果》記者
115 : greatsoup38(830)@2014-03-15 23:10:3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4/18656041


【本報訊】華置主席「大劉」劉鑾雄及南華足主羅傑承,涉嫌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清洗黑錢案,初審近兩年將於今日有判決。有澳門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今次是初審,就算大劉及羅傑承被判罪名成立,他們仍可在10日內提出上訴,而根據當地一貫做法,犯人一旦提出上訴,一般會暫緩服刑,直至上訴有結果為止。
澳門檢察院於2012年5月以涉嫌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控告大劉及羅傑承,指他們涉嫌以2,000萬元行賄歐文龍,以獲取澳門機場附近的五幅土地,該五幅土地其後發展成華置澳門豪宅樓盤「御海.南灣」,華置更已售出304個單位及收取3.84億元定金。其後澳門政府宣佈該土地批給無效,收回土地。
該案原定2012年9月開審,但大劉四度稱病不出庭,令法院開審一拖再拖,延至去年6月24日才正式開審,其間大劉缺席聆訊,只派代表律師出席應訊,其女友呂麗君則旁聽。
倘敗訴可10日內提上訴

於初審判決前夕,大劉昨日如常到其「飯堂」灣仔福臨門午膳,大劉身穿杏色大褸,約1點多與秘書到達,記者上前問他身體如何,會否到澳門應訊,他都充耳不聞。二人用膳一小時後,大劉離開時,傳媒再上前圍訪他會否到澳門,他被電視台採訪人員的咪牌輕輕接觸他的肩膊,他即回頭望一望,未有回答便乘車離開。本報昨曾向華置查詢,大劉會否出席今日初審判決,截稿前未獲回覆。
至於一直有出庭聽審的羅傑承昨日並無公開露面,本報昨嘗試聯絡羅及其太太梁芷珊,查詢他們會否如期出席今日的初審判決,惟截稿前未獲回覆。
有澳門法律界人士稱根據當地法院慣例,法官裁決不會立刻判刑,料今日就算大劉及羅被判罪成,亦未必會有刑期。由於今次是第一審法院判決,任何敗訴一方可於10日內提出上訴,並可暫緩服刑,「換言之一旦大劉同羅傑承被判罪名成立,佢哋只要喺10日內提出上訴,就可以暫緩服刑,唔需要還押監房看管」。
若大劉及羅缺席聽審判決,一旦被判有罪,他們會否被澳門當局通緝?有熟悉澳門法律的人士指機會不大,「代表律師可以代表佢哋立刻提出上訴,除非係好嚴重嘅案件,否則,澳門法院一般會暫緩執行裁決,等上訴有結果為止」。
116 : greatsoup38(830)@2014-03-16 18:53:52

推個仔做主席
117 : GS(14)@2014-03-17 23:30:0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7/18659088


【本報訊】上周五被澳門法院判貪污罪成的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大劉),委任兒子接掌旗下上市王國生意。華置宣佈,大劉已辭去主席、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三項職務,交由長子、副主席兼非執行董事劉鳴煒全面接任。市場認為,由於大劉仍是華置大股東(持股近75%),今次職位由家人頂上,只要由幕前變成幕後控制,不會影響公司運作。華置今日復牌。
澳門法院經過近兩年審訊,判處「大劉」及南華足主羅傑承,行賄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罪名成立,劉、羅各判監禁五年三個月。二人即時就裁決作出上訴,並被法庭接納。華置公告指,大劉的上訴被法庭接納,被定罪的命令已暫緩執行,並被視為未生效及不可強制執行,直至上訴作出最終裁決為止。
衝紅燈躲避記者

劉鳴煒2006年加入華置,持有倫敦大學法律哲學博士學位,曾任職於高盛集團,現時年薪為24萬元。目前華置董事局有四名執行董事,除劉鳴煒及老臣子林光蔚,還有大劉的紅顏知己呂麗君,以及女友甘比的胞姊陳詩韻,可以說完全控制華置,以上周五收市價計,華置市值378億元。
大劉昨早11時40分離開與呂麗君同住的白建時道大宅,直接往女友甘比的歌賦山里寓所,逗留個多小時後,於中午1時一起外出。兩人沒有去灣仔「福臨門」,改往銅鑼灣禮頓道的中菜館「飯堂」。其間,大劉沒回應記者任何提問,但就細心緊拖甘比過馬路。記者在「飯堂」門外等候期間,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由食肆出來,問她是否跟大劉午膳,梁回應:「梗係唔係啦!」
原來大劉約了胞弟「細劉」劉鑾鴻午飯,三人吃了一個半小時後,同乘七人車離開,該車駛至聖保祿醫院對開時衝紅燈,可能想擺脫記者,但不成功,最後七人車在銅鑼灣放下細劉,再返回甘比家。至傍晚6時許,大劉再偕甘比到福臨門晚膳,至7時半離開,對記者問及將華置交予兒子劉鳴煒,會否影響公司運作,他均無回應。
至於案中另一被告南華足主羅傑承,昨日突向各界傳媒發出採訪邀請,表示於今日正午12時在其公司會見傳媒。
118 : greatsoup38(830)@2014-04-06 14:49:0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404/18679021


