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科研人員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全面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下放科研項目部分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縟節”,科研人員又收到國務院發的“紅包”。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七大群體將受益,科研人員是其中之一。

“科研人員的激勵計劃,涉及最基本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能單純談收入問題。每個科研單位都有自己的特點,不能一刀切,統一來規定,但是至少國家現在意識到了問題,正在推進改革。”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原常務副院長王元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

現有科技資源配置布局不均,東部地區的知名專家手中往往幾十個課題,卻因為時間和精力問題而無法完成,反之中西部科研人員拿個課題難上難;課題立項和審核過程存在制度缺陷,甚至出現腐敗;科研項目管理費用預算複雜,存在不合理現象,束縛了科研人員的手腳。

自上世紀開始,科研體制開始全面改革,基金制、合同制、同行評議等制度陸續推出,都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1999年,課題制開始試行,作為配合,財政部、科技部等四部門發布了《國家科研計劃實行管理的規定》,核心是經費管理。

“中國的科研體系改革,一直在修修補補,目前關鍵是需要讓每個科研機構知道自己的使命。”王元表示。

“科研人員激勵計劃”將通過完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改進科研項目及其資金管理、健全績效評價和獎勵機制三個層面激勵科研人員。

對於這一變革,曾被科研經費管理困擾的複旦大學教授陳良堯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國務院的意圖是好的,但目前尚缺少系統的政策和可操作性。當前存在很多年積累遺留下來未被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政出多門,同一單位明暗收入差距竟能達幾倍,甚至數十倍,與實際貢獻嚴重不符,為解決問題產生的短期激勵機制將導致更難被糾正和克服的遠期困難和更多的問題。

“國務院的重要相關部門要細致研究這些影響我國教育和科技長期健康發展的薪酬分配體系和問題,政策應該有系統性和合理性,在教育和科研單位的工作(公務)人員,除了合理薪酬外,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從根本上杜絕獲取額外非分收入的沖動”。陳良堯說。

一位仍有困惑的科研人員表示,在工資總額核定的情況下,編制內人員不能拿科研經費中的勞務費,但是幹活的卻是編制內人員。工資總額不變的情況下,這個激勵很難形成。此外,理工類的科研成果比較容易量化,社會科學的研究量化則很難,該如何核定其科研價值?“科研體系的改革,必須先破後立,不破,改革將無效”。

對於此問題,陳良堯認為,社會科學成果的認定周期較長,參數多,界限較模糊,如不能專心做研究,有效解決問題,分心賺取外快,最後所謂的成果許多都無實際轉化意義,經不起社會實踐的檢驗。為支付這些研究人員的生活成本,社會都需付出很多,或從本單位支付,或通過複雜途徑和方式支付,結果是分散了社會和科研人員的精力和註意力,效果很差,也是產生學術腐敗的經濟根源。

“如僅靠政府發一些指令性意見,不下決心解決我國高校和研究所的薪酬模型等核心問題,或會有些短期效果,但不會根本解決問題,也無透明性。”陳良堯表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022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