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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煤礦與電力企業擬簽訂中長期協議

11月1日,國家發改委官方微信號刊登了一篇來自《中國改革報》的文章《力推中長期合同——向過快上漲的煤價說不》。文章指出,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煤礦與電力企業擬簽訂中長期協議,是煤炭交易秩序規範化的一件大事,同時也向當前非理性上漲的煤炭價格發出了明確信號,有利於穩定市場和供應,有利於深入推進煤炭去產能和實現脫困發展。

該負責人還表示,在煤炭生產、運輸和庫存相繼回升的背景下,價格卻脫離基本面非理性上漲,業內普遍認為這種走勢難以持續,應通過有效的方式促使價格理性回歸。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將積極鼓勵並大力支持供需雙方簽訂年度中長期合同。

以下為全文:

10月31日晚,一則來自中國煤炭網的消息引發市場廣泛關註。消息稱,2017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將於今年11月末左右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召開。會議將圍繞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全國煤炭市場體系建設,推動煤炭供需雙方簽訂中長期購銷合同,做好產運需銜接,穩定煤炭市場預期,實現煤炭價格處於合理水平,促進煤炭行業脫困升級發展。

尤為引人註目的是,在政府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的積極推動下,近期部分煤炭企業與用戶基於共同的長期利益,積極進行中長期購銷合同的協商溝通,就煤炭訂貨數量、價格水平以及運力保障、合同履行、信用體系建設初步達成共識。特別是價格水平,有意向使5500大卡動力煤合同基礎價格在535元/噸~540元/噸之間簽約,隨市場價格變化同比例浮動。

這一意向價格將對近期煤炭市場影響幾何?煤價是否還會繼續非理性大幅上漲?中國改革報、改革網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相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表示,煤礦與電力企業擬簽訂中長期協議,這是煤炭交易秩序規範化的一件大事,也是煤炭行業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大部署的組合拳。它不僅為供需雙方生產運營奠定了好的基礎,也對於更多煤礦和用戶盡快簽訂中長期合同具有重要的示範引領作用,同時也向當前非理性上漲的煤炭價格發出了明確信號,有利於穩定市場和供應,有利於深入推進煤炭去產能和實現脫困發展,應當給予充分的肯定,工作中要給予積極支持。

該負責人認為,在煤炭生產、運輸和庫存相繼回升的背景下,價格卻脫離基本面非理性上漲,這引起了業內普遍關註,認為這種走勢難以持續,不利於煤炭及相關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應通過有效的方式促使價格理性回歸。現在,煤礦與電力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具有多重積極意義和作用,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

首先,供需雙方認真研判市場走勢,直接溝通和協商合同,這種方式較好體現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市場經濟規律得到了充分的尊重。

其次,實現了與國際大宗物資交易規則的實質性接軌,更有利於發揮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積極作用,也可以避免日常中的大起大落和相互頂牛。

再次,在價格上雙方商定一個基礎價,在此基礎上參照市場變化相應調整。這個基礎價比較充分反映了煤礦生產的成本和用戶的承受水平,兼顧了雙方的利益和訴求,體現了市場發現價格的市場經濟一般性規律。此外,日常中隨市場變化相應調整,也體現了尊重市場,同時有效減少了分歧和矛盾,有很強的可執行性。

最後,雖說以前煤電雙方也簽過中長期合同,但執行得不夠理想,原因就在於約束性不強,違約成本太低。這次專門強調了合同的嚴肅性,明確雙方都要誠實守信,哪一方不講誠信,都要被納入失信名單、甚至是黑名單。這樣就會大大提高合同的履約率,這一點非常關鍵,也是一個歷史性的進步。

該負責人表示,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將積極鼓勵並大力支持供需雙方簽訂年度中長期合同。第一,在運力上,將商鐵路部門優先予以保障,這樣可以更好適應鐵路均衡生產作業的特點,提高運能利用效率。

第二,政府有關部門將積極為合同履約創造條件,對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將幫助雙方協調資源和用戶,確保不因簽訂的中長期合同無法履約而遭受損失。

第三,就是在推進去產能和減量化生產工作中,認真考慮中長期合同的基準價,通過靈活調整工作的力度和節奏,促進市場供需的基本平衡,盡可能使價格保持在合理區間,不遠離基準價,為合同履約創造良好的條件。

第四,加強相關市場主體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引導相關市場主體完善信用記錄,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各簽約方誠信經營,守約踐諾,營造中長期合同嚴格執行的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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