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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汙關鍵期,這747家上市公司的環境報告透露了什麽?

與你合作的上下遊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有沒有違法排汙的行為?有沒有被環保部門處罰過?這些上市公司在環境保護上有沒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從民眾的角度來看,對你身邊的企業和上市公司,排汙信息又知道多少?這些公司主動向你公開了環境信息了嗎?

這些問題,可以從每年公布的《中國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評價報告》中找到答案。

涉及多少家上市公司?

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北京化工大學低碳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日前聯合發布了《中國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評價報告(2015)》。

報告主編、北京化工大學低碳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劉學之對記者表示,當前,我國正處於環境汙染治理的關鍵時期,同時也處於民眾對汙染事件的敏感期。因此,企業環境責任及其在環境領域的發展能力不僅僅是企業自身的行為,也是利益相關者極為關註的問題,更要接受社會公眾的全面監督。

劉學之說,企業通過定期發布環境報告或通過社會責任報告公開環境責任履行信息,可以促進與利益相關者和公眾的交流和溝通,並已成為企業能力建設和履行環境保護義務的一個重要任務。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北京化工大學低碳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近幾年一直進行著企業環境責任方面的研究。截至2016年,北京化工大學低碳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和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連續四年聯合發布了中國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評價報告。

劉學之介紹,報告的研究對象為2016年8月31日之前,在上海證劵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已發布2015年度環境責任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企業公民報告及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

數據顯示,2015年上市公司發布環境報告、社會責任報告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等有效樣本企業總數量為747家,比2014年增加了39家,占所有上市公司數量26.62%,發布報告的比率比2014年微有下降。

劉學之介紹,上市公司是我國發布相關環境責任信息報告比例最高的板塊,占2016年所有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數量(2613份)的28.58%,屬於我國發布報告最多的一個企業群體。

其中滬市為442家,占有效樣本企業數量的59.17%,比2014年的增加了27家,占滬市總企業數的41.59%;深市為305家,占有效樣本企業數量的40.08%,比2014年增加了12家,占深市總企業數量的17.91%。

劉學之介紹,報告共涉及的747家滬深股市的企業市值為325790.697億元,占兩市市值之和的比例為64.83%。其中滬市441家,市值253250.2753億元,占滬市總市值的79.18%;深市306家,市值72540.4217億元,占深市總市值的39.89%,可以看出,滬市發布相關報告的公司市值占比較高。

報告按照上市企業總部所在地,將企業分為七個地區,其中,華東地區最多315家,比2014年的增加13家,占總數量的42.16%,其次華北地區154家,比2014年的增加13家,占總數量的20.62%。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相關環境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數量分布如下:北京最多,共有105家,占總數的14.06%,比2014年增加了10家;其次為廣東,共有89家,占總數的11.91%,比2014年增加了7家;上海共有79家,占總數的10.56%,比2014年增加了9家。

報告將上市企業分為第一和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兩個大類,統計結果顯示,在有效樣本企業747家中,第一二產業共有501家,占總有效樣本67.07%,相比2014年增加了10家。其中,滬市277家,占第一、二產業有效樣本企業總數的55.29%,比2014年增加了6家;深市224家,占44.71%,比2014年增加了4家。第三產業246家,占總有效樣本32.93%,比2014年增加了29家。其中,滬市164家,占第三產業有效樣本企業總數的66.67%,比2014年增加了20家;深市企業82家,占33.33%,比2014年增加9家。

在樣本企業行業分布方面,統計顯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有效樣本企業廣泛分布於17個行業,比2014年增加了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行業。其中,制造業行業最多,共有395家,占52.88%,比2014年增加了6家;其次為金融行業,共48家,占6.43%,比2014年增加了4家;再次是房地產行業,共43家,占5.76%,比2014年增加了1家;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有39家,各占約5.22%,均比2014年增加了3家;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行業有38家,約占5.09%,均比2014年減少了1家;2015年新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行業3家,而住宿和餐飲業仍為最少,僅有1家。

根據樣本企業性,研究人員發現,發布環境信息相關報告的企業中,國有企業最多,共有429家,占總發布企業數量的57.43%;民營企業共有239家,占31.99%;公眾企業有50家,占6.69%,外資企業有17家,占2.28%,集體企業為4家,其余8家為其他企業。

報告有哪些主要發現?