【本報訊】因行賄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及清洗黑錢,被澳門初級法院判囚五年三個月的華置前主席「大劉」劉鑾雄,在向澳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前夕,昨突進入香港廉政公署總部,逗留逾一小時後離開。華置發言人表示,大劉昨主動到廉署諮詢事宜,但不肯透露詳情,廉署不作評論。
記者:謝明明 羅慧敏

大劉昨日中午12時45分,如常到其「飯堂」灣仔福臨門午膳,於約2時30分獨自離開,更罕有開聲主動問本報記者:「你邊間報館?」之後又問另一名女記者屬哪一間報館,當記者報上報館名稱後,大劉自言:「哦,咁得。」記者問他是否有事想發表,大劉未有回答即登上座駕離開。
未幾,大劉突乘座駕到位於北角的廉署總部大樓,神情肅穆地獨自進入廉署總部,向大堂接待處職員查詢,未幾有廉署人員在地下大堂接待室會見他,其間有疑似大劉律師的一男一女,及大劉女友呂麗君先後抵達。大劉逗留逾一小時後,呂麗君挽着他的手一起離開。兩人並無回應在場記者查詢到廉署的原因,就匆匆登車離去。
[■呂麗君於3月24日由保鑣護駕到訪孖士打律師行。] ■呂麗君於3月24日由保鑣護駕到訪孖士打律師行。
呂麗君曾獨訪孖士打

華置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今次是大劉主動到廉署總部諮詢一些事宜,但基於保密原則,不能披露諮詢的內容。被問及大劉稍後會否再到廉署進行諮詢,華置稱未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至於同樣因行賄歐文龍及清洗黑錢而被澳門法院判囚五年三個月的南華足主羅傑承昨表示,不知道大劉到廉署諮詢所為何事,並聲稱廉署並無聯絡他。
大劉及羅傑承被控2,000萬元賄賂歐文龍,以獲取華置旗下澳門樓盤「御海.南灣」五幅土地批給,審訊期間,大劉律師路明義在庭上盤問控方證人澳門廉署人員時,主動披露大劉曾被香港廉署傳召,最後廉署無證據對大劉提起訴。
其實本港廉署於07年曾以調查歐文龍為由,向東區法院取得搜查令,在一律師樓搜查有關歐文龍及一間公司收受利益及處理犯罪得益的罪行文件及紀錄,當中包括銀行及電腦紀錄。另廉署於12年曾落案起訴一公司的兩名董事,串謀以2,800萬元行賄歐文龍,換取三份共逾11億元的公共清潔合約。
而在上月14日大劉被澳門法院裁定兩罪名成立的10天後(即上月24日),本報發現呂麗君獨訪位於中環太子大廈的孖士打律師行,逗留了約一小時。
119 : greatsoup38(830)@2014-04-06 15:09:1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404/18679023
【本報訊】「大劉」劉鑾雄自上月14日被澳門法院判行賄及清洗黑錢罪名成立後,至今已21日,大劉每日如常到其「飯堂」灣仔福臨門午膳,昨日亦不例外,全身黑色裝束及戴眼鏡的大劉於下午12點45分,乘坐車牌48號的灰色平治房車抵達福臨門,一臉愁容的他急步進入酒樓。
約35分鐘後,其女友陳凱韻(甘比)亦乘坐「1M1SSU」七人車抵達酒樓,日前以一身春夏白色裝束打扮陪大劉午膳的甘比,昨日改穿波點上衣及黑色短褲配高踭鞋,兼明顯無化妝,揹住Chanel背囊,手持至愛Pingu公仔電話套手機,其臉色一臉沉重。其實自大劉被澳門法院判罪名成立後,大劉及經常陪同他午膳的甘比,臉容都一直愁眉不展。
而大劉昨傍晚6時20分乘坐48號車牌的灰色平治房車,由山頂甘比寓所返回自己白建時道寓所。
120 : greatsoup38(830)@2014-05-02 01:47: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01/18706438


