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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無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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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為溢油事件負責,是無人為整個渤海負責的縮影,中國惟一的內海就要死了
財新《新世紀》 記者 宮靖 王小聰 賀信 崔箏 實習記者 肖爾亞

 

  持續近三個月的渤海溢油事件,讓渤海生態成為中國全民關注的熱點。

無人為溢油事件負責,是無人為整個渤海負責的縮影,中國惟一的內海就要死了


  8月31日,是國家海洋局規定的事故處置大限。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下稱康菲中國)是否真正做到「徹底封堵溢油源、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下稱「兩個徹底」),尚待檢驗;與此同時,一場由中國政府發動的海洋生態損害大索賠,即將拉開帷幕。

  財新《新世紀》獲悉,8月30日下午,國家海洋局與來自北京、上海、廣東、山東的四家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委託合同。

  此前,國家海洋局曾表態,將代表國家向溢油事故責任方康菲中國索賠。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則表示,已完成四次大規模的生態調查工作,基本上掌握了此次溢油對水質、沉積物和生物生態的影響。

  提起索賠的將不僅是官方。部分養殖戶和漁民同樣在聘請律師,並開展了初步的證據收集工作。

  據康菲中國單方面統計,共有約700桶原油滲漏到海面,另有約2500桶礦物油油基泥漿滲漏並沉積到海床。國家海洋局表示,事故已造成5500平方公里海水受污染,大致相當於渤海面積的7%。

  蓬萊19-3油田B、C平台溢油事故,是中國迄今為止最嚴重的海上鑽井平台溢油事故。此次事故對渤海生態的嚴重影響業已發生,未來還將繼續發酵。

真相被遮蔽

為什麼一個油田的兩口井接連出事?

  發生在蓬萊19-3油田的溢油事故,被部分網友戲稱為「海上動車事故」。

2011年7月9日,渤海,兩條清污船在清理從蓬萊19-3油田C鑽井平台洩漏的油污。ChinaFotoPress/Getty Images


  然而,相比於動車追尾事故原因逐漸明朗,渤海溢油的真相至今撲朔迷離。國家海洋局公佈的信息有限,康菲中國躲躲閃閃,業內專家只能推測和猜測。

  國家海洋局7月6日援引相關專家分析稱,C平台系井湧事故造成,B平台海底溢油原因複雜。初步意見是,該油田通過注水和岩屑回注,可能增加平台附近的地層壓力,為流體連通地層提供能量,導致海底溢油。

  但此說法非常模糊,更不具體。公眾無從知道作業方康菲中國究竟有哪些不當操作。

  人們質疑最多的是:一個油田的兩口井為何接連出事?

  8月24日,康菲中國召開事故後的第二次記者會。公司總裁司徒瑞(George Storaker)首次向公眾「詳解」B平台出事原因,並給出了一張事故示意圖。

  司徒瑞再三強調,B平台事故是工作人員為海底油藏加壓,進行注水作業時,引發海底天然地質斷層張開。

  之後,一位中海油內部人士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強調,B-23井是一口注水井,因為注水作業使天然斷層張開,這在全球都非常罕見,康菲中國也難以預計。

  康菲中國的說法很「巧妙」,再三強調「天然地質斷層」,但並未直言事件系「天災」。

  多位業內人士則質疑,地震帶郯廬斷裂帶從蓬萊19-3油田下經過,油田所在海底存在天然地質斷層,這些都是油田開發前的天然地質條件,康菲中國在注水前就應該知道,並且採取必要措施。

  中國石油大學石油工程學院教授李相方表示,雖然用注水的方法來提高採油率是常規做法,本身沒有問題,但B平台的問題在於向油藏注水的量是否合適。他推測,如果「注」(注水)「采」(採油)不平衡,周邊斷層被壓裂之後與油藏連通,就可能導致現在的事故。

  對於C平台事故,康菲中國更加閃爍其詞。8月24日的記者會上,不但沒有給出事故示意圖,司徒瑞的解釋也只有寥寥數語。

  在財新《新世紀》記者再三要求下,康菲中國的油藏開發經理馬克·愛爾蘭德(Mark Ireland)才稱,C-20井在鑽井作業期間,遇到未預見高壓帶,油藏中的原油和油基泥漿因為高壓而上湧,並最終從海床上滲漏出來。

