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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雲端:冇得中立

1 : GS(14)@2012-01-19 23:00:56

冇得中立

中國燃氣( 384)被中央級國企中石化( 386)睇中,想收歸旗下,兩大原有股東出手鞏固股權,顯然不願意將肥肉拱手相讓。此時有消息指董事會要求一眾董事保持中立/獨立,令我大惑不解。
根據本報日前一篇題為「中燃命董事保持中立」的報道,中燃董事會近日開會,要求董事確認在收購事情上保持獨立性,原因可能是原本一致反對中石化收購建議的董事,有人想轉軚。

照顧股東利益 董事有責

中燃一名高層,昨日向我否認董事會曾要求個別董事保持中立或者獨立,但拒絕透露董事會內有沒有分歧。
我認為面對敵意收購,公司董事毋須中立,也不用怕轉軚。因時制宜,為股東爭取最大利益,推薦最佳方案,是公司董事的主要責任。問題是如果轉軚只是照顧個別股東的利益,並非考慮整體股東利益,就有違董事的 Fiduciary Duty。
中燃董事會目前有 12人,梁永昌、龐英學、朱偉偉及馬金龍 4名執行董事,全是打工的專業管理人員,持股不多。非執行董事文德圭、 P K JAIN、 Mulham AL-JARF及山縣丞,分別來自中燃 4個主要外資股東,包括韓國 SK、印度 GAIL、 Oman Oil和亞洲開發銀行;另有獨立非執行董事 3人,包括擔任中燃主席的招商局國際副總經理黃倩如。
這個 12人董事會,去年在中石化聯同新奧能源( 2688)提出敵意收購中燃的建議後,發表公告指摘建議是機會主義性質,未能反映公司之基本價值。現在如果有人轉軚,我猜最大可能是個別外資股東與中石化達成共識,願意接受中石化的 Offer,其董事代表因而改變立場。
我之前寫過,中石化作為中央級國企,有財有勢有政府部門作後台,中燃的外資股東未必敢得失。個別外資股東今次給中石化行個方便,助其達成併購心願,換取其他生意機會,大有可能。然而這些外資股東的董事代表,仍然須負起為全體股東謀取最大利益的責任;公司董事不論背景,不管當初被委任的原因,都要向全體股東而非個別主要股東負責。

兩大股東增持 抗衡敵購

中燃其他外資股東心意難測,但兩大主要股東—韓國 SK集團及劉明輝,各自出招,前者拋出 8億元預算,增持中燃股份;後者找商人邱達昌幫手出資增持,鞏固持股權。
兩主要股東都不惜以高於中石化的收購價,在二手市場掃貨。既然兩大股東都對中燃價值有無比信心,中燃董事更加沒有理由改變主意,向股東推薦接納中石化的收購建議。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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