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社部4月25日例行新聞發布會,1-3月全國城鎮新增就業334萬人,同比增長16萬人。一季度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97%,環比下降0.05個百分點,同比下降0.07個百分點。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29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41萬人,均同比增加3萬人。
我國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持續擴大,並繼續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強擴面征繳。一季度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為1.53萬億元,同比增長26.9%,總支出為1.18萬億元,同比增長21.7%。
一季度基金投資和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強。截至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廣西、雲南、陜西等7個省(區、市)政府與社保基金理事會簽署了委托投資合同。下一步將加強基金投資和監督管理。運用“信息網絡+監督”方式,開展養老保險重點指標專項核查工作。加快健全社保欺詐查處移送機制,嚴格基金監督執法。繼續推進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加強投資監管。
以下是整體情況:
一、就業
一季度就業工作溫暖開局,延續了總體平穩、穩中向好的態勢。1-3月全國城鎮新增就業334萬人,同比增長16萬人。一季度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97%,環比下降0.05個百分點,同比下降0.07個百分點。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29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41萬人,均同比增加3萬人。
1月,國務院印發了“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2月,召開國務院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3月,召開全國就業工作座談會,部署安排全年就業創業工作。4月19日,國務院印發了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按照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啟動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第三輪計劃。啟動第四屆部分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生春季專場活動和第六屆中央企業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
推進2017年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中職工安置工作和東北等困難地區勞務對接協作行動,拓寬安置渠道,保障職工權益。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等專項活動,加強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平臺建設,推進精準識別,精準服務。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主題創建活動,遴選確定一批全國誠信服務示範機構。加強失業動態監測預警,加強數據分析應用。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推出公共就業服務總則等10項國家標準。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落實穩定和擴大就業的政策。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出臺配套文件,貫徹落實好新一輪就業創業政策措施。
二是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深入實施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大中城市聯合招聘、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專項服務活動。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工作內容,研究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工作表彰辦法,落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第三輪計劃和“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劃。積極穩妥做好化解過剩產能中職工安置工作,深入開展就業扶貧,統籌推進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等各類群體就業工作。
三是突出抓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加強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優化創業環境。四是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持續推進公共就業服務規範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發布,引導人力資源合理有序流動,創新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後監管,持續開展誠信主題創建活動。繼續加強和規範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建設。
二、社會保障
一是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持續擴大。繼續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強擴面征繳。截至3月底,全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為8.92億人、10.12億人、1.8億人、2.18億人、1.83億人;五項基金總收入為1.53萬億元,同比增長26.9%,總支出為1.18萬億元,同比增長21.7%。
二是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政策。繼續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發布2017年版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較2009年版目錄增加了339個,增幅約15.4%。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試點。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繼續積極推進建築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三是待遇水平穩步提高。會同財政部制定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組織實施待遇調整工作。
四是基金投資和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強。推動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截至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廣西、雲南、陜西等7個省(區、市)政府與社保基金理事會簽署了委托投資合同。深化基金監督專項檢查。
五是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積極推動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截至3月底,已有27個省份正式接入國家平臺,114個地區(含省本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入網。截至3月底,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9.89億人。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積極穩妥推進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促進參加失業保險職工提升技能實施辦法。出臺關於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指導意見。制定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意見。指導地方做好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會同財政部門提高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指導地方紮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試點。
二是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推進全面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做好系統對接及數據入庫工作。繼續大力推進建築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三是加強基金投資和監督管理。運用“信息網絡+監督”方式,開展養老保險重點指標專項核查工作。加快健全社保欺詐查處移送機制,嚴格基金監督執法。繼續推進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加強投資監管。
四是加強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加快推進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工作,推進部分省市加快信息系統建設和改造,實現與國家系統的連通接入。推進省以下社會保險多險合一經辦,健全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
三、人才隊伍建設
一是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取得新進展。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按照中央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總體部署,抓好貫徹落實。遴選確定20項西部和東北地區高層次人才援助項目。公布新一批4973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名單,開展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選拔工作,啟動專家服務基層重點項目和國家級專家服務基地申報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的意見。實施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全年計劃舉辦300期高級研修項目,培訓約2.1萬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新建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20個,培養培訓急需緊缺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123.6萬人次。
二是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成立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申辦工作領導小組、申辦工作委員會,全面啟動申辦各項工作,做好世界技能組織來華考察評估相關工作。加大技工教育扶貧力度,推動實施技能脫貧千校行動。繼續組織開展“春潮行動”,實施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等培訓行動。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明確重點職業資格改革任務。推進校企合作,抓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遴選確定專家服務基層重點項目和新一批國家級專家服務基地。深入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各地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實施2017年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和海外赤子為國服務行動計劃。推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二是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制定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政策,研究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配套政策。制定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行動和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政策文件。貫徹落實技工教育“十三五”規劃,推進校企合作,進一步抓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做好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後續工作,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全力做好世界技能大賽參賽和申辦工作。組織開展2017年中國技能大賽和2017年中國國際技能大賽。
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
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出臺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繼續做好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公開招聘推進工作。有序開展崗位設置方案調整變更有關工作。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做好事業單位改革和行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落實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意見。研究出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申訴辦案規則,修改競聘上崗、考核規定,研究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監督規定。進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和公開招聘制度。出臺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
五、勞動關系
一是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取得新進展。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推進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建設。做好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勞動關系處理工作。加大對企業用工管理的指導和服務力度,穩妥推進集體協商工作。指導各地建立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
二是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機制不斷完善。出臺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完善多元處理機制的意見,充分發揮調解仲裁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處理機制中的作用。修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
三是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進一步加強。組織開展2017年“兩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專項檢查期間,共檢查用人單位50.4萬戶,涉及農民工2340.8萬人,共為149.6萬農民工補發被拖欠工資及賠償金140.3億元,比去年同期分別下降32%和38.1%;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1217件;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審結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1.95萬件,涉及農民工約3.5萬人,涉及金額3.96億元。春節後,繼續做好治欠保支各項工作,組織開展欠薪問題專項督查,加大欠薪案整治力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檢查活動。
四是為農民工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強。推動農民工逐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組織開展新生代農民工重大問題調查研究,開展中心城市家政服務勞務對接行動。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做好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繼續指導企業在化解過剩產能中依法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系。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建成統一規範的國家、省、市三級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體系。繼續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建設。探索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深化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
二是加強調解仲裁工作。擴大調解示範工作範圍,開展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所(中心)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綜合示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進第二批非公有制企業商(協)會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範工作。加大仲裁辦案指導力度,建立典型案例指導制度。
三是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隊伍建設。健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長效機制,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研究制定省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加快建立勞動保障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和欠薪企業“黑名單”制度。四是加強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完善並落實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的政策。加強家庭服務行業規範化建設和家庭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研究制定加強家政服務行業監管和行業自律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