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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出臺,共享單車競爭門檻將提升

違規騎行、亂停亂放、押金或余額拖延退款,關於共享單車的一系列管理問題,迎來頂層新規。

22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要求平臺實行實名制註冊,鼓勵企業免押金提供服務,並提議將用戶的不文明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等。

第一財經記者聯系了摩拜、ofo小黃車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下稱“共享單車”)企業,他們均對《指導意見》表示歡迎和支持。但新政策的出臺無疑為跑馬圈地中的共享單車企業降了降溫,而伴隨準入門檻的提升,更為考驗共享單車企業的運營能力以及對商業模式的思索。

焦點一:押金問題

在共享單車的一系列問題中,押金去向問題爭議最為激烈。根據此前上海市消保委發布的投訴數據,今年1~4月共受理共享單車投訴2600多件,從投訴內容來看,促銷活動引發消費糾紛、押金或余額拖延退款是消費者投訴最為集中的問題,占所有投訴的比例近六成。

在此次《指導意見》中,交通部明確鼓勵共享單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伴隨監管措施的明晰,未來共享單車或將邁向“免押金”或者“押金秒退”的模式,而這也對當下共享單車行業競爭格局帶來一定的沖擊。

目前大多數共享單車品牌都采取了押金模式,摩拜押金為每人299元,ofo小黃車為99元,小鳴單車為199元,優拜單車為298元。伴隨用戶數量的激增,龐大的資金如何監管,由誰監管,仍處於法律空白地帶。

關於押金管理,ofo小黃車創始人兼CEO戴威曾告訴第一財經,目前收取的押金未動,仍在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規定。而摩拜單車則采取了押金由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方式,由招商銀行實施押金監管,專款專戶。

近日包括ofo小黃車、永安行、小藍、Hellobike、funbike、優拜等在內的共享單車品牌與螞蟻金服達成合作,芝麻信用高於一定的分數,即可享受免押金租車服務,借助支付寶直接解決押金、保險等問題。

從運營公司角度而言,押金是維持企業運轉的重要一環,完全不收取押金實現盈利,對於仍在探索商業模式的單車企業而言有些遙遠。但無論是“買保險”還是“免押金”,都無疑提升了共享單車的競爭門檻,使得共享單車對於資金的需求加劇,行業洗牌會加速,資本對於共享單車的投入也會更加理性。

焦點二:違停違放

在轟轟烈烈的資本大戰、行業競爭討論過後,作為城市交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行車回歸城市一直面臨更為底層的思考和挑戰。慢性道路設施規劃建設需要創新,自行車和公共交通、機動車合理分配路權問題,文明騎行需要正向激勵機制,進而延伸至服務運營體系創新等一系列話題。

伴隨運營規模的持續擴大,交通資源的配置和規劃開始出現不均衡的現象。由於共享單車使用存在“潮汐現象”,上下班時間地鐵口或者城市重要商圈共享單車泛濫,且違停違放現象嚴重。

共享單車亂停放是目前一大頑癥,《指導意見》明確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要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 攝影記者/任玉明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根據城市特點、公眾出行需求和共享單車發展定位,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
為解決行車和亂停亂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推進自行車道建設,規範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點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

《指導意見》出臺之前,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在內的城市已經做出相關規定,約束違規騎行行為。例如在上海市出臺的共享單車征求意見稿中,就要求共享單車需具備智能鎖、衛星定位、互聯網運行等功能。

共享單車企業早已開始相應的技術探索,例如摩拜每輛單車都內置了支持GPS+北鬥的衛星定位芯片和新一代物聯網移動通信芯片,使超過450萬輛單車實時聯網,時刻掌握車輛位置和運營狀態。雖然ofo小黃車最初版本的機械鎖為人所詬病,但後續也與北鬥導航合作,推出帶有定位技術的智能鎖,彌補找車難、運維難短板。

違停違放也催生出“電子圍欄”的技術,即通過物聯網芯片發射信號覆蓋技術,給共享單車停放劃定一個圍欄,讓單車只能停放在規定範圍內。當自行車不在規定範圍內,自行車將無法上鎖,或者上鎖之後將持續收費,系統會短信提醒用戶,目前摩拜、ofo、小鳴單車都在嘗試電子圍欄技術。

從《指導意見》相關規定來看,伴隨運營規模的持續擴大,交通資源的配置和規劃出現的不均衡現象,和政府的合作能力也將成為單車競爭的砝碼之一。

焦點三:信用安全問題

共享經濟最大的特點在於靈活性,通過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效益的最大化,但要挖掘共享平臺的最大潛能,既需要有效的獎懲規則,更需要信用資本來保駕護航。

《指導意見》要求實行用戶實名制註冊、使用,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並提出要加強信用管理,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希望共享單車和交警部門可以有一個相互協作、共通互贏機制。譬如利用單車數據舉報交通違法行為,適當給予獎勵,包括為交警在事故處理、交通違法處理方面提供便利。”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法制辦主任王毅曾告訴第一財經。

王毅認為,下一步可以和單車公司進行合作,“萬一真的拒絕繳納罰款可以實行共享單車APP和交警APP相互關聯。如果存在違規行為可以暫停使用權,等處理完了之後再恢複使用權,或許比現在單純信用更好。”

近日南京交警也與摩拜、ofo小黃車、小藍等8家共享單車企業建立信息共享“黑名單”機制,逃避處罰的共享單車用戶可能無法再用車,同時還會影響到個人征信。

創造了世界上首個無樁自行車停車系統,中國的共享單車模式成為“Copy from China”的典型案例,這也意味著在落地運營的過程中所遭遇的一系列問題都毫無經驗可循,需要一邊成長一邊探索。從《指導意見》的具體內容來看,留給共享單車企業和政府較大的操作空間,而圍繞共享單車的新博弈仍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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