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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創建文明城市,檢察院拒絕上街執勤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9268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截圖/圖)

“因忙於辦案不能上街執勤,但是創建文明城市,絕不能少了檢察蜀黍的那一份力哦!”8月28日下午,趕在下一個周一開始前,江蘇省徐州市檢察院通過省檢察院的官方微信公號,把上街協助交警執勤的任務給拒了。

此前4天,徐州受到了輿論廣泛的質疑,起因則是為了創建文明城市而安排法檢人員執勤。據當地媒體報道,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要求102家單位上街協助交警執勤,“包掛”市區內人流量較大的102個信號燈控制路口,從2016年9月1日一直持續到2017年底。在被公示出來的職責分工中,該市各個行政單位和公共事業單位都赫然在列,其中也包括檢察院和法院。

輿論嘩然,徐州的做法被指違反了近日中辦、國辦印發的《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該規定指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範圍的事務”,而法院和檢察院“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安排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範圍事務的要求”。

8月28日下午,徐州市檢察院在該省檢察院公號“江蘇檢察在線”上發文,在標題中就表示“檢察官叔叔不上街執勤”。在這篇文章里,該檢察院坦言此事“引起了一些網友關註”,並表示,作為徐州市創建工作的成員單位,他們會“將通過依法履行檢察職能,以司法辦案的實際成效,為徐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供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舒適美好的生活環境”。

在這份聲明中,徐州市檢察院還提到,將履行中辦和國辦的上述規定,“不安排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範圍的事務,不組織任何檢察機關人員上街協助執勤”。另外,徐州市委也對此也“表示支持”。

法官和檢察官上街協助管交通,這類做法並非徐州獨有。在新浪微博對此事的討論之中,一位資料顯示為江西某地級市檢察院工作人員的網友很有感觸:“我們這里檢察官不僅負責創建文明衛生城市交通崗位值守、綜合治理、打假、整頓金融秩序,還負責扶貧開發、關愛下一代,甚至計劃生育等工作。”

事實上,在2015年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就曾指出,有的地方仍視法院為政府的工作部門,要求法院承擔司法職權之外的強制拆遷、城管執法、招商引資等工作。

一個同樣曾被廣泛討論的案例是2013年河南縣級市項城的法院招商引資事件。據該市法院的官網和微博顯示,該市產業集聚區內的10萬平方米標準化廠房項目,就是項城縣法院爭取來的項目。法院官網甚至明確報道,針對墳頭遷移和村民影響施工等問題,縣法院院長都要參與協商。

《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公布時,最高法司改辦規劃處處長何帆曾表示,這一規定強調法院有權拒絕超出法定職責範圍事務的要求,有利於推動法官專註於執法辦案這個“第一要務”。

但截至目前,徐州市法院尚未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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