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妹 40億傳奇
1 :
GS(14)@2012-02-01 22:49:13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32046
【本報訊】被指擁有 33個豪宅物業,兼持有 700個的士牌的神秘富豪「的士招」招友全, 04年病逝後引發 6名子女跟二奶打官司爭產,子女認為的士招在 03年改遺囑將遺產全歸二奶時精神有異,要求推翻該遺囑,但高院昨裁定子女敗訴兼付堂費。裁決意味二奶成為的士招巨額遺產的唯一受益人,她亦由昔日的工廠妹,頓搖身變成身家逾 40億的億萬富婆。
...
招友全 04年在 55歲死時身家雄厚, 05年申報遺產 2.6億元,包括 24個薄扶林碧瑤灣單位, 9個中半山愛都大廈單位及大批銀行存款。物業以現時市值計算,估計值 7億元。另盛傳他擁有 700個的士牌,以現時市區的士牌值 496萬元計算,總值 34.6億元。
但招友全 70年代由內地來香港時也曾捱窮,住板間房,初時在工廠打工。但後來越做越掂,開製衣廠,之後投資有道炒的士牌和炒樓。至於他的女人和子女跟他的財富一樣,越來越多。他最少有 6名女人,子女有 19名。
異性緣極佳的招,先於 73年娶元配王美英,二人育有 9名子女,其中 6人便是今次興訟的原告。 83年,招搭上二奶,而他跟元配則在 89年分居。二奶翌年跟招同居,她不但照顧招,還介紹了兩名識於微時的朋友及街坊一同服侍招,兩女分別名叫陳冠卿及林寶珍,陳、林隨後更成為招的三奶及四奶。
對於三奶由私人助理上位成為招的情婦,二奶並無反對。三奶為招家誕下兩女一子。至於四奶,由於招喜愛粵劇,二奶安排四奶負責幫招安裝卡拉 OK設備,後來四奶與招同居,二人育有一子。
二奶後來幫招友全誕下兒子,獲招以妻子身份看待,但二人一直沒有正式結婚,後來再多育兩名女兒。每當招離港外遊,常帶同二奶作伴。 03年 4月二人前往泰國,由於招服用的藥物吃光,二奶遂返回香港取藥再折返泰國。二奶並應招要求採用招為她的姓氏,又將自己的名字改為群英,即與招經營的「群英的士公司」同名。
至於元配,最終於 93年結束夫妻關係。元配同意不收取贍養費,招則承諾會負責對子女養育及供書教學。此後,元配跟子女入住由招提供的住所, 01年底移居廣東省常平,但 03年 4月於常平的住所內自殺死亡。
在法官眼中,二奶鍾群英不但是招的妻子或伙伴,因二奶同時協助招管理財務。二奶可以分享招的投資戶口、替所有交易簽發支票,及陪同招與醫生、律師及會計師等專業人士會面。
此外,二奶在招家的地位舉足輕重,當元配的其中一名女兒結婚時,二奶更以奶奶身份獲一對新人奉茶,而當日元配並不在場。
二奶的確持家有道,除了元配外,跟三奶和四奶和睦共處。原來三奶只靠二奶每月一萬元零用錢過活,另支生活費照顧子女,不如二奶般獲贈聯名戶口及勞斯萊斯房車。
案件編號: HCAP9/05
2 :
GS(14)@2012-02-01 22:49:32
招友全被傳擁有數百個的士牌,加上投資有道,身家豐厚,旁為二奶鍾群英。
3 :
GS(14)@2012-02-01 22:50:04
《三奶》
三奶陳冠卿昨到庭領取判詞,得悉二奶勝訴後曾面露微笑。 黃賢創攝

《四奶》
四奶林寶珍與二奶鍾群英識於微時,並且份屬鄰居。 資料圖片
4 :
GS(14)@2012-02-01 22:50:23
《元配自殺亡》
元配王美英於 03年自殺身亡,生前與招友全育有九名子女。
5 :
GS(14)@2012-02-01 22:51:22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32047

觸發招友全改遺囑,全因當年元配掌摑三奶,後來元配更自殺身亡。原本視一眾仔女為公主王子的招友全,後來跟子女的關係嚴重受損。
99年 10月,元配於置富花園一單位內掌摑三奶,法官形容事件原是茶杯裏的風波,卻因驚動警方而搞大,招更派出律師到場,招後來表明想修改遺囑。元配事後帶走三名年幼子女及令三人曠課,三奶為此報警。
