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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增強辦稅便利性 絕不姑息收“過頭稅”行為

1月6日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進一步增強辦稅便利性答記者問,2017年,稅務部門將針對納稅人反映的辦稅“痛點”“難點”“堵點”,進一步增強辦稅便利性,減輕辦稅負擔。同時,對收“過頭稅”行為,一經發現,一律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記者:有的納稅人反映到稅務部門辦稅還不夠方便,請問稅務總局將采取什麽措施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稅?

答:近年來,稅務總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力清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截至目前,除保留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外,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清理完畢,並進一步簡化規範稅務行政審批流程,實施審批“零超時”,有效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同時,自2014年以來,連續三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稅務總局相繼推出21類70項便民辦稅舉措,各地稅務機關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落實措施,大大提高了辦稅便捷度,促進了納稅人滿意度穩步提升,獲得感持續增強。

目前來看,經過近年來的持續改進,辦稅服務總體上是便利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2017年,稅務部門將針對納稅人反映的辦稅“痛點”“難點”“堵點”,進一步精簡規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持續深化“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重點圍繞簡化辦稅流程、減少辦稅時間、簡並涉稅資料、拓展辦稅渠道等方面,充分運用“互聯網+”手段,不斷優化辦稅服務、提升辦稅質效、減輕辦稅負擔。

記者:有媒體報道,稅務部門為完成收入目標存在向企業分解任務的問題,具體情況如何?

答:財政預算確定稅收收入目標。預算一經全國人大和各級人大審議通過便具有了法律效力。依法組織稅收收入,確保實現預算確定的稅收收入目標,是各級稅務部門的法定職責。為完成好預算確定的收入任務,根據各地經濟稅源情況,稅務部門要在各級稅務機關之間分解收入任務,而不是也不準將收入任務分解到企業。如果發現基層稅務部門向企業下達收入任務,稅務總局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其責任。

近年來,稅務總局始終堅持依法征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不斷強化嚴格落實減免稅、嚴禁征收“過頭稅”的要求。比如,2015年2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稅收征管秩序 提高稅收質量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依法依規組織稅收收入,認真落實各項減免稅政策,絕不能以稅收收入緊張為由在落實稅收優惠上打折扣。再如,2016年4月,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下發了《關於認真做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嚴禁對企業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讓抵扣,嚴禁該退的稅款不予退稅或緩退,嚴禁運動式清理欠稅、補稅。對收“過頭稅”行為,一經發現,一律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媒體報道還反映,有的稅務部門存在按超收數額的一定比例取得“超收返還”的問題。從近年來稅務總局組織內部審計以及執法督察,特別是審計署開展的對稅務機關的審計情況看,沒有發現這方面的問題。對這樣的問題,一經發現,稅務總局將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一起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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