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福元霸官地18年無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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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4-19 22:17:04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419/News/ec_gaa1h.htm
審計署批評,地政總署常靠傳媒或投訴揭發事件才去處理,無捍衛土地資源。報告指出,地政總署將房屋及基建工作列作優先,土地管制和巡察官地屬較低優次工作,未能掌握問題嚴重性,甚至有鼓勵人「先佔官地、被揭發才申請租約」的問題。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未有加強巡查(見另稿)。
審計署報告對地政總署規管官地的工作深入衡工量值,針對6個詳細個案做審計(見表)。報告指出,其中元朗一個商業形式運作的康樂公園,侵佔郊野公園土地18年,據了解,該園即為元朗大棠荔枝園。據負責人2006年提交的圖則資料,該園佔地12萬平方呎,約四成實為政府土地,曾大規模土地開發,包括從事園景美化、建造行人徑等。
大棠荔枝園四成官地 考慮批短期租約
該園曾提供膳食服務和娛樂設施,並設有展覽室展出昆蟲標本。不過,該餐廳及展覽室並未申領牌照,餐廳曾多次被檢控。本報記者昨實地所見,園內設施與漁護署指示牌共處一區,足證其佔用官地情仍未改善(見另稿)。
審計報告指出,元朗地政處於1996年至去年底,共25次實地視察,發出12封警告信要求拆卸違例搭建物,但該園霸佔官地情無改善。負責人先後提交8份短期租約申請,欲保留官地上違規搭建物,但大部分被拒絕。
審計署又發現,根據食環署及漁護署紀錄,該處的食肆、售賣有機菜等,均無食環署牌照,另有用作展覽的禽鳥,有可能傳染疾病,不過部門並未與地政總署迅速聯合執法。
地政總署回應,會繼續處理該園去年底提交的短期租約申請,並考慮透過批出短期租約,規管郊野公園外、被該園佔用的約523平方米土地,負責人已同意兩個月內拆除郊野公園內的違規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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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B(18468)@2012-04-19 22:19:46it's start working!!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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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4-19 22:21:58快D郁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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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Yan(11362)@2012-04-28 03:53:39梁鎮長話叫政府俾錢收番佢的地,唔好煩
佢真係唔知,依家係打老虎時間,仲掛住度水,你話鎮長幾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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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_^(11601)@2012-04-28 07:47:51呢條油仔真係扑街.新界佬就可以打橫行?
政府做少少野炸,佢地都死光光啦.好似廢除現有既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