元配自殺 子女與父決裂
元配透過律師通知招,指控三人遭三奶虐待,又怪責招疏忽照顧子女。招遂委託私家偵探監察元配及子女的起居,另着四奶裝置器材,錄下元配與子女的電話內容。
法官認為元配的行為,重擊招的自尊心,掌摑事件亦損害子女跟招的關係。此外,元配由內地回港探望患有精神病的兒子後, 03年於常平家中自盡。招趕赴內地與元配子女見面時,卻遭子女鄙視,招因而決心不留下遺產予元配的子女。兩日後,招致電律師安排改遺囑。
法官指招性格複雜兼強硬、愛作主導、易怒及無法容忍他人挑戰其權威,若感覺不受尊重,會強勢還擊。曾經有保安員因辱罵招,最終被炒;有地產經紀因沒有回電招,因而失去這位大客,由此可見招為人自我中心、專制及復仇心重。法官又形容招友全思想傳統,重男輕女,初立遺囑時列明男丁可獲雙份,女丁則獲一份。
《蘋果》記者
6 :
GS(14)@2012-02-01 22:52:05警一直追緝
別號「青龍教師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32048
外號「的士招」的招友全,原來有另一個綽號叫「師尊」,警方相信他是一直追緝的青龍教揸 fit人「師尊」。他的仔女亦曾在庭上爆,見過他畫符及念咒幫兒子止血。只是,當警方有眉目的時候,的士招已病逝。
誘騙少女獻身賣淫
青龍教屬茅山派別,但被茅山派視為異端,於九十年代初在香港冒起,鼓吹藉男女交歡修煉法身及贖罪。青龍教曾誘騙無知少女獻身洗淨罪孽,實質是操控她們賣淫賺錢。招友全的子女之前接受訪問時透露,
母親指父親喜歡玩茅山和神打。他們去過父親教茅山的「學校」,徒弟叫父親做「師尊」,該處滿天神佛,又說母親指父親曾教她神打,用刀劈她腹部。
04年 11月 8日,警方接獲線報在旺角拘捕一直被通緝的青龍教教主毛雲龍,同時在青龍教宿舍拘捕兩男一女,女的便是二奶鍾群英。招的子女曾憶述當晚深夜,父親突然叫他們搬往酒店住幾天,他們見慣不怪,因每逢「學校」有事發生便要搬屋。
警方後來查出師尊可能是招友全,跟鍾關係密切,但準備向招埋手時,招已於 12月去世。鍾最後沒被起訴。
《蘋果》記者
7 :
GS(14)@2012-02-01 22:52:25官評估供詞
「招沒受藥物影響」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32049
法官潘兆初形容本案令人傷感,再次展示爭產官司,會令家族的恩怨情仇顯露人前,不論誰勝誰負,整個家族將變得四分五裂。
判詞未段特別寄語六名原告即招文虎、招文珊、招文豹、招文麟、招文龍及招文瑩,香港法律讓立遺囑者享有分配財產的完全自由,只要立遺囑者的決定屬真確,法庭必須將遺囑視為有效。
法官續稱,儘管招友全遺下巨額財產,但原告分毫不獲,這是他們需要面對的殘酷事實。
對於其中最年輕的三名原告(現年 21至 26歲),招留待二奶決定是否酌情處理,條件是他們要行為良好及不會惹起麻煩。
《蘋果》記者
8 :
亞力士(1473)@2012-02-01 23:25:06青龍教個段先精彩 直頭食又拎
9 :
龍生(798)@2012-02-02 00:54:15嘿....唔係邊有咁多錢??
10 :
GS(14)@2012-02-02 21:30:029樓提及
嘿....唔係邊有咁多錢??
的士招隻眼...
11 :
greatsoup38(830)@2012-02-18 18:46:352012-02-08 EW
...
「以往從沒聽過『的士招』這個人,傳聞指他曾持有七百個的士牌更是難以置信,迄今行內擁有最多牌的伍熀,行家都尊稱『的士大王』,也只得五百個牌。」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主席黃一峰在行內有數十年資歷,他表示行家對的士牌價等市場消息非常敏感,若有人大量購入,一定傳通天,故對「的士招」的傳聞感到莫名其妙;記者再向其他的士車主與司機團體查詢,答案都是一樣。
...
