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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道上市公司內幕遭通緝 媒體稱報道將繼續

1 : GS(14)@2010-07-29 00:01:47


凱恩股份公司介紹。(圖片截取自凱恩股份公司網站)
  中新網7月28日電 一則“經濟觀察報記者因報道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內幕遭全國通緝”的微博消息由傳聞到新聞,一夜之間成為各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中新網證券頻道今日下午連線《經濟觀察報》高層人士時,獲知涉事記者仇子明確遭到所報道上市公司凱恩股份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的通緝,而該報社仍準備將系列報道繼續下去。
  昨日有微博帖子指“經濟觀察報記者因報道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內幕遭全國通緝”。發帖者稱,《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為報道了上市公司凱恩股份關聯交易內幕,遭到凱恩股份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目前,被通緝的記者四處求援,工作陷入停滯。
  對此,《經濟觀察報》副總編王勝忠在接受中新網證券頻道電話採訪時表示,該帖文屬實。目前該報正在採取三方面措施,一,該報將發表一份關於該事件的聲明,二,該報社正與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緊密溝通,三,該報社還在向中國記協、新聞出版總署等主管機構反映問題。
  王勝忠還稱,該報此前曾發表三篇涉及上市公司凱恩股份的報道,歷時一個半月時間,而按照報社的設想,該報道將是個系列報道,從採訪和調查的內容來看,還會有後續的報道。對方現在這麼做,就是要通過這樣的方式,干擾和阻斷報道的進程,而《經濟觀察報》仍會將此報道繼續下去,起到媒體應盡的責任。
  對於麗水遂昌縣公安局對涉事記者仇子明冠以的“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名,王勝忠解釋說,已與律師諮詢過,這個罪名應有兩方面含義,一是對對方造成實際損失,二是有主觀故意,且從程式上講,應與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機構進行溝通,而此次記者從事的是正常的新聞報道,凱恩股份也從沒與報社溝通過。
  本網記者在凱恩股份公司網站上發現日期為6月8日的公告,公告中否認了2010年6月5日《經濟觀察報》發表《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 證監局已展開調查》一文中的三段文字,還表示保留對製造和散佈公司不實傳聞的機構和個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這份公告中還寫到,就近期有人利用網路媒體對本公司和凱恩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惡意誹謗、誣陷的違法犯罪行為,凱恩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遂昌縣公安局已于2010 年5月20日正式立案偵查。
  本網記者專門致電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該局政治處人士稱從來沒有聽說過這一案件,並建議記者再向辦公室垂詢。截至發稿為止,該局辦公室的電話一直處於佔線狀態。
2 : GS(14)@2010-07-29 00:02:31

報道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內幕 記者遭全國通緝

昨(27)日,一則有關“經濟觀察報記者因報道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內幕遭全國通緝”的微博消息引爆網絡。發帖者稱,《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為報道了上市公司凱恩公司(002012)關聯交易內幕,遭到凱恩公司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目前,被通緝的記者四處求援,工作陷入停滯。
經濟觀察報一高層人士證實了網帖的真實性。他說,仇子明先後3次對凱恩公司涉及的關聯內幕交易做了報道,除了兩篇後續報道刊載在經濟觀察報官方網站外,其餘全部文章均刊載在經濟觀察報上。
“在這兩個報道刊載出來後,凱恩股份操縱人王白浪曾找到我們駐華東區采編負責人,試圖危機公關,但遭到拒絕。時隔不久,仇子明就被通緝。”
“我們的報道證據都很紮實,搞不清楚當地警方想幹什麼。”經濟觀察報一位高層人士告訴記者,仇子明被通緝一事屬實,經濟觀察報社于昨日證實其記者仇子明遭到遂昌縣警方網上通緝。這位消息人士稱,目前,報社正積極與浙江麗水警方聯絡,並已經就事件與律師進行商議。
據了解,仇子明進入該報工作不到半年,工作表現極為優秀。凱恩公司關聯交易內幕一案的多篇稿件,經過報社嚴格的“三審”流程後刊出。在報社方面看來,報道不存在任何問題。仇子明得知自己被通緝後曾致電經濟觀察報高層領導求援。目前,仇子明已經不敢到報社上班。記者多次嘗試撥打仇子明的手機,但一直顯示其處於關機狀態。
記者昨晚對浙江遂昌警方採訪獲悉,仇子明確實已經被列為網上通緝人員。遂昌縣妙高派出所一名自稱姓王的值班警官在查詢了公安內部網絡後答覆記者稱,仇子明確實已經被列為公安網上通緝人員,通緝人員登記列表中的“案件類別”一欄中顯示,仇子明涉嫌的罪名是“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
記者發稿前獲得可靠消息,為仇子明提供線索的浙江杭州一家公司財務總監,已經于近日被抓捕。
《經濟觀察報》律師項武君說,損害企業商業信譽罪的構成要件首先是捏造事實,導致企業蒙受重大損失,但仇子明的報道證據獲取非常紮實。
《經濟觀察報》原文:凱恩股份“偷天換日”謎團
5月24日,50歲的李子華在浙江麗水市醫院拿到了診斷書,被打壞的牙齒治療費需要1.2萬元。這位凱恩股份(002012.SZ)的前員工,聲稱三年前自己被公司“報復性地解聘”,並開始上訪。去年7月15日,在上訪後回家的路上,被人嚴重打傷,雖然遂昌縣人民法院已經判處施暴人有期徒刑,但是李子華依然認為這是公司方面的人對他上訪的報復。
李子華也因此繼續蒐集證據並舉報凱恩股份大股東凱恩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王白浪。本報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在這件事情的背後,有太多關於王白浪和凱恩股份的傳言和疑團。從諸多證據來看,當年凱恩集團改制時,政府文件被有意篡改,致使國有資產被嚴重賤賣。而上市公司的資產也有被侵吞的嫌疑。
凱恩股份再調查:隱瞞的關聯交易迷霧重重
本報經過進一步調查得知,涉及到的凱豐紙業的收購,以及另外兩宗對浙江亨寶德紙業的收購行為中,均可能存在關聯關係的嫌疑。
2004年的9月10日,也就是凱恩股份上市兩個月之後,出資1110萬元收購了“自然人張陸根”所持有的凱豐紙業38.28%股權,公告聲稱“自然人張陸根與本公司無關聯關係,本次收購不構成關聯交易”。
3 : GS(14)@2010-07-29 00:05:04

