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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樹清上任月余整治銀行業“三套利” 要的是合規!合規!合規!

新任銀監會主席郭樹清的“郭旋風”之稱名副其實,近幾日銀監會連發多文,劍指銀行服務實體經濟、銀行風險防控,而此次則是將矛頭轉向金融套利,打響金融套利整治第一槍。

第一財經從多位銀行人士處獲悉,近日,銀監會下發《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銀行對“三套利”自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特點,細化自查方案,合理確定自查及“上查下”的機構及業務比例。

《通知》對“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進行了全面的業務梳理,其中包括同業、理財、票據等業務,要求銀行自查是否存在空轉等,囊括了超90條具體業務的自查。

檢查方式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銀監會各個機構監管部門“上對下”抽查。機構自查和監管抽查的業務範圍均為2016年末有余額的各類業務,必要時可以上溯和下延。銀監會要求銀行在6月12日前報送自查報告,在11月30日前完成問題整改。

整治“三套利”落地

對於“三套利”的專項整治,銀監會在今年年初的工作會議上就提出是2017年工作的重點。“三套利”包括監管套利、空轉套利和關聯套利。《通知》中,對“三套利”的詳細解釋顯示:“監管套利”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違反監管制度或監管指標要求來獲取收益的套利行為。“空轉套利”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多種業務使資金在金融體系內流轉而未流向實體經濟或通過拉長融資鏈條後再流向實體經濟來獲取收益的套利行為。“關聯套利”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利用所掌握的關聯方或附屬機構資源,通過設計交易結構、模糊關聯關系和交易背景等形式,規避監管獲取利益的套利行為。

對於打擊“三套利”銀監會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要切實負責同業、理財(資管)等通道類業務的發展規劃和風險管控工作。銀監會要求銀行對通道業務近年發展情況進行梳理和總結,通道類業務發展速度和規模過高且風險管理能力明顯跟不上要求的機構,應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計劃。

對於交叉性金融產品,《通知》也明確資金來源於誰,誰就要承擔管理責任,出了風險就要追究誰的責任,相應監管機構也要承擔監管責任。

銀監會也表示,資金來源於自身的資產管理計劃,銀行業則承擔起風險管控的主體責任,不能將項目調查、風險審查、投後檢查等自身風險管理職責轉交給“通道機構”。

防範外部風險沖擊方面,銀監會要求銀行要“管好自己的員工、自己的業務和自己的資金。”尤其是要建立銀行體系與資本市場、債券市場、保險市場、外匯市場之間的防火墻,不得為各類債券或票據發行提供擔保。非持牌金融機構也被禁止列為銀行同業的合作交易對手。

“總體來說,這份文件通知體現了監管層防範潛在金融風險、打擊資金空轉套利的政策意圖,囊括的範圍廣,與此前《資管指導意見》等去金融杠桿的文件一脈相承。不過,該文件更多是一種指導警示性的作用,很多條例細節可能需要下層確切執行的監管機構把握,或者進一步等待具有更多細節的詳細文件出臺。”聯訊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宏觀研究員李奇霖分析稱。

嚴壓同業、理財“套利”

在“三套利”的專項整治工作重點中,銀行同業業務和理財業務無疑是重點檢查的領域。

監管指標套利中,銀監會要求銀行查是否存在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總額超過規定上限的情況;是否存在同業融入資金余額占比負債總額超過三分之一的情況。

2013年的8號文中,就對理財投資非標進行限定,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上一年度披露總資產4%孰低為上限。2014年的127號文也對同業負債做了不得超過負債總額三分之一的規定。

不過在李奇霖看來,目前較大的一個問題是本質上屬於同業負債的同業存單沒有納入監管中,可能是銀行加大同業負債的一個隱患。

在整治銀行“空轉套利”中,銀行也需要查找是否存在同業資金空轉,包括通過同業存放、賣出回購等方式吸收同業資金,對接投資理財產品、資管計劃等,放大杠桿、賺取利差的現象。是否存在通過同業投資等渠道充當他行資金管理“通道”,賺取費用,而不承擔風險兜底責任的現象等。

值得註意的是,銀監會還將同業存單空轉列入整治名單。包括是否通過大量發行同業存單,甚至通過自發自購、同業存單互換等方式來進行同業理財投資、委外投資、債市投資,導致期限錯配,加劇流動性風險隱患;延長資金鏈條,使得資金空轉套利,脫實向虛。

李奇霖分析稱,同業“空轉”,針對的便是此前所說的委外鏈條中的同業鏈條,銀行通過發存單或同業存款等同業資金買同業理財或進行委外展開債券投資,使各類資管產品金融工具交互複雜,加大市場的流動性風險。

“如果將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負債,那麽同業存單的擴張可能會顯著放緩,而且市場對此也已經有了充足的準備與預期。”李奇霖表示,目前同業存單在經歷了2-3月的沖量後,開始量價齊跌,可能就表明市場已經做好了迎接同業存單被納入同業負債,監管層對同業鏈條下手的準備,因此,這條對債券市場的沖擊也已經被弱化了,整體影響會低於預期。

對於理財“空轉”,銀監會要求銀行自查是否存在以理財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非銀機構利用委外資金進一步加杠桿、加久期、加風險,理財資金為各類監管套利提供支持,利用同業理財購買本行同業存單等現象。

在李奇霖看來,對債券市場“殺傷力最大”便是對理財空轉的監管。其邏輯在於,限制非銀機構利用委外資金加杠桿加久期加風險的行為,對於非銀機構而言,委外業務所依賴的一大優勢消失,委外規模面臨大幅縮減的處境;另一方面,非銀委外投資受限也將倒逼銀行負債端成本下滑,畢竟資產端要做厚收益的難度加大了,債券市場面臨的配置力量也會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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