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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 Construction Material Ltd (BVI) 訴 蔡宗斌 及 六合企劃(香港)有限公司) - 九洲發展(0908)

1 : GS(14)@2011-02-12 17:27:36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 ... IS=75097&currpage=T
「我並無考慮過趙漢燊和蔡宗斌是可靠的證人。」

"I do not consider Nelson Chiu or Vincent Choi to be reliable witnesses".
2 : GS(14)@2011-02-12 17:32:53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finance/20101014/00202_079.html
珠海市國土資源局旗下珠海市國源投資(下稱珠海國源),早年來港拯救兩間珠海市窗口公司珠光(集團)及珠光(香港),並從中銀集團投資購入該兩公司的債務及三幅位於澳門及珠海的地皮,事後並承諾以8.1億港元轉售予澳門公司泓景置業發展。

泓景指它由○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三十日間享有獨家權,並支付了5,000萬元誠意金,期間珠海國源不可與第三者商討;但對方於翌月二日與第三者簽訂出售備忘協議,最終出售上述資產,並從中賺取1.71億元,泓景故向珠海國源索償該筆款項,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生科環保部分判決維持

九五年在澳洲上市的生科環保集團(SunTech Environment Group Ltd.)早前在沒有提出抗辯下,遭高院判定須向其前創辦董事兼前執董Choi Chung Bun Vincent支付1,700多萬元董事袍金、薪酬、花紅、賠償等。生科環保昨向高院聆案官申請撤銷上述判決,官維持當中共1,100多萬元的董事袍金及薪酬判決,餘額准生科環保抗辯。
3 : GS(14)@2011-02-12 17:35:12

http://www.hnyxtv.com.cn/Info.aspx?ModelId=48&Id=2524
香港生科集团主席赵汉燊考察我县旅游项目

 攸县新闻网讯【记者 唐庭】10月24日到25日,香港生科集团主席赵汉燊率旅游项目考察团对我县的旅游资源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考察,经过深入细致考察后,考察团一致认为,攸县旅游资源丰富、人文气息良好,并初步确定了建设养生休闲项目的投资意向。来看报道。

  10月24日,香港生科集团主席赵汉燊一行在县委书记邝邹飞的陪同下参观我县城区建设以及经济发展情况,在看到我县各项设施都走在全省县级区域前列,经济活跃发展时,考察团成员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结束城区的考察后,考察团一行来到酒埠江风景区,对景区的景点一一进行考察,并对黄丰桥镇昭村项目拟选址地进行详细的了解,看到风景优美的酒仙湖、人文气息浓厚的宝宁寺和资源丰富的溶洞群后,考察团一行连声感叹不虚此行,几名外国专家更是要求随行翻译向大家表达他们内心的惊喜。

  在随后召开的生科集团来攸投资洽谈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能斌代表攸县向考察团一行表示欢迎并向他们介绍了酒埠江风景区的相关情况,随后,双方就项目选址、环境保护、人文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考察中,香港生科集团主席赵汉燊表示,攸县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良好的空气环境以及将来便利的交通,非常适合他们项目的实施。经过此次实地考察更坚定了他们公司在攸县投资的信心,回去后,将督促董事会尽快审议方案,争取早日促成项目开工建设。

  县领导毛春良、李子善、文斌陪同考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951

致浩達控股(長嶸建築、U-Win Construction)(1707) 專區

1 : GS(14)@2016-07-05 00:21:42

http://uwinhk.com/
網站
2 : GS(14)@2016-07-05 00:21:59

http://uwinhk.com/company-background/

U-Win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U-Win’’) was established in 1998. We mainly execute professional and excellent maintenance, repair and upgrading works on slope works. U-Win Foundation Company Limited is U-Win’s subsidy company which was established in 2012, mainly execute foundation works.
In the past years, we have been expanding and involving different government and private sectors. For improving our quality of services, we have been continually recruiting suitable person to strengthen our work forces to achieve all required tasks.
3 : GS(14)@2016-07-05 00:25:24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6063010_c.htm
招股書
4 : greatsoup38(830)@2017-07-23 15:25:01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7071701_c.htm

更新
5 : GS(14)@2017-09-28 07:38:35

正或招股書
6 : GS(14)@2017-10-03 18:11:19

1. 憑藉於土木工程行業逾 20 年的經驗,我們為香港首屈一指的斜坡工程承建商。
我們主要以總承建商的身份承接斜坡工程,並以分包商身份進行場地勘測工程。在
其次程度上,我們亦以分包商的身份承接斜坡工程及以總承建商的身份為道路工程
合約及為樓宇發展項目進行場地勘測工程。根據 Ipsos 報告,按我們於二零一六年的
斜坡工程收益約 328.7 百萬港元計算,我們 (i) 名列香港斜坡工程承建商首位;及 (ii)
於二零一六年佔香港斜坡工程行業市場份額約 20.9%。於二零一六年香港斜坡工程
行業的總收益佔香港土木工程行業總收益約 2.3%。
2.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承接了共 191 個斜坡工程及場地勘測工程,其中 157 個項目
已經完成。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我們有 34 個進行中的項目,未完成合約總金
額約為 364.2 百萬港元,該等項目預期將於二零二零年之前完成。於往績記錄期後及
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取得三個合約總金額超過 10 百萬港元的公營斜坡工
程項目,合約總金額約為 183.7 百萬港元,預計將於二零二零年竣工。
3. 我們的客戶主要為政府部門,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地政總署及路政署。於往
績記錄期,我們亦承接私營部門工程項目,其中包括 (i) 一間於香港經營鐵路系統及
從事物業發展的上市公司;(ii) 物業擁有人及發展商以及 (iii) 專業顧問。於往績記錄
期,我們所有收益均產生於香港,其中分別約 91.1%、93.5%、91.7% 及 92.5% 乃源
自公營部門項目。我們的定價乃根據估計成本加成(按個別項目基準)而定。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所有合約乃透過競標獲得。下表概述於二零一四財政年
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
我們的整體中標率以及公營及私營部門項目的中標率:
(a) 整體中標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四月三十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止四個月
遞交標書的數目 86 79 79 35
贏得競標的數目 20 14 7 2
中標率(附註) 23.3% 17.7% 8.9% 5.7%
(b) 公營部門項目的中標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四月三十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止四個月
遞交標書的數目 48 40 38 19
贏得競標的數目 11 8 4 1
中標率(附註) 22.9% 20.0% 10.5% 5.3%
(c) 私營部門項目的中標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四月三十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止四個月
遞交標書的數目 38 39 41 16
贏得競標的數目 9631
中標率(附註) 23.7% 15.4% 7.3% 6.3%
4. 於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上半年間,斜坡工程的註冊承建商數目相當穩定。
由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上半年間,香港分別有 34、35、35 及 38 名斜坡工程註冊
承建商。然而,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二
零一七年上半年,由政府機構授出的招標合約數目分別為 18、5、5 及 4 份。
5. 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
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最大客戶應佔總收益的百分比分別約為 70.1%、77.3%、
69.5% 及 47.6%,而五大客戶合共應佔總收益的百分比分別約為 86.2%、89.5%、
85.8% 及 83.4%。
6. 供應商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供應商主要包括分包商及建築材料供應商。於二零一四
財政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
四個月,來自我們最大供應商採購額佔採購總額的百分比分別約為 20.3%、21.4%、
15.2% 及 23.2%,而來自我們五大供應商合共採購總額佔採購總額的百分比分別約為
57.7%、49.8%、51.2% 及 46.8%。
7. 下表截列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內按承接工程種類劃分的收益、毛利及毛利率之
明細: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斜坡工程 288,045 39,725 13.8 376,422 58,356 15.5 328,663 48,481 14.8 116,403 22,310 19.2 92,403 12,514 13.5
場地勘測
工程 17,217 2,408 14.0 15,005 2,063 13.7 16,103 1,075 6.7 1,802 1,043 57.9 30,443 1,520 5.0
305,262 42,133 13.8 391,427 60,419 15.4 344,766 49,556 14.4 118,205 23,353 19.8 122,846 14,034 11.4
8.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按公營及私營部門項目劃分的收益明細: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公營部門項目 277,997 91.1 366,125 93.5 316,121 91.7 110,088 93.1 113,671 92.5
私營部門項目 27,265 8.9 25,302 6.5 28,645 8.3 8,117 6.9 9,175 7.5
305,262 100.0 391,427 100.0 344,766 100.0 118,205 100.0 122,846 100.0
9. 毛利及毛利率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按公營及私營部門項目分類的毛利及毛利率明細: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公營部門項目 39,922 14.4 57,741 15.8 46,261 14.6 22,477 20.4 12,272 10.8
私營部門項目 2,211 8.1 2,678 10.6 3,295 11.5 876 10.8 1,762 19.2
42,133 13.8 60,419 15.4 49,556 14.4 23,353 19.8 14,034 11.4
10. 根據集團公司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或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之前(就土力資源及
GeoResources 而言)或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前(就富利及有榮而
言)的原始法定財務報表,合約收益的確認乃基於迄今已產生之合約成本之比例(即
採用香港會計準則第 11 號方法 (1)),而合約成本的確認乃基於實際產生之成本。客戶(或客戶之代理)對本集團工程發出之鑒定並未考慮在內。其後,本集團的新財務
總監認為採用香港會計準則第 11 號方法 (2)(即基於本集團客戶(或客戶之代理)鑒定
之合約活動的完成階段)確認集團公司的收益及成本會更為可靠。於項目期間,實際
合約保證金可能會偏離原始合約保證金(於合約開始時預算),主要由於下列後續合
約事件導致較高之整體實際合約保證金:(i) 由於項目的複雜性導致客戶的額外付款
(例如難以進出的地盤);及 (ii) 批准設計柔性屏障系統,以致合約成本較低。因此,
相比以前的財政年度,集團公司於二零一五財政年度(就土力資源及 GeoResources
而言)或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富利及有榮而言)及以後的原始法
定財務報表錄得較高的合約保證金。本公司聘請二零一七年稅務顧問,旨在協助集
團公司自願向稅務局提交二零一一╱一二、二零一二╱一三、二零一三╱一四、二
零一四╱一五及二零一五╱一六(如適用)的年份的經修訂稅務計算及經修訂法定財
務報表。於提交經修訂稅務計算後,稅務局已向集團公司發出經修訂的評估。對於
集團公司需要繳納附加稅的評估年度,本集團已根據稅務局對所有未清稅款進行結
算。同時,本公司向申報會計師提供經修訂法定財務報表和經修訂稅收計算。申報
會計師認為,公司相關財務報表與經修訂法定財務報表之間並無發生重大的損益差
異。
11. 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
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我們錄得收益分別約 305.3 百萬港元、391.4 百萬港元、344.8
百萬港元及 122.8 百萬港元。本集團的收益由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約 391.4 百萬港元減
少至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約 344.8 百萬港元,減幅為約 11.9% 或 46.6 百萬港元。該減少
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中期大致完成兩個公營斜坡工程項目,其中約 68.8 百萬港元的
收益已於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確認,而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僅確認收益約 19.0 百萬港
元。
我們的毛利由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約60.4百萬港元減少至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約49.6
百萬港元,與二零一五財政年度收益較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之減少一致。此外,我們
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約 23.4 百萬港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一七
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約 14.0 百萬港元,及我們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六年四月
三十日止四個月的約19.8%減少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的約11.4%,
同期減少約 8.4 個百分點。該等減少主要由於,大部分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
止四個月間進行的項目乃由分包商進行。成功投得若干工程時,我們的地盤工人團
隊主要專注於現有項目,為確保項目順暢運行並及時施工,管理層認為有需要向分
包商外判項目。
12. 於本招股章程內「財務資料-經營業績的期間比較」一節所披露的理由導致本集
團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錄得淨溢利(不包括上市開支)為約 29.0 萬港元,較二零一五
財政年度減少約 9.6 百萬港元或 24.9%。此外,我們的純利率(不包括上市開支)由截
至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約 15.8 百萬港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
日止四個月約7.7百萬港元,較截至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同期減少約8.1萬
港元或 51.3%。
儘管上述財務表現惡化,但董事認為,長遠而言,預計不會對本集團業務的可
持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原因如下:
(i) 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預期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七月至十二月)授予兩項
招標,但並無授予招標。由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情況有所
改善,由於預計的十四項招標已經公佈,及至今已授予五個招標。其中一
個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授予本集團的項目,合約金額為約 94.0 百萬港元。此
外,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九個預料的招標正在處理中。預計此等項目
快將展開。隨著公營部門招標項目數量增加,預計此復甦將於二零一八年
及以後持續。
(ii) 根據Ipsos報告,預期香港斜坡工程總值將由二零一七年約1,312百萬港元增
加至二零二一年約1,610百萬港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5.2%。此增加預期是
由於住宅物業及大型基建工程的需求增加所致,例如擴建公共交通鐵路路
線,新巷道,以及發展灣仔及新界區。
(iii) 董事相信,由於本集團領先的市場地位,本集團將能夠掌握上述預期的市
場機遇。本集團預期能夠維持市場競爭力,乃由於本集團獲公營部門客戶
一致好評,並由以下作證:
– 我們分別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獲土木
工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處頒授二零一五年度及二零一六年度最佳防
治山泥傾瀉措施承建商獎項。
– 我們取得由發展局評定的承建商表現指標體系「斜坡╱擋土牆的防治山
泥傾瀉╱修補工程」類別項下的季度表現評級,由二零一五年第三季至
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的過去連續七個季度的評定中取得所有承建商的
最高評級。詳情載列於本招股章程「業務-獎項、認可及表現評級-我
們在承建商表現指標體系下的表現評級」一節。
13. 發售數據
股份發售包括公開發售於香港初步提呈的 35,000,000 股股份及配售 315,000,000
股股份(包括 215,000,000 股新股份及 100,000,000 股銷售股份)(各自根據本招股章程
中「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一節所述的基準視乎超額配股權而定及可予重新分配)。
根據最低指示性
發售價0.34港元
根據最高指示性
發售價0.42港元
股份市值(附註1) 476.0百萬港元 588.0百萬港元
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每股股份有形資產淨值(附註2) 0.11港元 0.12港元
14. 假設超額配股權並無行使,按發售價 0.38 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列發售價範圍中
位數)計算,董事估計與上市有關的總開支約為35.1百萬港元,當中:(i)與本公司的
上市開支抵銷的銷售股份相關約 3.1 百萬港元由出售股東承擔;(ii) 與發行發售股份
相關約 9.1 百萬港元將待上市後自權益中扣減;及 (iii) 約 22.9 百萬港元已經╱將於我
們的損益中扣除,包括 (a) 於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約 3.2 百萬港元;(b) 於二零一六財政
年度約 8.6 百萬港元;(c)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約 0.9 百萬港元;及
(d) 餘下上市開支約 10.2 百萬港元將於二零一七年餘下月份從益損扣除。
15. 我們繼續側重於鞏固我們於香港斜坡工程行業的市場地位及業務營運。於往績
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取得三個合約總金額超過 10.0 百萬港元
的公營斜坡工程項目,合約總金額約為 183.7 百萬港元,預計將於二零二零年竣工。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我們有 38 個進行中的項目,本集團的現有未完成合約
金額預期合共約為 417.4 百萬港元,其中將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二零
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確認的收益約分別為 146.8 百萬港元、
180.6 百萬港元、76.4 百萬港元及 13.6 百萬港元。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財務資
料乃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4 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並經申報會計師根據香港審閱
聘任準則第 2410 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的中期財務資料審閱」審閱。
根據本集團的未經審核財務資料,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未
經審核平均每月收益約為 21.7 百萬港元,較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約
30.7 百萬港元減少約 29.5%,主要由於 (i) 項目 14(已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實際完工)未
有收益所致;及 (ii) 項目 8 於最後階段確認收益比例較低引致來自其收益減少。本集
團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約 11.4% 增加至截至二零一七年
七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約 16.0%,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
大部分項目乃由分包商進行。
16. 根據董事指出,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毛利與二零
一六財政年度相比將預期下跌。毛利下跌主要是由於分包費用的預期增加所致。於
二零一六年四月,我們成功投得路政署一項合約金額為約 100.3 百萬港元的斜坡工程
及客戶A的一項合約金額為約69.2百萬港元的斜坡工程。當投得該兩項工程時,我們
的地盤工人團隊主要專注乃於現有項目,為確保項目順暢運行並及時施工,管理層
認為有需要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在我們的密切監控下向
分包商外判項目。董事認為此乃個別事件,本集團可於其他項目維持其利潤率。
於往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本招股章程日期,除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上市開支」
一節披露與上市有關產生的開支外,我們的合併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並無任何重
大非經常性項目。董事預期,上市開支將重大及不利地影響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表現,而本集團預期,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將有所減少。
17. 要作為總承建商競標政府合約,我們須維持大量的營運資金及額外營運資本以
同時承接更多合約。然而,董事認為,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的當前現金及銀行
結餘約為 36.3 百萬港元可能僅足夠支持本集團的現有營運,此乃因為我們於二零
一七年四月三十日的預期現金流出與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的貿易及其他應付款
項約為 30.0 百萬港元有關,該款項將於 60 日內清償。考慮到額外營運資金將要透過
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 38.1 百萬港元融資,就說明而言,董事預期本集團於截至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據投標的指定營運資金要求,或會承接合約金
額合共約為 381.0 百萬港元的額外新競標合約
18. 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
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我們於往績記錄期內分別向當時股東宣派及派付約 2.5 百萬
港元、3.2 百萬港元、零及 30.0 百萬港元股息。
7 : GS(14)@2017-10-06 05:02:14

18. 風險: 依賴公營部門、立法會、項目性質、分包商、客戶集中、標價、稅務、合約終止、成本控制、收益不穩定、官司、牌照、AR、擴張、資金、保險、人、工業行動、安全、斜波潛在問題、天氣、整體香港行業、競爭
8 : GS(14)@2017-10-06 05:03:50

19. 1994年成立,1998年主力搞斜坡、2001年有員工入伙,2010年併購做大生意,重組上市
9 : GS(14)@2017-10-06 05:07:58

20.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根據項目各自確認的收益及項目數目進行的項目分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已確認項目收益 收益 項目數目 收益 項目數目 收益 項目數目 收益 項目數目 收益 項目數目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超過10百萬港元 206,000 67.5 9 323,954 82.8 10 260,665 75.6 9 68,755 58.2 4 63,476 51.7 4
1百萬港元至10百萬港元 84,816 27.8 24 51,320 13.1 19 70,773 20.5 20 44,610 37.7 10 50,152 40.8 14
1百萬港元以下 14,446 4.7 51 16,153 4.1 55 13,328 3.9 56 4,840 4.1 15 9,218 7.5 28
總計 305,262 100.0 84 391,427 100.0 84 344,766 100.0 85 118,205 100.0 29 122,846 100.0 46
21. 於往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獲授予三份公共工程合約,
詳情載列如下:
‧ 我們獲授予一份合約總金額約為 30.3 百萬港元的公共工程合約,擔任分包
商承接由客戶A發展的抽水站項目之土方工程及鋼筋混凝土工程。項目預計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動工並預期於二零一八年九月竣工。
‧ 我們獲授予一份合約總金額約為 81.4 百萬港元的公共工程合約,擔任分包
商承接由客戶 J 發展的行人路系統項目之斜坡及擋土牆、土方工程及鋼筋混
凝土工程。項目已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動工並預期於二零二零年三月竣工。
‧ 我們獲客戶A授予一份合約總金額約為72.0百萬港元的公共工程合約,擔任
總承建商承接防治山泥傾瀉及修補工項目。項目已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動工
並預期於二零二零年二月竣工。

22. 合約狀況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已完成及我們獲授的合約數目及所確認的各自合約總金
額╱收益:
合約數目 合約總金額
千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正在進行的工程(附註1) 35 403,423
新獲授合約(附註2) 52 588,778
已完成合約(附註3及4) (42) (305,262)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5 686,939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正在進行的工程(附註1) 45 686,939
新獲授合約(附註2) 44 117,191
已完成合約(附註3及4) (46) (391,42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3 412,703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正在進行的工程(附註1) 43 412,703
新獲授合約(附註2) 46 283,758
已完成合約(附註3及4) (45) (344,76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4 351,69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正在進行的工程(附註1) 44 351,695
新獲授合約(附註2) 14 135,366
已完成合約(附註3及4) (24) (122,846)
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 34 364,215
23. 客戶集中度
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
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政府部門及法定機構應佔總收益的百分比分別約為
85.6%、90.7%、86.6% 及 63.2%。董事認為,上述客戶集中度對香港斜坡工程行業
內的建築公司而言並不罕見,而儘管有上述客戶集中度,由於下列因素,本集團的
業務模式可持續:
‧ 鑒於香港的地理景觀(建築物和基礎設施依斜坡而建)及氣候(季節性的
傾盆大雨風險),政府自一九七七年起透過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處
(一九九一年之前稱作土力控制處)一直進行研究和工程,以減低香港山
泥傾瀉的風險。自二零一零年起,政府推行了持續的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
劃,該計劃會一直進行直至二零二零年。對於政府負責維修的人造斜坡和
天然山坡,會在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下進行所需的防治山泥傾瀉工程。
有關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中「行業概
覽-斜坡工程行業-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一節。至於發現可能變得危險
的私人斜坡,屋宇署則會按建築物條例,對須負責的私人業主採取法定行
動,以確保進行斜坡糾正工程。政府稱已下定決心持續不斷努力減低香港
的山泥傾瀉風險,以確保公眾安全。
‧ 土木工程拓展署網站的公開資料顯示,從一九七七年至二零一七年三月
三十一日,土木工程拓展署在防治山泥傾瀉研究和工程方面,已動用了約
215億港元;鞏固了約5,623個政府人造斜坡,完成約5,834項私人人造斜坡
的研究,並就 207 幅天然山坡施行緩減措施。
‧ 根據政府於二零一零年推出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時發佈的報告,政府估
計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的年度支出將至少為600百萬港元,且長遠防治山
泥傾瀉計劃將會持續施行,每年鞏固 150 個政府人造斜坡,對 100 個私人人
造斜坡進行安全排查研究及對 30 幅天然山坡施行研究及必要的風險緩減工
程。
‧ 根據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處所刊發的二零一六年政府斜坡安全工程年度
報告,香港目前有約 60,000 個大型人工斜坡,這些人工斜坡有約三分之二
為政府斜坡。
‧ 董事認為,我們的競爭優勢(尤其是由發展局評定的承建商表現指標體系的
出色表現評級)及在斜坡工程行業的領先市場地位(競爭優勢詳情載於本節
「競爭優勢」一段)為我們在競標公共工程合約時提供具競爭力的優勢。此
外,大部分五大客戶與我們維繫穩定業務關係。董事認為,我們與公營部
門客戶保持相輔相成的業務關係,因作為香港的主要斜坡承建商,我們的
項目管理經驗、作為處理斜坡工程項目優質總承建商的良好往績(從我們在
承建商表現指標體系的出色表現評級可見一斑)、設計能力、豐富的行業知
識及知名顧問提供的無價的專業意見,為面對公營部門客戶提供重大的業
務優勢,確保彼等的項目及時、在預算之內及按照彼等的質量標準執行。
‧ 投標政府的防治山泥傾瀉工程合約的承建商必須為名列發展局備存的認可
公共工程專門承造商名冊上的「斜坡╱擋土牆的防治山泥傾瀉╱修補工程」
類別下的認可專門承建商。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節「牌照及許可證」一段。
根據 Ipsos 報告,申請名列及保留於該名冊所要求的財務、技術及管理要求
為新進入企業設置了進入門檻,使其難於進入斜坡工程行業。根據從發展
局網站上獲得的資料,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名列「斜坡╱擋土牆的防
治山泥傾瀉╱修補工程」類別下的認可公共工程專門承造商名冊上的該類認
可專門承建商合共僅有38名,其中15名處於試用期及23名擁有核准資格(包
括我們的主要營運附屬公司土力資源)。我們的資格、註冊及許可證(詳情
載於本節「牌照及許可證」一段),使我們處於能夠與市場競爭對手競爭並維
持領先的地位。
‧ 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及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
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最大客戶應佔總收益的百分比分別約為
70.1%、77.3%、69.5% 及 47.6%,而五大客戶合共應佔總收益的百分比分
別約為 86.2%、89.5%、85.8% 及 83.4%。
24. 我們的供應商的特點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供應商主要包括以下類別:
‧ 分包商:就我們大部分合約而言,我們以總承建商身份行事,並在我們項
目管理團隊的嚴密監督及管理下分派地盤工程予分包商。於二零一四財政
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
日止四個月,分包費佔直接成本分別約 78.0%、79.7%、76.7% 及 83.4%。
‧ 建築材料供應商:就我們以總承建商身份行事的項目而言,建築材料如混
凝土、鋼筋及土釘組件,可由(i)我們直接採購;或(ii)我們代分包商採購,
由彼等直接結算相關成本,或我們已支付的採購成本一般由我們的分包商
透過扣除該分包商的分包費用結算。就我們以分包商身分行事的項目而
言,可由(i)我們直接購買;或(ii)總承建商透過扣除應付我們的分包費用代
為購買建築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絕大部分供應商位於香港及我們
的採購額以港元計值。
25. 由於工程的性質屬勞動密集型,對總承建商(如本集團)而言,聘請分包商以使
其可承接需要不同專門工程技術及以更具成本效益方式調配資源,相當重要。根據
Ipsos 報告,分包在建造行業內非常普遍,斜坡工程當然亦不例外。截至二零一七年
五月,約 1,277 名分包商經分包商註冊制度註冊以進行一般土木工程,包括土方工
程、道路工程、道路渠務與污水、岩土技術工程、海事工程及場地勘測。總承建商
透過調配監督人員及確保工程符合客戶要求規格,確保地盤工程的質素及進度符合
預期。其他作為總承建商專注於項目管理及監督並聘請分包商進行地盤工程的上市
斜坡承建商都會以此為慣常做法,我們亦不例外。
就我們以總承建商身份行事的合約而言,我們在我們的嚴密監督及管理下分派
工程予分包商。分包的工程範圍取決於我們的可用內部資源、成本效益、資格或專
業要求及工程複雜程度。董事認為,總承建商將部分地盤工程分配予分包商乃香港
斜坡工程行業的常見慣例。透過委聘分包商,我們可匯集大量工人及特定工種的技術員工,從而可提升資源以承接更多勞動密集型及需要施工技能的項目。該等安排
使得我們可專注質量控制及整體項目管理,並容許我們以更具成本效益方式分配資
源。
就我們以分包商身份行事的合約而言,視乎我們的負荷量、資源水平、成本效
益、項目複雜性及客戶的要求,我們可將某個項目的斜坡工程(如岩土技術工程、渠
務工程、土方工程、混凝土模板、豎立模板、安裝鋼筋及綠化)分包予其他分包商。
我們就某個項目進行的工程對我們的客戶負責,包括由我們的分包商進行的工程。
除非與客戶的合約另行訂明,我們的客戶一般允許我們就某個項目聘用分包商及並
不限制我們聘用任何分包商。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與關連方(包括長嶸建築及信協)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二
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的分包
開支金額分別約為 85.5 百萬港元、107.4 百萬港元、零及零,分別佔本集團的分包開
支總額約 41.6%、40.7%、零及零。
董事認為,與關連方進行的各項分包交易乃由關連方與我們於日常及一般業務
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或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
本集團及股東整體的利益,且並無扭曲於往績記錄期的業績。
本集團有能力進行地盤工程,透過利用我們的地盤工人隊伍及選擇不將地盤工
程外包予分包商,當中取決於我們的能力、資源水平、成本效益、項目複雜性、客
戶就項目相關時間之要求及盈利能力。於二零一六年四月,我們成功投得路政署一
項合約金額為約 100.3 百萬港元的斜坡工程及客戶 A 的一項合約金額約為 69.2 百萬
港元的斜坡工程。當投得該兩項工程時,我們的地盤工人團隊大部分集中於現存項
目,而為確保項目順暢運行並及時施工,管理層認為有必要於截至二零一七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在密切監控下向分包商外判工程。
我們透過參考項目複雜性及客戶要求就每個項目評估我們的能力、資源水平及
成本效益,從而考慮在維持可觀利潤率下會否進行有關地盤工程或將其外判予分包
商。
26. 供應商集中度
於二零一四財政年度、二零一五財政年度、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以及二零一七年
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五大供應商合併佔採購總額分別約 57.7%、49.8%、51.2% 及
46.8%,而同期最大供應商佔採購總額分別約20.3%、21.4%、15.2%及23.2%。儘管
存在上述供應商集中度,董事認為,我們並不過度倚賴任何單一供應商,因為:
‧ 我們承接的部分項目合約金額相對較大並會持續相對較長時間,而當我們
委聘分包商進行大型項目,可能向該分包商支付大額分包費,使其成為我
們於某個財政年度╱期間的最大供應商之一;
‧ 董事認為,市場有大量供應商提供同類服務(視情況而定);及
‧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備存一份111名認可供應商的名單,由我們定期
檢討及更新。董事認為,全面認可供應商名單早已確保符合我們質量標準
的可靠供應商的合理多元化基礎。
27.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發生的 15 宗意外事故的性質:
意外事故性質
意外事故數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四月三十日
止四個月
由二零一七年
五月一日至
最後實際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可行日期
抬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221– –
滑倒、絆倒或在
 同一高度跌倒 –1–– –
從高處墜落 –1–– 1
與固定或不動的物件碰撞 1––1 –
被移動車輛撞擊 1––– –
被移動或下跌物件撞擊 ––1– –
其他(附註) 12–– –
小計 5621 1
總計 15
28. 於所示期間香港建造業每 1,000 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及每 1,000 名工人的工業死
亡率的本集團與行業平均值的比較載列如下:
香港建造業
(附註1)
本集團
(附註2及3)
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 41.9 12.1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死亡率 0.242 零
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 39.1 13.3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死亡率 0.2 零
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 34.5 5.3
建造業每1,000名工人的工業死亡率 0.093 零
29.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已屢次因我們多項合約的良好安全表現而受到土木工程拓展
署的嘉獎。有關土木工程拓展署授予嘉獎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節「獎項及認可」
一段。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所示期間內損失工時工傷事故頻率(「損失工時工傷事故頻
率」):
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54
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54
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7
30. 僱員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有110名由本集團在香港直接聘用的全職僱員。下表
載列按職能劃分的僱員數目明細:
董事及一般管理層 5
行政、會計及財務 21
項目管理及監督 27
安全及環境合規 14
工程及測量 20
一般及地盤員工 23
110
10 : GS(14)@2017-10-06 05:10:51

