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A1月20日發布公告稱,2017年1月12日,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華潤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潤國內貿易有限公司,與獨立第三方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了《關於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華潤股份和中潤貿易擬以協議轉讓的方式將其合計持有的公司1,689,599,817股A股股份轉讓給地鐵集團。
2017年1月20日,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給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國資委、並抄送給公司的《關於華潤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潤國內貿易有限公司協議轉讓所持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關問題的批複》(國資產權〔2017〕39號),批複主要內容如下:
一、同意將華潤股份和中潤貿易分別所持公司168275.9247萬股、684.057萬股A股股份協議轉讓給地鐵集團持有;
二、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公司總股本不變,其中地鐵集團持有168959.9817萬股A股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為15.31%。
三、請國有股東按照國有股權管理的有關規定,正確行使股東權利,維護國有權益,促進公司健康發展。
四、請相關方持本批複及全部轉讓價款支付憑證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份過戶手續。
五、本批複自印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