四九年在內地出生的招友全,七十年代隻身來港打拼,初時在油麻地租住板間房,於區內一藤器傢俬店當工人,由於舖頭附近有茅山神壇,他因利成便,趁工餘時間學習茅山法術。
專幫夜之女作法
...他透露,當時有不少夜總會小姐到來求助,希望透過法術吸引更多貴客,也有出現感情問題的女性想搶回老公或覓得如意郎君,「招友全把口好叻、好識哄女性,每次法事後都會主動和女信徒傾偈,安慰她們,因此他收到的利是(信徒給予的貼士)往往是最大份。」八三年,招友全脫離打工行列開設藤器山寨廠,阿信回憶稱:「當時他趾高氣揚地說,因有女貴人相助,故能開廠做老闆。不過,師傅未幾揭發他私下接法事賺錢,一怒之下將之逐出師門,他索性自設神壇,但因沒有師傅授權,不能借用我們教派的名義。」
炒賣「的士期牌」
盛傳招友全與聲名狼藉的青龍教過從甚密,阿信表示:「從沒聽聞他打正青龍教的旗號接法事或招攬信徒,但據說青龍教主毛雲龍曾跟他學法。」八十年代中,招友全的神壇信徒愈來愈多,並因而認識一位的士車行大老闆,開始參與「的士期牌」炒賣活動,踏上金錢之路。
...
「招友全經常帶同年輕女信徒與的士期牌莊家吃喝玩樂,從而獲得內幕貼士,逢炒必贏,短短三年間便賺得數百萬元。」阿信表示,招被逐出師門後,仍與部分師兄弟保持聯絡,每次賺到大錢都會請吃飯,耀武揚威一番。
由於炒期牌是的士業圍內的投機活動,塘水滾塘魚,的士招不能大額押注,否則影響莊家部署;看好後市的他便趁業界出現「大頭會」,大舉掃入實貨來炒賣。
九十年代初香港經濟轉型,工廠北移,大量失業工人轉行揸的士,部分更希望買牌做車主,但那時「紅的」牌價已升至逾二百萬元,供車會必須付兩成首期即四十多萬元,初入行司機根本無法負擔,有的士車行遂與銀行合作推出供車會新方法,吸引這類司機入市。
方法是買家只需付一成半首期,餘額約十萬元由車行墊支,但買家在首兩年不但要償還銀行貸款,還要每月支付約五千元,盡快還清車行墊支的本金和利息;由於供款先多後少,故被稱為「大頭會」。
招友全一名前信徒阿芳稱:「他說祖師爺(神壇供俸的祖師)顯靈,指示炒的士牌會發達,慫恿我們入市。」投資非常進取的招,分別與不同的信徒合股,但均以對方名義入貨,自己從不上身,相信是為了逃避炒燶牌的風險;不過當時的士牌價持續向上,轉手時人人有錢賺,部分信眾為了報答他,還給予其更高的股份回報。
阿芳說,跟招友全炒的士牌有賺無蝕的消息一再傳開,吸引更多師奶參與合股計劃,以致高峰期他間接擁有七百個牌,「的士招」之名由此而來。
的士業老行尊郭志標回憶當時的情況,印證了阿芳的說話,他表示:「一向以來買的士的人不是行家便是投資者,但九十年代突然出現很多屋邨師奶夾份供『大頭會』,令業界摸不着頭腦。」郭續說,如果招友全分散地以大批師奶的名義掃入的士牌,業內人士也難以知曉。
臨近九七年,招友全因對前景不樂觀,指示一眾信徒出售的士牌套現,他個人獲利近三億元,且成功避過九七金融風暴,再次贏得信徒的信任。
二千年科網股爆破,樓價低沉,招友全轉而進軍樓市,狂購港島豪宅,直至○四年他身故時,共持有九個三千多呎的中半山愛都大廈單位,二十四個二千多呎的薄扶林碧瑤灣單位。翌年招家向法庭申報遺產總值為二億六千萬元,當中除多個物業,還有大筆外幣和港幣存款,至今招的遺產總值,估計已升至十億元。
12 :
亞力士(1473)@2012-02-19 01:18:52香港真係唔炒唔得
13 :
龍生(798)@2012-02-19 02:04:14佢係咪青龍教都好...佢投資眼光真係好堅lor...
97前識走, 幾多大老闆都做唔到....
科網股爆破, 識掃豪宅....又有幾人....
佢唔死, 隨時係另一個傳奇
14 :
greatsoup38(830)@2012-02-19 12:01:50又有人問佢啦
15 :
skfv(15984)@2012-02-19 14:31:38700個牌.......不得了...........
16 :
GS(14)@2012-02-19 14:58:3915樓提及
700個牌.......不得了...........