31. 背景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控股股東於若干其他從事土木工程行業的業務擁有權益。
我們的控股股東已出售或促使彼等的聯繫人出售彼等各自於下文載列從事土木
工程行業的公司的權益(及(倘適用)自該等公司辭任董事)(「出售事項」)。此等出售
均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完成,而緊隨該等出售後,有關公司由獨立第三
方全資擁有及管理。我們的控股股東及╱或彼等的聯繫人於此等公司的該等投資可
分類如下:(i) 於兩大供應商的被動投資;(ii) 與獨立第三方的投資;及 (iii) 全資擁有
投資(統稱「已售公司」)。已售公司全部於香港註冊成立及經營。本集團專注於斜坡
工程,尤其是於項目擔任總承建商角色(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業務」一節)。我們的
控股股東確認,概無此等公司作為斜坡工程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大部分該等公司從
事土木工程行業的其他類型的工程(例如地基工程、園林綠化工程)、作為材料供應
商,或於出售事項前並無業務。有關詳情載於下文。
於兩大供應商的被動投資
於出售事項前,任有甜女士(邱先生的配偶)及高恩賜先生(張先生的侄子)於長
嶸建築擁有權益,而邱先生於信協擁有權益。長嶸建築及信協於往績記錄期均為分
包商及我們的兩大供應商。該等公司的詳情如下:
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活動 於出售事項前的財務資料(附註)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長嶸建築 提供土木工程建築服務 收益:44.8 收益:58.1 收益:74.4
純利:2.0 純利:2.7 純利:1.3
信協 防治山泥傾瀉分包商 收益:21.2 收益:20.7 收益:33.1
純利:0.4 純利:0.5 純利:1.1
附註:該等公司的財務資料未經申報會計師審核。
於任有甜女士、高恩賜先生及邱先生進行出售事項前:
‧ 長嶸建築由任有甜女士擁有25%及由高恩賜先生擁有25%。其餘50%權益由
一名獨立第三方擁有,因此彼亦為長嶸建築的最大股東;及‧ 信協由邱先生擁有 60%,而其餘權益由兩名獨立第三方擁有。
雖然長嶸建築於二零零三年註冊成立,及於該公司的開始時分別由任有甜女士
及邱先生擁有 80% 及 20%。任有甜女士於二零一一年向擁有行業經驗的獨立第三方
出售於長嶸建築 50% 權益後,自此,該名獨立第三方成為最大股東。同年,任有甜
女士及邱先生分別轉讓於長嶸建築的 5% 及 20% 予高恩賜先生。自二零一一年起,邱
先生已不再為長嶸建築股東,但任有甜女士、高恩賜先生於出售事項前為長嶸建築
股東。於出售事項前,任有甜女士及高恩賜先生為長嶸建築的被動投資者,且並無
積極參與其日常營運及管理。於出售事項前四名董事均為獨立第三方。
於出售事項前,邱先生為信協的被動投資者,且並無積極參與其日常營運。於
出售事項前信協的三名董事中,一名為邱先生而其他兩名董事均為獨立第三方。出
售事項後,邱先生已辭任此公司的董事。
32. 與獨立第三方的投資
於出售事項前,我們的控股股東及╱或彼等的聯繫人與其他獨立第三方於與本
集團業務類似的公司中擁有投資。該等公司的詳情如下:
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活動 於出售事項前的財務資料(附註1)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該等公司的投資(50%或以上權益乃由獨立第三方持有)
達豐地質儀器
有限公司
提供土地改善及
場地勘測服務
收益:5,535
純利:367
收益:10,850
純利:5,073
收益:11,200
純利:4,824
君輝建築有限
公司
提供工程服務 (附註2) 收益:5,107
虧損淨額:1,042
(附註2)
收益:13,195
虧損淨額:2,473
長嶸地基有限
公司
提供地基工程 (附註3) 收益:22,830
純利:2,600
(附註3)
收益:22,003
純利:2,623
君輝工程有限公司 暫無營業(附註4) 收益:24,536
純利:1,220
收益:9,718
虧損淨額:520
(附註4)
(附註4)
土力聯營有限公司 建築及工程 (附註5) 收益:10,944
純利:1,195
(附註5)
收益:零
純利:零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活動 於出售事項前的財務資料(附註1)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公司
綠土資源有限公司 銷售園林綠化材料及
提供園林綠化工程服務
收益:30,598
純利:758
收益:35,648
純利:1,163
收益:35,446
純利:1,488
百業盛有限公司 提供場地勘測服務 收益:零
純利:零
收益:零
虧損淨額:12
收益:2,772
虧損淨額:653
華安園綠化有限
公司
提供軟性園林綠化工程 收益:28,178
純利:377
收益:9,260
純利:364
收益:9,697
純利:536
建麗土木工程
有限公司
建築及工程 (附註6) (附註6) 收益:2,387
純利:141
(附註6附註:
(1) 下列資料乃根據該等公司於最近期完整財政年度的經審核賬目(或倘無則未經審核管理賬目)
編製。此等公司的財務資料未經申報會計師審核。
(2) 君輝建築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三年註冊成立。所提供的財務資料乃與由註冊成立至二零一四財
政年結日的期間有關。
(3) 長嶸地基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二年註冊成立。所提供的財務資料乃與由註冊成立至二零一四財
政年結日的期間有關。
(4) 君輝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提供工程服務但自二零一四年起因並非特別成功並於近年出現虧
損(於上文所示)而終止業務。財務資料與業務終止日的財政年結日有關。
(5) 土力聯營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二年註冊成立。所提供的財務資料乃與由註冊成立至二零一四財
政年結日的期間有關。
(6) 建麗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三年註冊成立。所提供的財務資料乃與由註冊成立至二零
一五財政年結日的期間有關。
於達豐地質儀器有限公司、君輝建築有限公司、長嶸地基有限公司、君輝工程
有限公司的出售事項前,該等公司的大部分權益由獨立第三方擁有,及該等公司的
大部分或全部董事為獨立第三方。就土力聯營有限公司而言,50% 的權益由獨立第
三方擁有,而此個人亦為其唯一董事。控股股東及╱或彼等各自聯繫人於該等公司
以被動投資者方式擁有權益。雖然君輝建築有限公司、君輝工程有限公司、土力聯
營有限公司為斜坡工程分包商,達豐地質儀器有限公司及長嶸地基有限公司主要專
注於土木工程行業的非斜坡工程,例如土地改良、場地勘測服務及地基工程。僅就綠土資源有限公司、百業盛有限公司、華安園綠化有限公司、建麗土木工
程有限公司及綠茵園藝有限公司而言,我們的控股股東及╱或彼等的聯繫人確實擁
有大部分權益,及共同擁有其董事會的控制權。然而,於上文主要業務活動所示,
此等公司主要專注於土木工程行業的非斜坡工程,例如園林綠化工程、場地勘測服
務,及就建麗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而言,其業務較為有限並專注於渠務工程。
已售公司亦包括綠茵園藝有限公司,乃一間於二零一四年註冊成立並由張先
生、邱先生及一名獨立第三方擁有的公司。張先生及邱先生確認,該公司最初註冊
成立的目的為提供園林綠化工程,但自其註冊成立起直至出售事項因欠缺機會以致
並無經營任何業務。因此,其於出售事項前並無產生任何收益。
於出售事項後,我們的控股股東及╱或彼等的聯繫人不再於上述公司擁有權益
及不再為彼等的董事(倘適用)。
37. 全資擁有投資
於出售事項前,已售公司當中僅有兩間公司由我們的控股股東及╱或聯繫人共
同全資擁有。該等公司的詳情如下:
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活動 於出售事項前的財務資料(附註1)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綠化資源有限公司 一般貿易及提供工程服務 收益:4.3
純利甚微
收益:6.0
純利:0.3
收益:3.6
虧損淨額:0.2
專業試驗服務有限
公司
安全產品貿易及提供
諮詢服務
(附註2) 收益:0.2
純利甚微
(附註2)
收益:0.2
純利甚微
附註:
(1) 下列資料乃根據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出售事項前該等公司於最近期完整財政年度的
經審核賬目(或倘無則未經審核管理賬目)編製。因此,直至二零一四年的財務資料乃按某間
公司的財政年結日為十二月三十一日而提供。此等公司的財務資料未經申報會計師審核。
(2) 專業試驗服務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四年註冊成立。所提供的財務資料乃與由註冊成立至二零
一四財政年結日的期間有關。
此兩間公司主要專注於土木工程行業的非斜坡工程(特別是貿易)。於出售事項
後,我們的控股股東及╱或彼等的聯繫人不再於上述公司擁有權益及不再為彼等的
董事(倘適用)。
38. 與若干已售公司進行交易的理由
我們備存一份認可分包商服務及材料供應的內部供應商名單。於備存該等名單
及挑選項目的分包商或材料供應商(視情況而定)時,我們會仔細評估彼等的表現及
根據多項因素作出選擇。我們過往於我們的項目中考慮若干已售公司連同我們的獨
立第三方供應商進行委聘。鑒於長嶸建築及信協符合我們的標準且名列認可分包商
名單上,我們委聘彼等作為分包商從事我們的若干項目。該兩間公司為我們於往績
記錄期的其中兩間最大供應商(有關於往績記錄期挑選分包商、供應商的程序及考慮
的因素以及與長嶸建築及信協進行交易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供
應商」一節)。由於若干其他已售公司符合我們的標準,我們類似地考慮委聘彼等作
為項目的分包商或材料供應商(有關出售事項前關連方交易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
招股章程附錄一所載會計師報告附註 27)。於出售事項後,若干已售公司可能繼續與
我們保持業務關係,不論於我們的持續項目或參與我們日後的項目,若彼等繼續符
合我們的標準,及提供與獨立第三方具同樣競爭力的條款。
考慮到我們有其他與已售公司提供可資比較條款的相似服務或材料的獨立第三
方供應商,董事認為,已售公司對本集團的營運而言並非不可或缺。
董事認為,與該等公司的各項關連方交易乃於我們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
行並遵照關連方與我們訂立的正常商業條款或不遜於自獨立第三方取得的條款,且
實屬公平合理及符合本集團與股東的整體利益以及不會損害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業
績。
39. 剔除的理由及出售事項
我們的控股股東認為,下列乃決定將已售公司自本集團剔除的因素:(i) 誠如上
文闡述,大部分已售公司乃由控股股東及╱或彼等的聯繫人與其他獨立第三方股東
投資,以及在若干情況下(包括於兩大供應商的被動投資),控股股東及╱或彼等的
聯繫人並無參與日常營運而彼等亦無擁有董事會的控制權;(ii) 誠如上文闡述,鑒於
有合適的獨立第三方供應商,該等公司對本集團的營運而言並不被視為不可或缺;
及(iii)考慮到本集團的主要業務活動涵蓋我們的核心服務,納入該等公司被視為不必
要而剔除有關公司可簡化本集團的架構。
40. 餘下投資
除上述公司外,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控股股東及其各自的緊密聯繫人亦於若
干公司或實體擁有權益及為若干公司或實體之董事,該等公司或實體從事的業務與
本集團不同,例如投資控股及我們租賃其若干物業並接受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控股
公司(於本節「本集團的獨立性」一段詳述。預期與該等公司的交易於上市後將不會繼
續,並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已終止。
11 : GS(14)@2017-10-06 05:12:34

41. 馮志堅:8265、682、464、166
42. 張偉倫:2113
43. 鄒振濤:976、8326、8352
12 : GS(14)@2017-10-06 05:15:03

44. 致同
45. 2016年盈利降50%,至1,700萬,2017年首4月盈利降6成,至590萬,500萬現金
13 : winnwe155(41826)@2018-01-25 14:30:19

假數,副主席上市幾個月後公司自殺都上到証監做緊咩
14 : 太平天下(1234)@2018-01-25 14:46:50

winnwe15513樓提及
假數,副主席上市幾個月後公司自殺都上到証監做緊咩


自殺? 你作或有消息先
15 : winnwe155(41826)@2018-01-25 16:26:35

太平天下14樓提及
winnwe15513樓提及
假數,副主席上市幾個月後公司自殺都上到証監做緊咩


自殺? 你作或有消息先

係公司跳樓wor
16 : 太平天下(1234)@2018-01-25 18:33:17

winnwe15515樓提及
太平天下14樓提及
winnwe15513樓提及
假數,副主席上市幾個月後公司自殺都上到証監做緊咩


自殺? 你作或有消息先

係公司跳樓wor


唔係呀化?....震撼
不過咁, 以前金山副主席都係咁,應該係抑鬱
17 : GS(14)@2018-01-25 23:55:27

winnwe15515樓提及
太平天下14樓提及
winnwe15513樓提及
假數,副主席上市幾個月後公司自殺都上到証監做緊咩


自殺? 你作或有消息先

係公司跳樓wor


有無資料?
18 : GS(14)@2018-01-25 23:55:50

winnwe15513樓提及
假數,副主席上市幾個月後公司自殺都上到証監做緊咩


唔好亂講,但上市幾個月後自殺真是可疑
19 : 太平天下(1234)@2018-01-27 21:25:11

greatsoup17樓提及
winnwe15515樓提及
太平天下14樓提及
winnwe15513樓提及
假數,副主席上市幾個月後公司自殺都上到証監做緊咩


自殺? 你作或有消息先

係公司跳樓wor


有無資料?


按理新聞都應該會有提、但唔覺有
20 : GS(14)@2018-01-28 13:11:07

個老細搞乜
21 : GS(14)@2018-03-06 00:02:03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N201802281404_C.pdf
1707
根據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該期間」)之未經審核合併管理賬目及現時
可獲得的資料的初步評估,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本集團
於該期間之純利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純利比較預期將錄得約 50% 至 55% 之
減少。相關預期減少主要可歸因於(其中包括)以下原因:(i) 本集團於該期間之非經常性上市開支
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非經常性上市開支比較增加約 20% 至 25%;(ii) 來自手
頭項目(包括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之招股章程「業務-手頭項目」一節所披露的手
頭項目)的收益最終較預期水平低約15%至20%,原因為若干施工令延期及本集團所承接若干項目
的合約金額下調所致;及 (iii) 本集團自本公司上市起直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錄得專業費
用及員工費用增加。
倘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均剔除非經常性上市開支的影響,預
計本集團於該期間之純利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純利比較將錄得約 25% 至
30% 之減少。
由於本公司現仍在編製本集團於該期間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本公告所載資料僅以董事會根
據現時可獲得的資料進行的初步評估為基準,有關資料未經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亦未經本公
司核數師審閱或審核。上述資料於最終審閱後可能須作出進一步調整。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務請細
閱本公司與本集團於該期間之年度業績有關的公告(預期將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刊發)。

22 : greatsoup38(830)@2018-04-09 00:47:55

盈利降7成,至700萬,7,900萬現金
23 : GS(14)@2018-07-14 12:22:15

出售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獲 Flourish Team Limited(「Flourish Team」)告知,其已於二零一八年
七月十三日(於預開放市場)透過一名獨家配售代理(「配售代理」)以每股本公司股份 0.32 港元之價
格出售合共 313,000,000 股本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22.36%)予 24 名承配人(「該等承配
人」)(「出售事項」)。Flourish Team 為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且由邱建榮先生(為本公司的董事會
主席及執行董事)擁有約 48.98% 權益,由龔浩文先生(本公司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擁有約 2.04%
權益及由已過世的張定錦先生(為本公司前副主席及前執行董事)擁有約 48.98% 權益。
出售事項完成後之股權架構
根據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的一致行動人士契約(「一致行動人士契約」),邱建榮先生、
龔浩文先生、鄧嘉華女士、Flourish Team 及 Double Wink Limited(「一致行動人士」)為一致行
動人士(具有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頒佈的《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收購守
則」)所賦予之涵義),而已過世的張定錦先生亦為上述一致行動人士契約之一方。於本公告日期及
出售事項完成前,彼等合共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的 75%。於出售事項完成後,一致行動人
士所持本公司股權比例由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 75% 減少至約 52.64%,而一致行動人士繼續為本
公司控股股東。
24 : GS(14)@2018-07-23 22:39:16

greatsoup23樓提及
出售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獲 Flourish Team Limited(「Flourish Team」)告知,其已於二零一八年
七月十三日(於預開放市場)透過一名獨家配售代理(「配售代理」)以每股本公司股份 0.32 港元之價
格出售合共 313,000,000 股本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22.36%)予 24 名承配人(「該等承配
人」)(「出售事項」)。Flourish Team 為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且由邱建榮先生(為本公司的董事會
主席及執行董事)擁有約 48.98% 權益,由龔浩文先生(本公司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擁有約 2.04%
權益及由已過世的張定錦先生(為本公司前副主席及前執行董事)擁有約 48.98% 權益。
出售事項完成後之股權架構
根據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的一致行動人士契約(「一致行動人士契約」),邱建榮先生、
龔浩文先生、鄧嘉華女士、Flourish Team 及 Double Wink Limited(「一致行動人士」)為一致行
動人士(具有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頒佈的《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收購守
則」)所賦予之涵義),而已過世的張定錦先生亦為上述一致行動人士契約之一方。於本公告日期及
出售事項完成前,彼等合共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的 75%。於出售事項完成後,一致行動人
士所持本公司股權比例由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 75% 減少至約 52.64%,而一致行動人士繼續為本
公司控股股東。


都幾好的安排
25 : 太平天下(1234)@2018-07-24 12:19:54

greatsoup24樓提及
greatsoup23樓提及
出售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獲 Flourish Team Limited(「Flourish Team」)告知,其已於二零一八年
七月十三日(於預開放市場)透過一名獨家配售代理(「配售代理」)以每股本公司股份 0.32 港元之價
格出售合共 313,000,000 股本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22.36%)予 24 名承配人(「該等承配
人」)(「出售事項」)。Flourish Team 為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且由邱建榮先生(為本公司的董事會
主席及執行董事)擁有約 48.98% 權益,由龔浩文先生(本公司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擁有約 2.04%
權益及由已過世的張定錦先生(為本公司前副主席及前執行董事)擁有約 48.98% 權益。
出售事項完成後之股權架構
根據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的一致行動人士契約(「一致行動人士契約」),邱建榮先生、
龔浩文先生、鄧嘉華女士、Flourish Team 及 Double Wink Limited(「一致行動人士」)為一致行
動人士(具有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頒佈的《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收購守
則」)所賦予之涵義),而已過世的張定錦先生亦為上述一致行動人士契約之一方。於本公告日期及
出售事項完成前,彼等合共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的 75%。於出售事項完成後,一致行動人
士所持本公司股權比例由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 75% 減少至約 52.64%,而一致行動人士繼續為本
公司控股股東。


都幾好的安排


比番水佢老婆?
26 : GS(14)@2018-07-24 20:20:07

應該和他們的子女
27 : GS(14)@2018-09-02 10:24:24

盈利降85%,至160萬,8,000萬現金
28 : GS(14)@2018-11-23 12:53:08

sell shell
29 : GS(14)@2018-11-29 15:39:09

SELL SHELL @0.348
30 : GS(14)@2019-01-11 07:56:52

`要約結果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即綜合文件所載的接納要約的最後時間及日期),要
約人接獲要約項下 183,480,000 股股份的有效接納,相當於本聯合公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
約 13.11%。
本公司的股權架構
緊隨完成後及要約開始前,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於 737,000,000 股股份中擁有權益,相當於完
成日期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 52.64%。
緊隨要約截止後,經計及要約項下 183,480,000 股股份的有效接納,待完成向要約人轉讓其根據要
約收購之股份後,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於 920,480,000 股股份中擁有權益,相當於本聯合公告
日期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 65.75%。
除上述者外,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概無 (i) 於緊接要約期開始之前持有、控制或指示任何股份
及股份權利;(ii) 於要約期內收購或同意收購任何股份或股份權利;或 (iii) 於要約期內借入或借出
本公司任何有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 22 註釋 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2430

HPC Holdings Limited (SCG Builders/DHC Construction)(1742)專區

1 : GS(14)@2017-02-20 11:06:32

http://www.hpc.sg/
網站
2 : GS(14)@2017-02-20 11:06:57

http://sg.jobsdb.com/SG/en/Searc ... ompanies&JSSRC=JDFT
HPC BUILDERS PTE LTD



HPC Builders Pte Ltd provides general building construction services, civil engineering works, interior decoration and finishing works.

Established in 2004, HPC Builders Pte Ltd has over a decade of experience in the provision of general building construction works in Singapore. We are a leading logistics and warehouse construction contractor in Singapore and have been involved in numerous industrial, logistics and warehouse, infrastructure, residential and commerci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Singapore, both as main contractor and subcontractor. We provide construction works for both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 projects in Singapore. HPC Builders Pte Ltd is also actively involved in the provision of subcontracting works for various public and private projects, such as the upgrading of public housing flats and construction of MRT stations, schools, factories, highways and condominiums.

Our competitive advantage lies in our ability to manage and execute construction projects on a timely and reliable basis, including large-scale and complex projects. An experienced management team, in-house design capabilities and large labour force are key factors that have allowed us to build a strong reputation in the local construction industry.

Since 27 May 2014, HPC Builders Pte Ltd has obtained the (i) A1 Grade under the CW01 Workhead for “General Building” to tender for and undertake contracts for general building works in the public sector of unlimited contract value; and (ii) L5 Grade under the CR06 workhead for ‘‘Interior Decoration and Finishing Works" to tender directly for projects related to interior design, planning and decoration of buildings in the public sector of contract value of up to S$13 million.

As a testament of our commitment to service and quality, the Company has received a number of awards and certifications over the years, such as ISO 9001:2008, ISO 14001:2004, OHSAS18001:2007 and the GGBS Award.
3 : GS(14)@2017-02-20 11:09:16

https://www.bca.gov.sg/BCADirectory/Company/Details/201301906G
Company Information
DHC CONSTRUCTION PTE. LTD.
UEN No. : 201301906G
Address : 165 BUKIT MERAH CENTRAL #08-3687 Singapore 150165
Tel:     62277927
Fax:     62252146
REGISTERED CONTRACTORS
WORKHEADS  DESCRIPTION  GRADE  EXPIRY DATE
CW01  General Building  C1  01/04/2019


LICENSED BUILDERS
LICENSING CODE  DESCRIPTION  EXPIRY DATE
GB1  General Builder Class 1  26/02/2019
Please click here for tendering limits
4 : GS(14)@2017-02-20 11:09:36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7021702_c.htm
招股書
5 : GS(14)@2017-02-20 12:11:13

1. 在新加坡起工業野及倉為主,住宅、辦公室、車間、老人院也有,2004年成立
2. 最大客佔40%,五大客佔90%
3. 分包商佔成本50%,最大分包商佔20%生意
4. 五大供應商不算集中
5. 上市前派發4,900萬坡元股息
6. 有2單死人事故
6 : GS(14)@2017-02-20 12:12:22

7. 老細私人生意不少,也是建築,有土木、電力等等
7 : GS(14)@2017-02-20 12:30:37

8. 風險:項目性質、分包商、時間控制、關連人士、成本控制、AR、外勞、投標、人、政府、保險、新加坡
8 : GS(14)@2017-02-20 12:33:27

9. 2004年成立,之後不斷中標累積經驗,再收購同業,重組上市
10. 有請影子外勞...
9 : GS(14)@2017-02-20 14:32:02

11. 主力是大判,5%是分判
12. 10%是公營,90%是私營
13. 建造工程佔97%,土木工程3%
14. 中標率只有10%以下
15. 有10個項目在手
16. 最大分包商是自己的店
17. 有罰,下場是扣分,不能投工程
10 : GS(14)@2017-02-20 14:34:12

18. 好人頭公司
19. 梁偉業:951、826、1247
11 : GS(14)@2017-02-20 14:40:03

20. 水記
21. 盈利增44%,至2,420萬,輕債
12 : GS(14)@2018-04-27 09:38:1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427038_C.pdf
招股書
13 : GS(14)@2018-04-27 09:38:37

sell shell sharez
14 : GS(14)@2018-07-03 06:57:19

盈利降3成,至880萬,重債
15 : 太平天下(1234)@2018-07-04 15:32:45

greatsoup14樓提及
盈利降3成,至880萬,重債


如果無咩水份, PE就好低
16 : GS(14)@2018-07-05 07:54:25

建築股好易無埋
17 : GS(14)@2018-12-09 12:35:45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 此 通 知 本 公 司 有 意 投 資 者 及 股 東,根 據 本 集 團 目 前
所 得 資 料 的 初 步 評 估,本 集 團 預 期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本
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將較截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業績
錄得者顯著減少約50%。
溢利預期顯著減少乃主要由於(其 中 包 括)以 下 原 因:
1. 隨 著 新 加 坡 建 築 市 場 競 爭 激 烈,新 獲 授 項 目 的 毛 利 率 被 顯 著 拉 低,且 年 內
獲 授 項 目 數 量 明 顯 較 預 期 少;及
2. 本 集 團 於 年 內 承 辦 的 若 干 項 目 進 度 比 預 期 慢。
儘 管 上 述,董 事 會 認 為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仍 然 穩 健,並 欣 然 告 知 截 至 目 前 為
止,本 集 團 近 期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月 底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一 月 初 分 別 成 功 贏 得 兩 個
額 外 新 項 目,總 合 約 金 額 約 為73.0百 萬 新 加 坡 元。由 於 該 等 項 目 臨 近 財 政 年 度
結 算 日 獲 授,本 集 團 預 期 該 等 獲 授 的 新 項 目 不 會 為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業 績 帶 來 重 大 財 務 影 響。
18 : GS(14)@2019-01-29 10:02:59

盈利降54%,至1,200萬,債一般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7065

Hon Corporation Limited (Hon Construction ) (8259)專區

1 : GS(14)@2018-03-31 22:51:20

http://www.honbuilder.com.sg/
網址
2 : GS(14)@2018-03-31 22:51:55

http://www.honbuilder.com.sg/about.html
We have built a strong foundation as one of the reputable general contractor throughout the nation and are proud to be included with the elite among our professional peers. Our services include design & built, retrofitting & refurbishment, additional & alteration works, renovation and civil engineering.

Our vision is the conduit for this success, and is founded on a team-building approach to our employee and client relationships. This vision encompasses the tradition of quality construction practices, with an emphasis on innovation. Integral to the concept of quality is our adherence to the highest ethical and professional standards, a hallmark of our industry leadership.

Throughout our history, Hon Builder has forged relationships through our commitment to timeless tradition and timely technology. This pattern of excellence continues today, and is the blueprint for achievement tomorrow.
Teamwork – People Focused

We recognize our primary asset is people. To be successful, Hon Builder must be a rewarding place to work. We provide opportunity and
encouragement to help our people reach their potential. We work with our clients as a team. Mutual respect provides the foundation for our success.