  這個解釋遠不夠清晰,也未必準確。8月29日,西南石油大學油氣藏地質及開發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陳平教授接受鳳凰衛視採訪時表示,C-20井旁 邊有一口岩屑回注井,所以應該是岩屑回注過程造成局部地層壓力過高。此外,C平台事故有一定人為原因,岩屑回注造成壓力變化當屬已知因素,不是什麼「未預 見高壓帶」,所以康菲中國在C-20井作業時不應再使用原始壓力數據。

  8月31日,康菲中國回覆財新《新世紀》記者,首次承認所謂的「未預見高壓帶」是岩屑回注造成的。對於陳平教授的分析,康菲中國的工作人員私下表示,「從技術層面分析,他說得比較有道理,比較客觀。」

康菲推責大戲

除了法律的不足,中國政府部門出於行政慣性,向公眾報喜不報憂,也讓外國公司「入鄉隨俗」,養成了壞毛病

2011年7月25日,河北省樂亭縣一處沙灘上的油污。一個多月來,水產養殖基地樂亭的160多家養殖戶接連遭受不幸。因當地扇貝苗的高死亡率和數以億計的收益將化為烏有,漁民們決定狀告中海油和康菲中國。鞏志宏/新華社


  渤海溢油造成如此大災,但公眾至今未見為此大禍主動承擔責任者。

  作為監管方的國家海洋局未向公眾表示歉意,佔蓬萊19-3油田51%股份的大股東中海油穩坐幕後。事故直接責任者康菲中國,則上演了一幕幕推責大戲。

  面對5500平方公里的海水污染,康菲中國一位工作人員語出驚人,稱此次溢油對渤海生態環境沒有造成實質性影響。

  但根據康菲中國的說法,溢油發生至今,公司派出大量技術人員,沿渤海岸線提取了90多份油樣,其中只有兩份油樣的油指紋與蓬萊19-3油田一 致,且這兩份樣品取自被沖刷上岸的B平台圍油欄殘片;此外,只有三份油樣與蓬萊19-3原油的油指紋具有很高相似性,其中兩份取自河北祥云灣漁場,一份取 自淺水灣浴場。

  康菲中國工作人員說,之所以花費大量精力調查,既是為了搞清溢油究竟造成怎樣的污染,也是為了不替其他來源的油污「背黑鍋」。

  事故發生後,康菲中國最先演出的一齣戲是隱瞞。從事發至7月5日國家海洋局召開新聞發佈會,一個月零一天的時間裡,康菲中國無聲無息。

  康菲中國工作人員對財新《新世紀》記者的解釋是,「很多人問我們,如果這個事情在美國我們會如何處理?我們公司的程序就是發生事故後馬上向當地監管部門報告,政府通常會馬上向公眾公佈,公佈後媒體就會找到公司,公司再來回答媒體的問題。」

  這就是說,康菲中國把通知公眾這一義務的「皮球」,踢給了中國政府部門。

  但是,中咨律師事務所夏軍律師指出,康菲中國作為肇事方,不僅對政府有報告的義務,對公眾也有披露的義務。

  根據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十七條,「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報,並向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8月25日,國家海洋局副局長王飛在該局視頻會議上稱,C平台6月17日出現較大規模溢油的當晚,國家海洋局曾經約見中海油和康菲中國,要求康菲中國將溢油信息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個人和社會公眾。

  很顯然,對於潛在受害者,康菲中國應該發佈公告進行通報。不過,夏軍律師表示,《海洋環境保護法》對通報的形式和時限並未做明文規定,甚至對不通報也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

