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分為五類:市場價值﹑投資者價值﹑賬面價值﹑清算價值和內在價值。
市場價值:
又 稱市值,是市場上的買賣雙方同意的價值,又可以叫做“公平”值。“公平”的定義並非說這個價值是正確的,只不過說明“一個願打﹑一個願捱”,雙方認為公平 的價值,又可稱作“成交價”。這可與真正的價值一樣,亦可不同。股市上這價值更參差,因為市場上充斥著不理會真正價值的投機者。
投資者價值:
這是每個投資者心中對不同公司的價值,是一個主觀的價值。譬如,有人要每年20%資本增長,那他只會在A公司$20時覺得它一年後$24或5年後$50才會買入。又如,一位投資者要求5%股息率,他只會在$20時買入派$1息的公司。每個人心中的價不同,投資者對公司的不同要求構成了投資者價值,當市場價值與投資者價值有異時,投資者的買賣指令就不能成交。
賬面價值:
這是會計學上的價值,是以“持續經營”的角度去計算一間公司的資產淨價值。
清算價值:
顧名思義,這時公司清算時資產可賣得的價值,當然,可賣得的價值又會與市場價值相近。這不是以“持續經營”的角度去計算的,有別於賬面價值。通常會比賬面價值低,因為清算時公司心急賣資產,往往會以折讓價成交。當然會有例外,譬如說賬面資產會升值,而又未能反映於資產負債表上。
內在價值:
是一個客觀的價值,是公司在餘下壽命裡可產生的現金流的貼現值。它不受市場價值或投資者價值影響,或影響不大,但肯定高於清算價值,因為清算價值就是餘下壽命等於零時所產生的現金流。
它們的關係是:
內在價值 > 清算價值
賬面價值 > 清算價值 (多數)
市場價值 =/= 內在價值
投資者價值 =/= 內在價值
價值投資者的做法是:
市場價值 < 清算價值 (買入,資本策略和巴黎先生的宏安就是例子)
清算價值 < 市場價值 < 內在價值 (買入)
市場價值 > 內在價值 (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