Integrity – Highest Ethical Standards

We remain true to our founding values of quality, honesty and hard work. We have the highest ethical standards in the industry.
We "do the right thing." Hon Builder is a business based on trust.
Commitment – Client Driven

We are proactive in finding solutions for our clients that best achieve their goals. Lasting relationships are the lifeblood of our business.
3 : GS(14)@2018-10-22 10:07:24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N20181022006_C.pdf
招股書
4 : GS(14)@2018-10-24 12:40:28

1. 本 集 團 主 要 於 新 加 坡 作 為 公 營 及 私 營 界 別 的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以 及 室 內 裝 修 項 目 的
總 承 建 商,我 們 擁 有 逾15年 涉 及 公 營 及 私 營 界 別 機 構、工 業、商 業 及 住 宅 樓 宇 等 多 類
建 築 物 的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經 驗。我 們 亦 擔 任 新 加 坡 公 營 界 別 定 期 合 約 的 總 承 建 商,有
關合約於一定期間內存續,乃為於合約期限內根據客戶發出的工程訂單提供(其中包括)
維 護、維 修 及 翻 新 等 服 務 而 訂 立。
我 們 成 功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取 得 高 價 值 合 約,擔 任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的 總 承 建 商,其
中 包 括 一 個 機 構 項 目(初 始 合 約 價 值 約62.1百 萬 新 加 坡 元,項 目 期 約 兩 年);一 個 公 眾
公 園 項 目(初 始 合 約 價 值 約59.6百 萬 新 加 坡 元,項 目 期 約 兩 年);及 一 個 公 共 房 屋 修 繕
項 目(初 始 合 約 價 值 約21.9百 萬 新 加 坡 元,項 目 期 約 兩 年)。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 已 承 接(i)11個、六 個 及 四 個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分 別 為 我 們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 的 總 收 益 貢 獻 約
79.9%、84.4%及70.8%;(ii)五 個、六 個 及 兩 個 室 內 裝 修 項 目,分 別 為 我 們 於 上 述 期 間 的
總 收 益 貢 獻 約20.1%、9.0%及7.3%;及(iii)零 個、三 個 及 四 份 定 期 合 約,分 別 為 我 們 於 上
述 期 間 的 總 收 益 貢 獻 約 零、6.6%及21.9%。
2. 作為建築及基建項目總承建商,我們的責任通常包括項目管理、供應或採購材料、
聘 請 分 包 商、確 保 所 進 行 的 工 程 符 合 合 約 規 格 及 客 戶 要 求,及 與 不 同 專 業 人 士 協 調 以
確 保 項 目 按 時 間 表 進 行。我 們 所 承 接 的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的 期 限 一 般 為 一 至 三 年。截 至
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分 別 有 約43.9百 萬 新
加 坡 元、85.1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27.3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總 收 益(分 別 約 佔79.9%、84.4%及
70.8%)來 自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就 室 內 裝 修 項 目 而 言,我 們 的 作 業 範 圍 通 常 涉 及 機 構、公 寓、辦 公 室 或 其 他 結 構
空 間 內 部 的 裝 修 項 目,我 們 開 展 室 內 裝 修 項 目 的 期 限 視 乎 項 目 規 模 及 複 雜 性 而 有 所 不
同。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總 收 益
中 約11.1百 萬 新 加 坡 元、9.1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2.8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20.1%、9.0%及
7.3%)來 自 室 內 裝 修 項 目。
我 們 於2016年 獲 得 首 份 定 期 合 約。就 我 們 與 公 營 界 別 客 戶 的 定 期 合 約 而 言,我 們
提 供 廣 泛 工 程 作 業 及 服 務,包 括 維 修 及 翻 新、加 建 及 改 動 工 程、室 內 裝 修 及 安 裝 機 電
系 統,該 等 作 業 於 我 們 獲 委 聘 的 期 間 執 行,期 限 通 常 為 兩 至 三 年,若 干 合 約 可 選 擇 將
我 們 的 聘 用 期 額 外 延 長 一 至 三 年。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
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總 收 益 中 約 零、6.6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8.4百 萬 新 加 坡 元(約 佔 零、6.6%
及21.9%)來 自 定 期 合 約。
3. 我 們 擬 透 過 以 下 策 略 維 持 業 務 可 持 續 增 長 及 創 造 長 期 股 東 價 值:(i)擴 大 我 們 的 業
務 及 鞏 固 我 們 於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市 場 地 位;(ii)擴 大 及 提 升 我 們 的 工 作 團 隊,並
透 過 購 買 額 外 軟 件 提 高 生 產 力;及(iii)重 新 配 置 現 有 物 業 及 租 賃 其 他 辦 公 室 場 所 以 跟
上 業 務 擴 張。
我 們 估 計 我 們 將 收 到 的 股 份 發 售 總 所 得 款 項 淨 額(經 扣 除 我 們 就 股 份 發 售 已 付 及
應 付 的 包 銷 佣 金 及 估 計 開 支)將 約 為36.9百 萬 港 元(基 於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的 中 位 數 每 股0.55
港 元),將 作 以 下 用 途:
• 約16.6百 萬 港 元(相 當 於 總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45.0%)將 用 作 聘 請 額 外 高 級 主 管、
熟 手 工 人 及 操 作 員;
• 約14.7百 萬 港 元(相 當 於 總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40.0%)將 用 作 購 入 新 機 械 及 設 備,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空 氣 壓 縮 機、槓 桿 式 升 降 機、貨 車 吊 機、鏟 車、升 降 車、小 型 挖
掘 機、混 凝 土 攪 拌 機、木 屑 機、曲 折 機 及 運 水 車;
• 約1.5百 萬 港 元(相 當 於 總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4.0%)將 用 作 重 新 配 置 現 有 物 業 及 租
賃 新 辦 公 室;
• 約0.4百萬港元(相當於總所得款項淨額的1.0%)將用作軟件投資及提供員工培訓;

• 約3.7百 萬 港 元(相 當 於 總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10.0%)將 用 作 一 般 營 運 資 金 及 其 他
一 般 企 業 用 途。
4. 本 集 團 持 有 可 讓 我 們 開 展 業 務 活 動 的 多 項 許 可 及 登 記,特 別 是,根 據BLS授 出 的
GB1許 可 證。我 們 亦 在 承 建 商 登 記 系 統 下 登 記 為CW01(一 般 建 造)工 種A2級,可 令 我 們
就 任 何 公 營 界 別 項 目 承 接 合 約 價 值 最 多85.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所 有 類 型 建 造 工 程、涉 及
結構變化的建築物加建及改動工程以及天花板安裝。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
據彼等所深知、盡悉及確信,並無可能影響重續本集團所需許可證、登記及證書的阻礙。
5.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 的 項 目 主 要 來 自 三 個 來 源,即:(i)BCI Asia發 佈 的 公 營 及 私
營 界 別 新 建 造 及 施 工 機 遇;(ii)GeBIZ發 佈 的 公 開 投 標 機 遇;及(iii)私 人 客 戶 邀 請 投 標。
於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我 們 分 別 提 交 了43份 及62份 公 營 界 別 的
標 書(獲 授 其 中 的 五 個 及 三 個 投 標 項 目),及24份 及19份 私 營 界 別 的 標 書(我 們 獲 授 其 中
的 三 個 及 零 個 項 目)。於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提 交 了13份 公 營 界 別 的 標
書 及 五 份 私 營 界 別 的 標 書,其 中(i)我 們 獲 授 兩 個 私 營 界 別 的 投 標 項 目,及(ii)於2018年
4月30日,我 們 提 交 的 十 份 公 營 界 別 標 書 及 三 份 私 營 界 別 標 書 仍 在 等 待 批 出 結 果。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的 整 體 中 標 率 分 別 為11.9%、3.7%及11.1%。
鑒 於 我 們 已 於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各 年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 取 得 八 個、三 個 及 兩 個 項 目 的 穩 定 數 量 合 約,董 事 認 為,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的 整 體 中 標 率 令 人 滿 意。
6. 我 們 的 客 戶 包 括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包 括 法 定 機 構)及 新 加 坡 私 人 公 司(包 括 房 地 產
開 發 商、保 健 提 供 商、學 術 機 構、商 業 樓 宇 業 主 及 工 業 樓 宇 業 主)。截 至2017年12月31
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獲21名 客 戶 委 聘,來 自 五 大 客
戶 的 收 益 分 別 約 為48.4百 萬 新 加 坡 元、92.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36.0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總 收 益 的88.0%、91.3%及93.4%。同 期 來 自 我 們 最 大 客 戶 的 收 益 分 別 約 為23.3百
萬 新 加 坡 元、38.2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16.6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總 收 益 的42.4%、
37.9%及43.1%。儘 管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收 益 集 中 於 我 們 五 大 客 戶,但 我 們 認 為,我 們 的 業
務 模 式 可 持 續 發 展,因 為 高 合 約 價 值 的 單 一 項 目 於 較 長 合 約 期 內 為 我 們 貢 獻 大 部 分 收
益,在 業 內 並 不 少 見,而 且 我 們 相 信,我 們 良 好 的 往 績 記 錄 加 上 本 集 團 項 目 組 合 中 擁
有 多 種 高 合 約 價 值 將 長 期 促 進 本 集 團 業 務 發 展。
7. 我 們 的 採 購 主 要 來 自 新 加 坡 供 應 商,我 們 的 主 要 採 購 包 括 預 拌 混 凝 土、鋼 筋、租
賃 機 械 及 設 備 以 及 硬 件。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向 五 大 供 應 商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約 為5.2百 萬 新 加 坡 元、6.1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2.8
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的10.6%、6.7%及8.1%。同 期 向 我 們 最 大 供
應 商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約 為2.3百 萬 新 加 坡 元、1.8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0.9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的4.6%、2.0%及2.6%。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業 務 — 供 應 商」
一 節。
作 為 總 承 建 商,我 們 通 常 按 項 目 基 準 就 專 業 工 程(如 鞏 固 混 凝 土 工 程、管 道 工 程、
ACMV工 程、鋼 結 構 工 程 及 鋁 工 程)委 聘 分 包 商,因 我 們 可 能 並 無 進 行 該 等 專 業 工 程 的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或 能 力。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向 我 們 的 五 大 分 包 商 支 付 的 分 包 工 程 總 額 分 別 約 為14.0百 萬 新 加 坡 元、19.8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10.4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分 別 約 佔 我 們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的28.6%、22.1%及
30.0%。同 期 我 們 的 最 大 分 包 商 費 用 分 別 約 為4.3百 萬 新 加 坡 元、6.8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5.4
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的8.8%、7.6%及15.7%。
8.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概 要,乃 摘 錄 自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所 載 會 計 師 報 告:
截 至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截 至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
2016年 2017年 2017年 2018年
(千 新 加 坡 元)(千 新 加 坡 元)(千 新 加 坡 元)(千 新 加 坡 元)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收 益 54,942 100,841 34,517 38,540
毛 利 5,952 10,997 3,950 3,846
年╱期 內 上 市 開 支 — — — (1,969)
除 稅 前 利 潤╱(虧 損) 1,369 6,385 2,280 (124)
來 自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的
年╱期 內 利 潤╱(虧 損) 1,214 5,188 1,845 (445)
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附 註)
來 自 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 的
年╱期 內 利 潤╱(虧 損) 43 (395) (291) —
年╱期 內 利 潤╱(虧 損) 1,257 4,793 1,554 (445)
年╱期 內 利 潤╱(虧 損)
(不 包 括 上 市 開 支) 1,257 4,793 1,554 1,524
9.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我 們 的 毛 利 增 加 約5.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或84.8%,而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我 們 的 毛 利 率 大 致 一 致,分 別 約 為10.8%及
10.9%。於 截 至2017年 及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的 毛 利 大 致 平 穩,分 別 約 為4.0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3.8百 萬 新 加 坡 元,而 我 們 於 同 期 的 毛 利 率 分 別 約 為11.4%及10.0%。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財 務 資 料 — 合 併 損 益 表 的 主 要 組 成 — 毛 利」一 節。
截 至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截 至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
2016年 2017年 2017年 2018年
已 確 認 收 益 毛 利 毛 利 率 已 確 認 收 益 毛 利 毛 利 率 已 確 認 收 益 毛 利 毛 利 率 已 確 認 收 益 毛 利 毛 利 率
千 新 加 坡 元 千 新 加 坡 元 % 千 新 加 坡 元 千 新 加 坡 元 % 千 新 加 坡 元 千 新 加 坡 元 % 千 新 加 坡 元 千 新 加 坡 元 %
公 營 界 別 17,361 2,904 16.7 56,458 4,608 8.2 14,376 1,382 9.6 24,172 2,182 9.0
私 營 界 別 37,581 3,048 8.1 44,383 6,389 14.4 20,141 2,568 12.8 14,368 1,664 11.6
54,942 5,952 10.8 100,841 10,997 10.9 34,517 3,950 11.4 38,540 3,846 10.0
來 自 公 營 界 別 的 毛 利 率 於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較 高,乃 由 於 境 外 項 目
貢 獻 毛 利 約27.7%,該 項 目 於2016年9月 完 工,因 為 屬 獲 邀 競 投 項 目,故 達 致 較 高 利 潤。
於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及 於 截 至2017年 及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來
自 公 營 界 別 的 毛 利 率 低 於 來 自 私 營 界 別 的 毛 利 率。與 私 營 界 別 項 目 相 比,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就 公 營 界 別 承 接 的 項 目 作 出 更 具 競 爭 力 的 投 標 價 格,以 提 高 於 公 營 界 別 獲 得
項 目 的 機 會。
10. 於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已 產 生 及 於 損 益 賬 內 確 認 約2.0百 萬 新 加 坡
元的上市開支。有關上市的估計開支總額(基於指示性發售價中位數每股股份0.55港元)
約 為29.1百 萬 港 元(相 當 於 約5.2百 萬 新 加 坡 元)。於 將 由 我 們 承 擔 約29.1百 萬 港 元(相 當
於 約5.2百 萬 新 加 坡 元)估 計 上 市 開 支 中,約18.7百 萬 港 元(相 當 於 約3.3百 萬 新 加 坡 元)
預 期 將 自 本 集 團 截 至2018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的 損 益 中 扣 除,而 約10.4百 萬 港 元(相
當 於 約1.9百 萬 新 加 坡 元)將 作 為 股 本 扣 減 入 賬。確 認 上 市 開 支 預 期 會 對 我 們 截 至2018
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的 財 務 業 績 造 成 重 大 影 響。本 集 團 的 估 計 上 市 相 關 開 支 將 根 據 本 公
司 已 產 生╱將 於 上 市 完 成 後 所 產 生 開 支 的 實 際 金 額 予 以 調 整。
11. 董 事 相 信 於 聯 交 所 上 市 將 令 本 集 團 獲 益,因 為 其 將(i)加 強 我 們 在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市 場 地 位;(ii)為 我 們 提 供 業 務 擴 張 以 及 實 施 未 來 計 劃 及 發 展 策 略 所 需 額 外 營
運 資 金;(iii)提 高 我 們 於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信 譽 及 知 名 度,因 為 上 市 承 建 商 可 被
視 為 擁 有 更 高 標 準 的 企 業 管 治 及 財 務 披 露;及(iv)增 強 我 們 與 競 爭 對 手 的 競 爭 實 力。詳
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業務策略」及「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 上市理由」兩節。
經 留 意 近 年 香 港 上 市 的 各 間 其 他 新 加 坡 公 司 及 就 香 港 相 較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上 市 帶 來
的 裨 益 尋 求 顧 問 的 意 見,鑒 於 聯 交 所 的 國 際 性、投 資 者 的 多 樣 性、機 構 資 本 及 資 金 流
量 以 及 投 資 者 對 上 市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注,我 們 認 為 聯 交 所 是 提 高 我 們 品 牌 知 名 度 與 聲 譽
及 集 資 的 最 合 適 平 台。董 事 確 認,除 本 次 上 市 外,概 無 提 交 於 任 何 其 他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申 請。
12. 我 們 已 持 續 努 力 加 強 我 們 在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市 場 地 位。據 我 們 所 知,本 行
業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後 仍 然 保 持 相 對 穩 定,新 加 坡 的 一 般 經 濟 及 市 場 狀 況 或 我 們 經 營 所
處 行 業 並 無 發 生 已 經 或 將 會 對 我 們 的 業 務 營 運 及 財 務 狀 況 造 成 重 大 或 不 利 影 響 的 重
大 不 利 變 動。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並 無 遭 遇 任 何 重 大 收 益 減 少 或 服 務 成 本 或 其
他 成 本 增 加(已 產 生 上 市 開 支 除 外),因 為 本 集 團 的 一 般 業 務 模 式 並 無 重 大 變 動。由
2018年5月1日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已 遞 交39份 標 書,總 合 約 價 值 約 為347.9百
萬 新 加 坡 元(其 中24份 總 合 約 價 值 約 為264.4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標 書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仍 在 等 待 批 出 結 果)。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有14項 在 建 項 目,總 合 約 價 值 約 為
296.3百 萬 新 加 坡 元,其 中 約108.9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70.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預 期 將 分 別 於 截 至
2018年 及2019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確 認 為 收 益。
13. 發 售 統 計 資 料
下 表 載 列 股 份 發 售 項 下 的 統 計 資 料:
按 發 售 價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0.50港 元 計 算
按 發 售 價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0.60港 元 計 算
市 值(附 註1) 240.0百 萬 港 元 288.0百 萬 港 元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本 集 團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經 調 整 合 併 有 形 資 產 淨 值(附 註2) 0.21港 元 0.24港 元
14. 股 息
我 們 並 無 就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派 付 任 何 股 息。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我 們 已 宣 派 中 期 股 息 約3.5百 萬 新 加 坡 元,該 股 息 已 透 過 抵 銷 應 收 控 股 股
東 何 先 生 及 林 先 生 的 款 項 予 以 支 付。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概 無 宣 派 股 息。
5 : GS(14)@2018-10-29 00:04:07

15. 風險: 集中五大客戶、新項目屬非經常性質、各項營運波動、AR、擴張流動性風險、人、成本控制、牌照、依賴供應商及分包商、外勞、違規事件、天災人禍、保險、補助等、新加坡經濟、工人短缺、職業風險、安全措施及程序、競爭、監管規定
6 : GS(14)@2018-10-29 00:05:16

16. 2002年搞,2003年另一合夥人加入,業務持續擴張,重組上市
17. 售 鴻 昇 集 團
於2017年12月31日,鴻 業 及 獨 立 第 三 方Tan Gim Chwee先 生(「Tan先 生」)(擁 有 鴻 昇
集 團42.1%權 益 的 股 東)訂 立 買 賣 協 議,據 此,鴻 業 將 其 於 鴻 昇 已 發 行 股 本 的57.9%股 權
轉 讓 予Tan先 生,代 價 為5,000新 加 坡 元,該 代 價 乃 經 參 考 鴻 昇 集 團 於2017年12月15日 的
資 產 淨 值 釐 定。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上 述 轉 讓 已 妥 善 及 合 法 完 成 及 結 算。
鴻 昇 集 團 為 一 間 服 務 於 石 油 及 天 然 氣 行 業 的 製 造 及 維 修 服 務 公 司。我 們 的 控 股 股
東 最 初 於2012年 透 過 鴻 業 投 資 鴻 昇 集 團,意 圖 創 造 協 同 效 應 及 令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組 合 多
元 化。於2017年12月,由 於 控 股 股 東 有 意 專 注 於 作 為 建 築 及 基 建 工 程 的 總 承 建 商,因
此 鴻 業 出 售 鴻 昇 集 團。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鴻 昇 集 團 於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貢 獻 的 利 潤 約 為43,000新 加 坡 元,於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鴻 昇 集 團 應 佔 虧
損 約 為595,000新 加 坡 元。
出 售GK Development
於2018年2月20日,鴻 業 及 獨 立 第 三 方Wong Ka Hui Roy (Huang Jiahui Roy)先 生(「Roy
Wong先 生」)訂 立 買 賣 協 議,據 此,鴻 業 將 其 於GK Development已 發 行 股 本 的 全 部 股 權
轉 讓 予Roy Wong先 生,代 價 為123,927.76新 加 坡 元,該 代 價 乃 經 參 考GK Development於
2017年12月31日 的 資 產 淨 值 釐 定。上 述 轉 讓 自2018年5月17日 起 生 效,且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已 妥 善 及 合 法 完 成 及 結 算。
GK Development由控股股東(透過鴻業持有)於2010年1月就新加坡一個地產項目成立。
由 於GK Development自2012年 該 新 加 坡 地 產 項 目 完 成 後 一 直 無 業 務 活 動,因 此 鴻 業 出
售GK Development。於往績記錄期間,GK Development並未向本集團貢獻任何重大收益、
利 潤 或 虧 損。
7 : GS(14)@2018-10-29 00:29:24