【本報訊】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被控行賄及清洗黑錢控罪成立,各遭澳門初級法院判監五年三個月,兩人就判決上訴至澳門中級法院,獲准最遲明日提交書面文件,有澳門法律界人士相信法院會盡快作出裁決結案。
澳門初級法院今年3月14日,裁定兩人罪名成立。代表兩人的辯方律師,獲准最遲明日提交書面上訴理據。有澳門法律界人士說,中級法院會研究上訴理據,再決定是否接納上訴申請。法院會審慎研究上訴理據,沒有特定時限要作出裁決,但相信中級法院會盡快處理。如中級法院接納上訴開庭審訊,維持初級法院裁定兩人罪成,中級法院有可能加重刑期。被告如不服,可再上訴至終審法院。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說,兩人被初級法院裁定罪成後,有居港的御海.南灣買家向他求助,不願只向發展商華人置業要求退回定金,希望爭取額外賠償。他說要視乎買家與發展商簽訂售樓協議,是在香港或澳門。
上一則
子女吸毒 家長扮偵探惹反感
下一則
校巴捱撞 11學童送院
即like蘋果日報FB!
返回最頂
123

  09:07pm
  【日日動1點】今日係‧韓流星期四
  9,925
  09:06pm
  【動醒晨】便秘咳嗽易「眼火爆」?
  25,578
  09:05pm
  工聯會向梁振英「追數」 促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11,730
  09:04pm
  沙中線地盤發現古蹟 長春社促港鐵停工
  5,757
  09:04pm
  【政改諮詢】胡漢清:公民推薦後提委會亦有權不選擇
  3,799
  08:51pm
  47歲小欖病人感染偏肺病毒
  1,557
  08:46pm
  【圖輯】5.1長洲未見人潮
  15,612
  08:31pm
  國際悲慘指數 香港慘過台灣中國
  89,905
  12:33am
  開奶茶係咁飲 糖份超標易上癮
  539
  11:21pm
  網民旺角拍攝便溺比賽 疑有內地童街頭尿尿
  69,271
  11:20pm
  男童便便激化矛盾 內地客:港人太過分
  55,277
  10:57pm
  【政改諮詢】陳方安生憂方案太多市民易混淆
  1,533
  10:51pm
  海怡千人圍PRADA 區議員斥責居民「唔理性」
  100,884
  10:27pm
  【圖輯】旺角便溺圖片展 提醒內地客守法
  47,916
  10:26pm
  古蹟辦明到沙中綫工地視察 港鐵允暫停工程
  2,943
  10:15pm
  【蘋果暖流】 少時盲婚嫁港漢 眼疾婦缺錢買藥瀕盲
  24,612
  09:56pm
  六合彩頭獎無人中 下期2200萬
  7,266
  09:43pm
  代表涉襲擊保安被捕 街工發聲明批警方無中生有
  6,838
  09:42pm
  第51期六合彩攪珠結果
  4,509
  09:33pm
  「愛國」 網民廣東道籲內地客上廁所
  59,110
  09:25pm
  【新界東北】發展局明申請撥款 村民駐守公民廣場
  2,068
  09:18pm
  英國工作假期剩餘名額6月接受登記
  5,088
  09:11pm
  短片《女實Q》訴說女保安工苦況
  17,437
  09:08pm
  便溺風波內地客指港人小題大做「拍照沒人性」
  63,000
  09:07pm
  【日日動1點】今日係‧韓流星期四
  9,925
  09:06pm
  【動醒晨】便秘咳嗽易「眼火爆」?
  25,578
  09:05pm
  工聯會向梁振英「追數」 促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11,730
  09:04pm
  沙中線地盤發現古蹟 長春社促港鐵停工
  5,757
  09:04pm
  【政改諮詢】胡漢清:公民推薦後提委會亦有權不選擇
  3,799
  08:51pm
  47歲小欖病人感染偏肺病毒
  1,557
  08:46pm
  【圖輯】5.1長洲未見人潮
  15,612
  08:31pm
  國際悲慘指數 香港慘過台灣中國
  89,905
  12:33am
  開奶茶係咁飲 糖份超標易上癮
  539
  11:21pm
  網民旺角拍攝便溺比賽 疑有內地童街頭尿尿
  69,271
  11:20pm
  男童便便激化矛盾 內地客:港人太過分
  55,277
  10:57pm
  【政改諮詢】陳方安生憂方案太多市民易混淆
  1,533
  10:51pm
  海怡千人圍PRADA 區議員斥責居民「唔理性」
  100,884
  10:27pm
  【圖輯】旺角便溺圖片展 提醒內地客守法
  47,916
  10:26pm
  古蹟辦明到沙中綫工地視察 港鐵允暫停工程
  2,943
  10:15pm
  【蘋果暖流】 少時盲婚嫁港漢 眼疾婦缺錢買藥瀕盲
  24,612

影片 最Hit 要聞 突發 娛樂 Gadgets 兩岸 國際 財經 生活 體育 周刊 賽馬
蘋果Fans | 好友分享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8865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