http://big5.ifeng.com/gate/big5/ ... 00728/2453129.shtml
鳳凰網財經訊  今日,有媒體報道稱《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為報道了上市公司凱恩公司關聯交易內幕,遭到凱恩公司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據悉,一紙“通緝令”使這位財經記者的工作陷入了停滯,不得不四處求援。

原來,仇子明曾先後三次發表過關於凱恩股份[13.48 0.67%]關聯交易的報道,分別是《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謎團待解》、《凱恩股份再調查:隱瞞的關聯交易》、《凱恩股份電池業務前景不明 鉅額關聯交易價值幾何》。報道中提及,凱恩股份“犯有”涉嫌通過土地轉讓存在非法利益輸送、欺詐上市等等“罪行”。那麼,仇子明此番被通緝是否因觸怒了上市公司而遭報復?凱恩公司又有何說法?鳳凰網財經就此連線凱恩股份董秘田智強。

田智強向鳳凰網財經表示,自己在今天早上得知仇子明被通緝的消息,但具體情況並不清楚。同時田智強證實,公司在此前確實報過案,但當被問及該記者被通緝是否與公司直接有關時,田智強只含糊地表示“不好說”。

據悉,在經濟觀察報的報道刊載出來後,凱恩股份曾試圖找到媒體做危機公關,但遭到拒絕。田智強表示,自己曾看過經濟觀察報的那些報道,但對“危機公關”這件事並不清楚。當被問及經濟觀察報的報道有哪些不符實時,田智強稱這個並不好說。

田智強稱,公司目前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資訊,生產銷售一切正常。

澄清公告“澄而不清”?

20010年6月5日《經濟觀察報》發表《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 證監局已展開調查》一文後,凱恩股份6月8日刊發澄清公告。公告稱凱恩股份至今未收到浙江證監局對公司進行調查的通知。公告同時透露,就近期有人利用網路媒體對公司和凱恩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惡意誹謗、誣陷的違法犯罪行為,凱恩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遂昌縣公安局已于2010年5月20日正式立案偵查。

但從公告看,經濟觀察報的文章是6月份,而公安機關立案是在5月份,公告立案一事應該與經濟觀察報的報道無關,但至少說明在該媒體報道之前,就已經有人進行了舉報。而舉報的內容是否與經濟觀察報的報道一致還需要相關部門的更多調查。

鳳凰網財經將持續關注此事。
4 : GS(14)@2010-07-29 00:06:09

3 passages:
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謎團待解
http://big5.ifeng.com/gate/big5/ ... 00605/2279543.shtml

凱恩股份再調查:隱瞞的關聯交易
http://big5.ifeng.com/gate/big5/ ... 00618/2324621.shtml

凱恩股份電池業務前景不明 鉅額關聯交易價值幾何
http://big5.ifeng.com/gate/big5/ ... 00717/2417190.shtml
5 : GS(14)@2010-07-31 22:30:48

遂昌公安局撤销对经观记者刑拘 并赔礼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 14:12 浙江在线
  丽水市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刑事拘留的决定

  浙江在线杭州7月29日讯(记者 李敏) 浙江在线记者独家从丽水市公安局权威渠道获悉,7月29日上午,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2010年7月23日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采取刑事拘留决定。

  2010年7月28日,网上一篇“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部遭全国通缉”的报道引起省、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在浙江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丽水市公安局组织有关专家连夜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经调查核实,2010年5月初以来,网上连续出现“揭黑:中国国企第一贪——用89万侵吞6亿国有资产”等文章,凯恩集团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强烈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遂昌县公安局在调查中又发现,《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在有关媒体连续发表“凯恩股份 (13.03,-0.45,-3.34%)‘偷天换日’谜团”、“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新华资金被忽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等4篇文章。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 2010年7月2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并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法律、相关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查明情况后,严格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 : GS(14)@2010-07-31 22:33:19

http://bbs.esnai.com/frame.php?f ... .com/forum-4-1.htm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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