18. 截 至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截 至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
2016年 2017年 2017年 2018年
項 目╱
合 約 數 量
收 益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
項 目╱
合 約 數 量
收 益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
項 目╱
合 約 數 量
收 益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
項 目╱
合 約 數 量
收 益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 公 營 界 別 3 13.2 24.1 4 46.8 46.4 3 12.6 36.4 3 14.3 37.1
— 私 營 界 別 8 30.7 55.8 2 38.4 38.0 1 16.9 49.1 1 13.0 33.7
小 計 11 43.9 79.9 6 85.1 84.4 4 29.5 85.5 4 27.3 70.8
室 內 裝 修 項 目
— 公 營 界 別 1 4.1 7.5 1 3.1 3.0 — — — 1 1.4 3.7
— 私 營 界 別 4 6.9 12.6 5 6.0 6.0 3 3.2 9.2 1 1.4 3.6
小 計 5 11.1 20.1 6 9.1 9.0 3 3.2 9.2 2 2.8 7.3
定 期 合 約(1)
— 公 營 界 別 — — — 3 6.6 6.6 2 1.8 5.3 4 8.4 21.9
總 計 16 54.9 100.0 15 100.8 100.0 9 34.5 100.0 10 38.5 100.0
19. 下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的 項 目 數 量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截 至
2018年
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
自2018年
5月1日 起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2016年 2017年 可 行 日 期
自 先 前 年 度 結 轉 的 項 目 4 5 10 11
年╱期 內 的 新 項 目 數 量 12 10 2 3
年╱期 內 的 已 竣 工 項 目 數 量 11 5 1 0
結 轉 至 下 一 年 度╱期 間 的 項 目 5 10 11 14
下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我 們 的 項 目 合 約 價 值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截 至
2018年
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
自2018年
5月1日 起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2016年 2017年 可 行 日 期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年╱期 初 未 完 成 合 約 價 值 74.8 119.0 151.4 124.9
年╱期 內 透 過 變 更 訂 單 取 得
或 變 更 的 新 合 約 99.1 133.2 12.0 25.6
年╱期 內 確 認 的 收 益 54.9 100.8 38.5 31.7
年╱期 末 的 未 完 成 合 約 價 值 119.0 151.4 124.9 118.8
(附 註)
20. 鑒 於 我 們 穩 健 的 往 績,我 們 計 劃 投 標 更 多 及╱或 更 大 型 的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以 增
加 我 們 在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市 場 份 額。董 事 認 為,本 集 團 可 透 過 獲 取 高 價 值 合 約
增 加 其 於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市 場 份 額,而 毋 須 獲 得A1級 資 質,原 因 乃(i)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遞 交 的 公 營 界 別 項 目 的 標 書 並 未 超 過A2級 項 下85.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上 限;
及(ii)A2級 項 下 的 競 投 限 額 僅 適 用 於 公 營 界 別 項 目 的 競 投。因 此,我 們 競 投 私 營 界 別 項
目 時 不 受 該 競 投 限 額 限 制。實 施 我 們 增 加 勞 動 力 及 購 置 新 機 器 及 設 備 的 計 劃 後,我 們
將 更 有 把 握 獲 取 合 約 價 值 接 近 或 超 過85.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高 價 值 公 營 界 別 合 約,且 我
們 將 能 夠 承 接 更 多 價 值 更 高 的 私 營 界 別 項 目,從 而 擴 大 我 們 於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市 場 份 額,原 因 正 如 本 招 股 章 程 第60頁「行 業 概 覽」一 節 所 載 的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 所
指 出,公 營 界 別 及 私 營 界 別 施 工 需 求 加 大,以 及2022年 獲 授 的 總 合 約 價 值 將 相 應 增 長
至 約31,190.9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儘 管 在 未 取 得A1級 資 質 時 我 們 可 能 無 法 增 加 我 們 於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市 場
份 額,為 拓 闊 業 務,我 們 亦 擬 申 請 由 現 有A2級 升 級 至A1級,以 令 我 們 可 競 投 無 限 定 合
約 價 值 的 公 營 界 別 項 目。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 為 維 持 增 速 而 參 與 更 多 項 目,原 因 乃
我 們 無 法 承 接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構 價 值 超 過85.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公 營 界 別 項 目(受 我 們 的
A2級所限制),亦受到可用人力、機器及設備以及同時承接高價值合約的營運資金限制。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 遞 交 的 標 書 乃 受 限 於 我 們 已 完 全 動 用 的 能 力 及 資 源,因 此 我 們
遞 交 較 少 標 書,並 於 提 交 標 書 時 提 供 競 爭 力 稍 遜 的 條 款,包 括 於 標 書 內 規 定 較 高 利 潤
率。我 們 於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的 大 多 數 項 目 乃 於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下 半 年 獲 授,我 們 隨 後 將 本 集 團 資 源 投 入 該 等 項 目。相 應 地,我 們 於 截 至
201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上 半 年 採 取 更 為 保 守 的 競 投 方 法,於 價 值 超 過10.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合 約 的 標 書 內 規 定 較 高 利 潤 率。因 此,(i)我 們 於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競 投 的81個 項 目 中 僅 獲 授 三 個 項 目,而 我 們 於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競
投 的67個 項 目 中 獲 授 八 個 項 目;及(ii)我 們 於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上 半 年 並
未 成 功 獲 授 我 們 所 競 投 約 為400.6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大 型 項 目。此 外,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以 建 築 合 約 的 獲 授 價 值 計,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公 營 界 別 的 土 木 工 程 項 目 約 佔
30.3%,2017年獲授施工合約價值約為2,307.8百萬新加坡元。基於上文所述,董事認為,
對 我 們 服 務 的 需 求 仍 然 充 足,特 別 是 鑑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第60頁「行 業 概 覽」一 節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 所 載,預 期 新 加 坡 施 工 行 業 的 複 合 年 增 長 率 將 由 低 速 轉 至 溫 和,由2012年
至2017年 約-4.4%增 至2017年 至2022年 約4.8%。
經 考 慮 上 述 競 投 策 略 所 概 述 的 資 源 限 制,董 事 認 為 我 們 投 資 人 力 以 及 機 器 及 設 備
的 擴 充 計 劃 將 提 高 我 們 同 時 競 投 及 承 接 更 多 更 高 價 值 項 目 的 能 力,因 而 在 新 加 坡 的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佔 據 更 多 的 市 場 份 額。儘 管 我 們 或 能 在 新 加 坡 的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中 取 得 更 多
的 市 場 份 額,但 董 事 認 為 將 我 們 的CW01工 種 從A2級 升 級 至A1級 將 使 我 們 能 夠 獲 得 更
大 的 市 場 份 額,因 為 我 們 將 能 夠 承 接 合 約 價 值 不 受 限 制 的 項 目。
為 將 本 集 團 於 承 建 商 登 記 系 統 下 的CW01工 種 由 現 有A2級 升 級 至A1級,本 集 團 須
符 合 若 干 要 求,包 括(a)鴻 業 的 最 低 繳 足 股 本 及 最 低 淨 值 達15.0百 萬 新 加 坡 元,(b)於 三
年 期 間 獲 取 總 合 約 價 值 至 少150.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項 目,其 中 價 值 最 少75.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項 目 須 於 新 加 坡 執 行,價 值112.5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項 目 以 主 要 合 約 執 行 及 價 值37.5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項 目 來 自 單 一 主 要 合 約,(c)僱 傭 至 少24名 持 有 所 需 資 質 的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專 業 人 士(「專 業 人 士」)或 技 術 人 員(「技 術 人 員」),當 中 包 括
最 少 八 名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 及 已 於 建 設 局 學 院 取 得 施 工 產 能 專 業 文 憑 或 為 認 證 施 工 產
能 人 員(Certified Construction Productivity Personnel)的 一 名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專 業 人 士 或
技 術 人 員,(d)持 有GB1許 可 證,及(e)獲 取 相 關ISO、OHSAS及 環 保 與 優 雅 認 證。就 上 述
要 求 而 言:
(a) 根 據A2級 項 下 的 規 定,鴻 業 目 前 擁 有 繳 足 股 本6.5百 萬 新 加 坡 元。就 我 們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的 實 施 計 劃(於 本 招 股 章 程「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 所 得 款 項 用
途」一節所詳述)而言,本公司將根據實施計劃透過分階段注資向鴻業提供資金,
最 終 將 增 加 鴻 業 的 繳 足 股 本,以 滿 足A1級 項 下 最 低 繳 足 股 本 的 規 定(現 為15.0
百 萬 新 加 坡 元)。
(b) 鴻 業 於 三 年 內 已 獲 得 總 價 值 約156.7百 萬 新 加 坡 元 的 合 約,所 有 合 約 均 由 鴻 業
作 為 總 承 建 商 於 新 加 坡 執 行。
(c) 鴻 業 目 前 擁 有 五 名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兩 名 技 術 人 員 及 五 名 專 業 人 士,彼 等 滿
足 承 建 商 登 記 系 統 下CW01工 種A2級 的 人 員 規 定。於A2級 資 質 下,本 公 司 需 聘
用 至 少12名 具 備 所 需 資 格 的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專 業 人 士 或 技 術 人 員,當 中 包
括 至 少 四 名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 及 已 於 建 設 局 學 院 取 得 施 工 產 能 專 業 文 憑 或 為 認
證 施 工 產 能 人 員 的 一 名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專 業 人 士 或 技 術 人 員。至 少 三 分 之
一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專 業 人 士 或 技 術 人 員 需 於 新 加 坡 具 備 至 少24個 月 的 相 關
經 驗;24個 月 中,至 少12個 月 於 新 加 坡 的 該 等 相 關 經 驗 須 於 過 去 三 年 獲 得。所
有人員均需向承建商登記系統提交年度持續教育及培訓聲明。除上述人員外,
鴻 業 已 僱 用 兩 名 技 術 人 員 及 十 名 專 業 人 士,彼 等 並 未 登 記 於 承 建 商 登 記 系 統
下CW01工 種 的A2級 下,惟 符 合 必 要 的 承 建 商 登 記 系 統 要 求,故 倘 有 必 要,彼
等 可 取 代 任 何 上 述 登 記 人 員。因 此,鴻 業 擁 有 足 夠 的 技 術 人 員 以 滿 足CW01工
種 的A2級 規 定。
鴻 業 目 前 尚 未 滿 足 上 文(c)所 述CW01工 種 的A1級 鴻 業 僱 用 至 少 八 名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 的 規 定。鴻 業 擬 根 據 其 擴 張 計 劃 增 加 勞 動 力,並 將 於2018年12月31日
前 增 聘36名 員 工,目 前 尚 不 包 含 增 聘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 以 滿 足CW01工 種A1級
至 少 八 名 可 登 記 專 業 人 士 的 規 定。目 前 負 責 四 個 項 目(預 期 於2018年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完 成)的 人 力 將 於2018年 第 四 季 度 各 項 工 程 完 成 後 釋 放。除 將 於 彼
等 與 我 們 的 合 約 期 限 完 成 後 與 本 集 團 解 除 僱 傭 關 係 的 合 約 員 工 外,其 餘 長 期
員 工 將 被 分 配 至 其 他 在 建 項 目,包 括 住 宅 項 目、房 屋 項 目、教 育 項 目、政 府 中
心 項 目 及 公 園 廊 道 項 目。上 述 四 個 項 目 的 項 目 經 理 將 被 調 配 至 我 們 可 能 獲 授
的 新 項 目,因 為 我 們 通 常 僅 為 各 項 目 委 聘 一 名 項 目 經 理。增 聘36名 員 工 乃 為
協 助 我 們 獲 得 的 現 有 及 新 項 目,且 鑑 於 我 們 擬 增 聘 的36名 員 工 乃 專 業 人 員,
此 舉 將 令 我 們(i)減 少 依 賴 就 提 供 人 力 向 我 們 收 取 管 理 費 的 分 包 商,以 及 減 少
依 賴 就 我 們 委 聘 以 提 供 技 術 人 員 的 分 包 商;及(ii)可 自 行 承 接 需 專 業 技 術 的 工
程,從而加強我們的競爭力。鴻業擬於日後增加所僱用的可登記專業人士數量,
並 將 於2020年 前 申 請 升 級 至CW01工 種A1級 前 完 成。
(d) 鴻 業 已 自2009年6月16日 起 獲 得GB1許 可 證,根 據 建 設 局 的 要 求,該 許 可 證 每
三 年 更 新 一 次。
(e) 鴻 業 已 獲 頒 必 要 的 質 量 控 制 及 工 作 場 所 安 全 及 健 康 證 書,包 括ISO 9001:
2015、OHSAS 18001:2007、ISO 14001:2015及 環 保 與 優 雅 建 造 商 獎 項。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 本 節 下 文「主 要 許 可 及 登 記」一 段。
鑑 於 上 文 所 述,本 集 團 目 前 已 滿 足 上 文(b)、(d)及(e)段 所 載CW01工 種A1級 的 要 求,
本 集 團 預 期,待 滿 足 上 文 第(a)及(c)段 後,我 們 將 於2020年 前 申 請 並 更 新 現 有A2級 資 質
至A1級。
21. 為 提 升 我 們 處 理 預 期 數 量 不 斷 增 加 的 項 目 及 數 量 不 斷 增 加 的 高 價 值 合 約 的 能 力,
以 及 降 低 項 目 對 僱 傭 及╱或 租 賃 機 器 及 設 備 的 依 賴,我 們 認 為 有 必 要 增 加 勞 動 力 以 及
機 械 及 設 備 投 資。因 此,我 們 計 劃 購 買 額 外 機 械 及 設 備,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空 氣 壓 縮 機、
槓 桿 式 升 降 機、吊 車、鏟 車、升 降 車、小 型 挖 掘 機、混 凝 土 攪 拌 機、木 屑 機、紥 鐵 機 及
運 水 車。本 集 團 計 劃 將 約14.7百 萬 港 元(約 佔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40.0%)用 於 購 買
額 外 機 械 及 設 備。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根 據 未 來 計 劃 擬 購 買 的 主 要 機 械 及 設 備 類 別 概 要,
以 及 擬 購 買 的 台 數 及 其 相 應 的 用 途 及 功 能:
機 械 及 設 備 類 別
將 購 買 的
台 數 用 途 及 功 能
槓 桿 式 升 降 機╱
懸 臂 起 重 機
25 用 於 維 修 或 基 建 工 程 中 吊 起 人 員
板 樁 機 1 用 於 基 建 及╱或 建 築 工 程 中 的 板 樁 作 業
吊 車 2 用 於 運 送 作 一 般 用 途 的 人 力 及 建 築 材 料
運 水 車 1 用 於 運 輸 基 建 工 程 的 用 水
空 氣 壓 縮 機 2 用 於 室 內 裝 修 中 的 木 工 工 程
混 凝 土 攪 拌 機 2 用 於 基 建 及╱或 建 築 工 程 中 的 混 凝 土 攪 拌
小 型 挖 掘 機 2 用 於 基 建 及╱或 建 築 工 程 中 的 土 方 工 程
木 屑 機 1 用 於 基 建 工 程 中 將 樹 幹 削 成 碎 屑
鏟 車 1 用 於 在 基 建 工 程 中 運 輸 建 築 材 料
滑 移 式 裝 載 機 1 用 於 在 基 建 工 程 中 運 輸 建 築 材 料 及 清 掃 道 路
螺 旋 鑽 1 用 於 基 建 及╱或 建 築 工 程 中 的 鑽 土
熱 掃 描 儀 2 用 於 維 護 工 程 的 探 測 器
紥 鐵 機 1 用 於 基 建 工 程 中 屈 製 及 切 割 鋼 筋 條
木 匠 機 械 及 推 台 鋸 3 製 造 木 工 組 件
本 集 團 擬 購 買 的 機 械 及 設 備 並 非 預 留 作 任 何 特 定 項 目,而 是 按 照 各 項 目 的 需 要 進
行 部 署。
於2018年6月1日,我 們 擁 有 下 列 機 械 及 設 備,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該 等 機 械 及 設 備
均 分 配 至 及 安 放 於 所 有 項 目 工 地:
所 擁 有
的 台 數 用 途 及 功 能
概 約
平 均 餘 下
可 用 年 期
機 械 及 設 備 類 別 (年)
紥 鐵 機 3 用 於 基 建 工 程 中 屈 製 及 切 割 鋼 筋 條 2
壓 縮 機 2 用 於 室 內 裝 修 中 的 木 工 工 程 1
卸 料 車 5 用 於 運 輸 建 築 材 料 2
混 凝 土 攪 拌 機 1 移 動 混 凝 土 攪 拌 5
挖 掘 機 及 附 屬 品 15 用 於 建 築 及 基 建 工 程 中 的 土 方 工 程 2-3
發 電 機 3 暫 時 供 電 3
吊 車、翻 斗 卡 車 及
大 篷 貨 車
12 用 於 運 輸 作 一 般 用 途 的 人 力 及 建 築 材 料 1-3
滾 筒 機 2 壓 路 2
滑 移 式 裝 載 機 及 掃 街 車 1 用 於 運 輸 的 建 築 及 基 建 工 程 建 築 材 料 及
清 掃 道 路
1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所 擁 有 的 機 器 及 設 備 已 分 配 至 及 安 放 於 所 有 項 目 工 地,
因此,我們已委聘分包商協助我們承接因缺乏機器及設備而無法進行的部分項目工程,
我 們 亦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就 項 目 自 供 應 商 租 賃 機 器 及 設 備。故 鑑 於(i)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的機器及設備悉數分配至及安放於所有項目工地,(ii)我們的工序主要涉及項目管理,
及(iii)我 們 於 有 需 要 時 使 用 設 備 及 機 器,且 與 項 目 進 度 並 無 直 接 關 係,因 此 我 們 機 器
及 設 備 的 利 用 率 意 義 不 大。
22.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共 有14個 在 建 項 目(進 一 步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節 上 文「我 們
的 業 務 模 式 — 我 們 的 項 目 —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的 在 建 項 目」一 段)。經 計 及 我 們 目 前
的 已 有 項 目 及 我 們 目 前 的 可 用 人 力 以 及 其 他 資 源,董 事 認 為,為 增 強 我 們 於 市 場 的 競
爭 力 以 及 承 接 額 外 及╱或 合 約 價 值 更 高 的 項 目,需 對 我 們 的 勞 動 力 及 廠 房 及 設 備 作 出
多 項 投 資,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一 節。誠 如 上 文 所 述,就
我 們 根 據 未 來 計 劃 對 勞 動 力 的 投 資 而 言,我 們 擬 增 聘36名 專 業 人 員,載 列 如 下:
角 色 職 能 人 員 數 量
高 級 人 員 監 督 項 目 管 理 6
技 術 工 人 進 行 電 力 工 程、管 道 及 衛 生 工 程 及ACMV系 統
工 程
21
操 作 員 負 責 操 作 機 器 及 設 備 9
我 們 或 會 不 時 委 聘 分 包 商 進 行 或 協 助 我 們 進 行 若 干 工 程,如 視 乎 我 們 不 時 的 工 作
量 或 當 進 行 的 工 程 及 服 務 需 專 門 許 可 證、技 術 及╱或 機 器 及 設 備 令 我 們 的 自 有 勞 動 力
資 源 不 足 時。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產生的分包成本分別約為29.2百萬新加坡元、61.1百萬新加坡元及24.2百萬新加坡元,
相 當 於 我 們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59.5%、68.0%及69.8%。董 事 認 為,減 少 使 用 分 包 商,
尤 其 是 於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以 及 室 內 裝 修 項 目 中 的 分 包 商,將 整 體 降 低 我 們 的 成 本 及 加
強 我 們 於 市 場 的 競 爭 力(舉 例 而 言,可 向 客 戶 提 供 更 具 競 爭 力 的 價 格),原 因 為 利 潤 加
成 一 般 已 計 算 在 我 們 分 包 商 所 收 取 的 分 包 費 用 內。一 般 而 言,當 我 們 向 部 分 提 供 項 目
管 理 服 務 連 同 勞 動 力 及╱或 機 器 的 高 端 分 包 商 分 派 我 們 項 目 的 重 大 部 分,以 進 行 我 們
的 項 目 工 程 時,鑑 於 就 彼 等 的 全 面 服 務 所 收 取 的 利 潤 加 成 較 高,我 們 有 關 該 等 項 目 的
利 潤 率 將 相 對 較 低。董 事 認 為,聘 用 額 外 六 名 高 級 員 工 將 加 強 我 們 的 內 部 項 目 管 理 能
力,從 而 可 令 我 們 透 過 降 低 使 用 高 端 分 包 商 而 增 加 利 潤 率,並 令 本 集 團 可 選 擇 委 聘 更
多 僅 提 供 機 器 及╱或 人 力 的 分 包 商,同 時 自 行 開 展 項 目 管 理。此 外,透 過 進 行 內 部 項
目 管 理 職 能,可 於 內 部 監 控 項 目 的 質 量 及 整 體 作 業。
就 增 聘 電 力 工 程、管 道 及 衛 生 工 程 及ACMV系 統 工 程 的 專 業 熟 手 工 人 以 及 操 作 機
器 及 設 備 的 操 作 員 而 言,彼 等 需 支 援 我 們 於 承 接 額 外 及╱或 合 約 價 值 更 高 的 項 目 的 預
期 增 長。考 慮 到 本 集 團 計 劃 擴 大 其 營 運 規 模 及 升 級 至CW01工 種「A1」級,董 事 認 為,本
集 團 的 若 干 類 型 工 程 將 會 有 相 當 龐 大 的 營 運 規 模 及 業 務 量,尤 其 是 電 力 工 程、管 道 及
衛 生 工 程 及ACMV系 統 工 程,就 此 而 言,直 接 僱 用 並 挽 留 所 需 工 人 較 按 項 目 基 準 委 聘
分 包 商 的 成 本 效 益 更 高,原 因 乃 利 潤 加 成 一 般 已 計 算 在 我 們 分 包 商 所 收 取 的 分 包 費 用
內。
就 操 作 機 器 及 設 備 而 增 聘 的 其 餘 操 作 員 而 言,彼 等 需 支 援 我 們 於 機 器 及 設 備 的 投
資,詳 情 載 於 本 節「業 務 策 略 — 擴 大 我 們 的 業 務 及 鞏 固 我 們 於 新 加 坡 建 築 施 工 行 業 的
市 場 地 位」一 段。
視 乎 於 聘 用 時 有 否 合 資 格 及 恰 當 的 候 選 人,我 們 擬 增 聘 的 專 業 員 工 可 能 包 括 本 地
及 外 籍 工 人,但 無 論 如 何,我 們 將 僱 用 的 外 籍 工 人 的 數 目 不 會 超 過 本 招 股 章 程 第163及
164頁 所 述 的 外 籍 勞 工 僱 傭 率 上 限。憑 藉 我 們 對 分 包 商 類 型 更 加 精 挑 細 選 及 內 部 進 行
更 多 項 目 管 理 以 提 高 利 潤 率 及 質 量 的 能 力,董 事 相 信,我 們 將 能 以 更 低 的 價 格 投 標 更
多 及 更 大 的 項 目,而 仍 然 維 持 合 理 的 利 潤 率。因 此,綜 合 考 慮 本 文 所 述 擴 張 策 略,我
們 認 為 我 們 將 能 夠 把 握 所 出 現 的 新 商 機。
23. 重 新 配 置 現 有 物 業 及 租 賃 額 外 辦 公 室 場 所 以 跟 上 業 務 擴 張
為 容 納 擴 大 的 員 工 以 及 機 械 及 設 備 規 模,我 們 亦 計 劃 重 新 配 置 現 有 物 業 及 租 用 額
外 辦 公 室 場 所。我 們 目 前 租 用 兩 個 單 位 的 辦 公 室 場 所 供 我 們 自 用,並 計 劃 租 用 與 我 們
目 前 的 租 賃 單 位 面 積 及 大 小 相 若 的 額 外 辦 公 室 場 所,因 目 前 的 租 賃 單 位 將 不 足 以 容 納
我 們 計 劃 增 加 的 員 工 數 目。我 們 現 時 將 我 們 位 於 新 加 坡 大 士 景 廣 場52號 的 物 業 中 的
972平 方 米 出 租 予 三 名 租 戶。由 於 該 處 擬 用 作 工 廠 及 附 屬 宿 舍,我 們 不 能 將 該 物 業 的 該
等 部 分 用 作 辦 公 用 途。於2017年12月31日,我 們 出 售 位 於 新 加 坡 卓 源 東 路32號 的 物 業,
有 關 單 位 亦 僅 獲 准 用 作 工 廠 及 宿 舍,而 不 得 用 作 辦 公 室 場 所。因 此,我 們 計 劃 將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 一 部 分 用 作 重 新 配 置 及 租 賃 額 外 辦 公 室。本 集 團 計 劃 將 約1.5百 萬 港 元(約
佔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4.0%)用 於 重 新 配 置 我 們 的 現 有 物 業 及 租 賃 新 辦 公 室 場 所。
24. 中 標 率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的 中 標 率:
截 至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截 至2018年
4月30日
2016年 2017年 止 四 個 月
i. 總 承 建 商 — 公 營 界 別(1) 43 62 13
公 開 招 標
• 獲 批 項 目 數 量 5 3 0
• 中 標 率(2) 11.6% 4.8% 0.0%
ii. 總 承 建 商 — 私 營 界 別(1) 24 19 5
邀 請 投 標
• 獲 批 項 目 數 量 3 0 2
• 中 標 率(2) 12.5% 0.0% 40.0%
總 計 11.9% 3.7% 11.1%
25. 身 兼 分 包 商 的 主 要 客 戶 及 身 兼 主 要 客 戶 的 分 包 商
五 大 客 戶 之 一 的 客 戶B與 五 大 分 包 商 之 一 的 分 包 商D有 兩 名 股 東 及 董 事(「股 東X」
及「股 東Y」)相 同。我 們 為 客 戶B就 興 建 有 地 庫 的 五 層 高 工 業 大 樓 參 與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及 我 們 委 聘 分 包 商D為 我 們 與 客 戶B的 項 目 供 應 及 安 裝 室 內 設 計 工 程,因 為 分 包 商D為
客 戶B就 所 述 項 目 指 定 的 分 包 商。
據 董 事 所 深 知 及 確 信,客 戶B、分 包 商D、股 東X及 股 東Y均 為 獨 立 第 三 方,與 客 戶
B及 分 包 商D的 交 易 條 款 屬 公 平 合 理,符 合 市 場 慣 例,與 我 們 與 其 他 客 戶 及 分 包 商 訂 立
的 交 易 類 似。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客 戶B貢 獻 的 收 益 及 毛 利 以 及 分 包 商D向 本 集 團 供 應 的
材 料 及╱或 服 務 成 本:
截 至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截 至2018年
4月30日
2016年 2017年 止 四 個 月
來 自 客 戶B的 收 益 佔 我 們 總 收 益
的 百 分 比 12.2% — —
來 自 客 戶B的 毛 利(百 萬 新 加 坡 元) 0.8 — —
分包商D應佔的物料及╱或服務成本(百
萬 新 加 坡 元) 2.1 — —
26.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五 大 客
戶 應 佔 總 收 益 分 別 約 為48.4百 萬 新 加 坡 元、92.0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36.0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總 收 益 的88.0%、91.3%及93.4%。我 們 最 大 客 戶 應 佔 我 們 的 收 益 分 別 約 為
23.3百 萬 新 加 坡 元、38.2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16.6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同 期 總 收 益
的42.4%、37.9%及43.1%。收 益 集 中 於 該 等 特 定 客 戶 主 要 由 於 以 下 原 因 所 致:(i)本 集 團
項 目 為 本 的 業 務 性 質;(ii)我 們 最 大 客 戶 的 其 中 一 個 大 型 項 目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取 得 重
大 進 展,導 致 本 集 團 的 大 部 分 資 源 由 上 述 項 目 佔 用;(iii)本 集 團 當 前 規 模 有 限,影 響 我
們 可 同 時 承 接 的 項 目 數 量;及(iv)項 目 執 行 期 長 導 致 本 集 團 收 益 確 認 期 較 長。儘 管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的 收 益 集 中 於 我 們 五 大 客 戶,我 們 的 董 事 認 為,本 集 團 的 業 務 模 式 可 持 續 發
展,原 因 在 於:
(a) 單 一 高 價 值 項 目 於 較 長 合 約 期 內 為 我 們 貢 獻 大 部 分 收 益 的 情 況,在 業 內 並 不
罕 見。如 本 集 團 承 接 一 項 高 價 值 項 目,或 於 同 一 時 間 或 前 後 承 接 多 個 高 價 值
項目,有關客戶可輕易憑藉收益貢獻在超過一個財政年度成為我們的最大客戶;
(b) 儘 管 高 價 值 項 目 將 在 短 期 內 佔 用 本 集 團 大 部 分 資 源,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團 隊 認 為,由 於 未 來 客 戶 將 於 決 定 是 否 向 我 們 判 授 合 約 時 參 考 我 們 的 往
績 記 錄 及 過 往 表 現,本 集 團 項 目 組 合 中 擁 有 多 種 高 價 值 合 約 將 鞏 固 我 們 作 為
可 靠 及 資 深 總 承 建 商 的 聲 譽,並 長 遠 促 進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發 展;
(c) 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獲 批 的 項 目 主 要 來 自 在 公 營 界 別 的 公 開 招 標,而 於 截 至
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五 大 客
戶 中 的 兩 名、三 名 及 三 名 為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分 別 為 我 們 的 總 收 益 貢 獻 約
24.2%、49.4%及56.1%。向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提 交 的 所 有 投 標 均 透 過GeBIZ按 公
開 投 標 基 準 作 出,而 非 透 過 邀 請 投 標,所 評 估 的 主 要 因 素 包 括 所 提 供 工 程 及
服 務 的 定 價 及 質 量。在 可 靠 性、質 量 控 制 及 安 全 方 面 具 有 出 色 記 錄 並 承 接 多
個 項 目 的 承 建 商,將 在 客 戶 的 評 估 中 佔 優。此 外,我 們 在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的 往
績 記 錄 將 令 我 們 在 公 營 界 別 項 目 投 標 中 處 於 有 利 地 位,因 為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通 常 會 互 通 承 建 商 表 現;
(d)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有14個 在 建 項 目。考 慮 到 該 等 項 目 未 完 成 合 約 金
額(包 括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取 得 的 任 何 變 更 訂 單),截 至2019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預 期 該 等 項 目 將 分 別 為 我 們 的 總 收 益 貢 獻 約108.9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70.0百 萬 新 加 坡 元。預 期 將 予 確 認 的 收 益 金 額 可 能 因 項 目 的 實 際 進 度 以
及 開 工 及 竣 工 日 期 而 變 動。
27. 我 們 與 五 大 客 戶 的 業 務 關 係
據 董 事 所 深 知 及 確 信,我 們 五 大 客 戶 及 彼 等 的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各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團 隊 認 為,本 集 團 並 未 過 度 倚 賴 我 們 的 五 大 客 戶,且 本 集
團 未 來 向 其 他 客 戶 取 得 其 他 項 目 不 大 可 能 會 遇 到 困 難。鑒 於 本 集 團 的 規 模 及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承 接 的 項 目 數 量,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團 隊 認 為,本 集 團 項 目 組 合 內 擁
有 合 理 分 散 的 客 戶 及 項 目。本 集 團 無 意 將 自 身 限 於 僅 為 五 大 客 戶 提 供 服 務,並 將 於 考
慮(其中包括)本集團的可用資源及合約金額後繼續積極監察及向多名客戶投標新項目。
28. 供 應 商 類 型
我 們 的 採 購 主 要 來 自 新 加 坡 供 應 商,我 們 的 主 要 採 購 包 括 預 拌 混 凝 土、鋼 筋、租
賃 機 械 及 設 備 以 及 電 線 及 工 具 等 硬 件。我 們 根 據 個 別 項 目 的 需 求 作 出 採 購。我 們 通 常
就 每 項 採 購 向 供 應 商 下 達 訂 單,及 如 並 無 規 定 見 貨 付 款,授 予 我 們 的 平 均 信 貸 期 通 常
介 乎30至90天,須 以 支 票 或GIRO支 付。除 項 目 採 購 外,我 們 並 無 與 供 應 商 訂 立 任 何 長
期協議。我們與供應商維持良好關係,且並無與供應商發生任何重大質量或履約問題。
我 們 就 已 通 過 評 估 標 準 的 供 應 商 保 存 經 批 准 供 應 商 名 單;對 於 首 次 納 入 名 單 的 供
應 商,我 們 將 根 據 以 下 各 項(其 中 包 括)審 閱 其 表 現:(i)價 格;(ii)產 品 質 量;(iii)現 有 工
程 量;(iv)現 有 資 源;(v)過 往 表 現;(vi)市 場 聲 譽;(vii)繳 足 股 本(如 適 用);(viii) bizSAFE
級別;及(ix)環保與優雅建造商獎(如適用)。該評估由我們的採購部門及營運部門執行,
並 提 交 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團 隊 以 供 批 准。隨 後,我 們 的 項 目 經 理 將 按 年 度 基
準 或 如 必 要 時,根 據(其 中 包 括)以 下 各 項 評 估 供 應 商 的 表 現:(i)根 據 合 約╱採 購 訂 單
滿 足 交 付 時 間 表 的 能 力;(ii)符 合 測 試 要 求 的 能 力;(iii)響 應 指 示;(iv)兌 現 保 證 及╱或
擔 保 的 能 力;(v)管 理 承 擔;(vi)所 獲 得 商 品 及 服 務 的 質 量;(vii)質 量 管 理 系 統;(viii)成
本 競 爭 力 及(ix)環 境、健 康 及 安 全 表 現 以 及 其 環 保 與 優 雅 建 造 商 計 劃 表 現(如 適 用)。在
審 閱 後,我 們 的 採 購 部 門、執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團 隊 將 決 定 供 應 商 是 否 將 保 留 於 經 批
准 供 應 商 名 單 內。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經 批 准 供 應 商 名 單 上 擁 有 約370名 供 應
商。
29. 分 包 工 程 類 型
作 為 總 承 建 商,我 們 可 選 擇 將 批 量 建 築 及 一 般 施 工 工 程 轉 授 予 我 們 的 分 包 商。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 通 常 按 項 目 基 準 就 專 業 工 程(如 鞏 固 混 凝 土 工 程、管 道 工 程、
ACMV工 程、鋼 結 構 工 程 及 鋁 工 程)委 聘 分 包 商,因 我 們 可 能 並 無 進 行 該 等 專 業 工 程 的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或 能 力。
我 們 透 過 項 目 相 關 事 宜 的 強 大 溝 通 能 力(尤 其 是 協 調 分 包 商 工 程 進 度 及 項 目 要 求)
與 分 包 商 維 持 良 好 關 係。我 們 亦 向 分 包 商 作 出 即 時 付 款,而 分 包 商 按 可 靠 及 及 時 基 準
提 供 其 服 務。通 常,我 們 對 分 包 商 的 表 現 向 客 戶 負 責,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缺 陷、項 目 計 劃
延 誤 及 違 反 規 則 或 規 例。
我 們 的 分 包 商 的 一 般 責 任 為 確 保 所 執 行 的 所 有 工 程 符 合 合 約 要 求。分 包 期 限 因 分
包 工 程 性 質 而 不 同。我 們 的 分 包 商 通 常 可 提 交 每 月 付 款 要 求 或 進 度 付 款 要 求,以 由 我
們 根 據BCISPA批 准。分 包 商 提 供 的 信 貸 期 通 常 介 乎30至45天,應 以 支 票 或GIRO支 付。
我 們 通 常 要 求 分 包 商 安 排 及 承 擔 對 執 行 分 包 工 程 屬 必 要 的 有 關 勞 工、材 料 以 及 機 械 及
設 備 成 本。在 若 干 情 況 下,如 我 們 決 定 自 費 採 購 該 等 材 料,我 們 不 會 要 求 分 包 商 承 擔
若 干 材 料 的 成 本。
我 們 通 常 由 經 批 准 分 包 商 名 單 選 擇 分 包 商,並 根 據 以 下 各 項(其 中 包 括)初 步 評 估
分 包 商:(i)價 格;(ii)產 品 質 量;(iii)現 有 工 程 量;(iv)現 有 資 源;(v)質 量 管 理 系 統;(vi)
市 場 聲 譽;(vii)繳 足 股 本(如 適 用);(viii) bizSAFE級 別;及(ix)環 保 與 優 雅 建 造 商 獎(如
適 用)。該 評 估 由 我 們 的 採 購 部 門 及 營 運 部 門 與 我 們 的 合 約 經 理 共 同 執 行,隨 後 提 交 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團 隊 以 供 批 准。項 目 分 包 費 用 是 基 於 項 目 範 圍、工 程 竣 工 時
間 及 複 雜 程 度 釐 定。隨 後,我 們 的 項 目 經 理 將 基 於 以 下 各 項(其 中 包 括)評 估 各 主 要 項
目 分 包 商 的 表 現:(i)根 據 合 約 滿 足 工 作 時 間 表 的 能 力;(ii)符 合 測 試 要 求 的 能 力;(iii)響
應 指 示;(iv)兌 現 保 證 及╱或 擔 保 的 能 力;(v)管 理 承 擔;(vi)所 獲 得 商 品 及 服 務 的 質 量;
(vii)成 本 競 爭 力;及(viii)環 境、健 康 及 安 全 表 現,以 及 環 保 與 優 雅 建 造 商 計 劃 表 現(如
適 用)。於 有 關 審 閱 後,我 們 的 採 購 部 門、營 運 部 門、執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團 隊 將 決 定
該 分 包 商 是 否 將 保 留 於 我 們 的 經 批 准 分 包 商 名 單。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經
批 准 分 包 商 名 單 上 擁 有 約400名 供 應 商。
30. 多 年 來,本 集 團 已 與 我 們 的 分 包 商 建 立 良 好 關 係,關 係 時 間 為 期 一 至 十 年 不 等。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向 我 們 的 五 大
分 包 商 支 付 的 分 包 工 程 總 額 約 為14.0百 萬 新 加 坡 元、19.8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10.4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的28.6%、22.1%及30.0%。同 期 我 們 的 最 大 分 包 商 費
用 約 為4.3百 萬 新 加 坡 元、6.8百 萬 新 加 坡 元 及5.4百 萬 新 加 坡 元,分 別 約 佔 我 們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的8.8%、7.6%及15.7%。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並 未 就
分 包 商 履 行 的 工 程 質 量 收 到 任 何 客 戶 申 索 或 爭 議。
31.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的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我 們 備 存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的 內 部 記 錄。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 的 僱 員 概 無 涉 及 任 何
工 作 場 所 事 故。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後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已 記 錄 一 宗 涉 及 一 名
僱 員 被 移 動 物 件 撞 傷 的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新 加 坡 施 工 行 業 的 比 較 數 字 截 至12月31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截 至
2018年
4月30日
自2018年
5月1日 起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5)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止 四 個 月
涉 及 我 們 僱 員 的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數 量(1)
— — 0 0 1 0
涉 及 我 們 分 包 商 僱 員 的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數 量(2)
— — 3 6 0 0
事 故 頻 率(3) 1.7 1.6 2.9 2.9 0.7 0
失 時 工 傷 頻 率(5) 159 104 39.6 54.4 8.3 0
32. 僱 員 賠 償 申 索
作為總承建商,我們須以客戶、本集團(作為總承建商)及項目特定分包商為受惠人,
購 買 承 建 商 綜 合 保 險 及 工 商 賠 償 保 險。下 文 所 載 僱 員 賠 償 申 索 為 我 們 的 分 包 商 僱 員 及
我 們 本 身 僱 員 的 申 索 總 數。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共 發 生21宗 事 故,其 中 的 兩 名 勞 工 由
本 集 團 僱 用(其 中 一 宗 事 故 反 映 於 本 節 上 文「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的
工 作 場 所 事 故」一 段 表 格 中),餘 下 勞 工 是 由 我 們 的 分 包 商 僱 傭。下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涉 及 本 集 團 及 分 包 商 所 僱 傭 勞 工 的 事 故 性 質:
事 故 性 質 申 索 宗 數
割 傷、裂 傷 及╱或 瘀 傷 9
扭 傷╱拉 傷 1
被 移 動 物 件 撞 傷 5
鈍 器 所 傷 3
骨 折 3
總 計 21
33. 自 有 物 業
於2017年12月31日,我 們 在 位 於 新 加 坡32 Toh Guan Road Eas(t 郵 編608578)的 物 業 擁
有 一 個 單 位,該 單 位 其 後 於2018年3月13日 出 售 予 獨 立 第 三 方。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我 們 擁 有 一 座4層 獨 立 廠 房,位 於 新 加 坡 大 士 景 廣 場52號(郵 編637727),總 地 盤 淨 面 積
約為2,500.1平方米(「大士景廣場52號」),根據一項自1996年10月30日起開始的60年租約,
獲 批 准 用 作 工 廠 及 配 套 宿 舍。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董 事 確 認,我 們 已 向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及 機 關 取 得 於 大 士 景 廣 場52號 開 展 現 有 活 動 的 必 要 批 准。有 關 大 士 景 廣 場52
號 的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三。
租 賃 物 業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已 向 負 責 管 理 及 開 發 工 業 地 產 的 新 加 坡 法 定 機 構(作
為 出 租 人),於 宏 茂 橋 工 業 區2A路20座 租 賃 兩 個 辦 公 室 單 位,作 為 我 們 的 總 部,詳 情 載
列 如 下:
地 址 租 賃 面 積 月 租 租 期
20 Ang Mo Kio Industrial Park
2A #07–33, Singapore 567761
176.9平 方 米 3,078新 加 坡 元 2018年5月16日 至
2021年5月15日
20 Ang Mo Kio Industrial Park
2A #07–31, Singapore 567761
176.9平 方 米 3,114新 加 坡 元 2018年6月1日 至
2021年5月31日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向 獨 立 第 三 方 租 賃 外 部 持 牌 宿 舍,用 作 我 們 的 外 籍 勞
工 宿 舍。我 們 根 據 租 賃 單 位 數 量 按 每 月 基 準 付 費 如 下:
地 址 用 途 單 位 數 目 月 租 租 期
6 Tuas South Street 15
#05–94, 96, 97, 98
CDPL (Tuas)
Dormitory Singapore
636906
宿 舍 4 每 個 單 位2,764新 加 坡 元
(包 括 租 費、服 務 及 管 理 費
以 及 消 費 稅)
所 有 單 位 從
2018年7月16日
至2018年11月15日
本 集 團 將 持 續 監 控 容 納 外 籍 勞 工 所 需 的 宿 舍 單 位 數 量,並 於 屆 滿 前 續 期 現 有 租 賃
協 議 或 於 需 要 時 租 賃 新 的 宿 舍 單 位。
34. 下 文 載 列 於2018年4月30日 本 集 團 各 職 能 的 僱 員 數 量(包 括 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但 不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於2018年
4月30日
銷 售 及 市 場 推 廣 部 門 7
合 約 及 採 購 部 門 15
項 目 部 門 54
會 計、人 力 資 源 及 行 政 部 門 26
工 地 外 籍 勞 工 214
總 計 316
8 : GS(14)@2018-10-29 00:30:45

