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網站19日消息,日前,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貴州省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財務總監、副總經理譚定華(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茅臺原副總譚定華(來源:正義網)
2016年3月25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譚定華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據貴州茅臺2015年年報顯示,譚定華報告期內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103.18萬元。而貴州茅臺2014年報顯示,譚定華稅前年薪為181.71萬元。
譚定華自2010年5月27日起任職貴州茅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任期終止日期為2015年2月6日。
【譚定華簡歷】
譚定華,男,1954年11月生,貴州仁懷人,大專文化,1971年參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貴州茅臺酒廠財務科(處) 副科長、科長、處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2015年2月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