  一位專家說,除了法律的不足,中國政府部門出於行政慣性,向公眾報喜不報憂,也讓外國公司「入鄉隨俗」,養成了壞毛病。

  當國家海洋局7月5日披露渤海溢油事件後,康菲中國被迫於次日舉行記者會。但在會上,康菲中國聲稱兩個平台的溢油源已封堵,海上溢油已基本被清理。

  很快,「封堵說」被證實是謊言。7月10日前後,多家媒體記者租船趕到油井附近,發現海上仍有溢油。國家海洋局公告證實,漏油仍在繼續。

  隨後,國家海洋局要求康菲中國停止在兩平台繼續採油。康菲中國沒有令行禁止,而是在官方一再催促之下才停采。

  進入8月下旬,油井附近再現數個新的溢油點。

  8月25日,被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相關設備抓住「現行」後,康菲中國被迫承認,C平台附近海床又發現新的油污(含油基泥漿)滲漏點,前後共16個。

  8月31日下午,康菲中國公關人員稱,公司已經完成「兩個徹底」,並向國家海洋局提交報告,B、C平台的溢油原因已經查明,同時徹底封堵了溢油源。具體表現為,B平台的天然斷層已經永久閉合,C-20井已經用水泥塞永久封堵。

  國家海洋局則表示,將立即組織現場核查和專家評估審查,核查結論及下一步監管措施會盡快向康菲公司下達,並向社會公佈。

海洋部門何責?

溢油事故發生一個多月才向公眾公佈,國家海洋局難辭其咎;且溢油規模只由康菲公司單方面宣佈,海洋局至今並未認同或批駁

2011年8月24日,北京,樂亭養殖戶老荀向記者出示所養海參死亡的照片。 30多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接受樂亭、昌黎兩地近200名養殖戶委託,免費替這些養殖戶提供法律服務。法制晚報曹博遠/CFP


  溢油事故發生後,國家海洋局雖未有可見實效的實質性行動,但頻頻對康菲公司高調喊話,要求其道歉、賠償,並稱將發起公益訴訟,其姿態顯得頗為正面。

  不過,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到的多位業內人士認為,國家海洋部門也應就此事向公眾道歉。

  部分法律界人士認為,西方國家的政府職能部門,當其分管領域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時,不論有無直接責任,首先就會向公眾道歉,這是一種道義責任。迄今為止,國家海洋部門沒有類似舉動,更未見其反思自身責任。

  此次事故中,國家海洋部門只啟動了三級應急響應。然而,B平台事故發於6月4日,6月19日才基本控制,在此期間的6月13日,海面上油膜單日 達到158平方公里。按照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應急響應級別劃分,海上溢油量10噸至100噸,或溢油麵積100至200平方公里,或溢油點離敏感區15 公里以內,溢油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時,應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在採訪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海洋專家認為,此次事故造成很大的海面污染,重要原因是處置不及時。

  他為財新《新世紀》記者分析了兩組數據:一組數據是B平台溢油長達15天,海面上油膜單日達158平方公里,C平台事故歷經4天,油污帶長13 公里、寬100到500米;另一組數據是康菲公司公佈漏油共3200桶,其中溢至海面上的為700桶。這位專家據此認為,如及時處置,700桶海面溢油不 致發展成上述大規模的油污帶。

  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原副廳長、巡視員王詩成認為,海洋溢油處置的關鍵,應是在第一時間用圍欄圍住溢油,這就可最大程度地減少污染。

  他近年一直向國家海洋部門建議,要在山東長島縣設立應急處置力量,因為長島位於渤海黃海交界處的中間位置,距離蓬萊19-3僅40海里左右,比陸地上近很多。

  事實上,溢油事故發生一個多月才向公眾公佈,國家海洋局難辭其咎。並且,溢油規模到底有多大,是監管部門應向公眾通報的核心事實。但時至今日,該局並未對康菲中國單方面的數字予以認同或批駁。

  此外,國家海洋局認定事故責任方為康菲中國。

  但公眾以及不少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油田控股方中海油也不應置身事外。關於中海油究竟承擔何種責任,至今未有明確說法。

  不僅如此,國家海洋局在此前溢油事故中的表現,更令人詬病。

  2010年5月13日,中海油天津分公司渤中34-1北區塊實施鑽井作業的南海一號鑽井平台發生溢油事故,國家海洋局未對公眾披露信息,更未代表國家向中海油提出海洋生態賠償要求。