35. 劉 宏 立:3363
36. 吳 捷 陞:2393、8436、2227、2366、8360、8140
9 : GS(14)@2018-10-29 00:32:20

35. 鴻 建 私 人 有 限 公 司
鴻 建 私 人 有 限 公 司(「鴻 建」)開 展 一 般 建 造 工 程 設 計 及 顧 問 服 務 及 一 般 施 工 工 程。
鴻 建 由 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 兼 控 股 股 東 何 先 生 的 連 襟Yap Meng Keong先 生 擁 有100%權 益。
因 此,就GEM上 市 規 則 而 言,鴻 建 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故 此,與 鴻 建 的 以 下 交 易 構
成GEM上 市 規 則 第 二 十 章 下 本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i) 提 供 一 般 分 包 工 程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鴻 建 為 我 們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鴻 業 提 供 一 般 分 包 工 程,如 小 型 修
理 及 裝 修 工 程 以 及 租 賃 車 輛。鴻 業 亦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為 鴻 建 提 供 一 般 分 包 工 程,如 小
型 修 理 及 電 氣 工 程、採 購 若 干 建 築 材 料 及 租 賃 機 械。鴻 建 將 於 上 市 後 繼 續 提 供 一 般 分
包 工 程,而 鴻 業 將 於 上 市 後 中 止 該 等 交 易。
截 至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我
們 就 鴻 建 提 供 的 一 般 分 包 工 程 支 付 的 款 項 分 別 約 為58,000新 加 坡 元、86,000新 加 坡 元 及
7,000新 加 坡 元。歷 史 款 項 是 由 各 方 透 過 公 平 協 商 及 參 考 類 似 服 務 的 當 時 市 價 釐 定。
根 據 鴻 建 與 本 集 團 在 其 一 般 業 務 過 程 中 於2018年10月4日 訂 立 的 分 包 協 議(「分 包
協 議1」),鴻 建 同 意 向 鴻 業 提 供 一 般 分 包 工 程,以 維 持 較 低 營 運 成 本 及 避 免 機 械╱汽 車
成 本,以 致 本 集 團 無 需 購 買 額 外 機 械╱汽 車。鴻 建 同 意 按 項 目 基 準 及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或
按 更 有 利 的 價 格 提 供 一 般 分 包 工 程,而 有 關 價 格 是 透 過 公 平 協 商 基 於 當 時 市 價 並 非 較
就提供予獨立第三方的類似服務更優惠者,參考特定項目的規模、複雜程度及時間表、
預 期 項 目 所 需 時 間 及 員 工 數 量 以 及 有 關 生 產 材 料 的 成 本 而 釐 定。我 們 亦 將 向 至 少 兩 名
獨 立 服 務 供 應 商 尋 求 相 同 或 類 似 服 務 的 報 價,以 確 保 可 於 整 個 分 包 協 議1期 限 內 維 持
特 定 利 潤 率 水 平,並 將 於 確 定 委 聘 服 務 供 應 商 時 考 慮(其 中 包 括)其 聲 譽、服 務 質 量 及
可 靠 性。分 包 協 議1的 期 限 自 上 市 日 期 起 至2020年12月31日 止。
36. Wee Jo Enterprise Pte. Ltd.
Wee Jo Enterprise Pte. Ltd(.「Wee Jo Enterprise」)開展一般承建商以及製造及維修雪櫃、
空 調 及 通 風 機 械 及 設 備(家 用 雪 櫃 除 外)業 務。Wee Jo Enterprise由 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控
股股東何先生的兄弟Ho Nam Joo先生及侄女Ho Chong Min女士分別擁有48%及52%權益。
因 此,就GEM上 市 規 則 而 言,Wee Jo Enterprise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故 此,與Wee Jo
Enterprise的 以 下 交 易 構 成GEM上 市 規 則 第 二 十 章 下 本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Wee Jo Enterprise向 鴻 業 提 供 空 調 工 程。鑒 於 我 們 的 項 目 並 不 涉
及 大 量 空 調 工 程,我 們 認 為 僱 傭 內 部 空 調 團 隊 並 非 必 要,並 認 為 於 未 來 數 年 將 空 調 工
程 分 包 予Wee Jo Enterprise屬 適 當。因 此,該 等 交 易 將 於 上 市 後 繼 續。
截 至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歷
史 交 易 總 額 分 別 約 為48,000新 加 坡 元、77,000新 加 坡 元 及8,000新 加 坡 元。歷 史 金 額 是 由
各 方 透 過 公 平 協 商 及 參 考 類 似 服 務 的 當 時 市 價 釐 定。
根 據Wee Jo Enterprise及 本 集 團 於2018年10月4日 訂 立 的 分 包 協 議(「分 包 協 議2」),
Wee Jo Enterprise同 意 根 據 實 際 需 求 及 按 正 常 商 業 條 款 或 按 更 有 利 的 價 格 向 本 集 團 提 供
空 調 工 程,而 有 關 價 格 是 透 過 公 平 協 商 基 於 當 時 市 價 並 非 較 就 提 供 予 獨 立 第 三 方 的 類
似 服 務 更 優 惠 者 釐 定。我 們 亦 將 向 至 少 兩 名 獨 立 服 務 供 應 商 尋 求 相 同 或 類 似 服 務 的 報
價,以 確 保 可 於 整 個 分 包 協 議2期 限 內 維 持 特 定 利 潤 率 水 平,並 將 於 確 定 委 聘 服 務 供
應 商 時 考 慮(其 中 包 括)其 聲 譽、服 務 質 量 及 可 靠 性。分 包 協 議2的 期 限 自 上 市 日 期 起 至
2020年12月31日 止。3
37. City Garden Pte. Ltd.
City Garden Pte. Ltd(. 「City Garden」)開 展 一 般 建 造 施 工 及 景 觀、園 林 設 施 及 維 修、割
草、伐 木、修 剪、種 植 觀 賞 植 物 及 園 藝 景 觀。City Garden由 我 們 的 執 行 董 事 兼 控 股 股 東
林 先 生 的 堂 兄 弟Lim Beng Keong先 生 擁 有71.19%權 益。因 此,就GEM上 市 規 則 而 言,
City Garden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故 此,與City Garden的 以 下 交 易 構 成GEM上 市 規 則 第
二 十 章 下 本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City Garden向 鴻 業 提 供 景 觀 工 程 及 採 購 服 務。該 等 交 易 將 於 上 市
後 持 續。
截 至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2018年4月30日 止 四 個 月,歷
史 交 易 總 額 分 別 約 為 零、258,000新 加 坡 元 及56,000新 加 坡 元。通 常,City Garden就 提 供
景 觀 工 程 收 取 的 金 額 是 參 考 項 目 工 地 的 面 積 及 位 置 釐 定,就 採 購 材 料 所 收 取 的 款 項 是
參 考 所 採 購 物 品 的 價 格 釐 定 且 付 款 通 常 屬 一 次 過 性 質。歷 史 款 項 是 由 各 方 透 過 公 平 協
商 及 參 考 類 似 服 務 的 當 時 市 價 釐 定。
根 據City Garden及 本 集 團 於2018年10月4日 訂 立 的 分 包 協 議(「分 包 協 議3」),City
Garden同 意 按 項 目 及 按 正 常 商 業 條 款 或 按 更 有 利 的 價 格 向 本 集 團 提 供 景 觀 工 程 及 採 購
服 務,而 有 關 價 格 是 透 過 公 平 協 商 基 於 當 時 市 價 並 非 較 就 提 供 予 獨 立 第 三 方 的 類 似 服
務 更 優 惠 者 釐 定。我 們 亦 將 向 至 少 兩 名 獨 立 服 務 供 應 商 尋 求 相 同 或 類 似 服 務 的 報 價,
並 將 於 確 定 委 聘 服 務 供 應 商 時 考 慮(其 中 包 括)其 聲 譽、服 務 質 量 及 可 靠 性。分 包 協 議3
的 期 限 自 上 市 日 期 起 至2020年12月31日 止。
10 : GS(14)@2018-10-29 00:34:02

38. 德勤
39. 2017年增9倍,至410萬,2018年首4月,降7%,至130萬,重債
11 : Clark0713(1453)@2019-01-26 00:32:07

股權高度集中

證 監 會 最 近 曾就 本 公 司 之 股 權 分 佈 進 行查 訊 。 證 監 會 查 訊 結 果 顯示 於 2019 年 1 月15日,有10名股東合共持有88,564,000股股份,相當於已發行股本之18.5 %。有關股權連同由本公司主要股東持有之360,000,000股( 佔已發行股份之75.0 % ),相當於2019 年 1 月 15 日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93.5 % 。 因 此 , 僅 有 31,436,000 股( 佔 已 發 行 股 份 之6.5 % )由其他股東持有。
12 : GS(14)@2019-01-26 13:54:40

無運行
13 : GS(14)@2019-04-07 08:19:11

虧,重債
14 : GS(14)@2019-04-26 13:08:59

盈利降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0143

宏鑫控股(Hong Xin Construction)專區

1 : GS(14)@2018-07-19 09:46:23

http://www.hongxin.com.my/overview.html
Company Overview

Hong Xin Construction Sdn. Bhd. was first set up as Low Construction Trading Co. on 1st September 1985. With the business continuously to growth and a number of diversify projects from commercial and residential projects, we had established Hong Xin Construction Sdn. Bhd. on 15th July 1996.


Our company stands for excellence and innovation in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techniques. We create excels in the team atmosphere that the entire approach of our company is based on cooperative communications with our clients. We had achieved the certification of ISO9001:2000 in Jun’s 2008, which we believe through this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Everybody benefits from this approach because it utilizes the knowledge and experience of all those involved. This philosophy, combined with awareness of and responsiveness to a constantly changing industry, help HONG XIN to maintain high standards and a solid reputation.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0831

管道工程控股(Hup Seng Choon Construction/ HSC Pipeline) (1865)專區

1 : GS(14)@2018-08-30 22:59:23

https://sgp.bizdirlib.com/node/41682
Company Name :
HUP SENG CHOON CONTRACTOR PTE LTD
Brief Description :
HUP SENG CHOON CONTRACTOR PTE LTD is a gas companies company, located in Singapore. Its contact method and company information is as below.
Industry Category :
gas companies
Products and Services :
GAS COMPANIES
Email :
[email protected]
Buy Data :
Click Here to Buy Singapore Business Directory Full Data
2 : GS(14)@2018-08-30 22:59:50

https://hscpe.com/
網址
3 : GS(14)@2018-08-30 23:00:03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082902_c.htm
招股書
4 : GS(14)@2019-03-14 10:52:04

http://www3.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90314008_C.pdf
招股書
5 : GS(14)@2019-05-19 15:07:25

1. 我們是專營基礎設施管道建設及相關工程服務的總承辦商,在新加坡開業超過26年,
服 務 對 象 以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行 業 為 主。自 開 業 以 來,我 們 已 成 功 為 新 加 坡 私
營 及 公 用 事 業 公 司 接 辦 多 個 燃 氣 及 水 務 管 道 項 目 以 及 通 訊 電 纜 項 目。我 們 的 合 約 乃 就
個 別 項 目 訂 立。由 徐 源 華 先 生 領 導 的 經 驗 豐 富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資 深 管 理 隊 伍 多 年 來 對 本
集 團 的 發 展 貢 獻 良 多,我 們 因 而 得 以 在 新 加 坡 業 界 奠 定 領 導 地 位。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按 收 入 計 算,我 們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在 新 加 坡 的 整 體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排 名 第 三 及 在 燃 氣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排 名 第 二。
我 們 的 實 力 在 於 敷 設 燃 氣 管 道 方 面 的 能 力。早 於 一 九 九 零 年 代 後 期,我 們 首 次 參
與 使 用 聚 乙 烯 喉 管 為 工 業 及 住 宅 發 展 項 目 敷 設 供 氣 管 道,亦 參 與 裕 廊 島 的 氣 體 輸 送 管
道 項 目 設 計 及 敷 設 高 壓 鋼 管。我 們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首 次 獲 授 新 加 坡 史 丹 福 運 河(Stamford
Canal)新 水 管 的 合 約,並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獲 授 啟 奧 城(Biopolis)分 區 供 冷 管 道 項 目 的 合 約,
稍 後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涉 足 首 個 供 電 電 纜 項 目,並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五 月 取 得 首 個 通 訊 電 纜 安
裝 成 套 項 目。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起,我 們 首 次 參 與 太 陽 能 板 安 裝 項 目。我 們 廣 泛 的
往 績 記 錄 顯 示 我 們 有 能 力 為 不 同 行 業 敷 設 不 同 導 向、直 徑 或 其 他 要 求 的 管 道。我 們 確
保 工 程 盡 可 能 在 安 全 高 效 的 情 況 下 順 利 完 工,即 使 施 工 地 點 是 高 交 通 流 量 的 市 區 或 住
宅 區。我 們 承 接 的 項 目 一 般 是 透 過 競 投 程 序 取 得,可 透 過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營 運 的
GeBIZ或 自 行 在 客 戶 本 身 的 網 站 投 標 或 應 邀 投 標。
2. 於 往 績 期,本 集 團 完 成18個 涉 及 提 供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的 項 目,
當 中 大 部 分 合 約 屬 於 成 套 合 約。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來 自 提 供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的 收 入 分 別
約 為29,500,000坡 元、28,400,000坡 元、23,400,000坡 元 及14,100,000坡 元。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內 按 項 目 類 別 劃 分 的 收 入: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燃 氣 管 道 20,942 71.0 21,053 74.1 13,337 56.9 2,731 19.3
水 務 管 道 5,675 19.2 6,116 21.5 9,066 38.7 6,374 45.1
纜 線 安 裝(附 註) 2,885 9.8 1,239 4.4 1,016 4.4 5,036 35.6
總 計 29,502 100.0 28,408 100.0 23,419 100.0 14,141 100.0
3. 我 們 的 客 戶 主 要 包 括(i)私 營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公 司;及(ii)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例 如 專 責 治 理 水 務 及 集 水 區 的 公 營 機 構。於 往 績 期,我 們 的 收 入 約80%來 自 私 營 公 用
事 業 類 別 的 客 戶,其 餘 則 來 自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內 按 客 戶 類 別
劃 分 的 收 入 明 細: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私 營 25,208 85.4 22,954 80.8 16,372 69.9 10,308 72.9
公 營 4,294 14.6 5,454 19.2 7,047 30.1 3,833 27.1
總 計 29,502 100.0 28,408 100.0 23,419 100.0 14,141 100.0
我 們 引 以 為 傲 的 競 爭 優 勢 是 在 按 準 時 及 可 靠 的 原 則 上 管 理 及 執 行 項 目,包 括 規 模
較 大 及 複 雜 的 項 目。我 們 驕 人 的 往 績 及 經 驗 豐 富 的 管 理 隊 伍 乃 我 們 得 以 在 本 地 燃 氣、
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行 業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建 立 聲 譽 的 關 鍵 因 素。我 們 同 時 以 總 承 辦
商 及 分 包 商 身 份 承 接 項 目。於 往 績 期,收 入 逾94%來 自 以 總 承 辦 商 身 份 承 辦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項 目。
4.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員 工 人 數 約 為300人,擁 有 超 過50輛 汽 車 及 機 器,例
如 挖 泥 機、起 卸 斗 貨 車、十 呎 及 十 四 呎 長 斗 貨 車、熱 熔 對 接 焊 機 及 電 熔 對 接 焊 機、平
板 夯、路 面 切 割 機 及 頂 管 機,以 進 行 項 目 所 需 不 同 範 疇 的 工 程。投 資 於 機 器 令 我 們 得
以 提 供 規 模 及 複 雜 程 度 各 有 不 同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我 們 所 購 置 新 汽
車 及 機 器 的 總 值 分 別 約3,500,000坡 元、1,000,000坡 元、500,000坡 元 及2,400,000坡 元。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名 下 汽 車 及 機 器 的 賬 面 淨 值 分 別 約 為3,300,000坡 元 及5,600,000
坡 元。
5. 們 的 客 戶 主 要 包 括(i)私 營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公 司;及(ii)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例 如 專 責 治 理 水 務 及 集 水 區 的 公 營 機 構。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我 們 分 別 有6名、7名、9名 及9名 向 我 們 作 出 收
入 貢 獻 的 客 戶。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的 公 開 投 標 登 載 於GeBIZ,而 私 營 建 築 公 司 則 主 要 透
過 邀 請 或 客 戶 的 網 站 招 標。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來自五大客戶的收入分別約為29,500,000坡元、28,400,000坡元、
22,400,000坡 元 及13,200,000坡 元,佔 我 們 的 收 入 分 別 約99.9%、99.9%、96.0%及94.0%。特
別 是,我 們(i)於 往 績 期 來 自 客 戶A的 收 入 分 別 約 為20,900,000坡 元、21,000,000坡 元、
13,300,000坡元及2,700,000坡元,佔我們的收入分別約71.0%、74.0%、57.0%及19.3%;及(ii)
於 往 績 期 來 自 客 戶C的 收 入 分 別 約 為4,300,000坡 元、5,500,000坡 元、7,000,000坡 元 及
3,800,000坡 元,佔 我 們 的 收 入 分 別 約14.6%、19.2%、30.1%及27.1%。
我 們 認 為 旗 下 業 務 並 無 過 度 倚 靠 五 大 客 戶,原 因 在 於(i)新 加 坡 燃 氣 管 道 工 程 服 務
市 場 由 數 家 大 型 管 道 承 辦 商 公 司 支 配;(ii)部 分 五 大 客 戶(例 如 客 戶A、客 戶C、客 戶D
及 客 戶B)與 我 們 相 輔 相 成;(iii)我 們 透 過 與 其 他 客 戶 建 立 長 期 關 係,繼 續 多 元 化 擴 展
客 戶 基 礎,並 向 其 他 客 戶 提 供 新 服 務 以 提 高 銷 售 額;(iv)就 客 戶A(即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最 大 客 戶)而 言,我 們 並 非 其 獨 家 供 應 商,亦 可 不 受 限 制 向 其 他 客 戶 提 供 同 類 服 務;(v)
貢 獻 收 入 的 客 戶 數 目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6名 上 升50.0%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9名;及(vi)來 自 客 戶A的 總 收 入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71.0%減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57.0%,而 來 自
客 戶C的 總 收 入 則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14.6%增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30.1%。
6. 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我 們 向 新 加 坡 供 應 商 採 購 的 貨 品 主 要 是 管 道、瀝 青 預 混 料、回 填 物 料 及 柴 油。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來 自
五 大 供 應 商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約 為3,200,000坡 元、4,900,000坡 元、2,900,000坡 元 及2,300,000
坡 元,佔 我 們 的 直 接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14.6%、21.7%、18.6%及31.5%。同 期,來 自 最 大 供
應 商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約 為1,000,000坡 元、2,300,000坡 元、1,800,000坡 元 及1,300,000坡 元,
佔 我 們 的 直 接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4.6%、10.3%、10.9%及17.2%。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業 務 — 供 應 商」一 節。
於 往 績 期,我 們 委 聘 分 包 商 提 供 供 應 及 安 裝 金 屬 產 品、非 破 壞 性 測 試、銑 削 及 修
補 工 程 以 及 電 力 工 程 等 服 務,原 因 為 我 們 內 部 並 無 可 進 行 有 關 服 務 的 專 業 技 能,而 我
們 於 各 個 項 目 投 標 階 段 已 計 及 有 關 成 本。於 往 績 期,分 包 成 本 佔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的 銷 售 成 本 分 別 約
33.2%、23.8%、15.8%及12.0%。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來自五大分包商的採購額分別約為5,900,000坡元、3,800,000
坡 元、1,500,000坡 元 及600,000坡 元,佔 我 們 的 直 接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26.0%、16.7%、9.6%
及8.7%。 同 期, 來 自 最 大 分 包 商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約 為4,200,000坡 元、2,400,000坡 元、
800,000坡 元 及200,000坡 元,佔 我 們 的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18.5%、10.5%、5.1%及3.0%。
7. 中 標 率
我 們 的 項 目 主 要 來 自 兩 個 來 源,即(i)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機 會;及(ii)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應 私 營 客 戶 的 邀 請 報 價。於 往 績 期,我 們 於 公 營 投 標 的 中
標 率 分 別 約 為16.7%、0%、12.5%及0%,而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邀 請 報 價
的 中 標 率 則 分 別 約 為30.8%、42.9%、29.4%及50.0%。
8.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於 往 績 期,我 們 錄 得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如 下: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未 經 審 核)
燃 氣 管 道 6,161 29.4 4,249 20.2 4,308 32.3 2,403 30.3 955 34.9
水 務 管 道 749 13.2 1,363 22.3 2,932 32.3 1,207 32.8 1,863 29.3
纜 線 安 裝(附 註) 101 3.5 106 8.6 158 15.6 45 14.6 821 16.3
總 計 7,011 23.8 5,718 20.1 7,398 31.6 3,655 30.7 3,639 25.7
附 註: 纜 線 安 裝 包 括 電 訊 及 供 電 公 司 的 纜 線 安 裝 項 目 以 及 涉 及 安 裝 太 陽 能 板。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按 性 質 劃 分 的 銷 售 成 本 及 佔 總 銷 售 成 本 的 百 分 比: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未 經 審 核)
物 料 成 本 5,270 23.4 6,917 30.5 4,094 25.6 2,238 27.1 3,672 35.0
分 包 成 本 7,467 33.2 5,397 23.8 2,527 15.8 1,209 14.7 1,258 12.0
勞 工 成 本 4,773 21.2 5,315 23.4 5,447 34.0 2,742 33.2 3,176 30.2
間 接 費 用 3,845 17.1 3,783 16.7 2,684 16.7 1,398 16.9 1,755 16.7
折 舊 1,135 5.1 1,278 5.6 1,269 7.9 666 8.1 641 6.1
總 計 22,491 100.0 22,690 100.0 16,021 100.0 8,253 100.0 10,502 100.0
9. 最 新 發 展
我 們 繼 續 專 注 於 加 強 我 們 在 新 加 坡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的 地 位。據 我 們 所 知,
我 們 所 在 行 業 於 往 績 期 後 維 持 相 對 穩 定,新 加 坡 的 整 體 經 濟 及 市 場 狀 況 或 我 們 所 經 營
的 行 業 並 無 出 現 重 大 不 利 變 動,以 致 對 或 將 對 我 們 的 業 務 營 運 或 財 務 狀 況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自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月 一 日 起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由 於 本 集 團 的 一 般 業 務 模 式 並
無 重 大 變 動,我 們 的 收 入 並 無 大 幅 下 跌,銷 售 成 本 或 其 他 成 本 亦 無 大 幅 上 升。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七 月,公 用 事 業 局 及 國 家 環 境 局 宣 佈 將 於 未 來 五 年 為Tuas Nexus的 土 木 及 機 電
工 程 招 標,估 計 總 值 超 過50億 坡 元。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Keppel DHCS Pte. Ltd.宣 佈 於
JTC Corporation所 發 起 招 標 中 奪 得 初 始 階 段 合 約,涉 及 為 即 將 落 成 的Jurong Innovation
District設 計 一 家 全 新 區 域 製 冷 系 統 廠 房,其 後 亦 有 可 能 獲JTC Corporation授 予 最 終 階 段
合 約, 於30年 合 約 期 內 建 設、 擁 有 及 營 運 該 全 新 區 域 製 冷 系 統 廠 房, 惟 有 待JTC
Corporation批 准 方 可 作 實。該 全 新 區 域 製 冷 系 統 廠 房 預 計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底 前 落 成,可 望
為Bulim Phase 1多 個 發 展 項 目 提 供 優 質 可 靠 的 冷 凍 供 水 服 務,覆 蓋28公 頃 包 括 工 業 樓
宇 在 內 的 區 域。基 於 過 往 經 驗,董 事 相 信 有 關 項 目 可 能 需 要 頂 管 機 並 確 認 我 們 將 參 與
任 何 由Keppel DHCS Pte. Ltd.發 起 的 招 標。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有17個 進 行 中 項 目。該 等 進 行 中 項 目 的 總 合 約 金 額 約
為82,600,000坡 元, 其 中 約35,800,000坡 元 已 於 往 績 期 確 認 為 收 入, 大 部 分 餘 款 約
16,500,000坡 元 及30,000,000坡 元 預 計 將 分 別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兩 個 年
度 確 認 為 收 入,而 剩 餘 款 項 約300,000坡 元 將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後
確 認。自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月 一 日 起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止,(i)我 們 就 早 前 的 投 標 獲 授 兩
項 總 合 約 金 額 約 為5,600,000坡 元 的 項 目;及(ii)我 們 合 共 提 交 十 一 份 標 書,合 約 總 值 約
為119,800,000坡 元,其 中 一 份 合 約 價 值 約 為200,000坡 元 的 標 書 已 經 授 出,兩 份 合 約 總
值 約 為8,100,000坡 元 的 合 約 並 無 獲 授 出,而 其 餘 八 份 合 約 總 值 約 為111,500,000坡 元 的
標 書 尚 待 公 佈 投 標 結 果。
除 上 述 上 市 開 支 的 影 響 外,根 據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後 及 截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 的 進 行 中
項 目 及 業 務 營 運,執 行 董 事 預 計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收 入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不 利 變 動。
10.業 務 策 略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在 新 加 坡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尤 其 是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行 業)爭 取 重 大 發 展,以 及 進 一 步 加 強 本 身 的 整 體 競 爭 能 力 及 業 務 增 長,方 法 為(i)進 一
步 借 助 本 身 在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行 業 的 定 位,拓 大 及 發 展 在 水 務 管 道 及 纜 線 安 裝 項 目
的 商 機,藉 以 增 闢 收 入 來 源;(ii)遷 往 將 購 置 用 作 新 辦 事 處、外 勞 宿 舍 及 機 器 倉 庫 的 新
物 業,以 配 合 預 期 業 務 擴 展;及(iii)為 擴 展 業 務 添 置 機 器 及 設 備,以 提 高 項 目 數 量 及 規
模。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業 務 — 業 務 策 略」一 節。
我 們 估 計,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經 扣 除 我 們 已 付 及 應 付 有 關 股 份 發 售 的 包 銷
佣金及估計開支後,並假設招股價為每股發售股份0.60港元(即建議招股價範圍每股0.55
港 元 至0.65港 元 的 中 位 數))合 計 將 約100,700,000港 元。我 們 擬 將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按 以 下 方
式 用 於 實 施 上 述 業 務 策 略:
• 其 中 約60,100,000港 元(相 當 於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約59.7%)將 用 作 於 二 零
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前遷往將購置的新物業,該物業估計總建築面積最少為6,500
平 方 米,用 作 辦 事 處、停 車 場 及 車 道、外 勞 宿 舍 及 機 器 倉 庫;
• 其 中 約31,400,000港 元(相 當 於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約31.2%)將 用 作 於 二 零
一九年三月前添置兩台頂管機,以提升我們於基礎設施管道工程市場的地位,
原 因 為 本 集 團 計 劃 提 高 所 爭 取 項 目 的 數 量 及╱或 規 模 以 及 擴 展 至 水 務 管 道 及
纜 線 安 裝 項 目;及
• 餘 款 約9,200,000港 元(相 當 於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約9.1%)將 用 作 營 運 資 金
用 途。
11. 發 售 統 計 數 據
基 於 最 低 指 標
招 股 價 每 股
0.55港 元 計 算
基 於 最 高 指 標
招 股 價 每 股
0.65港 元 計 算
市 值(1) 506,000,000港 元 598,000,000港 元
每 股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經 調 整 有 形 資 產 淨 值(2) 0.201港 元 0.224港 元
附 註:
(1) 本 公 司 市 值 乃 按 緊 隨 股 份 發 售 完 成 後 已 發 行920,000,000股 股 份(惟 並 無 計 及 因 超 額 配 股 權 及 根 據 購 股
權 計 劃 可 能 授 出 的 購 股 權 獲 行 使 而 可 能 配 發 及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計 算。
(2) 每 股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經 調 整 有 形 資 產 淨 值 乃 經 作 出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二 所 載 調 整 後 並 按 緊 隨 股 份 發 售 及
資 本 化 發 行 完 成 後 已 發 行920,000,000股 股 份(惟 並 無 計 及 因 超 額 配 股 權 及 根 據 購 股 權 計 劃 可 能 授 出 的
購 股 權 獲 行 使 而 可 能 配 發 及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計 算 得 出。
(3) 並 無 就 反 映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後 的 任 何 交 易 結 果 或 其 他 交 易 作 出 任 何 調 整。
12.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自 其 可 供 分 派 溢 利 向 當 時 的 股 東 宣
派 及 派 付 股 息6,000,000坡 元。所 有 股 息 已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結 清。過 往 宣 派 及 派 付
的 股 息 不 應 視 為 本 公 司 將 於 上 市 後 採 納 的 股 息 政 策。任 何 股 息 分 派 及 相 關 金 額 將 由 董
事 酌 情 釐 定,並 須 視 乎 我 們 日 後 營 運 及 盈 利、資 本 需 求 及 盈 餘、整 體 財 務 狀 況、合 約
限 制(如 有)以 及 董 事 視 為 相 關 的 其 他 因 素 而 定。我 們 並 無 制 定 任 何 股 息 政 策,亦 無 預
定 派 息 率。股 份 的 現 金 股 息(如 有)將 以 港 元 派 付。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財 務 資 料
— 股 息」一 節。
6 : GS(14)@2019-05-19 15:34:02

