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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高門檻”設阻P2P平臺資金存管上線 第三方支付“搭橋”助提速

現在距離《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的正式發布已過2個多月,而指引中所要求的8月大限也即將到來。網貸之家最新發布的《P2P平臺銀行存管進度報告》顯示,截至5月8日,總計205家P2P網貸平臺與銀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統對接並上線,占總平臺數的比重不到10%。

“對於已簽約正在技術對接的平臺,由於平臺的技術水平和體量等因素,技術對接需要的時間較長而未上線存管,這些平臺只要完成對接就會陸續上線。而對於硬性標準達不到銀行要求而未能簽約的平臺來說,這個就很難解決,可能只能面臨被清場出局。”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研究員王海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銀行“高門檻”阻礙平臺上線存管系統

截至今年4月,正常運營的平臺數總計2214家,已有389家正常運營平臺宣布與銀行簽訂直接存管協議(含已完成資金存管系統對接並上線平臺和簽約嵌入式存管平臺),約占同期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總數量的17.57%,其中有205家與銀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統對接並上線,僅占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總數量的9.26%。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雖然在《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下發後,P2P網貸平臺資金存管有明顯加速跡象,有66家網貸平臺在2月22日存管指引正式出臺後上線存管系統。然而,由於多數銀行方面對申請上線的平臺有各類硬性指標,使得一些“沒有背景”和“資歷淺”的平臺至今未能上線銀行存管系統。

“從銀行角度來看,各家都有門檻要求,很多小平臺達不到,例如有些平臺對於涉及到車的平臺就不予考慮。另外,銀行也有產能限制,即使是接入最多的華興銀行,每個月最多只能接入20家,每家上線至少還要1-3個月,”網貸之家研究總監於百程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報告指出,在389家已經與銀行簽約的平臺中,有177家平臺的背景為國資系、上市系、銀行系或風投系,占簽約總數的45.5%。其中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含)-1億元的平臺最多,有157家,占總簽約數的40%。已簽約的平臺註冊資本基本在1000萬元(含)以上,其中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平臺數占比達到70%。

由此可以判斷銀行對註冊資本和背景有一定的要求,而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和有背景的平臺更受銀行青睞,並且背景足夠強大,其他硬性條件可能會適度放松。對於銀行來說,更樂於接入具有上市公司或國有企業投資背景的平臺客戶,對於一些沒有類似背景或業務量不大的平臺來說,新金融平臺很難有渠道和資源來對接和尋找適合自身業務特點的銀行,這也使這類平臺難以接入銀行存管業務。

王海梅向記者解釋道,多數銀行對平臺實繳資本、運營時間、平臺背景和高管背景等均有硬性指標。銀行對於那些沒有國資背景和註冊資本不高的平臺可能還會有高管背景、月成交量和運營時間等硬性要求。如平安銀行除要求合作平臺實際控制股東為政府、大型國有企業、主板或中小板上市公司、具有專業經營牌照(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人保部批準)的金融機構,註冊資本或實繳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另外還要求月成交量不低於1億元,正式開展相關業務1年以上等。

“而且具有新金融銀行存管業務的銀行準入標準雖然基本統一,但也具有一些差異性,而特點不一的新金融平臺更難找到適合自己的銀行進行托管”,王海梅稱。

報告顯示,廣東華興銀行完成上線的平臺最多,有63家平臺上線直接存管系統。而廣東華興銀行也是與銀行簽訂直接存管協議最多的銀行,簽約平臺數達94家,占簽約總數的24.16%

此外,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在完成銀行直接存管系統對接並上線的205家平臺中,有162家平臺已全部轉換為銀行資金存管系統,占總完成直接存管平臺數的79%;有43家平臺采用的是第三方支付系統與銀行存管系統並存模式(不包括雖是雙系統並存,但老平臺已不發新標,僅供進行原有交易明細查詢及提現申請)。根據存管指引中要求平臺僅能選擇一家銀行作為存管機構,不可多頭存管,這些平臺可能需要在未來的不到4個月內進行整改,需盡快實現全銀行存管模式。

第三方支付 “搭橋”助提速

針對P2P平臺在接入銀行存管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紛紛上線“銀行存管計劃”,與銀行聯手,為有困難的新金融平臺進行選擇,找尋合適的存管銀行。

“市場上目前這類業務模式有很多,像連連支付、易寶支付、匯付天下等都有此類業務。對於一些不知道如何聯系到銀行負責這塊工作的部門或者不清楚如何與銀行接觸的平臺,第三方支付機構會對手中的銀行資源進行整合,幫助平臺做一些推薦。簡單來說,就是第三方支付作為中介,幫助P2P平臺找到合適的存管銀行。其中主要針對的客戶還是股權清晰、運營合規、資金去向明晰等條件達標的平臺。” 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於百程認為第三方支付有利於加速平臺上線存管系統。他表示,“第三方支付推薦的同時,有些支付通道業務和原有的存管系統經過部分改造後都可以給銀行繼續使用。同時,第三方支付也比較了解原來平臺的情況,可以幫助存管銀行更快推進系統上線。”

那麽,此類業務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王海梅表示,監管層目前並沒有禁止第三方支付做中介,第三方支付由於介入P2P網貸行業時間較早,在用戶體驗、系統開發等方面已經積累出部分經驗並有大量的網貸客戶資源,其的介入確實可以加速平臺上線存管系統。

“雖然到了8月底,監管部門不至於對未完成存管的平臺立刻關停,但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平臺仍然會指導其合理退出。”王海梅因此建議,剩下的幾個月,未簽約的平臺應該趕緊整改,尋找合適的銀行進行存管合作,已簽約正在對接的平臺應該加快系統對接,在限定整改時間完成上線,已完成存管系統對接但不符合監管要求的平臺應該盡快整改,如采用雙系統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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