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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拳"來了,能否擊中電商售假、刷單、炒信的"七寸"?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30622

11月4日,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4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華社/圖)

“早期容易被虛假廣告欺騙,買到不少假冒偽劣商品,現在平臺更規範了,但騙術也升級了,‘海淘’同樣有假貨,‘皇冠’信用可能是‘刷’的。”作為一名資深“剁手族”,來自上海的王女士希望有更有力的舉措來根治電商“頑疾”。

今年“雙11”前,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首批500家電子商務“黑名單”企業,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隔24年後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表決通過……頻頻打出的“組合拳”,能否擊中售假、刷單、炒信這些電商“頑疾”的“七寸”?

立法、修法,能壓縮多少“違法空間”?

雇傭“網絡水軍”,用幾塊錢換一條“好評”,把商品“刷”成“好評如潮”……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表示,炒信已呈現職業化、專業化等特點,對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危害日漸突出。

11月4日,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對互聯網刷單、炒信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後除了對經營者虛假宣傳外,幫助他人進行刷單、炒信、刪除差評、虛構交易等行為,也將受到嚴厲查處。”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局長楊紅燦說。

根據新規定,存在上述不法經營情況,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在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通過前的10月31日,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草案二審稿對消費者關心的假貨問題給出了更明確的答案。其中提到,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應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從“明知”到“應當知道”,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強調了電商平臺經營者的責任,也體現了對其更加嚴格的約束。

“中國互聯網經濟高速發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層出不窮,立法要提高預見性,為良性發展提供保障。”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艷東說。

平臺“打假”成效幾何?

今年6月,“刷單入刑”第一案在杭州落槌,組織者李某因犯非法經營罪獲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90萬元。次月,淘寶網起訴售假商家第一案在上海宣判,法院判處商家賠償淘寶網12萬元。

兩個頗具標誌意義的“第一案”先後宣判,引起了社會的關註。輿論普遍認為,這將對不法經營者形成震懾。

“這類案件提高了社會公眾對於售假、刷單的知悉、關註程度,宣示了對於售假、刷單行為的否定性評價,應對平臺的行為予以支持和肯定。”高艷東說。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保昌認為,電商平臺拿起法律武器“打假”,既是對自身的保護,也有利於維護消費者權益。

“近年來,電商平臺起訴售假、刷單等違法人員的現象增多,訴諸司法的趨勢明顯,電商平臺正在成為積極的‘打假’主體。”邱保昌說,“但一兩個案子是不夠的,要持續深入推進。”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周輝認為,電商平臺要進一步完善治理,充分發揮技術作用,及時發現並有效打擊炒信行為,並積極引入中立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督。

凈化網購環境,信用能管什麽用?

“相比實體經營,網購更需要信用支撐。”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金雪軍說,打擊售假、刷單、炒信行為要牢牢以信用處罰為抓手。

今年“雙11”前,國家發改委從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上有關部門共享的黑名單信息中,經分析比對,共梳理出電子商務黑名單企業6440家,其中首批500家已在“信用中國”網站公布。

阿里巴巴則在今年2月正式上線企業誠信查詢平臺,用戶登陸後,只需在網站輸入企業名稱或法定代表人信息,就能查詢其信用等級以及企業相關情況。

據了解,該平臺主要依托於阿里巴巴推出的企業誠信體系,由誠信評級、誠信檔案、企業身份認證、風險掃描準入、動態風險監控、電子通行碼等部分組成,其中信用評級以企業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貿易行為、金融行為、商業關系等五大維度為企業提供信用評級,級別分為AAA、AA、A、BBB、BB五個等級。

“失信企業將在未來的商業環境中無所遁形,實現優勝劣汰。”阿里巴巴相關負責人說。

“信用將在未來發揮更大的作用。”高艷東建議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健全社會征信制度,實現信用共享,形成執法部門、網絡平臺、社會公眾三方合力的監管機制,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信用評價機制要多元化,避免少數機構壟斷話語權,更好地發揮信用評價在經濟社會治理中的功能。”周輝說。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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