13. 風險:非經常性質、依賴某大客、工 作 指 令 的 收 入 或 會 低 於 原 訂 合 約 金 額、未 能 重 續 我 們 的 現 有 註 冊 及 牌 照,或 現 有 註 冊 及 牌 照 被 註 銷 或 吊 銷、我 們 五 大 客 戶 佔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收 益 逾93%、無 法 及 時 完 成 項 目、管 道、瀝 青 預 混 料、回 填 物 料 及 柴 油 等 建 築 物 料 價 格 波 動、工 作 指 令 修 訂、AR、外 籍 僱 員、成本控制、計 劃 搬 遷 至 新 辦 公 室、倉 庫 及 宿 舍 物 業、人、投標、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折 舊 開 支、履 約 保 證 金、業務計劃、保險、職業安全、政 府 補 助、新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項 目 數 量 減 少、競爭激烈、新 加 坡 市 場 的 週 期 性 波 動、工人短缺
7 : GS(14)@2019-05-19 16:44:10

14. 早年創辦人做建築,發現管道業商機,在1993年成立公司搞管道,持續接到生意重組上市
8 : GS(14)@2019-05-19 16:55:33

15. 黃 浩 宸:915、412
9 : GS(14)@2019-05-19 16:57:26

16. 下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期 內 基 於 本 集 團 收 益 確 認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項
目 的 數 目 變 動(不 論 是 否 獲 發 大 致 完 工 證 書):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結 轉 自 過 往 年 度╱期 間 的 項 目 數 目 16 19 22 10
年╱期 內 帶 來 貢 獻 的 新 項 目 數 目 5 6 6 6
年╱期 內 完 成 的 項 目 數 目 (2) (3) (18) (2)
轉 撥 至 下 年 度╱期 間 的 項 目 數 目 19 22 10 14
17. 下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期 內 基 於 本 集 團 收 益 確 認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項
目 的 合 約 價 值 變 動(不 論 是 否 獲 發 大 致 完 工 證 書):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於 年 度╱期 間 開 始 時 的 未 完 成 合 約 價 值 45.1 33.5 35.9 20.6
年╱期 內 取 得 的 新 合 約 總 值 17.9 30.8 8.1 34.6
年╱期 內 確 認 的 收 入 (29.5) (28.4) (23.4) (14.1)
於 年 度╱期 間 終 結 時 的 未 完 成 合 約 價 值 33.5 35.9 20.6 41.1
18.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有17輛 起 卸 斗 貨 車、33輛 十 呎 及 十 四 呎 長 斗 貨 車、40
台 挖 泥 機 及 兩 台 頂 管 機,可 承 辦 大 型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項 目。有 關 我 們 所 擁 有 對 本 身 業 務
營運極為重要的起卸斗貨車、挖泥機及頂管機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機器及設備」一節。
自 置 機 器 令 我 們 得 以 按 需 要 輕 易 將 機 器 部 署 在 不 同 地 點 及 減 少 倚 賴 向 第 三 方 供 應 商
租 用 機 器,更 好 掌 握 項 目 進 度。我 們 有 能 力 同 時 承 接 多 個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項 目 及 較 大 規
模 的 項 目。由 於 我 們 自 置 冷 彎 機、冷 切 割 機 及 頂 管 機,故 亦 有 能 力 承 接 需 要 內 部 進 行
冷 彎、冷 切 割、造 井 及 頂 管 等 工 序 的 項 目。鑒 於 頂 管 機 並 非 可 隨 時 以 合 理 租 金 獨 立 租
用(原 因 為 擁 有 頂 管 機 的 公 司 寧 願 分 包 整 項 頂 管 工 程)或 若 干 出 租 人 可 能 會 施 加 數 個 月
的 最 低 租 賃 期,較 我 們 項 目 所 需 時 間 為 長,或 租 金 成 本 可 能 過 於 高 昂 以 致 削 弱 我 們 投
標 的 競 爭 力,自 置 頂 管 機 有 助 我 們 向 主 要 客 戶(包 括 於 往 績 期 的 客 戶A及 客 戶C)彈 性 提
供 亦 須 頂 管 工 程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服 務 而 毋 須 受 冗 長 租 賃 期 所 限。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我 們 所 購 置 新 機 器
及 汽 車 的 總 值 分 別 約3,500,000坡 元、1,000,000坡 元、500,000坡 元 及2,400,000坡 元。我 們
的 經 驗 和 人 力 及 機 器 方 面 的 資 源 令 我 們 可 按 準 時 及 可 靠 的 原 則 向 客 戶 提 供 服 務。我 們
亦 為 自 置 機 器 設 有 一 支 經 驗 豐 富 的 內 部 維 修 隊 伍,確 保 機 器 均 得 到 妥 善 保 養 及 能 高 效
操 作。
19. 搬 往 將 購 置 的 新 物 業 用 作 我 們 的 新 辦 事 處、外 勞 宿 舍 及 機 器 倉 庫,以 配 合 預 期 業 務 擴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擁 有 兩 項 物 業,包 括 一 項 位 於36, Sungei Kadut Avenue,
Singapore 729661的 租 賃 物 業,面 積 約5,000平 方 米,其 中 約550平 方 米 用 作 總 辦 事 處、約
2,150平 方 米 用 作 停 車 場 及 車 道,約1,450平 方 米 用 作 倉 庫 及 生 產 設 施,而 其 餘 約820平
方 米 則 用 作 宿 舍。
(i) 收 購 新 物 業 的 營 運 需 要
我們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以代價4,500,000坡元收購上述租賃物業,餘下租期約為九年,
我 們 將 以 按 揭 貸 款 撥 付 收 購 成 本 約50%。該 項 租 賃 物 業 的 租 期 將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屆 滿,屆 時 該 物 業 將 交 回JTC Corporation,該 公 司 為 新 加 坡 從 事 規 劃、推 廣 及
發 展 工 業 地 區 的 先 驅。JTC Corporation向 我 們 表 示,其 計 劃 在 租 賃 物 業 所 在 地 區 發 展,
故 於 現 有 租 期 屆 滿 時 不 再 將 物 業 租 予 我 們。因 此,我 們 必 須 於 物 業 租 期 屆 滿 時 遷 往 新
物 業。我 們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擁 有 的 其 餘 一 項 物 業 僅 用 作 辦 公 室,並 因 面 積 太 小 而
不 適 合 我 們 的 業 務 營 運。誠 如 較 早 前 所 闡 述,董 事 認 為,將 旗 下 設 施 歸 納 在 同 一 物 業
令 我 們 得 以 在 營 運 時 發 揮 更 高 效 率,因 在 人 手 及 資 源 調 配 上 可 有 效 監 察 車 隊 及 機 器 以
及 勞 動 力 的 所 在 位 置,故 能 有 效 管 理 資 源。因 此,有 助 提 升 我 們 按 高 效 而 準 時 的 原 則
為 客 戶 執 行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項 目 的 能 力。
(ii) 更 大 型 物 業 的 業 務 需 要
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由 於 對 住 宅、商 業 及 機 構 發 展 的 持 續 需 求,預 計 各 種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服 務 的 需 求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將 按5.1%的 複 合 年 增 長 率 增
長,市 場 規 模 預 期 呈 現 上 升 趨 勢,並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達 致 約1,661,000,000坡 元。另 外,預
期(i)燃 氣 管 道 行 業 將 繼 續 增 長,並 在 二 零 二 二 年 達 致 約155,700,000坡 元,政 府 現 正 努
力 建 造 新 燃 氣 管 道,以 滿 足 住 宅、工 業 及 商 業 類 別 不 斷 增 長 的 需 求;(ii)隨 著 當 局 計 畫
提 升 水 務 運 營 效 率,水 務 管 道 分 部 將 在 二 零 二 二 年 增 加 至301,900,000坡 元;(iii)下 水 道
工 程 類 別 將 持 續 增 長,而 隨 著 建 造 第 二 期 深 層 污 水 隧 道 系 統,有 關 類 別 規 模 在 二 零
二 二 年 將 達 致408,200,000坡 元。
鑑於我們計劃擴展人力及機械,加上預期上文所討論的管道工程服務需求將增加,
董事認為我們出於業務需要,需收購至少6,500平方米、租期大約30年(或至少25年以上)
的 更 大 型 租 賃 物 業 以 支 撐 我 們 的 業 務 操 作。據 董 事 所 深 知、盡 悉 及 確 信,相 關 物 業 為
在 市 場 上 一 般 具 有 大 約25至30年 餘 下 租 期 的 物 業 中 最 能 符 合 我 們 的 目 標 條 件 的 物 業,
而我們現時位於36, Sungei Kadut Avenue, Singapore 729661的租賃物業的初始年期為30年。
鑑於我們於二零一一年方收購有關土地,我們僅佔用有關土地約九年左右。董事認為,
租 期 較 長 有 利 於 減 少 搬 遷 需 要。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憑 藉 旗 下 超 過50輛 汽 車 車 隊 及 機 器 以 及 大 約300名 僱 員,我
們 的 辦 事 處 及 機 器 倉 庫 獲 全 面 使 用。董 事 認 為,為 實 踐 業 務 擴 展 策 略,我 們 要 增 加 承
接 項 目 的 數 量 及 擴 展 我 們 的 項 目 組 合 來 擴 大 我 們 的 業 務 規 模,以 吸 納 更 多 的 水 管 及 電
纜 安 裝 項 目,故 此 我 們 將 需 要 僱 用 更 多 員 工,當 中 包 括 額 外 兩 名 項 目 經 理、三 名 項 目
工 程 師、一 名 安 全 主 任,一 名 安 全 事 務 聯 絡 主 任 及11名 現 場 工 作 人 員,以 及 購 買 所 需
機 器 及 設 備,當 中 包 括 兩 台 我 們 擬 購 買 的 頂 管 機,以 應 對 擴 展。因 此,我 們 需 要 較 大
的 物 業 用 作 辦 事 處、外 勞 宿 舍 及 機 械 倉 庫,以 容 納 額 外 汽 車、機 械 及 人 手。按 目 前 用
作 辦 事 處、停 車 場、車 道、機 器 倉 庫 及 生 產 設 施 的 地 盤 面 積 約5,000平 方 米 計 算,我 們
可 停 放 最 多31輛 汽 車 及 挖 泥 機 連 同 其 他 設 備 及 機 器 供 業 務 營 運 用 途。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辦 事 處(現 有33個 工 作 站、3間 會 議 室 及 一 間 總 監 室)、停 車 場 及 車 道(現
有31個 停 車 位)及 外 勞 宿 舍(現 有 七 個 房 間,可 容 納127人)得 到 充 分 利 用,惟 無 法 容 納
現 有 員 工 辦 公 室 內50名 以 上 的 全 職 員 工,45輛 以 上 需 要 停 泊 空 間 的 汽 車 及 機 械,以 及
由 我 們 負 責 提 供 住 宿 的194名 工 地 外 籍 工 人。為 善 用 空 間,我 們 目 前 於 進 行 中 項 目 的 建
築工地停放若干挖泥機及汽車,並向獨立第三方租賃工人宿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我 們 已 為 約121名 外 籍 工 人 向 獨 立 第 三 方 租 賃 八 個 持 牌 外 籍 工 人 宿 舍 單 位,每 月 花 費
約36,680坡 元。我 們 可 能 會 不 時 在 我 們 的 倉 庫 內 進 行 一 些 製 造 工 作,例 如 冷 切 割 直 徑
達700毫 米 的 燃 氣 管 道。由 於 我 們 經 常 處 理 大 型 設 備 及 機 器,我 們 需 要 寬 敞 的 倉 庫 以 避
免 任 何 職 業 危 害 和 工 傷。於 收 購 更 大 型 物 業 後,我 們 預 期 僅 會 將 用 於 相 關 項 目 的 該 等
挖 泥 機 及 機 器 停 放 於 建 築 工 地,而 不 會 用 於 相 關 項 目 的 汽 車 及 其 他 機 器 將 停 放 於 我 們
的 總 部,從 而 得 以 監 察 有 關 設 備 的 利 用 率,並 靈 活 分 配 有 關 設 備 至 可 能 使 用 有 關 設 備
的 項 目。
我 們 於 新 加 坡 西 區 附 近 尋 覓 佔 地 最 少6,500平 方 米、租 期 大 約25至30年 的 工 業 租 賃
物 業,以 用 作 辦 事 處、停 車 場 及 車 道、外 勞 宿 舍 以 及 機 器 倉 庫 及 生 產 設 施 如 下:
估 計 面 積 用 途
(平 方 米) (單 位)
辦 事 處 780 45(包 括4間 會 議 室 及
一 間 總 監 室)
停 車 場 及 車 道 2,900 40
外 勞 宿 舍 1,400 14個 房 間,可 容 納250人
機 器 倉 庫 及 生 產 設 施 1,700 —
我 們 估 計 可 用 空 間 增 加 不 但 可 應 付 擴 充 需 求,我 們 亦 可 透 過 自 行 安 置 全 體 外 籍 工
人 節 省 外 勞 宿 舍 的 租 賃 費 用。基 於 我 們 所 取 得 多 份 符 合 選 址 標 準(即 設 有 現 有 辦 公 室、
外 勞 宿 舍 及 倉 庫)的 報 價,我 們 估 計 購 買 及 裝 修 成 本 約 為88,000,000港 元(約15,300,000坡
元)。我們擬將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其中約59.7%(即63,200,000港元,約11,000,000坡元)
用 作 購 買 已 建 有 辦 公 室、倉 庫 及 宿 舍 的 現 有 物 業。根 據 與 銀 行 進 行 的 初 步 討 論,我 們
將 以 按 揭 貸 款 支 付 其 餘 約24,800,000港 元(約4,300,000坡 元)。董 事 預 期 於 簽 立 物 業 買 賣
協 議 後 就 按 揭 貸 款(即 購 買 及 裝 修 成 本 最 多35%)取 得 銀 行 融 資。此 外,根 據 我 們 與 銀
行 的 初 步 討 論,儘 管 以 低 於 購 買 及 裝 修 成 本80%的 按 揭 貸 款 為 收 購 物 業 提 供 資 金 並 非
不 可 行,而 我 們 過 往 能 夠 取 得 按 揭 貸 款 以 收 購 現 有 辦 公 室 物 業,然 而 董 事 認 為 所 籌 集
大量額外債務會令資產負債比率上升,可能導致本集團承受過度流動資金壓力及風險,
降 低 本 集 團 盈 利 能 力,或 會 阻 礙 本 集 團 實 施 擴 展 計 劃。此 外,倘 我 們 並 非 上 市 公 司,
預 期 銀 行 借 款 將 需 要 控 股 股 東 提 供 個 人 擔 保 作 為 抵 押,對 控 股 股 東 將 造 成 過 度 財 務 負
擔。董 事 亦 考 慮 動 用 內 部 資 源 以 撥 付 購 買 新 物 業 的 可 行 性,惟 認 為 本 集 團 整 體 需 要 約
2,000,000坡 元 應 付 不 時 的 一 般 營 運 資 金,並 需 要 就 有 關 目 的 預 備 充 足 現 金 流 量。此 乃
由 於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周 轉 日 數 一 般 較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周 轉 日 數 為 長。由 於 我 們 大 部 分 已 完
成工程將需要客戶核實,向供應商結算付款與收取客戶收益的時間不一致,董事認為,
由 於 本 集 團 長 遠 目 標 為 業 務 尋 求 增 長,動 用 所 有 可 用 內 部 資 源 購 買 新 物 業 亦 會 對 本 集
團 造 成 過 度 流 動 資 金 壓 力,並 長 遠 影 響 我 們 的 財 務 穩 定 性,因 此 董 事 認 為,透 過 股 份
發 售 尋 求 廣 泛 股 東 基 礎 而 非 主 要 來 自 單 一 股 東 的 進 一 步 投 資,符 合 本 集 團 最 佳 利 益。
就 本 公 司 上 市 的 其 他 原 因,另 請 參 閱「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 上 市 原 因」。
下 表 概 述 新 物 業 購 買 成 本 的 撥 資 方 式: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坡 元 %
以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撥 資 60.1 10.5 68.3
以 按 揭 貸 款 撥 資 27.9 4.8 31.7
購 買 及 裝 修 成 本 總 額 88.0 15.3 100.0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並 無 物 色 到 任 何 將 購 置 的 物 業,惟 我 們 已 從 房 地 產 經
紀 獲 得 有 關 我 們 擬 購 置 的 房 產 的 房 產 類 型 及 樓 面 面 積 的 報 價。我 們 亦 已 從 一 家 專 門 從
事 辦 公 家 具 及 設 備 並 為 工 商 業 辦 公 室 以 及 建 築、土 木 工 程 及 室 內 承 包 商 提 供 專 業 安 裝
及 搬 遷 服 務 的 公 司 獲 得 有 關 翻 新 工 作 的 報 價,董 事 將 透 過 根 據 我 們 可 購 入 的 物 業 供 應
情 況 衡 量 成 本,繼 續 尋 覓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的 物 業。有 關 進 一 步 資 料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一 節。
我 們 亦 就 新 物 業 作 出 如 下 假 設 及 計 劃:
(i) 物 色 工 業 物 業 合 適 地 點、磋 商 及 落 實 買 賣 協 議 需 時 約 六 至 九 個 月。由 於 我 們
有 意 購 入 工 業 物 業,毋 須 取 得 分 區 批 准 或 其 他 監 管 批 准。相 較 之 下,我 們 購 置
空 地 進 行 建 設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建 設 及 取 得 相 關 監 管 批 准,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市 區 重
建 局 批 准 外 勞 宿 舍,而 當 我 們 現 有 租 賃 土 地 年 期 屆 滿,我 們 未 必 可 以 遷 入。此
外,董 事 亦 注 意 到,大 部 分 空 置 土 地 位 於 新 加 坡 大 士 南,距 離 太 遠 對 我 們 業 務
並 不 可 行,而 有 關 土 地 的 租 期 較 短,約20年;
(ii) 購 買 價 格 及 估 計 翻 新 所 需 金 額 約15,300,000坡 元(約88,000,000港 元)乃 根 據 房 地
產 代 理 所 提 供 的 報 價 得 出,並 參 考 我 們 擬 收 購 物 業 的 物 業 類 型 及 樓 面 面 積 以
及 一 家 專 門 為 工 商 辦 公 室 提 供 辦 公 室 傢 具 及 設 備 以 及 專 業 安 裝 及 搬 遷 服 務 的
公 司 及 一 家 樓 宇 土 木 工 程 及 室 內 裝 修 承 辦 商 所 提 供 有 關 翻 新 的 報 價。實 際 購
買 價 可 能 不 同,視 乎 當 時 與 賣 方(或 其 代 理)磋 商 的 結 果、市 況、有 關 物 業 的 供
求 情 況 及 該 物 業 的 狀 況 而 定。我 們 收 到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後,我 們 將 立
即 積 極 物 色 物 業 並 支 付 物 業 首 期 付 款,該 物 業 的 購 買 價 結 餘 付 款 將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九 月 內 或 之 前 支 付;
(iii) 按 我 們 的 需 要 完 成 裝 修 該 物 業 再 需 時 約 六 個 月;
(iv) 遷 入 新 物 業 的 時 間 約 為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月;
(v) 該 物 業 印 花 稅 估 計 約 為2,500,000港 元(約400,000坡 元);
(vi) 折 舊 乃 按 工 業 物 業 的 樓 宇 部 分 將 分25年 折 舊 的 假 設 計 算,而 估 計 裝 修 成 本 將
分 五 年 折 舊。因 此,首 五 年 的 年 度 折 舊 成 本 估 計 約 為700,000坡 元,而 其 餘20年
則 約 為600,000坡 元;及
(vii) 將 購 入 的 新 物 業 應 設 有 現 有 外 勞 宿 舍 並 取 得 市 區 重 建 局 批 准,以 便 我 們 其 後
申 請 工 人 使 用 宿 舍。
(iii) 收 購 而 非 租 賃 新 物 業 的 業 務 理 由
董 事 已 考 慮 租 賃 而 非 收 購 新 物 業 的 可 行 性。然 而,執 行 董 事 已 考 慮 下 列 狀 況:
(i) 透 過 自 置 年 期 超 過25年 之 租 賃 物 業,我 們 可 避 免 承 受(a)續 租 租 賃 物 業(租 期 一
般 為 五 年)時 租 金 大 幅 上 升 的 風 險;及(b)因 相 關 業 主 可 能 提 早 終 止 租 約 或 不 續
租 所 導 致 業 務 營 運 中 斷 的 風 險。根 據 新 加 坡 法 定 機 構 公 佈 的 資 料,新 加 坡 工
業 用 地 租 金 指 數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間 按 複 合 年 增 長 率4.15%上 升。由
於 自 二 零 一 一 年 以 來 新 增 工 業 用 地 供 應 增 加,工 業 用 地 租 金 指 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間 開 始 放 緩。根 據 可 得 已 公 佈 資 料,新 增 工 業 用 地 供 應 預 計
將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達 到 高 峰 期,其 後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及 二 零 一 九 年 大 幅 減 少。董
事認為,儘管工業物業近年租金下跌,並無保證租金將不會於未來上升。因此,
考 慮 到(a)過 去 十 年 工 業 用 地 過 往 租 金 價 格 趨 勢;(b)預 期 於 可 見 未 來 分 類 作 工
業 用 地 的 混 合 用 途 物 業 新 增 供 應 減 少;(c)由 於 租 期 一 般 僅 為 五 年,在 使 用 租
賃 物 業 的 情 況 下,可 能 搬 遷 辦 公 室、倉 庫 及 外 勞 宿 舍 或 會 產 生 潛 在 成 本 及 引
致 營 運 中 斷;及(d)下 文 所 述 其 他 商 業 理 由,董 事 認 為,本 集 團 收 購 而 非 租 賃
物 業 為 審 慎 之 舉,可 盡 量 減 低 我 們 實 施 擴 展 計 劃 時 面 臨 租 金 上 升 的 風 險;
(ii) 經 參 考 目 前 市 場 上 的 物 業 租 約 並 根 據 新 加 坡 政 府 法 定 機 構 的 報 告,預 期 租 賃
可作辦公室、外勞宿舍及倉庫等混合用途、鄰近新加坡西部、建築面積約為6,500
平 方 米 的 物 業 的 每 月 成 本 至 少 約 為70,000坡 元,平 均 月 租 約 為113,000坡 元。此
外,由 於 我 們 需 要 永 久 地 點 設 立 業 務 營 運 及 總 部,假 設(a)我 們 向 私 人 機 構 收
購土地(較向政府收購更為切實可行),有關土地所餘下的租期很可能少於30年;
及(b)租 金 於25年 期 內 並 無 上 升,按 當 前 市 場 租 金 每 月 至 少70,000坡 元 或 每 年
約840,000坡 元 計 算,租 賃 物 業 約25年 的 租 金 成 本 將 約 為21,000,000坡 元。相 比
之 下,根 據 新 物 業 的 收 購 及 裝 修 成 本 約15,300,000坡 元 及 本 集 團 所 採 納 的 會 計
政 策,估 計 首 五 年 的 年 度 折 舊 開 支 約 為700,000坡 元,而 餘 下20年 的 年 度 折 舊
開 支 則 約 為600,000坡 元。由 於 符 合 上 述 標 準 的 物 業 的 估 計 年 度 租 金 成 本 預 期
較 收 購 該 物 業 產 生 的 年 度 折 舊 開 支 高 出 約13.5%至44.8%,故 董 事 認 為 收 購 而
非 租 賃 新 物 業 對 本 集 團 更 具 成 本 效 益。此 外,倘 我 們 擁 有 物 業,我 們 可 能 受 惠
於 我 們 所 收 購 物 業 升 值,節 省 更 多 稅 項,原 因 是 按 揭 付 款 利 息 及 物 業 稅 部 分
可 以 抵 稅;及
(iii) 透 過 使 用 租 賃 物 業 作 為 我 們 的 總 部,我 們 會 承 受 因 不 續 租 或 提 前 終 止 租 約 而
搬 遷 的 風 險。我 們 目 前 計 劃 將 一 處 物 業 作 辦 公 室、外 籍 工 人 宿 舍 及 倉 庫 用 途,
而 此 將 令 我 們 產 生 約800,000坡 元 的 裝 修 成 本。就 本 集 團 而 言,一 旦 我 們 搬 遷
至 另 一 個 租 賃 地 點,對 物 業 進 行 的 翻 新 工 程 將 失 去 作 用,而 在 新 地 點 設 立 辦
公 室、外 籍 工 人 宿 舍 陳 倉 庫 時,類 似 開 支 必 將 再 度 產 生。此 外,新 加 坡 工 廈 業
主通常要求租戶在交接前將租賃物業恢復原狀。在有關情況下,倘業主不續租,
董 事 估 計 我 們 將 須 於 租 期 期 末 產 生 大 約30,000坡 元 作 為 恢 復 成 本。
董 事 亦 已 考 慮(i)新 物 業 的 每 月 折 舊 成 本50,000坡 元 至60,000坡 元(新 物 業 的 年 度 折
舊 成 本 則 約 為600,000至700,000坡 元 )與 市 場 租 金 至 少 每 月70,000坡 元( 或 約 為 每 年
840,000坡 元)相 比,自 置 而 並 非 租 用 一 項 工 業 物 業 乃 審 慎 之 舉,原 因 為 根 據 於 房 地 產 代
理 得 到 的 租 金 價 格 及 根 據 新 加 坡 法 定 機 構 報 告,按 合 理 租 金 成 本 租 賃 新 加 坡 西 部 面 積
相 若 的 工 業 物 業 的 選 擇 有 限;(ii)需 要 較 大 物 業 不 僅 為 滿 足 安 置 辦 公 室、倉 庫 及 工 人 宿
舍 的 需 要,我 們 亦 需 要 空 間 供 大 型 的 汽 車、起 卸 斗 貨 車 及 挖 泥 機 停 泊 以 及 容 納 我 們 就
配 合 業 務 擴 展 所 擬 添 置 的 新 機 器 及 招 聘 的 新 員 工;及(iii)我 們 能 在 同 一 地 點 更 好 地 滿
足業務需要,因在人手及資源調配上可有效監察車隊及機器以及勞動力的所在位置;(iv)
我們將可更有效控制我們的擴展計劃,原因為將不存在可能終止租賃的不明朗因素;(v)
可 基 於 我 們 的 需 要 靈 活 翻 新 樓 宇 而 毋 須 受 出 租 人 的 任 何 限 制 所 規 限;及(vi)節 省 工 人
宿 舍 以 及 貨 車 及 汽 車 停 車 位 租 金。
10 : GS(14)@2019-05-19 16:58:34

