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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企業過萬家 流動性困境亟待一籃子解決方案

2016年12月20日,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達到10052家。規模不斷擴張的同時,流動性依然是困擾新三板的主要問題,而投資者門檻則一度被市場解讀為是限制流動性的原因之一。

“投資者適當性標準不是解決新三板市場流動性問題的唯一障礙,需要有一籃子的解決方案。”全國股轉系統市場發展部總監孟浩12月20日在2016中國(浙江)新三板發展大會上表示,投資者適當性標準會在合理評估市場整體風險水平的基礎上,在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整體框架下,來進行合理設置。”

投資者適當性標準不是促進流動性的唯一障礙

2013年12月14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新三板市場制度體系開始成形。期間,做市轉讓、市場分層等制度變革不斷推出,指2016年12月19日新三板正式帶入“萬家時代”,但是流動性困境仍是當前新三板市場亟需解決的“老大難”。

12月16日,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將個人投資者的500萬證券資產門檻改為500萬金融資產、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這也讓新三板參與者看到了“降門檻”的希望,市場上一度不乏“流動性困境有望得到緩解”的觀點。

“投資者適當性標準不是解決市場流動性問題的唯一障礙,要有一籃子的解決方案。”孟浩表示,基於新三板目前的發展現狀,國家對新三板的政策愈發由虛向實,改革路徑越發清晰。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為新三板的制度創新、產品創新打開了空間,是市場平衡風險的有效法寶,是整個市場有效運行的重要的手段;但是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對新三板的發展也產生了抑制。

長江證券新三板業務總部總經理宋望明也表示,降低投資者門檻只能一定程度上緩解流動性困境,但是無法從根本上改善市場流動性。市場因素本身決定新三板的流動性不可能高,由於新三板掛牌公司規範程度較低、投資機構盈利模式不清晰,決定了新三板的流動性不可能高。降低投資者門檻無法從根本上改善市場流動性,而投資者預期和信心將是影響市場走勢的根本原因。

“投資者適當性標準會在合理評估市場整體風險水平的基礎上,在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整體框架下來進行合理設置。”孟浩強調新出臺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比較貼合實際,這也為下一步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的改革帶來了一些指引。

堅持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結構

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中再次強調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在信息告知、風險警示、適當性匹配等方面有特別保護。而且將個人投資者的500萬證券資產門檻改為500萬金融資產、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孟浩表示,新三板一定要堅持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結構,但是堅持投資者適當性、堅持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結構並不意味著一成不變。還取決於市場整體風險水平的評估,要在合理評估市場整體風險的基礎上來確定。

針對目前新三板市場的投資結構,孟浩認為,專業機構投資者數量還是不多,一般的法人機構偏多。雖然目前新三板吸引了一些私募在里面,但是缺少像公募、保險、QFII之類的機構,投資者結構過於單一,對風險的偏好、對於投資期限都有些趨同,所以要引入不同的投資者。

做市商在也是新三板重要的市場參與者,而私募做市也將馬上開展。12月13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私募機構做市業務試點專業評審結果,深創投、山東省高新投、中科招商、複星創富、敦和資產、江蘇毅達、盛世景資產、朱雀投資、浙商創投和同創偉業10家私募機構成功入圍。“要引入不同的人,而不是單純的數量上的擴張,強調的是一個結構的優化。”孟浩表示,這不止是引入更多的做市商的個體,引入增量的做市資金,更多的是想引入差異化的估值。在估值方面和投資理念方面,私募機構和現有的以證券公司為主體的做市商相比是不一樣的。

“新三板市場發展太快,參與者能力不足。2016年,300多家新三板企業因治理不規範等原因被處罰,涉及400多起違規事件。因經營不善,經常有掛牌企業跑路。關聯股東占用掛牌資金現象嚴重,募集資金使用隨意、提前使用募集資金。”宋望明認為,降低500萬元投資者門檻需要從企業內部治理開始完善,以提高新三板企業規範程度為前提,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流動性。

孟浩最後還表示,全國股轉系統今後將繼續聚焦投資者的保護和服務,包括通過市場分層降低投資者信息收集成本,探索建立不同行業的差異化信息披露體系,施行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建立健全市場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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