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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破萬億後,自然人稅收征管被強化

隨著未來個人直接繳納稅收收入占稅收總收入比重越來越大,自然人稅收征管體系正加速建設,而近日獲通過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總體方案》就是一個明顯的信號,這個系統可以讓稅務機關掌握個人收入和財產涉稅信息,為自然人征稅奠定良好的信息基礎。

山東財經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我國在企業方面的稅收征管比較成熟,但對於自然人的稅收征管不健全,因此對企業相關的稅收征管相對容易,而由於對個人信息掌握不充足,對自然人征稅相對比較難。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認為,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的建立需要一個過程。稅收管理和其他管理一樣,需要進行成本收益分析。當個人直接繳納的稅收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例較低時,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建立的必要性不大。個人稅收的征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過機構稅收管理體系來進行。個人稅收收入規模較小時,這麽做符合經濟效率原則。

“中國經濟已經持續快速增長近40年,稅源已經在擴大,個人收入水平也在提高,近年來個人所得稅收入增速保持了較快的水平,直接稅比重逐步提高,財產稅體系建設也需要有對應的稅收管理體系,加快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已是當務之急。”楊誌勇稱。

根據財政部數據,2016年個人所得稅首次突破1萬億元,達到10089億元,同比增長17.1%。而正在立法中的對個人征收的房地產稅也被不少專家視為未來地方政府的主體稅種之一。

為此,稅務系統開始加大了自然人稅收征管體系建設,首要解決的是建立自然人納稅識別號,這是自然人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這也是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的基礎。

目前我國企業法人和社會組織都有納稅識別號,但是自然人沒有。為此,2015年初的稅收征管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納稅人識別號實現社會全覆蓋,這意味著今後自然人納稅人也將有自己的納稅信息“身份證”。

另外,該征求意見稿還新增了對自然人納稅人的稅收征管規定,強化了對自然人稅收征管措施。

比如,將稅收保全措施擴至自然人,即自然人不履行納稅義務,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匯款,或者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雖然目前稅收征管法修訂草案還在修訂中,但不少專家認為,該法修訂反映出稅務機關意圖加強自然人稅收征管。

一個可以直接觀察到的現象是,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工程——金稅三期工程去年推廣到全國各地稅務機關,這讓稅務機關更好掌握個人收入信息。

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有利於政府部門掌握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為當前複雜的個稅改革和房地產稅開征奠定信息基礎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總經濟師蔣旭濤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按照金稅三期工程統一標準,上海在去年上線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網上建檔,企業的財務部門需要填個人詳細資料,這就是自然人的全員建檔,將解決自然人涉稅信息采集、建檔應用難題,提升對自然人的稅收征管水平,並為個稅改革、房地產稅改革鋪路。

不僅僅在國內,稅務機關也開始掌握個人在海外的收入信息。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計劃7月1日起要求金融機構全面清查收集本國非居民金融賬戶信息,這包括賬戶持有人名稱、賬戶余額或價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資產)的收入等信息。

這些信息將被上報給國家稅務總局,為2018年與其他國家稅務機關互換金融賬戶信息奠定基礎。業內人士稱,此舉將通過國家間信息互換來使得本國居民海外金融賬戶透明化,進而為稅務機關未來打擊利用海外賬戶逃避稅行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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