索賠障礙

未來民間索賠可能會遇到兩大麻煩:一是漁民舉證難,二是地方政府出於「維穩」需要,可能干預漁民索賠,甚至為法院立案設置障礙

  8月30日,接受國家海洋局委託的四家律師事務所的相關律師,拿到了國家海洋局提供的相關書面資料。律師們未來的主要職責,是為國家啟動的生態索賠提供法律幫助。近期,他們將開展污染取證工作。

  但有民間環境律師分析稱,國家海洋局如此高調宣稱打官司,或許正是為了不打官司。

  一般來說,國際上很少有跨國公司與一國政府真正對簿公堂。這類事件最終會演變為政治事件及外交事件,然後會有人居中斡旋,找到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平衡點。

  然而,用所謂政治方式處理環境事件,最大壞處是環境損害成本被掩蓋。

  事實上,這正是民間環境律師的擔憂之處。近些年中國發生的環境事件,最終多是政府出面與受損者調解賠償金額,最後的賠償金額總是遠比真實的損害小。

  最典型的案例,是2010年大連溢油事故。當時海洋部門並未對事故責任方中石油提出生態損害賠償主張,當地政府甚至阻止受損漁民向中石油直接索賠。接下來經由當地政府協調的賠償金額,比養殖戶的實際損失小得多。養殖戶無法接受,索賠陷入僵局。

  面對民間的呼聲,國家海洋局8月30日罕見地表態稱,除了國家海洋局,其他有關方,包括沿海16個省市政府和當地的養殖業戶、漁民個人,都有權利向事故責任方索賠。不過,目前看來,未來民間索賠可能會遇到兩大麻煩。

  一是漁民舉證難。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振宇認為,此次渤海溢油事故中,應有不少養殖戶受損。

  例如,出現溢油油樣的遼寧綏中東戴河浴場沿岸、河北京唐港淺水灣浴場和秦皇島昌黎黃金海岸附近,均可能有養殖戶。相對康菲公司、中海油這樣的跨 國公司、大型央企,這些單個養殖戶或漁民處於絕對弱勢,他們往往沒有能力確定溢油污染與養殖業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面對此種情形,為了維護弱勢者的權利, 法庭應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舉證責任不在養殖戶或漁民,而在於責任方。

  他進一步認為,中國相關法院還應使用西方國家法庭中經常使用的「或然因果」原則,即責任方的溢油只要有可能導致養殖戶、漁民遭受損失,就應承擔相應賠償義務。

  另一大障礙,可能來自當地政府。基於以往各級地方政府處置環境事件的慣性,不少民間環保人士擔心,隨著事態發展,地方政府出於「維穩」的需要,可能干預漁民索賠,甚至為法院立案設置障礙。

  財新《新世紀》記者8月28日在河北昌黎採訪養殖戶時就發現,當地政府目前並不十分支持漁民的索賠行動。

  在昌黎縣的新開口漁港,漁民李秀亭稱,從6月中旬開始,他養殖的2萬籠扇貝苗出現大量死亡,撈上來的時候發現有油花。如今,李秀亭和其他養殖戶最關心扇貝苗死亡的真正原因,希望挽回一些損失。

  昌黎縣政府部門的報告顯示,今年5月下旬該縣海域發生大面積赤潮,直至7月上旬才消退,8月初再次出現赤潮跡象。

  而根據國家海洋局通報,昌黎縣黃金海岸附近7月18日發現了來自蓬萊19-3油田的溢油,以及其他來源的油污顆粒。昌黎縣海洋局局長白海波表示,石油污染對扇貝養殖的影響程度還不能確定,需要專業機構進一步驗證。

  有媒體報導,昌黎縣養殖協會會長王有祥與其他養殖戶正在收集證據和聯繫律師,準備適時起訴康菲中國和中海油。

  但王有祥8月29日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他已經不準備起訴了。「我圖個啥呢?接待律師我已經花了2000多塊錢了。再說局裡縣裡都不讓上訴,副縣長找我不讓接。」