20. 把 握 新 商 機 添 置 兩 台 頂 管 機,以 提 高 項 目 數 量 及 規 模
縱 觀 我 們 的 公 司 歷 史 及 於 往 績 期,受 限 於 有 限 財 務 及 營 運 資 源,我 們 一 直 專 注 於
發 展 燃 氣 管 道 行 業 業 務。自 二 零 一 七 年 開 始 建 設 深 層 污 水 隧 道 系 統 第 二 階 段 以 來,我
們 看 準 增 長 動 力 大 好 機 會,積 極 拓 展 污 水 管 道 項 目,以 增 加 我 們 在 水 務 管 道 行 業 的 市
場 份 額。
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估 計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可 望 因 採 用 頂 管 技 術 而 有 所 增 長。
預 期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三 季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第 二 季,將 有 超 過35個 與 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項 目
有 關 的 項 目 展 開,此 等 項 目 其 中 超 過80%與 本 集 團 計 劃 購 置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
毫 米 的 頂 管 機 相 關,涉 及 例 如 由 淡 濱 尼 快 速 公 路 沿 盛 港 西 路 至 楊 厝 港 路 的 建 議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水 務 管 道 的 頂 管 工 程。此 外,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預 期 水 務 管 道 工 程
項 目 可 供 投 標 的 合 約 金 額 將 繼 續 增 長,尤 其 是 公 用 事 業 局 發 起 的 項 目 以 及 涉 及 管 口 直
徑 分 別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工 程 項 目。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於 二 零
一七年第三季至二零一八年第二季,水務管道及污水項目的過往合約金額超過400,000,000
坡 元,而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三 季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第 二 季,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項 目 的 預 期 總 合
約 金 額 超 過500,000,000坡 元。其 中,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超 過25個 工 程 仍 可 供 投 標 的
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項 目(涉 及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三 季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第 二 季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工 程)的 預 期 總 合 約 金 額 超 過400,000,000坡 元(不 包 括 任 何 可 能 由
Keppel DHCS Pte. Ltd.所 發 起 有 關 於 即 將 落 成 的Jurong Innovation District的 全 新 區 域 製 冷
系 統 廠 房 的 標 書)。
我 們 近 期 亦 於GeBIZ得 到 客 戶C多 個 水 務 管 道 項 目 的 投 標 機 會,該 等 項 目 需 要 進 行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工 程。該 等 項 目 主 要 涉 及 在 新 加 坡 各 區(例 如 新 加
坡 北 部 及 東 北 地 區 以 及 中 央 核 心 區 域)供 應 及 敷 設 長 度 介 乎75米 至 最 多3,300米 的 污 水
管 道。 根 據GeBIZ所 提 供 的 資 料, 於 往 績 期, 投 標 邀 請 所 帶 來 的 合 約 總 價 值 約 為
154,400,000坡 元。部 分 可 供 投 標 的 項 目 要 求 投 標 人 向 建 設 局 取 得CW02(土 木 工 程)工 種
至 少「B2」級 註 冊 資 格 並 可 競 投 最 多13,000,000坡 元 的 合 約,我 們 合 資 格 作 為 總 承 辦 商
直 接 提 交 標 書 或 作 為 該 等 總 承 辦 商 的 分 包 商 間 接 提 交 標 書,而 此 等 合 約 期 限 將 介 乎15
至30個 月。
於 往 績 期,我 們 不 時 應 邀 就 包 括 頂 管 在 內 的 工 程 提 供 報 價,特 別 是 規 模 較 大 的 燃
氣 及 水 務 管 道 項 目。我 們 自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月 起 一 直 向 客 戶 提 供 頂 管 服 務。於 往 績 期,
與(其 中 包 括)客 戶A及 客 戶C訂 立 的 三 份 合 約(即 項 目#3、#4及#14)須 提 供 頂 管 工 程,總
合約價值約為56,000,000坡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擁有兩台管口直徑分別為1,500
毫 米 及2,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分 別 以 約1,000,000坡 元 及
1,800,000坡 元 購 入 該 等 頂 管 機 以 應 付 燃 氣 管 道 項 目(一 般 需 要 具 備 有 關 管 口 直 徑 的 頂
管 機 以 供 安 裝 燃 氣 管 道)的 客 戶。我 們 透 過 租 購 而 購 入 該 等 頂 管 機,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六 月
前 悉 數 支 付。然 而,標 書 規 格 所 指 明 的 水 務 管 道 項 目 一 般 須 使 用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
3,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原 因 為 所 用 管 道 的 管 口 直 徑 一 般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由 於 不
同 尺 寸 管 道 僅 可 使 用 相 關 尺 寸 的 頂 管 機 安 裝,我 們 須 購 入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
毫 米 的 新 頂 管 機 以 分 別 安 裝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管 道,原 因 為 我 們 現 有
機 器 僅 可 安 裝 管 口 直 徑1,500毫 米 及2,000毫 米(最 大 差 異 可 達 額 外100毫 米)的 管 道。董
事 相 信 我 們 過 往 處 理 頂 管 工 程 的 經 驗 及 擁 有 各 種 尺 寸 的 頂 管 機 將 有 助 評 估 新 頂 管 工
程 的 投 標 並 增 加 我 們 成 功 投 標 涉 及 頂 管 工 程 的 新 項 目 的 機 會,原 因 是 我 們 不 僅 具 備 處
理 有 關 工 程 的 經 驗,亦 能 夠 確 保 有 關 機 器 於 任 何 時 間 可 供 使 用。
因 此,我 們 擬 斥 資 添 置 兩 台 頂 管 機 及 自 設 團 隊 以 提 高 投 標 時 的 價 格 競 爭 力,而 非
分 包 此 部 分 工 程 或 租 用 頂 管 機,透 過 競 投 更 多 或 更 大 規 模 的 項 目 以 及 水 務 管 道 項 目(尤
其 是 污 水 管 道)擴 大 市 場 佔 有 率。具 體 而 言,我 們 計 劃 購 置 兩 台 頂 管 機(管 口 直 徑 為800
毫 米 及3,000毫 米),該 等 頂 管 機 對 於 我 們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非 常 重 要,因 為 該 等 機
器 並 非 可 隨 時 以 合 理 租 金 獨 立 租 用(因 擁 有 該 等 機 械 的 公 司 寧 願 分 包 整 項 頂 管 工 程),
或 若 干 出 租 人 或 會 設 下 長 達 六 個 月,較 我 們 項 目 所 需 時 間 為 長 的 最 低 租 賃 期,或 租 金
可 能 太 昂 貴 以 致 削 弱 我 們 在 競 投 時 的 競 爭 力。此 外,當 我 們 並 無 使 用 頂 管 機 時,我 們
將可出租頂管機或作為分包商提供頂管工程,我們於往績期內不時提供有關工程服務。
我 們 計 劃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前 將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其 中 約31.2%(即
33,100,000港元)用作購置兩台管口直徑分別為800毫米及3,000毫米的頂管機及相關配件。
董 事 已 評 估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需 要,並 評 估 在 擁 有 兩 台 頂 管 機(而 非 分 包、租 賃 或 透 過 租 購
購 入)情 況 下 的 成 本 效 益,當 中 已 考 慮 下 列 各 項:
• 企 業 需 要 為 污 水 管 道 項 目 擁 有 合 適 尺 寸 的 頂 管 機:誠 如 下 文「機 器 及 設 備」一
段 所 披 露,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共 有 兩 台 頂 管 機,管 口 直 徑 分 別 為1,500
毫 米 及2,000毫 米。於 住 績 期,我 們 僅 就 需 要 管 口 直 徑1,500毫 米 及2,000毫 米 頂
管 機(於 燃 氣 管 道 項 目 廣 泛 使 用)的 頂 管 工 程 報 價 及 接 受 有 關 合 約。安 裝 地 下
管 道 需 要 使 用 頂 管 機,而 鑒 於(i)我 們 缺 乏 某 種 尺 寸 的 頂 管 機;及(ii)我 們 以 往
無 法 獨 立 或 按 相 宜 成 本 或 租 期 租 用 有 關 機 械,故 並 無 就 需 要 其 他 尺 寸 的 頂 管
機 的 工 程 範 圍 投 標 或 報 價。於 往 績 期,我 們 並 無 提 交 或 已 拒 絕 超 過 九 項 投 標
邀 請 或 項 目 報 價(不 論 作 為 總 承 辦 商 直 接 參 與 或 作 為 分 包 商 間 接 參 與),涉 及
使 用 我 們 並 未 擁 有 的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頂 管 機 的 頂 管 相 關 範 疇 工 程,估 計 約
為154,400,000坡 元,原 因 是 我 們 並 無 擁 有 有 關 頂 管 機,且 我 們 當 時 專 注 於 完 成
當時多份進行中的燃氣管道項目,有關項目佔據我們大部分財務及營運資源,
而 租 用 或 租 購 相 關 頂 管 機 或 向 分 包 商 分 包 該 部 分 頂 管 工 程 對 我 們 而 言 在 價 格
上 並 不 具 備 競 爭 力。儘 管 過 往 在 我 們 自 行 成 立 頂 管 工 程 團 隊 前,我 們 曾 分 包
該 部 分 工 程,而 分 包 該 部 分 工 程 會 降 低 我 們 的 整 體 盈 利 能 力。我 們 亦 會 受 到
是 否 有 可 用 分 包 商 所 限 制,可 能 會 妨 礙 項 目 進 度。因 此,我 們 選 擇 不 投 標 而 租
用 或 租 購 相 關 頂 管 機 或 向 分 包 商 分 包 該 部 分 頂 管 工 程。由 於 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三 季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第 二 季,可 供 本 集 團 投 標 的 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項 目(涉 及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工 程)的 預 期
總 合 約 金 額 超 過400,000,000坡 元,加 上 前 述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錯 失 的 機 會,董 事 認
為 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工 程 為 我 們 帶 來 龐 大 商 機,可 維 持 未 來 三 年 業 務 可 持 續 增
長。倘 我 們 並 無 擁 有 合 適 尺 寸 頂 管 機 或 未 能 按 合 理 成 本 租 賃 頂 管 機 或 分 包 有
關 頂 管 工 程,我 們 將 無 法 參 與 任 何 該 等 投 標,可 能 會 阻 礙 我 們 的 擴 展 策 略。另
一 方 面,在 最 壞 情 況 下,倘 我 們 於 動 用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購 入 新 頂 管 機,惟 投
標 未 能 成 功,我 們 仍 將 能 夠 出 租 新 頂 管 機 或 作 為 分 包 商 提 供 頂 管 工 程。
• 租 賃 成 本 高 昂 以 致 缺 乏 價 格 競 爭 力:本 集 團 經 已(i)向 兩 名 設 備 出 租 人 就 獨 立
租 用 一 台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及 一 台 管 口 直 徑3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及(ii)向 兩 名 賣
方 就 購 買 一 台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及 一 台 管 口 直 徑3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 取 得 及 審
閱 有 關 報 價。由 於 董 事 知 悉 僅 有 兩 間 公 司 可 獨 立 租 賃 頂 管 機,根 據 本 集 團 可
得 有 限 報 價 及 我 們 自 租 購 特 許 經 營 商 取 得 的 初 步 租 購 報 價,(i)估 計 年 度 租 金
成 本 約 為3,800,000坡 元(倘 我 們 租 賃 有 關 機 器 一 整 年),較 有 關 頂 管 機 的 年 度 折
舊 約500,000坡 元 貴 上6.6倍;或(ii)估 計 租 購 有 關 機 器 的 年 度 付 款 約1,800,000坡
元(倘 我 們 以 租 購 方 式 購 入 有 關 頂 管 機),較 有 關 頂 管 機 的 年 度 折 舊 約500,000
坡 元 貴 上2.6倍(「成 本 效 益 分 析」)。據 董 事 所 知,由 於 頂 管 機 需 要 適 當 處 理,其
為 昂 貴 機 器,設 備 出 租 人 一 般 設 定 較 高 租 金,以 應 付 租 賃 期 內 造 成 損 壞 的 其
後 維 護 開 支。此 外,租 賃 亦 包 括 所 有 配 件,例 如 泵、底 架、頂 管 軸 及 泥 漿 以 及
皂 土 管 道,將 與 有 關 頂 管 機 一 併 租 賃。另 一 方 面,倘 我 們 購 入 頂 管 機,我 們 將
能 夠 使 用 現 有 配 件,毋 須 就 購 買 配 件 產 生 額 外 成 本。此 外,據 董 事 所 深 知 及 盡
悉,一 般 而 言,出 租 人(包 括 我 們 就 上 述 管 口 直 徑800亳 米 及3,000亳 米 頂 管 機
獲 得 報 價 的 該 兩 名 設 備 出 租 人)或 會 設 下 長 達 六 個 月,較 我 們 項 目 所 需 時 間 為
長的最低租賃期,而由於若干頂管工程可能僅需時約六個星期,在有關情況下,
我 們 可 能 支 付 超 出 我 們 需 要 的 不 必 要 租 金。經 考 慮(其 中 包 括)(i)成 本 效 益 分
析(儘 管 以 租 購 方 式 為 購 入 頂 管 機 提 供 資 金 並 非 不 可 行,而 我 們 就 頂 管 機 取 得
初 步 報 價,過 往 能 夠 取 得 有 關 融 資);(ii)租 用 指 定 機 器 是 否 可 得 及 可 行;及(iii)
租 賃 期 條 款 是 否 靈 活 後,董 事 認 為,而 獨 家 保 薦 人 已 認 同,本 集 團 或 未 能 於 所
需 時 候 以 合 理 租 金 獨 立 租 用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倘 我 們 並
無 擁 有 不 同 管 口 直 徑 的 頂 管 機 或 無 法 獨 立 租 用 該 等 頂 管 機,我 們 將 無 法 以 具
競 爭 力 的 價 格 競 投 新 水 務 管 道 項 目,亦 無 法 維 持 競 爭 力,而 我 們 拓 展 至 水 務
管 道 項 目 的 擴 展 計 劃 則 可 能 無 法 有 效 推 行。
• 分 包 削 減 盈 利 能 力:就 董 事 所 深 知 及 理 解,通 常 該 類 頂 管 機 的 擁 有 人 一 般 不
願 意 獨 立 租 出 機 器,此 乃 由 於 彼 等 通 常 需 要 在 機 構 內 部 維 持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而 獨 立 租 出 機 器 將 使 彼 等 的 專 業 人 員 處 於 閒 置 狀 態。我 們 已 就 提 供 需 要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頂 管 機 的 頂 管 工 程 向 分 包 商 獲 得 並 評 核 報 價。董 事 認 為,由 於 本
集 團 已 有 操 作 該 等 頂 管 機 的 相 關 專 業 人 員,委 聘 有 關 分 包 服 務(已 包 含 機 器 租
用 及 人 員 成 本)的 成 本 效 益 較 低。此 外,本 集 團 無 法 從 分 包 商 獲 得 有 關 管 口 直
徑3,000毫米的頂管機的任何報價。於往績期,我們並無向分包商分包頂管工程,
乃 由 於 我 們 就 涉 及 管 口 直 徑1,500亳 米 及2,000亳 米 的 頂 管 工 程 自 行 提 供 有 關 服
務,且 並 無 承 接 或 參 與 需 要 管 口 直 徑1,500亳 米 及2,000亳 米 以 外 的 頂 管 工 程。
然 而,就 說 明 目 的 而 言,倘 我 們 就 項 目#3、#4及#14租 賃 有 關 頂 管 機,並 在 確
認 該 等 項 目 的 盈 利 能 力 時 計 算 該 兩 台 機 器 的 租 賃 成 本 及 扣 除 折 舊 開 支,會 令
有 關 項 目 的 溢 利 率 分 別 由 約23.6%、32.6%及33.0%跌 至 約13.8%、24.7%及
21.6%。因 此,我 們 目 前 無 意 分 包 有 關 頂 管 工 程,此 乃 由 於 董 事 認 為,此 舉 可
能 導 致 我 們 的 投 標 定 價 不 具 競 爭 力,因 而 不 符 合 本 集 團 的 最 佳 利 益,或 據 董
事所知,市場上難以獲得有關分包合約。因此,董事認為,於購置該等機器後,
我 們 將 擁 有 多 台 不 同 尺 寸 的 頂 管 機。董 事 注 意 到,有 九 款 尺 寸 的 大 型 頂 管 機
可 供 選 擇,即 管 口 直 徑800亳 米、900亳 米、1,200亳 米、1,500亳 米、2,000亳 米、
2,100亳 米、2,500亳 米 及3,000亳 米。我 們 已 擁 有 及 將 擁 有 的 四 款 基 本 尺 寸 頂 管
機 將 能 夠 當 作 該 九 款 標 準 尺 寸 的 大 型 頂 管 機 當 中 六 款 操 作,原 因 為 在 外 殼 協
助 下,頂 管 機 可 增 長 至 最 多100亳 米。因 此,我 們 能 力 擴 大 承 接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行 業 項 目 的 機 會,而 缺 乏 有 關 機 器 所 涉 及 的 分 包 成 本 及 風 險 則 會 降
低,且 入 標 競 投 的 定 價 更 具 競 爭 力。因 此,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除 管 口 直 徑
800亳米及3,000亳米的頂管機外,董事無意於不久將來購入其他尺寸的頂管機。
• 租購影響流動資金:另外,儘管以租購方式撥資購入頂管機的款項並非不可行,
董 事 認 為,分 期 償 還 租 購 設 施,加 上 上 文 所 述 透 過 內 部 資 源 償 還 購 買 新 物 業
的 按 揭 貸 款,或 會 為 本 集 團 帶 來 過 度 流 動 資 金 壓 力 及 風 險,可 能 會 阻 礙 或 推
遲 實 施 本 集 團 擴 展 計 劃。此 外,與 我 們 先 前 透 過 租 購 撥 資 購 入 管 口 直 徑1,500
亳 米 及2,000亳 米 的 頂 管 機(款 項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六 月 悉 數 支 付)相 比,該 等 頂
管 機 的 購 買 價 約2,800,000坡 元 較 兩 台 將 購 入 的 新 頂 管 機 便 宜 約2倍。我 們 得 以
透 過 當 時 涉 及 使 用 該 等 頂 管 機 的 進 行 中 項 目 所 產 生 現 金 流 量 償 還 租 購 分 期 付
款,而 我 們 的 投 標 價 已 計 入 頂 管 機 的 購 買 及 融 資 成 本。然 而,由 於 我 們 已 就 涉
及新頂管機的工程提交標書,惟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並無獲授任何該等項目,
董 事 認 為 將 現 有 財 務 資 源 優 先 用 作 多 個 進 行 中 項 目 的 營 運 資 金 為 商 業 上 審 慎
做 法,並 於 我 們 自 股 份 發 售 有 即 時 可 我 資 金 時 僅 購 入 新 頂 管 機,以 支 付 我 們
的 即 時 擴 展 計 劃,或 當 我 們 取 得 該 等 頂 管 工 程 的 投 標 以 致 倘 我 們 需 要 租 購 以
撥 資 有 關 收 購,我 們 自 相 關 頂 管 工 程 產 生 的 現 金 流 量 將 足 以 償 還 租 購 分 期 付
款。董 事 已 就 並 無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而 購 買 頂 管 機 及 工 業 物 業 的 各 種 情 況 對
本 集 團 現 金 流 量 狀 況 進 行 模 擬 分 析(「模 擬」)。根 據 有 關 模 擬,董 事 認 為,在 並
無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的 情 況 下,我 們 將 需 要 推 遲 若 干 擴 展 計 劃,尤 其 是 購 買
新 頂 管 機,原 因 是 即 使 我 們 能 夠 租 購 頂 管 機,考 慮 到 償 還 本 金 及 利 息,我 們 將
很 大 可 能 無 法 應 付 日 常 營 運 的 營 運 資 金 需 求。
因 此,董 事 相 信,憑 藉 市 場 業 者 認 可 我 們 的 技 術 專 業 知 識 及 能 力,我 們 可 妥 為 利
用 擴 展 計 劃 及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把 握 水 務 及 污 水 管 道 行 業 增 長 機 遇。
11 : GS(14)@2019-05-19 17:42:46

21. 標 率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管 道 工 程 的 中 標 率。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報 價 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報 價 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報 價 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報 價
投 標 次 數 投 標╱報 價 次 數 投 標 次 數 投 標╱報 價 次 數 投 標 次 數 投 標╱報 價 次 數 投 標 次 數 投 標╱報 價 次 數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燃 氣 管 道 N/A N/A N/A 12 3 25.0 N/A N/A N/A 10 4 40.0 N/A N/A N/A 13 2 15.4 N/A N/A N/A 5 4 80.0
水 務 管 道 6 1 16.7 1 1 100.0 3 0 0 1 1 100.0 8 1 12.5 2 1 50.0 1 0 0 4 1 25.0
電 纜 安 裝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3 1 33.3 N/A N/A N/A 2 2 100.0 N/A N/A N/A 1 0 0
總 計 6 1 16.7 13 4 30.8 3 0 0 14 6 42.9 8 1 12.5 17 5 29.4 1 0 0 10 5 50.0
附 註:
1. 中 標 率 乃 按 有 關 期 間 就 所 提 交 標 書 獲 授 的 合 約 數 目(不 論 於 同 期 或 其 後 獲 授)計 算,惟 已 提 交 標 書 的 一 項 項 目 仍 在 等 待 結 果 除 外。
2. N/A指 不 適 用,原 因 為 並 無 提 交 投 標。
22. 客 戶 集 中 程 度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來 自 五 大 客 戶 的 收 入 分 別 佔 我 們 的 收 入 約99.9%、99.9%、96.0%及94.0%。具 體 而 言,客
戶A為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 的 最 大 客 戶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的 五 大 客 戶 之 一, 分 別 佔 我 們 的 收 入 約71.0%、74.0%、57.0%及
19.3%。儘 管 出 現 客 戶 集 中 的 情 況,執 行 董 事 認 為 我 們 並 無 倚 靠 五 大 客 戶,並 具 備 於 未
來 維 持 收 入 的 能 力,原 因 在 於:
(i) 新 加 坡 燃 氣 管 道 工 程 服 務 市 場 目 前 由 數 家 大 型 管 道 承 辦 商 公 司 支 配。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燃 氣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領 域 集 中,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按 收 入 計 算,五 大 市 場 參 與 者 的 市 場 佔 有 率 合 共 約 為
42.4%,而 市 值 則 約 為52,700,000坡 元。此 外,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認 為 本 集 團 的 客
戶 集 中 程 度 符 合 行 業 標 準。例 如,於 二 零 一 七 年,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及 天
然 氣 管 道 界 別 的 五 大 參 與 者 就 其 三 大 客 戶 所 產 生 收 入 分 別 佔 整 體 收 入 超 過
80%。此 乃 主 要 由 於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僅 有12家 公 司 註 冊 為 承 辦 商 註 冊
制 度 項 下CR07工 種(纜 線╱管 道 敷 設 及 道 路 復 修)並 具 備「L6」級 資 格。董 事 注
意 到,若 干 註 冊 為CR07工 種 並 具 備「L6」級 資 格 的 公 司 僅 為 某 一 行 業 提 供 有 限
度服務,而本集團則可提供廣泛服務,當中涵蓋燃氣、水務、電訊及供電行業。
於 往 績 期 內,我 們 向(其 中 包 括)客 戶A(唯 一 獲 能 源 市 場 管 理 局 授 權 在 新 加 坡
從 事 輸 送 管 道 氣 體 業 務 的 天 然 氣 運 輸 商);客 戶C(新 加 坡 法 定 機 構 兼 唯 一 國
家 水 務 機 關,以 綜 合 方 式 管 理 新 加 坡 供 水、集 水 及 用 水);客 戶D(在 新 加 坡 從
事 操 作、營 運、管 理 及 供 應 電 訊 系 統 業 務);及 客 戶B(從 事 開 發 用 於 冷 氣 及 其
他公用服務的分區供熱及製冷系統業務)提供服務。因此,礙於市場選擇有限,
該 等 客 戶 某 程 度 上 倚 賴 我 們 提 供 全 方 位 服 務 的 專 業 技 能;
(ii) 部 分 五 大 客 戶(例 如 客 戶A、客 戶C、客 戶D及 客 戶B)與 我 們 相 輔 相 成。下 表 概
列 我 們 於 所 示 期 間 與 客 戶A、客 戶C、客 戶D及 客 戶B的 委 聘:

