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業12月3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下屬子公司上海領鮮物流收到上海市物價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上海市物價局認定,領鮮物流違反相關規定,達成並實施“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上海市物價局責令領鮮物流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對領鮮物流處罰款1977777.49元。
公司表示,領鮮物流已經采取及時、有效的整改措施, 完成整改。 上述行政處罰事項未對本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