  8月24日,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組織一批專家學者和環保組織開研討會,邀請王有祥參加。但該縣養殖協會秘書長、縣水產局局長李秀彬提出,讓王有祥「以個人名義去」、而且「最好別去了」。最終,王有祥沒有去開會。

  此前承諾為養殖戶免費代理的盈科事務所律師趙京慰表示,他們不收取律師費。儘管如此,養殖戶還需支付來北京的交通、住宿等花銷,以及後期污染評估和起訴的費用。

  值得玩味的是,昌黎縣政府部門的前述報告特意提到,要「積極做好信訪穩定工作」,「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

重估溢油風險

由於沒有美國、英國大型石油公司的深海採油技術,中國把大部分採油能力部署在水深很淺的渤海。目前渤海油井密佈,事故遲早要發生

  康菲中國將此次渤海溢油稱為意外事故,但在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前副廳長、巡視員王詩成看來,渤海油田溢油實屬必然。

  「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將來極可能有更嚴重的。」他說。

  自此次溢油事故被曝出後,王詩成一直在其微博上抨擊康菲中國和中海油的處置不力。現年61歲的王詩成生於渤、黃海交界處的山東長島縣的砣磯島,此處距蓬萊19-3油田僅40餘海裡。他擁有數年的渤海捕魚經歷,以及40餘年的海洋、漁業部門管理崗位經歷。

  在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到的眾多海洋專家中,多數人看法與王詩成一致。

  王詩成說,在2010年美國墨西哥灣的漏油事件中,無論主角英國石油公司,還是作業平台擁有方,均是國際型大公司,專業技術能力不可謂不強。並且,美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較為完善,監管也很嚴格。這一事故的發生,表明海上採油沒有絕對的安全性,中國自然不例外。

  中國的海上採油起步較晚,技術落後,但近十幾年步伐很快。由於沒有美國、英國大型石油公司那樣的深海採油能力,中國將大部分採油能力部署在水深很淺的渤海。目前渤海已油井密佈,從概率上和技術水平上講,事故遲早要發生。

  王詩成介紹說,渤海上的油氣田多數由中海油與外資公司設立,作業方多數為外資公司。這些油田的具體情況,以及環境評價報告,山東省海洋漁業部門 並不知情,備案更提不上。而切身利益極可能受到影響的沿岸漁民,更是一無所知。這些情形,在西方發達國家不可想像,在中國卻是事實。

斷裂帶隱憂

渤海海底有大的地震斷裂帶,一旦發生大地震,是否會引發級別遠高於此次漏油的海底大溢油?

  日本大地震引發海嘯及核電站輻射事故後,王詩成開始擔心渤海的安全。他說:「我不是地震專家,但我知道渤海下面有大的地震帶。現在渤海的油井這麼多,一旦發生大地震,會不會引發級別遠高於此次漏油的海底大溢油?」

  此次溢油事故,最棘手的即是B平台附近原本呈天然閉合狀態的海底地層斷裂帶,在採油壓力之下突然裂開,因此真正溢油點難以尋找,進而難以準確封堵。

  中海油一位內部人士證實,郯廬斷裂帶的確從蓬萊19-3下經過。資料顯示,北東向的郯廬斷裂帶活動較為頻繁,曾在1975年引起海城地震、1668年引起郯城大地震。除郯廬斷裂帶,渤海底部還有另外一條著名地震帶,即曾引發香河大地震的北西向斷裂帶。

  中國地震局地殼應力研究所呂悅軍研究員則對財新財新《新世紀》表示,在海上鑽井平台的結構設計方面,參照了陸上的建築物標準,一般可以滿足結構安全要求;但是在地下勘查方面,目前還沒有一個完整的標準。

  上世紀90年代初,王詩成曾經上書國家相關部門,建議先期主要開發南海、東海等開闊海域的油氣資源,而把內海渤海油氣資源作為戰略儲備留給子孫。他的理由之一即是渤海生態脆弱,只有確保萬無一失時才能開採。

  渤海溢油事故發生後,王詩成再次呼籲,中國應放慢海上油氣開發步伐,重新檢視海上油氣石油戰略,尤其是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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