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4越獄:破解合法化下的集體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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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08-08 12:21:56http://www.yicai.com/news/2010/08/384529.html
太平洋數碼城經營iPhone 4的小華昨天一早看到了一條令他興奮的消息,iPhone 4在推出一個多月後,終於可以被破解了。
破解組織iPhone Dev Team成員Comex在他的Twitter上發佈了一鍵“越獄”軟體JailbreakMe 2.0。整個“越獄”過程相當簡單,耗時2分鐘左右。破解工具的公佈,結束了iPhone 4發售以來一直不能被“越獄”的歷史。
所謂“越獄”就是使用者利用特殊軟體,解除蘋果對於iPhone下載非蘋果平臺提供的外部軟體的限制,可自由安裝協力廠商軟體、非App Store的軟體等,這些外部軟體大多為盜版軟體,也有部分自製軟體。所謂“解鎖”,則是破解蘋果對iPhone 4運營商綁定的限制,讓手機可以在全球使用,而不是被局限在某一國家。iPhone 4的解鎖版價格一度十分昂貴,最高曾過萬元,而有鎖版則在5000元左右。
“iPhone 4能‘越獄’會讓其銷量進一步增加。”小華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因為用戶會由此安裝大量遊戲軟體等,雖然iPhone 4現在還不能解鎖,但等待時間應該不會太長。
iPhone在全球更多地區的上市,使其市場覆蓋面進一步增強。比如7月30日蘋果iPhone 4首度在中國香港地區推出後,16G版本裸機售價為 4988港元,約合人民幣4354元;32GB版本售價為5888元。按照蘋果公司的推出計畫,iPhone 4 7月30日全球新增了17個上市地區。
巧合的是,此次iPhone 4的破解消息正好在美國版權法於7月26日作出修改後出來。據美國《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的修正版規定,蘋果iPhone一類手機用戶進行“越獄”破解下載未經蘋果批准的軟體的行為,將被視為合法,只要這些軟體是通過合法手段獲得的就行。
需要注意的是,該法案規定用戶可以破解手機,但使用盜版軟體仍不被允許。這相當於破解“大門”就此敞開。而至於盜版軟體,業界估計沒多少用戶能抵擋“免費的誘惑”。
蘋果堅決反對這一法案被如此修改,該公司稱,如果允許iPhone被破解,就可能使手機喪失保密功能,遭受病毒感染,硬體受損。
不高興這項法案被修改的,可能還有iPhone在美國的獨家合作運營商AT&T。因為版權法修改後,還允許手機用戶通過“解鎖”,自由更換電信服務商。
而要求修改版權法的電子尖端基金會(EFF)相關人士則認為,對手機作出的那些限制,主要目的是將使用者捆綁在現存網路上,而不是保護版權。
根據美國政府1998年頒佈的《數字千年版權法》:如果企業使用技術手段保護自己作品不被非授權使用,那麼用戶破解這些手段為非法。也就是說,iPhone用戶不可以自由下載非App Store裡的應用軟體以及自由選擇為其提供服務的電信運營商。但是,這一切現在不復存在,修改後的法律,使用戶在進行解鎖和“越獄”時不用再擔心由任何公司控告引發的法律責任。
目前,蘋果拒絕為被破解的iPhone提供服務,使用者拿著已解鎖或“越獄”的iPhone不能獲得相關保修服務。
事實上,iPhone被破解可以幫助蘋果實現利潤的更大增長。因為自2008年7月10日推出以來,App Store已經給相關軟體的開發者帶來了10億美元收入。根據蘋果與開發者之間三七分成的比例,App Store到目前為止總營收約為14億美元。
根據投行 Piper Jaffray的資料,自App Store推出以來,為蘋果公司毛利的貢獻為1.89億美元,占1%。但App Store推動硬體的銷售,蘋果在昂貴的硬體上獲取了大筆利潤,iPhone目前已成為蘋果的最大單一營收源,用戶顯然更喜歡購買可以被破解的手機,而 iPhone被破解後,贏得更多用戶的選擇是合理的,客觀上這也將促進蘋果硬體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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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波人(1313)@2010-08-08 12: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