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2日晚間公告,保監會處罰前海人壽及鉅盛華,暫未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自前海人壽投資韶能股份並成為第一大股東後,未幹預公司日常經營,也未提出改組韶能股份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計劃。
2 月 27 日 , 韶能股份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關註函,其中要求說明保監會處罰前海人壽及鉅盛華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具體影響及擬采取的應對方案。韶能股份回複稱,經對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招商證券及中信協誠的律師認為,前述行政處罰結果暫未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自前海人壽投資韶能股份並成為第一大股東後,以出資人的角色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未幹預公司日常經營,也未提出改組韶能股份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計劃。韶能股份的業務發展戰略、投資或融資計劃等,均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