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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治理數百家“騙子交易所”,劉士余有何高招

新一輪違法違規交易所治理獲得了普通投資者的“點贊”,但他們擔心,為期半年的清理整頓能否擊中“騙子交易所”的要害。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日前在北京召開,第一財經記者從不同信源獲得的同一份此次會議的相關資料(下稱“會議資料”)顯示,經摸底調查,全國共有300多家涉嫌非法期貨交易、“類證券”投機交易等違規交易場所,集中在大連、河北、湖南、寧夏、北京、江蘇、貴州、青島等地,多為貴金屬、郵幣卡、原油交易所。由於摸底調查未能將轄區內交易場所全部納入現場核查等原因,各類交易場所的實際違規比例可能更高。

雖然官方未明確這份會議資料的真實性,但有知情人士證實,上述會議討論的正是這份資料。具體來看,會議資料明確了各省級政府的清理職責,並要求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其涉及的治理方式,為打好清理整頓“騙子交易所”這場仗指明了方向。

然而,地方交易平臺往往會受到地方偏袒,要真正清理到位,必須有法可依。

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近年先後下發了《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下稱“38號文”)、《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下稱“37號文”)。但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上述文件只是做出清理整頓要求,目前還沒有針對各類交易場所的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因此建立長效機制需要“有人管、有法管”,才能落到實處。

多部聯手刮起監管風暴

痛斥了“野蠻人”後,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上任以來第一次召集部際聯席會議,並聯合多部門全面治理違法違規交易場所。

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會議資料有兩點與證監會的公開消息完全符合,一是,監管層在全國範圍開展一次清理整頓“回頭看”活動,上述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聯合行動,省級政府切實負起清理整頓和屬地監管職責;其次,清理整頓時間為期半年,力爭到今年6月30日基本解決交易場所存在的問題和風險。

會議資料顯示,“回頭看”清理整頓工作中,各地省級政府應對轄區內違規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治和分類處置,該規範的規範,該撤並的撤並,該關閉的限期關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堅決防止違規行為死灰複燃、養癰為患,及時做好風險處置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應根據違規交易場所名單和“微盤”(微交易電子盤)交易平臺名單,在今年6月30日前逐步停止為違法違規交易場所和“微盤”交易平臺提供服務;對於沒有省級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場所,不得為其提供服務;對於監管部門認定違規並通報的交易場所,要及時停止服務。

在公安部牽頭下,將查處一批交易場所涉嫌經濟犯罪案件。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等渠道進行非法經營、詐騙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並適時曝光典型案例。統一部署各地公安機關對開展“二元期權”交易的“微盤”交易平臺,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予以打擊。

工信部、國家網信辦將以名稱、營業範圍、交易品種、宣傳內容等中間帶有“微盤”、“微交易”、“雲交易”等關鍵字為標準,通過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網站等全面摸排“微盤”交易平臺名單,限期盡快關閉,並建立“微盤”交易平臺動態監測和清理處置機制。

鑒於近年來非法證券期貨從業者通過媒體大肆宣傳和招攬投資者,會議資料還要求媒體加強自我管理,履行社會責任,維護社會公信力。要求叫停違規交易場所及其會員、代理商通過網絡、電視臺、電臺、報紙、期刊等媒體進行的廣告宣傳、行情發布等推廣活動。

對於為違規平臺提供交易軟件的服務商,材料指出,將制訂地方交易場所信息技術規範,督促違規軟件開發商整改,約談鄭大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金網安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軟件企業,要求其對不符合38號文和37號文規定的軟件產品限期整改並組織驗收,否則依法予以處理。

爭取不是“一陣風”

早在2011年11月,38號文發布之時,全國就掀起了一場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風暴。截至2013年底,經過清理整頓,全國各類交易場所關閉了215家,保留了820家。

不過,三年之後,違規交易平臺的數量不降反增。全國交易場所較上一輪清理整頓後保留的數量相比,增加了311家,增幅38%,增加最多的是貴金屬等商品類和文化藝術品類交易場所。此間,雖然監管措施不斷,但往往雷聲大雨點小。