當然啦...但是他多數是夾份的
17 :
GS(14)@2012-07-17 22:45:43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 ... 9993532785630346d7f
由 一個老散 » 週二 7月 17日, 2012年 6:42 pm
“這是一個令人傷心的案件。”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案書這樣開始。
然而,年初的這份判決書並未能為香港“的士大王”招友全的六名元配子女與二房鐘群英的爭產訴訟畫下句號,在高院宣判鐘群英可以按新遺囑得到全部近10億港元巨額遺產後,招友全的6個子女又為訴訟費和法律援助將這場官司繼續拉長至今。
7月16日,高等法院宣佈了有關法律援助問題的判決理由,這場曠日持久的爭產案終於落下帷幕。招友全的6個子女作為敗訴方須承擔訴訟費用,第六原告可申請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判決理由指出,這意味著其他5個原告可能也會自動獲得法律援助。
兩份遺囑之爭
對於招友全來說,生前的幾十年裡,累積的不光是財富。
案情顯示,招友全與元配妻子王美英自1989年8月就開始分居,而早于此6年前,招與二房鐘群英就已經相識相戀,彼時,鐘群英還只是招友全制衣廠里一個縫紉女工。招與元配分居大概半年後,鐘群英為招生下一個兒子,雖然兩人並未正式結婚,但鐘群英已經接受招的要求,跟隨“夫姓”並改名為“群英”。
1990年,鐘群英開始將自己幼年時的鄰居及好友陳冠卿和林寶珍相繼介紹給招友全,最終分別成為招的三房與四房。到1997年訂立第一份遺囑時,招友全已經與元配王美英離婚,當時,招與元配、二房及三房共育有五子九女。根據遺囑內容,大兒子招文虎(元配所生)和二房鐘群英為遺囑的共同執行人,遺產在14個子女間均分,每名兒子可分兩份,每名女兒可分一份。而二房、三房和四房本人沒有分到任何財產。
按鐘群英的說法,此後的兩件大事改變了招友全此前的立場。
1999年夏,招友全與元配王美英、二房和四房同游東南亞,其間,王美英于獨自回港,後在港與三房發生爭吵,三房報警,招友全的律師也一度到場協助。招事後向律師表示要改遺囑,並且“一分錢都不會留給元配的九名子女”。2003年4月,王美英在常平自殺身亡。鐘群英指,招友全在內地替王美英辦理後事,元配子女對招很不尊敬,這次不愉快的經歷讓招友全下定決心,將元配的9個子女踢出繼承人之列。
幾個月後,招友全重新訂立遺囑,9個元配子女被完全剝奪繼承權,鐘群英被指定為唯一繼承人。如果鐘群英在招之前早逝,或在招死後30天內去世,所有財產將轉由鐘群英之子招文豪繼承。
鐘群英表示,招友全生前曾要求她負責照顧三房和四房及其子女,如果元配子女的行為舉止有所改進不再製造麻煩,鐘群英有權決定是否以及怎樣照顧這9個子女。
無訂立遺囑能力爭議
案情爭論的焦點是,招友全在2003年訂立遺囑時是否精神健全,遺囑是否有效。
原告6名子女認為,2003年訂立新遺囑時,招友全已經受糖尿病和腦血管病的影響,而指示律師準備遺囑的又是三房,說明招友全當時的精神狀況不宜立遺囑,新遺囑也非其意願,應宣判遺囑無效。
而在2003年更改遺囑時,為招友全提供醫療服務多年的醫生為其做了基本檢查並提供專業意見,法官表示,據多年來與招友全接觸的家人和專業人士的證供,招友全1998年至2004年間精神健全。被告是招友全的伴侶,幫他理財和照顧家人,更是唯一與他有聯名投資戶口的人。她原是1997年遺囑其中一名執行人,顯示出招友全對她的信任,2003年遺囑將她列作唯一受益人完全可以理解。
法官進一步指出,香港法例允許立遺囑的個人按自己意願自由處理自己財產,即使他們受到偏見影響或被動機不良人士煽動,法庭也不能干預。招友全因覺得原告不尊重他而不讓他們繼承遺產,並要其他沒有得罪他的子女受到牽連失去繼承權,盡管是有違公平和道德,但法庭不能因此推翻新的遺囑。
招友全的生意從群英的士公司開始做大,通過投資房地產和股票市場,招的財富不斷累積。原告律師曾透露,根據2005年呈交稅務局的資料,招的遺產有近2.6億港元,包括碧瑤灣和愛都大廈共33個物業及少量銀行存款,律師還披露,有傳招友全還擁有多達七百個的士牌和大量外幣,總計資產可能高達10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