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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專家:應建立共享單車國家標準 完善市場準入門檻

5月22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征求意見。

當日,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楊新征主任就社會上廣泛關註的有關共享單車的問題接受了第一財經記者專訪。

第一財經記者:共享單車使用頻率多了,車輛本身損壞的概率也隨之增加,特別是車閘等疲勞件損壞造成了一些交通事故,引發不少人擔憂。請問你怎麽看待這個問題?有關部門接下來是否會對共享單車的車輛標準進行規範?是否推出車輛報廢年限制度?

楊新征:首先,企業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安全技術狀況負主體責任,要加強對車輛的檢查維護,提高故障車輛維修、處理效率,確保投放市場的車輛滿足安全騎行要求。同時,我們在《指導意見》中也提出要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標準化建設。鼓勵制定團體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並適時制定基礎通用類國家標準,明確自行車技術要求。

第一財經記者:摩拜、ofo等共享單車企業的造車成本差距很大,從300至3000元不等。與此相對應的是單車制造工藝、質量參差不齊。劣質共享單車入市,不僅用戶體驗差,帶來安全隱患和環保問題,也占用了大量交通資源。對此,交通運輸部門是否會出臺統一標準,完善市場準入門檻?

楊新征:首先,車輛技術狀況對用戶的騎行體驗具有較大影響。企業應當通過改進設計,加強運維,提升用戶騎行體驗,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務。同時,我們在《指導意見》中也提出要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標準化建設。鼓勵制定團體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並適時制定基礎通用類國家標準,明確自行車基礎性技術要求。

第一財經記者: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應有哪些管理責任?

楊新征:企業是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在行業公共治理中應該發揮主體作用。我認為,這個作用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保障用戶騎行安全,保證網絡信息與用戶資金安全;加強企業線上服務能力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加強對所屬車輛的經營管理,創新經營服務方式,不斷提升用戶體驗,提高服務水平;加強企業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管理,確保車輛安全和方便使用;處理用戶投訴,接受政府的服務監督;完善用戶信用評價制度;及時將運營信息報送當地主管部門。

第一財經記者:共享單車一般要向用戶收取99元至299元的押金。對於押金的用途與監管,不同人有不同看法。你認為,這筆押金的性質是什麽,與其他行業的押金有何不同,經營者有沒有動用“共享押金”的權利?政府對押金監管的邊界和底線是什麽?

楊新征:通過調研,我們了解到企業收取押金的主要目的是用來擔保用戶的行為,而且部分企業已經開始嘗試和螞蟻金服合作,采用信用積分免押金的模式讓用戶用車。我們從方便用戶和保障用戶權益的角度,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

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等,並要求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業務中涉及的支付結算服務,應通過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並與其簽訂協議。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實施收購、兼並、重組或者退出市場經營的,必須制定合理方案,確保用戶合法權益和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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