 

因此,根據會議資料,此次治理將由商務部、文化部、一行三會、發改委等國家部門對各類別交易場所分頭規劃指導和監督,由省級政府按照屬地原則實施日常監管,落實情況納入地方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具體而言,各省級政府應盡快出臺完善交易場所監管辦法,明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標準,要求交易場所電子化交易系統一律接入地方政府監管部門,便於實時監測和隨機抽查;省級政府要對轄區內違法違規的交易場所建立“黑名單”制度,及時更新維護並對社會公布等。

胡俞越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回頭看”清理整頓能夠打壓違規交易活動泛濫之風,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並不容易。目前還沒有規範地方交易平臺發展的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在國務院層面沒有主管機構,行業處於多頭監管卻無人監管的灰色地帶。作為日常監管機構,地方金融辦卻缺乏必要的監管資源和監管手段。因此建立長效機制需要“有人管、有法管”,才能落到實處。

目前,一些地方交易場所處於無人監管的真空狀態。比如,廣州的鄒先生2016年3月開始在青島齊魯商品交易中心(下稱“齊魯商品”)開戶交易重油、白銀等品種,前後共虧損600多萬元。今年1月,鄒先生和其他虧損投資者來到青島,請求有關部門認定齊魯商品是否存在非法期貨交易行為。但截至目前,多個政府部門都沒有給出正面答複,當地派出所也以齊魯商品具有政府批文為由不予立案。

青島證監局新聞處給第一財經記者的回複是,原油、白銀等現貨由當地政府、青島商務局主管,證監局的功能主要是配合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出具非法證券期貨認定函。截至目前,青島證監局還沒有出具過此類函件。

第一財經記者又致電青島市金融辦,得到的答複是,現貨和郵幣卡交易均由市商務局審批和監管,與金融辦無關。然而,截至發稿,記者始終未能與齊魯商品審批部門青島市商務局流通業發展處取得聯系。

有法可依才能擊中要害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近幾年來各地投資者起訴地方交易平臺案件的判決書時發現,法律判決表現出明顯的轄區特點,案件如果在平臺的所在地審理,以平臺勝訴居多,在外地,則以投資者勝訴居多,但絕大部分投資者仍無法挽回損失。

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潘衛平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於現貨平臺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因噎廢食一刀切,而要提供法制保障,劃清現貨平臺的權責,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對投資者的保護力度,實現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

根據會議資料,監管層要求商品類交易場所及交易品種的設置應立足現貨,具有產業背景和物流配套能力,不得上線與當地產業無關的交易品種,交易必須全款實貨,交易客戶限定為行業內企業。交易場所不得開展分散式櫃臺交易模式和現貨發售模式,要限期停止貴金屬、石油、郵幣卡等違規交易品種。

但有業內人士對此指出,全款實貨並不現實,即使在線下實體的批發市場,也無法做到全款實貨。此外,作為交易場所,如果把交易客戶限定為業內企業,可能導致投資者結構單一,交易商缺乏對手方,市場流動性不足,也難以形成有效價格。

該業內人士建議,盡快出臺有關大宗商品交易管理辦法並加強現貨金融化立法工作,加強證監委、商務部及地方政府協調行動,落實認定非法期貨交易職責。

此次部際聯席會議提出由國務院法制辦統籌研究推進地方交易場所監管立法工作,明確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同時,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臺交易場所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以推動地方法院案件審理的統一性,強化交易場所和會員機構舉證責任,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業內人士時獲悉,監管層正在考慮由最高法院出臺司法解釋,把五倍以上杠桿的現貨認定為期貨,並且限制自然人進場交易,但是推進法制仍會是“難啃的硬骨頭”。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告訴第一財經,受制於地方保護等諸多案外因素,地方法院在現貨交易糾紛案件的處理中,裁判標準五花八門,增加了投資者維權的不確定性。最高法院出臺司法解釋或公布指導案例,有利於地方法院掌握立案標準,統一裁決尺度。

(第一財經記者洪偌馨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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