為了直觀的反映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質量狀況,項目組對中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評價結果采取星級制的方式展現,共分為七個級別,分別是五星級、四星半級、四星級、三星半級、三星級、兩星級、一星級;每一個級別對應的發展水平分別為:傑出、先鋒、優秀、良好、追趕、發展、起步。

報告公布了2015年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水平綜合排名前20名的企業得分星級,其中,屬於滬市的企業15家,深市5家,第一第二產業16家,第三產業4家。在前20名企業中3家為四星半級水平,處於先鋒階段,

前十的企業為複星藥業、中國石化、中國神華、太鋼不銹、兗州煤業、東旭光電、科倫藥業、格林美、柳鋼股份和環旭電子。其中複星醫藥、中國石化和中國神華為四星半級,其余7家為四星級。其中,複星醫藥連續3年保持排名第一;中國石化上升較快,從三星級水平一躍上升為四星半級。

2015年,中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評價平均得分為30.30,仍為二星級的發展階段,整體水平尚存較大上升空間。近三年的水平來看,2014年相對較好,2015年總體水平與2014年相比有微弱下降,主要原因在於環境績效披露實質性提升不明顯。

“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總體水平與2014年相比基本持平,屬於我國目前環境信息披露水平領先的企業群體,但仍處於發展階段。”劉學之說,一級指標中環境管理及環境責任溝通兩個指標的得分率明顯高於環境績效。而環境績效眾多評價指標恰恰是顯示企業環境保護相關效果的重要披露部分,很多企業相關報告中對具體環境績效信息披露的內容呈現模糊性、泛泛性描述,甚至有些企業對環境責任用幾句話一帶而過。

此外,上市公司行業間企業環境信息披露質量水平存在明顯差距。采礦業披露水平最高,公共環保業、金融業、運輸倉儲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供應業、制造業等6個行業整體水平為二星級,處於發展階段,比2014年減少了1個行業,得分均高於平均水平。其余行業均為一星級水平,處於起步階段。

從一級指標得分率看,采礦業環境管理及環境績效兩項指標得分率均明顯高於其他行業,尤其是環境管理指標得分率連續三年均高於其他行業。環境信息溝通指標得分率最高的為公共環保行業,其次為金融業、商務服務業及水電煤氣業。

從二級指標看,金融業的報告的連續性與規範性、環境戰略、環境意識提升及反饋情況4項指標的得分率均為最高;采礦業的環境管理體系、環保投資、合規性、能源、廢水、廢氣、固廢、生物多樣性等8項指標得分率均為最高;建築業在溫室氣體排放及綠色運營2項得分率最高;商業服務業的溝通渠道建設指標得分率最高;水電煤氣類企業汙染事件披露的信息最高,但總體水平不高。

研究發現,在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集體企業、公眾企業及其他企業六類企業中,得分最高為外資企業,其次為集體企業,第三的為公眾企業,國有企業得分為第四,這四類企業得分均高於總體水平。排在第五及第六位的分別是民營企業及其他企業。在民營企業中環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差距極大,排名第一(複星醫藥)及排名最後一名的均為民營企業。

另外,從滬深兩市評分狀況來看,滬市略高於深市,為二星級,處於發展階段。滬市共有441家企業,四星半級的企業均為滬市上市企業,四星級企業有9家,15家企業排名在前20名。在306家深市企業中僅有4家為四星級。深市上市公司中,分為主板、中小企業板及創業板。從這3個板塊的環境信息披露水平來看,主板企業得分相對較高,高於深市及全部樣本的平均水平,處於發展階段;創業板及中小板均處於起步階段,創業板企業平均水平最低。

研究還發現,第一二產業環境信息披露水平高於第三產業,東部地區高於西部及中部,國家級重點監控企業的樣本環境信息披露總體處於發展階段。

報告介紹,2015年國家重點監控樣本企業發布相關環境信息報告的數量為65家。從企業性質來看,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水平平均分為32.86,高於總體水平約8.5%(30.30),也高於第一二產業總體水平,為二星級水平。二級指標中環境意識提升、環境管理體系、環保投資、合規性、廢水、固體廢棄物、生物多樣性、綠色運營及環境汙染事件等9項信息披露指標均高於總體平均水平。

報告有哪些建議?

