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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飛單”卷土重來 監管整治持續發力

曾經頻發的“飛單”問題——即借助銀行內部平臺,私自銷售非本行自主發行的或非本行授權和達成委托銷售關系的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如今似又卷土重來。

隨著經濟下行,防範金融風險、抑制資產泡沫,央行貨幣政策轉向穩健中性,以及監管的全面加強,風險正在向理財產品等尤其是高收益、缺乏風控的“飛單”傳導,一些“裸泳者”開始浮出水面。

這些年銀行理財“飛”的“單”

3月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據銀監會主席郭樹清介紹,截至去年年底,全國銀行業理財資金接近30萬億元,2016年為客戶創造收益9773億元。

與快速膨脹的銀行理財規模不相適應,銀行的管理、內控卻未能及時跟上。近年來銀行“飛單”事件可謂頻發。

2012年末,華夏銀行逾1億元“飛單”案發,轟動市場。2014年3月24日,兜售“飛單”的華夏銀行前客戶經理濮婷婷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九個月。另有所涉“中鼎”系列理財產品發行方通商國銀資產管理公司和第三方理財銷售公司的三人分別獲刑。

據媒體報道,2011年11月起,投資者從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購買了四期名為“北京中鼎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入夥計劃”的“理財產品”,募集期共半年,計劃籌資超過1.5億元,實際出售1.19億元。2012年11月,投資者得知項目管理方通商國銀已人去樓空,老板也被刑事拘留,該“理財產品”無法如期兌付。同年12月,憤怒的投資者湧向華夏銀行上海分行門口,華夏銀行當日股價放量下跌4.15%。2013年1月,購買“中鼎”產品的客戶與擔保公司簽訂轉讓協議,本金全部收回,但未獲得利息。而濮婷婷等人隨後被移交司法並最終獲刑。

自2012年起,廣發銀行北京分行多家支行工作人員推薦5位客戶購買大觀言基金發行的產品767萬元,因大觀言基金資金鏈斷裂無法兌付,員工“飛單”也被爆,後被開除。

平安銀行更是屢爆“飛單”。據統計,僅2016年平安銀行共計查處8件“私售事件”,涉及6家分行,金額超過1000萬元,涉及人數10人,有8人收到平安銀行的紅牌處罰。查處的這10人中,7人被辭退。

此前,平安銀行就有員工私自銷售非銀行理財的先例,最終理財產品無法兌付導致客戶資金受損。比如,曾有客戶在平安銀行朝陽門支行理財經理的推薦下購買了一款名為“同富愛晚”的理財產品,當時承諾保本保息,但到期後卻無法兌付;平安銀行北京分行三名前員工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間,曾利用朝陽門支行和天通苑支行營業場所,違規向投資者銷售北京同富匯融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發行的部分私募基金產品。據不完全統計,共有31位投資人購買了該理財產品,金額共計高達4760萬元,其中未兌付金額4131.25萬元。

除了幾家股份行之外,一些國有大行亦曾卷入“飛單”。2014年由首譽光控設立募資5.06億元的“境外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現違約,該資管計劃由農行北京分行作為理財顧問收取理財顧問費,並推薦客戶認購,但客戶購買時並不與農行簽訂合同。2015年5月投資者向農行維權,農行北京分行副行長陳英順也因此“飛單”事件被免職。

從上述案例來看,一旦“飛單”事件發生,實踐中常見的是銀行馬上撇清自己,稱從未代理過相關理財產品,員工所為與本行無關,並將涉案員工開除了事。也有少數銀行,因顧及聲譽私下對客戶進行補償。還有部分進入司法程序,由法院審理確定包括產品發行方、擔保方以及銀行等各自的責任。

有分析稱,可以預見,在理財產品“剛性兌付”被打破之後,受損害的客戶將會更多針對有償付能力的銀行進行維權,要求銀行來承擔因監管不力帶來的賠償責任。

理財成監管重點領域

面對卷土重來的“飛單”等在內的銀行理財問題,近期監管部門已明顯加強了監管力度。

銀監會3月30日就向銀行下發了《關於開展銷售專區“雙錄”實施情況專項評估檢查的通知》(47號文),稱為規範銀行自有理財及代銷業務行為,有效治理誤導銷售、私售“飛單”等問題,決定對銀行銷售專區“雙錄”實施情況開展專項評估檢查。

所謂“雙錄”,是指銀行通過營業網點開展代銷業務時,需通過錄音、錄像“雙錄”,記錄營銷推介、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客戶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以保障客戶權益。

47號文指出,此次評估檢查工作主要從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錄音錄像設備鋪設、內部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評估“雙錄”工作成效。根據要求,相關檢查在5月底上報至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評估檢查將采取座談匯報、調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方法,采取定性考核方式,考核結果將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4月10日,銀監會發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6號文)也指出,不得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嚴格落實“雙錄”要求,做到“賣者盡責”基礎上的“買者自負”,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此外,4月7日,銀監會還下發《關於集中開展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5號文),提出要對包括“飛單”等在內的十大方面、35項銀行業存在的金融亂象,進行集中整治。一位股份行理財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最近一兩年“飛單”已經有所好轉,但還不乏銀行理財銷售承諾回報的情況,同時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也還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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