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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秋節到了 企業是怎麽送禮的

中秋節快到了,我們的鄰居韓國在9月6日的國務會議上審議通過了《禁止不正當請托與收受財物法》的施行條例。這部號稱“史上最嚴”將於9月28日實施的韓版反腐法規定,韓國公職人員出於工作、社交、禮儀需要收受的食品、禮品和紅白禮金的數額不得超過3萬、5萬和1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80、300元和600元)。消息一出,韓國小商小販叫苦不叠,原來韓國送禮之風甚,新政出臺,商戶忙著更換包裝、價格標簽,銷售壓力陡增!

中國的《反腐敗法》目前還在制定當中,但是關於禮品收受的規定,中央也早就出過。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帶頭發布《國務院工作規則》。規則要求,國務院及各部門要改革和規範公務接待工作,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禮和宴請。2015年7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了上半年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匯總。其中,1643人因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通過給官員送禮的方式行賄,當然為法律所不容。但是,見面交換禮品在整個東方,又是一個禮節性的行為。就連普京來杭州參加G20,還給習近平帶了一箱子俄羅斯冰淇淋呢。因此,在中國,當企業和政府正式會面,出於互相尊重,互相饋贈紀念品也成了一種約定俗成。

政府給企業的紀念品,通常極具當地特色。我代表公司接受過蘇繡、微縮銅車馬、仿制的青銅馬踏飛燕。相信我不用說,諸位也能猜個大概這些代表性的物品是哪里的地方政府送的。

為了讓企業有所準備,有時候會見之前,政府辦公室電話就來了,說領導會代表政府贈給企業一個小紀念品,希望企業也有所準備。

殊不知,讓企業給政府的回禮,真是個大難題。

在外企,因為特別註意廉政建設,現在紀念品、禮品都改名字了,叫公司品牌提示物(Brand Reminder)。公司品牌提示物的價值都有規定範圍,如果特別貴重,就又有改頭換面行賄之嫌,審計是無法通過的。而且企業送的東西,不希望只是一個擺設,最好有實際用途,還要兼具一定的含義,對方留著看到可以當個念想。這麽多要求,再考慮到購買價格有限,比如單價不能超過兩百塊,做一件品牌提示物就是一件非常為難的事情了。為此,很多公司的采購都想破了頭,有時也不知道買什麽好。

偏偏負責品牌提案的中國供應商們偏向於開模制作,不善於,更也不熱衷於開發,結果每次公司品牌提示物的提案拿來的都是一帆風順的大船、名片夾、水晶獎杯、指甲刀套裝、樂扣樂扣、保溫杯等,還有人見人怕的USB存儲盤(U盤)。以至於,企業看到這些提案都想吐!相信讀者您抽屜里也一定有不少帶著別的公司Logo的U盤吧。

其實最好的品牌提示物,還是公司的產品。

這些年跑步成了時尚,上海馬拉松報名都需要抽簽。不知道諸位有沒有註意過,舉辦了20年的上海國際馬拉松有一家常年贊助商,是一家日本公司,叫東麗。因為東麗不是消費品牌,因此很多人並不熟悉這家公司是做什麽的。在工業界,東麗的纖維材料非常出眾。我跟東麗合作的時候,東麗的代表每次來中國,都會給中國的合作夥伴,包括政府代表,準備一塊東麗絲帕作為紀念品。這個絲帕原料,本來是用在工業領域的高級織物,東麗把它做成眼鏡布,實在是大材小用了。不過用這個作為公司禮品特別合適,第一,稀有,因為是非賣品,外邊買不到;第二,使用方便,便於攜帶。最重要的是,這就是東麗的產品,是公司最驕傲的東西。每年,東麗帶來的這些包裝精美的方形小白絲帕都供不應求,因為擦眼鏡極好用,尤其是對付水晶鏡片,擦過後冬天進室內都不上霧,因此很多人喜歡。相信使用的人,每次看到東麗絲帕,不會不想想這個公司吧?

還有一家化工公司,公司的原料是聚碳酸酯,也就是塑料的一種。每次開會招待客戶,或者會見賓客,都會準備一些公司的原料制的產品做禮品。因為該公司的塑料成型好、透光度高、柔韌性強,因此很多高級旅行箱都是使用的該公司的材料。但是送箱子太大只了,現在智能手機流行,公司就做了很多手機殼給客戶。這跟東麗送絲帕的擦眼鏡布概念,同出一轍。

但是更多公司可能沒有這種得天獨厚的條件,自己公司的產品無論如何也不方便或者不適合送給客戶,比如生產發動機的供應商,總不能送兩個渦輪吧?做飲料的,難道就給箱汽水?這個時候,就是公司最燒腦的時候了。

有次我服務的外資公司在中國成立三十周年,公司想打造一款別處心裁的紀念品,也愁煞了一幹只會在浙江義烏埋頭詢價的供應商。思來想去,我出了個主意。我註意到公司三十年前中方外方簽字合作的照片上,中方用的是毛筆,而外方用的是鋼筆。就提議做一個禮盒,做兩支筆,仿照照片上的原形,而且在筆盒上作出說明,說明兩支筆的來歷,象征著中西合璧(筆),共同書寫未來之意。兩支筆,一中一西,檔次不低,美觀大方。公司領導覺得送得出手,而且頗有含義,是公司在中國發展基石穩固的象征。因此這個提案很快獲得了通過,後來公司出席大小活動都用,對方也很接受,每次送給客戶、或者政要,領導都可以講述一遍公司在中國的故事給對方聽,可以拉近賓主距離。為了這個好想法,公司給了我一筆獎勵,我也覺得受之無愧,畢竟這是供應商想不出來的。

借中秋節之際,想必不少公司正在忙著送月餅,不過我所在的外企從2013年開始就不給客戶送月餅了。雖然我們跟外國老板解釋過很多次,這是中國國情,可是老外們還是覺得這個禮物超過了公司可以送的禮品標準,而且除了包裝根本沒體現公司什麽內涵。公司已經訂好的月餅,賠錢退給了供應商。

那一年,香港廉政公署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曝光用公款向各地政府官員及機構贈送禮物137次,其中有24份禮物的價值超過800元限額。而他送的超標禮物,就有花費2000多元的月餅。

(作者為500強公司管理人士,文章不代表本報觀點,歡迎來信[email protected]與作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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