“從現有相關環境信息發布情況可以看出,企業在編寫環境相關信息時,缺乏統一規範的撰寫框架和體系,披露的信息質量水平差異性很大,披露的指標不成體系,缺乏明確數據信息,簡單闡述部分過多,甚至有的企業不披露環境信息,明顯無法滿足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等對企業環境信息的訴求需要。”劉學之說。

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秘書長劉國正也對記者表示,為企業提供環境信息披露編寫指南尤為重要,可以促進企業整體提升環境信息的披露水平。

2016年底,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明確要求全面推進大氣、水、土壤等生態環境信息公開,推進監管部門生態環境信息、排汙單位環境信息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並明確提出要建立企業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對未盡披露義務的上市公司依法予以處罰。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明確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為公民和社會各個利益相關方獲取企業的環境信息提供了法律保障。

今年的報告建議,進一步修訂細化《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和加大執法力度,完善企業環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透明度。

劉學之認為,當前,首先是推進各級環保部門重視企業自身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重視環境信息的儲備、整理和分析基礎工作,為企業環境責任履行的對標和向社會公開提供重要的管理和信息資料儲備基礎。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進行監管,推薦更多企業采用統一標準發布環境信息,公平評價其披露質量,並加大企業信息公開的獎懲措施的力度。

從國家的角度來說,報告建議,制定清晰的國家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戰略。從經濟、政治、社會和環境等方面分析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必要性,並結合國際優秀實踐與地方實際情況,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企業環境責任信息公開戰略,推動企業環境信息公開事業,實現有效、穩妥、多方共贏的發展。

與此同時,借鑒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良好社會實踐,發揮其在全國業界的帶頭和引領效應,提升企業整體環境責任意識,倡導更多企業每年及時公開相關環境責任信息滿足政府、公眾及第三方機構等對於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需求。全面提升企業環境信息透明度水平,促進企業提高環境綜合治理能力。

劉學之說,企業應正確認識環境信息披露與企業信用的關系,提升良好社會形象。“企業只有與利益相關方保持公開、透明的環境信息交流與積極的溝通關系,才能夠有利於其實現我國綠色環保背景下的投資、發展的可持續性。”劉學之建議企業利用多樣化的新媒體信息披露方式,充分展示企業的環境責任意識水平,從而有助於擴大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廣泛性和有效性。

上述報告也建議各類投資機構加大企業環境信息的披露水平在投資風險管理體系中的權重。更多關註企業披露環境信息的實質性內容,尤其是環境績效履行的主要指標等,規避企業綠色發展的風險,通過報告的第三方認證工作提升企業環境責任信息披露的水平,以市場化手段促進企業環境責任履行和信息公開。

同時借鑒國外實踐,制定層次豐富、保障措施詳盡的救濟途徑和公益訴訟制度;培育和指導市場化的企業環境信息公開運作規範,推動有效的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服務行業的發展。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程度不足、質量不高,這很大程度上歸結於企業意識薄弱、能力欠缺。”報告建議政府部門更多支持社會組織的廣泛參與,鼓勵教學科研機構發揮人才培養、基礎研究和政策咨詢方面的作用,建立以大學和行業機構為依托的專業學術研究及評價機構,為國家提供企業環境社會責任方面的智力支持,並針對企業提供有效的培訓、咨詢服務,提升企業主動公開環境信息的意識水平,提高其公開環境信息的能力,並對其相關研究和培訓成果予以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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