往 績 期 內
所 涉 項 目
數 目(1) 合 約 總 值(2)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確 認 的 收 入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確 認 的 收 入
於 往 績 期 內
及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的 中 標 率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
客 戶A 20 109.7 20.9 21.0 13.3 2.7 28.6
客 戶C 3 30.6 4.3 5.5 7.0 3.8 12.5
客 戶D 4 8.1 2.9 1.2 0.6 0.1 33.3
客 戶B 4 13.7 1.1 0.6 0.8 1.8 100.0
附 註:
1. 不 論 是 否 獲 發 大 致 完 工 證 書,往 績 期 內 為 我 們 貢 獻 收 入 的 項 目 總 數。
2. 附 註1項 目 的 合 約 總 值。
我 們 為 新 加 坡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市 場 的 龍 頭 企 業。我 們 與 該
等 客 戶 緊 密 合 作 了 六 至23年,適 時 為 其 提 供 符 合 其 要 求 的 服 務。一 般 而 言,缺
乏 足 夠 行 業 專 業 知 識 及 服 務 能 力 的 市 場 新 進 公 司 難 以 達 到 有 關 地 位。我 們 獲
得 項 目 的 機 會 來 自 新 加 坡 政 府 一 站 式 電 子 採 購 門 戶 網 站GeBIZ、獲 邀 參 與 私
營 投 標 或 自 行 在 客 戶 本 身 的 網 站 投 標。憑 藉 我 們 過 去25年 的 良 好 往 績,我 們
相 信 我 們 已 準 備 就 緒,有 能 力 為 客 戶 提 供 服 務。於 往 績 期 內,我 們 涉 及 該 等 客
戶 的 投 標 策 略 並 無 變 動。此 外,客 戶A為 唯 一 獲 能 源 市 場 管 理 局 授 權 在 新 加 坡
從 事 輸 送 管 道 氣 體 業 務 的 天 然 氣 運 輸 商。董 事 相 信,我 們 為 新 加 坡 少 數 能 夠
符 合 客 戶A質 量 要 求 的 龍 頭 供 應 商 之 一。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四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間,我 們 一 直 獲 客 戶A評 為 其 土 木 工 程 及 建 築 相 關 工 程 方
面 的 五 大 承 辦 商 之 一。
客 戶B的 分 區 供 冷 管 道 項 目 屬 管 道 項 目 中 的 專 有 類 別。根 據 執 行 董 事 所 知,目
前 並 無 其 他 本 地 承 包 商 可 為 客 戶B提 供 有 關 服 務。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間,本 集 團 為 唯 一 一 間 承 接 新 加 坡 分 區 供 冷 管 道
項 目 的 已 識 別 承 包 商。因 此,一 般 而 言 我 們 可 在 有 關 客 戶B的 投 標 及 訂 價 策 略
方 面 保 持 競 爭 優 勢。除 客 戶B外,一 般 而 言,我 們 會 對 所 有 客 戶 採 取 同 等 投 標
及 訂 價 策 略;
(iii) 我 們 透 過 與 其 他 客 戶 建 立 長 期 關 係,繼 續 多 元 化 擴 展 客 戶 基 礎,並 向 其 他 客
戶 提 供 新 服 務 以 提 高 銷 售 額。我 們 定 期 聯 絡 客 戶,與 彼 等 商 談 對 我 們 服 務 的
要 求 及 意 見,以 確 保 客 戶 稱 心 滿 意。我 們 與 客 戶 高 級 管 理 層 及 其 工 作 團 隊 保
持 聯 絡。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五 月 以 來,我 們 參 與 首 個 太 陽 能
板 安 裝 項 目,並 成 功 中 標 為 客 戶A的 同 系 附 屬 公 司 安 裝 電 纜,該 等 公 司 分 別(i)
從 事 研 發 環 境 及 清 潔 技 術;及(ii)從 事 提 供 輸 電 及 配 電 服 務,以 多 元 化 發 展 旗
下 服 務,並 減 少 客 戶 集 中 程 度。我 們 將 繼 續 尋 求 機 會 擴 展 至 其 他 行 業,爭 取 更
多 商 機 及 接 觸 不 同 市 場 客 戶,從 而 減 低 我 們 在 產 生 收 入 方 面 對 客 戶A的 倚 賴;
(iv) 就 客 戶A(即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最 大 客 戶)而 言,我 們 並 非 其 獨 家 供 應 商,亦 可 不
受 限 制 向 其 他 客 戶 提 供 同 類 服 務。客 戶A所 有 投 標 均 透 過 其 本 身 網 站 競 投,而
我 們 過 往 與 其 合 作 讓 我 們 得 以 了 解 其 要 求,從 而 讓 我 們 於 投 標 時 更 具 優 勢。
即 使 我 們 與 客 戶A的 關 係 罕 有 地 基 於 任 何 原 因 而 終 止,本 集 團 仍 可 與 水 管 行
業(客戶C及客戶B所屬行業)、電訊纜行業(客戶D所屬行業)及太陽能板安裝(Eigen
Energy Pte. Ltd.所 屬 行 業)等 其 他 基 礎 設 施 行 業 的 其 他 客 戶 合 作,全 賴 我 們 有 能
力 提 供 一 眾 競 爭 對 手 無 力 提 供 的 廣 泛 服 務。大 部 分 該 等 客 戶 為 龍 頭 公 用 事 業
公 司,本 集 團 已 為 其 服 務 超 過 六 年。董 事 相 信,若 我 們 改 變 投 標 策 略 以 更 進 取
態 度 定 價,憑 藉 我 們 與 該 等 客 戶 長 久 以 來 建 立 的 業 務 關 係 及 往 績,董 事 預 期
向 該 等 客 戶 爭 取 更 多 項 目 時 不 會 遭 遇 任 何 困 難。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
除 客 戶A開 發 的 項 目 外,新 加 坡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亦 不 乏 其 他 客 戶 所 創 造 的 機 會。
舉 例 而 言,負 責 新 加 坡 交 通 系 統 的 陸 路 交 通 管 理 局 近 年 亦 開 發 一 系 列 項 目;
於 二 零 一 七 年,陸 路 交 通 管 理 局 所 開 發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量 佔 天 然 氣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份 額 約25%,而 於 水 管 界 別 則 佔 約16.7%(按 二 零 一 七 年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量 計 算),加 上 我 們 將 購 入 的 新 頂 管 機 及 我 們 將 聘 請 的 額 外 人 手,我 們 將
更具備能力將服務擴展至更多新客戶。此外,我們亦將尋求與客戶B擴大合作,
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客 戶B於 二 零 一 七 年 的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量 佔 水 管 界
別 整 體 進 行 中 項 目 約67.0%;
(v) 貢 獻 收 入 的 客 戶 數 目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6名 上 升50.0%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9名。客 戶 數 目 於 有 關 期 間 上 升,意
味 著 本 集 團 已 多 元 化 發 展 業 務 並 拓 展 客 戶 基 礎,以 減 少 我 們 主 要 倚 賴 客 戶A
產 生 收 入。下 表 概 列 所 示 期 間 與 客 戶(除 客 戶A、客 戶C、客 戶D及 客 戶B外)的
委 聘:

往 績 期 內
所 涉 項 目
數 目(1)
合 約
總 價 值(2)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確 認 的 收 入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確 認 的
收 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客 戶E 1 6.0 — — 0.5 0.3
客 戶F 1 4.7 — — — 3.4
客 戶G 1 2.0 0.3 0.06 微 不 足 道 —
Eigen Energy Pte. Ltd. 1 1.8 — — — 1.5
Sing and San Construction Pte. Ltd. 1 1.5 — — 0.7 0.4
客 戶J 1 5.2 微 不 足 道 微 不 足 道 微 不 足 道 —
客 戶K 1 0.7 0.07 — — —
客 戶L 1 0.5 — — 0.4 微 不 足 道
附 註:
1. 不 論 是 否 獲 發 大 致 完 工 證 書,往 績 期 內 為 我 們 貢 獻 收 入 的 項 目 總 數。
2. 附 註1項 目 的 合 約 總 值。
(vi) 來 自 客 戶A的 總 收 入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71.0%減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57.0%,而 來 自 客 戶C的 總 收 入 則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14.6%增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度約30.1%。來自客戶A的收入下跌,顯示我們並無過分倚賴客戶A產生收入,
足 證 我 們 有 能 力 向 其 他 客 戶 銷 售。
23. 同 時 身 為 我 們 分 包 商 的 客 戶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Eigen Energy Pte. Ltd.同 時 身 為 我 們 其 中 一 名
五 大 客 戶 及 分 包 商。該 客 戶 為 於 新 加 坡 註 冊 成 立 的 私 人 公 司,主 要 在 新 加 坡 從 事 能 源
管 理 及 清 潔 能 源 系 統 的 工 程 設 計 及 諮 詢 服 務 業 務。我 們 就 供 應 及 安 裝 另 一 項 目 的 儲 能
系 統 委 聘Eigen Energy Pte. Ltd.為 分 包 商,以 借 助 其 技 術 知 識。我 們 亦 作 為 分 包 商 為
Eigen Energy Pte. Ltd.供 應 及 安 裝 太 陽 能 板。於 往 績 期,與Eigen Energy Pte. Ltd.的 交 易 價
值 及 類 別 如 下: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Eigen Energy Pte. Ltd.作 為 我 們
的 客 戶
— 來 自Eigen Energy Pte. Ltd.的
總 收 入 佔 我 們 的 總 收 入
百 分 比(概 約%) 0 0 0 10.7
我 們 向Eigen Energy Pte. Ltd.提 供
太 陽 能 板 安 裝 服 務 合 約 的
毛 利(概 約 千 坡 元) 0 0 0 117
Eigen Energy Pte. Ltd.作 為 我 們 的
分 包 商
— 佔 我 們 的 銷 售 成 本 總 額
百 分 比(概 約%) 0 0 2.1 0
Eigen Energy Pte. Ltd.為 獨 立 第 三 方。董 事 確 認,與Eigen Energy Pte. Ltd(. 不 論 作 為 客
戶 或 分 包 商)所 訂 立 交 易 及 合 約 的 條 款 乃 經 公 平 磋 商 後 訂 立,於 往 績 期,我 們 與Eigen
Energy Pte. Ltd.概 無 重 大 糾 紛。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往績期,概無任何五大客戶同時身為我們的供應商或分包商,
而 全 部 五 大 客 戶 均 為 獨 立 第 三 方。於 往 績 期,概 無 董 事 或 任 何 彼 等 各 自 的 緊 密 聯 繫 人
或 任 何 就 董 事 所 知 於 緊 隨 股 份 發 售 及 資 本 化 發 行 完 成 後 擁 有 本 公 司 超 過5%已 發 行 股
本 的 現 有 股 東 於 任 何 五 大 客 戶 中 擁 有 任 何 權 益。於 往 績 期,我 們 與 五 大 客 戶 概 無 任 何
重 大 糾 紛。
24. 包 商
於 往 績 期,我 們 委 聘 分 包 商 提 供 供 應 及 安 裝 金 屬 產 品、非 破 壞 性 測 試、銑 削 及 修
補 工 程 以 及 電 力 工 程 等 服 務,原 因 為 我 們 內 部 並 無 可 進 行 有 關 服 務 的 專 業 技 能。我 們
於 各 個 項 目 投 標 階 段 已 計 及 有 關 成 本。於 往 績 期,分 包 成 本 佔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的 銷 售 成 本 分 別 約
33.2%、23.8%、15.8%及12.0%。
我們與大部分五大分包商建有逾三年關係,我們在定價及交付服務方面獲其支持。
於 往 績 期,五 大 分 包 商 全 部 均 位 於 新 加 坡 及 馬 來 西 亞。於 往 績 期,我 們 並 無 遇 到 任 何
服 務 不 足 的 情 況,而 我 們 所 需 各 類 主 要 服 務 的 認 可 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名 單 均 有 多 於 一 名
分 包 商。於 往 績 期,我 們 與 任 何 分 包 商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意 見 分 歧 或 爭 議,而 我 們 預 計 日
後 採 購 服 務 亦 不 會 出 現 任 何 嚴 重 困 難。我 們 挑 選 及 監 督 分 包 商 程 序 與 供 應 商 相 若。
25. 機 器 及 設 備
我 們 的 業 務 營 運 一 般 屬 資 本 密 集 型,此 乃 由 於 部 分 工 程 需 要 使 用 機 械,例 如 用 於
清 理 管 道 敷 設 工 程 所 在 泥 土 的 挖 泥 機、用 於 聚 乙 烯 喉 管 接 駁 的 熱 熔 對 接 焊 機 及 電 熔 對
接 焊 機、用 於 壓 實 回 填 物 料 的 平 板 夯、用 於 切 割 堅 硬 表 面 的 路 面 切 割 機 及 頂 管 機。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廠 房 及 機 械 以 及 汽 車 的 賬 面 值 約 為8,900,000坡 元,佔 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賬 面 總 值 約91.3%,原 因 為 大 部 分 工 具 及 機
械 已 悉 數 計 提 折 舊。機 械 及 汽 車 的 小 型 保 養 及 維 修 工 作 一 般 由 旗 下 內 部 機 械 工 程 師 定
期 進 行。複 雜 的 機 械 及 汽 車 維 修 保 養 工 作 將 於 有 需 要 時 由 外 部 供 應 商 進 行。每 項 設 備
保 養 及 維 修 工 作 的 平 均 停 機 時 間 介 乎 一 日 至 兩 周,視 乎 維 修 及 保 養 工 作 的 複 雜 程 度 而
定。機 械 及 汽 車 乃 以 直 線 法 於 五 至 十 年 期 計 提 折 舊。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旗 下 項 目 常 用 且 由 我 們 擁 有 的 主 要 機 器 及 設 備 的 詳 情
如 下:
機 械╱
設 備 類 型 數 量
功 能 及
用 途
預 期 可
使 用 年 期
平 均
使 用 年 期
餘 下 可
使 用 年 期 成 本
是 否 悉 數
計 提 折 舊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賬 面 值
(概 約 年 數)(概 約 年 數) 千 坡 元 是╱否 千 坡 元
挖 泥 機 41 挖 泥 10年 5.2 4.8 4,148 否 1,853
頂 管 機 8 頂 管 工 程 10年 3.3 6.7 3,573 否 2,283
十 呎、
十 四 呎 及
十 五 呎 長
斗 貨 車
28 運 輸 5至10年 4.1 5.9 2,048 否 1,374
起 卸 斗 貨 車 15 運 輸 鬆 散 物 料 10年 5.7 4.3 2,270 否 1,103
附 註:
(1) 部 分 工 具 的 平 均 使 用 年 期 超 逾 可 使 用 年 期,原 因 為 該 等 工 具 仍 處 於 安 全 使 用 狀 態。
(2) 部 分 於 五 年 後 繼 續 使 用 的 工 具 已 悉 數 計 提 折 舊。
26. 往 績 期 內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我 們 備 有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的 內 部 記 錄。於 往 績 期 內 及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錄 得 七 宗 涉 及 工 人 的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數 目 0 3 3 2
事 故 率(附 註1) 0 3.8 4.4 2.1
失 時 工 傷 率(附 註2) 0 68.8 394.8 21.6
27. 僱 員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共 有299名 全 職 員 工(包 括 執 行 董 事),其 中39名 為 本
地 僱 員,餘 下267名 則 為 外 籍 僱 員(包 括 工 地 工 人 及 其 他 僱 員)。我 們 全 體 員 工 均 駐 守 新
加 坡。
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及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按 職 能 劃 分 的 僱 員
數 目(包 括 執 行 董 事 但 不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於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最 後 實 際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可 行 日 期
執 行 董 事 2 2 2 3 3
採 購 及 物 流 部 3 4 4 2 3
項 目 部 28 30 30 37 41
會 計、人 力 資 源 及 行 政 部 6 6 5 8 7
工 地 外 籍 工 人 177 177 145 216 243
總 計 216 219 186 266 299
於299名 僱 員 中,16名 具 有 工 程 學 位 資 格、五 名 具 有 非 工 程 學 位 資 格、五 名 具 有 工
程 文 憑 資 格 及 六 名 具 有 非 工 程 文 憑 資 格。
28. 訴 訟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就 項 目#3而 言,由 於 延 遲 交 付 一 個GTP項 目,我 們 與 客 戶A
商 討 延 長 六 宗 事 故 的 期 限,若 不 獲 延 期,可 能 導 致 我 們 須 面 臨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最 多
合 共 約2,800,000坡 元 的 申 索。根 據 與 客 戶A訂 立 的 合 約 條 款,估 計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按
協 定 原 合 約 金 額(不 包 括 工 程 變 更 訂 單)約28,000,000坡 元 的10%釐 定。由 於 六 宗 導 致 延
誤 的 事 故 並 非 歸 因 於 我 們 違 約,我 們 已 向 客 戶A提 交 延 期 理 據 如 下:
(i) 四 宗 事 故 涉 及 我 們 於 建 築 工 程 期 間 發 現 水 管 滲 漏。此 外,我 們 的 工 地 毗 鄰 分
別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四 月 七 日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二 十 五 日 因 致 命 意 外 而 接 獲 停 工
令 的 工 地,導 致 我 們 亦 因 毗 鄰 兩 幅 工 地 而 無 法 動 工,直 至 停 工 令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獲 解 除 為 止。我 們 其 後 知 會 客 戶A,表 明 有 關 事 故 並 非 我 們 的 過 失。
(ii) 兩 宗 事 故 涉 及 客 戶A要 求 除 原 定 工 程 範 圍 外 進 行 額 外 推 頂 工 程,導 致 工 程 有
所 延 誤。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仍在與客戶A商討延長時間,以免除算定損害賠償責任。
客 戶A向 我 們 表 示 仍 在 審 核 及 評 估 我 們 的 要 求,惟 未 有 就 此 提 供 任 何 預 計 決 策 期 限。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除與尚未發出發票的清算確認損害相關的約1,300,000坡元(不
含 貨 品 服 務 稅)外,該 項 目 的 總 協 定 合 約 金 額(包 括 工 程 變 更 訂 單)經 已 核 實 及 記 賬,故
此 該 項 目 概 無 尚 未 償 還 的 合 約 資 產。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約
3,000,000坡 元 當 中,約1,600,000坡 元 的 金 額 與 項 目#3有 關,惟 有 關 付 款 有 待 上 述 事 件 有
所 決 定 後 方 可 收 取。此 外,該 項 目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獲 發 完 工 證 書。因 此,鑒 於 所
有 協 定 合 約 金 額 經 已 核 實,項 目#3獲 發 完 工 證 書,而 我 們 與 客 戶A的 關 係 仍 十 分 良 好故 此 執 行 董 事 認 為,一 經 就 有 關 事 件 作 出 決 定 後,於 收 回 應 收 客 戶A的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餘 款 及 未 記 賬 的 經 核 實 金 額(特 別 與 項 目#3有 關 的 款 項)將 遭 遇 不 會 任 何 困 難。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收 入 確 認 透 過 削 減 收 入 方 式 將 算 定 損 害 賠
償 入 賬。當 釐 定 將 確 認 的 收 入 金 額,執 行 董 事 已 估 計 我 們 就 向 客 戶 轉 移 承 諾 貨 品 或 服
務 而 有 權 換 取 的 代 價 金 額。根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15號 第50段,「倘 合 約 所 承 諾 代 價
包 括 可 變 金 額,實 體 將 估 計 其 就 向 客 戶 轉 移 承 諾 貨 品 或 服 務 而 有 權 換 取 的 代 價 金 額」。
於 編 製 本 集 團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執 行 董 事 估 計 事 件 當 時 情 況 並 考 慮 到(其 中 包 括)算 定
損 害 賠 償 結 果 長 期 存 在 不 確 定 因 素,不 大 可 能 於 各 報 告 期 末 收 回 該 等 金 額。因 此,執
行 董 事 認 為,潛 在 損 害 申 索 的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金 額(即 相 關 合 約 所 載 最 高 指 稱 申 索 金 額)
將 相 應 收 入 金 額 作 為 可 變 代 價,故 此 於 往 績 期 內 有 關 年 度 於 本 集 團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錄 得
收 入 減 少。儘 管 確 認 收 益 減 少,執 行 董 事 謹 此 重 申,本 公 司 將 繼 續 質 疑 該 項 指 控 的 有
效 性,並 於 各 報 告 期 末 進 行 相 關 修 訂,以 反 映 報 告 期 內 的 情 況 變 動。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我 們 分 別 確 認 項 目#3收 入 約14,100,000坡 元、7,300,000坡 元、3,300,000坡 元 及 零。
經 考 慮 客 戶A根 據 合 約 就 項 目#3最 大 可 申 索 作 為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的 金 額 及 誠 如 我 們
有 關 新 加 坡 法 律 的 法 律 顧 問 所 確 認,執 行 董 事 認 為 估 計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金 額 為 足 夠
及 充 分。為 供 說 明 用 途,經 扣 除 截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潛 在 損 害 申 索 的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收 入 分 別 約2,500,000坡 元
及300,000坡 元 前 後,本 集 團 於 往 績 期 的 收 入、毛 利 及 純 利 如 下:
經 扣 除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收 入 前 經 扣 除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收 入 後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收 入 29,502 30,873 23,754 14,141 29,502 28,408 23,419 14,141
毛 利 7,011 8,183 7,738 3,639 7,011 5,718 7,398 3,639
純 利 4,021 5,296 4,719 57 4,021 3,250 4,498 57
董 事 確 認,潛 在 算 定 損 害 賠 償 不 會 對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或 經 營 業 績 造 成 任 何 重 大
影 響,原 因 為 上 述 事 故 並 未 導 致 與 客 戶A的 相 關 項 目 有 所 虧 蝕 或 致 使 本 集 團 面 臨 任 何
財 政 困 難。特 別 是,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與 客 戶A進 行 相 關 項 目
的 毛 利 率 分 別 約 為32%、9%及25%。於 確 認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後,本 集 團 於 償 還 到 期
債 務 並 無 遭 遇 任 何 困 難。董 事 亦 確 認,上 述 申 索 不 會 影 響 與 客 戶A的 業 務 關 係,原 因 為
(i)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並 非 歸 因 於 我 們 違 約,原 因 是 我 們 進 行 工 程 的 工 地 若 干 水 管 滲 漏
以 致 工 程 中 斷,而 有 關 水 管 的 擁 有 人 確 認 彼 等 將 不 會 對 我 們 提 出 任 何 法 律 行 動;(ii)提
出 上 述 申 索 後 及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進 一 步 自 客 戶A取 得 五 份 合 約,合 約 總
值 約 為26,600,000坡 元;及(iii)我 們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四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期間(即於事故發生後)獲客戶A評為其土木工程及建築相關工程方面的五大承辦商之一。
因 此,董 事 相 信,上 述 申 索 不 會 影 響 我 們 進 一 步 向 客 戶A取 得 項 目 的 能 力。
28. 控 股 股 東 於 其 他 業 務 的 權 益
控 股 股 東 的 其 他 業 務
控 股 股 東 徐 源 華 先 生 現 時 持 有Mishi Pipeline Engineering Pte. Ltd(. 「Mishi Pipeline」)的
權 益,該 公 司 並 不 構 成 本 集 團 其 中 一 部 分。
Mishi Pipeline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十 八 日 根 據 新 加 坡 法 例 註 冊 成 立。徐 源 華 先 生 為
Mishi Pipeline的 唯 一 實 益 擁 有 人 兼 唯 一 董 事。
於 往 績 期,Mishi Pipeline並 無 任 何 業 務 營 運,亦 無 為 我 們 的 客 戶 提 供 任 何 服 務。徐
源 華 先 生 確 認,彼 已 向 會 計 與 企 業 管 制 局 申 請 剔 除Mishi Pipeline,原 因 是 該 公 司 自 註 冊
成 立 以 來 並 無 業 務,而 該 公 司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一 月 五 日 剔 除。
有 鑒 於 此,董 事 認 為 不 應 將Mishi Pipeline納 入 為 本 集 團 其 中 一 部 分。
12 : GS(14)@2019-05-19 17:44:07

29. 水記
30. 2018年增4成,至420萬,2019年轉虧,輕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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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裕集團控股(Chye Yoo Construction)專區

1 : GS(14)@2018-11-07 07:34:58

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chye-joo-construction-pte-ltd
Website
http://www.chyejoo.com.sg/

Headquarters
Singapore

Size
11-50 employees
2 : GS(14)@2018-11-07 07:35:11

http://www.chyejoo.com.sg/
網址
3 : GS(14)@2018-11-07 07:35:27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 ... mutuea7259299.shtml
格隆汇获悉,11月5日,财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财裕集团”或“集团”)向联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资料,智富融资作为独家保荐人。

财裕集团创立于1988年,为新加坡成立已久的总承建商,主要从事提供土木工程服务,其可广泛分类为:道路、排水及污水工程;土方工程及土地平整工程;以及设施建筑工程。根据灼识投资谘询报告,2017年,在新加坡土木工程行业排名第十,市场占有率约为1.4%。

截至最后可行日期,财裕集团拥有150辆自有卡车及货车的内部车队以及超过600名雇员的劳动力,凭借集团的牌照及注册,集团能够就不同类型的政府项目进行投标并与新加坡各法定团体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

集团主要致力于为公营界别的客户提供土木工程服务。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3个月,约100.0%、98.7%、99.4%及100.0%的收益分别来自集团公营界别的客户;相应期间,最大客户占收益总额的百分比分别约30.3%、40.4%、42.9%及36.6%,而五大客户合共占收益总额的百分比约87.9%、94.9%、99.0%及100.0%。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3个月,集团实现收益分别约为1.03亿坡元、1.02亿坡元、1.09亿坡元及3168.07万坡元;毛利分别为1793.51万坡元、1951.84万坡元、2143.05万坡元及812.20万坡元;净利润分别为1742.72万坡元、1778.98万坡元、1524.51万坡元及568.16万坡元。



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机械及设备投资、招聘及培训人才、发出履约保函、初步资金调配、一般营运资金。
4 : GS(14)@2018-11-07 07:35:40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110401_c.htm
招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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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Holdings Limited (Sing Tec Construction) 專區

1 : GS(14)@2018-12-27 19:14:30

https://www.bca.gov.sg/BCADirectory/Company/Details/199804598M
Company Information
SING TEC CONSTRUCTION PTE LTD
UEN No. : 199804598M
Address : 16 KIAN TECK WAY Singapore 628749
Tel:     63162108
Fax:     63162109
REGISTERED CONTRACTORS
WORKHEADS  DESCRIPTION  GRADE  EXPIRY DATE
CW02  Civil Engineering  C1  01/09/2020
CR03  Demolition  Single Grade  01/09/2020


LICENSED BUILDERS
LICENSING CODE  DESCRIPTION  EXPIRY DATE
GB1  General Builder Class 1  17/09/2020
Please click here for tendering limits
2 : GS(14)@2018-12-27 19:14:47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122102_c.htm
招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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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ffles Interior Limited (Ngai Chin Construction) 專區

1 : GS(14)@2019-04-01 17:39:07

http://www.ngaichin.com.sg/?page_id=94&lang=zh-hans
website
2 : GS(14)@2019-04-01 17:39:23

https://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94291.html
2019年4月1日 14:32:08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披露,4月1日,Raffles Interior Limited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汇富融资有限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

image.png

Raffles Interior Limited是一家总部设于新加坡的室内装修服务供应商。该公司的室内装修服务包括(i)室内装修项目的项目管理及工程管理;(ii)室内装修工程建造及安装;(iii)定制、制造及供应木器╱木工及室内设备;及(iv)于特设的基础上维修保养我们承接的项目。该公司的客户包括(i)商业及轻工业物业业主或承租人;(ii)建筑承建商;及(iii)专业顾问,收益主要均来自涉及办公空间装修工程的项目。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公司已在新加坡完成108个室内装修项目。于往绩记录期间,本集团业务的平均合约价值分别约为2.3百万新加坡元、1.5百万新加坡元及2.0百万新加坡元。2016财年、2017财年及2018财年,自十大已竣工项目确认的总收益分别约为21.5百万新加坡元、21.4百万新加坡元及40.8百万新加坡元,佔收益分别约34.1%、29.8%及50.2%。

下表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按客户类别划分的收益分析:

image.png

于往绩记录期间,该公司的收益分别约为63.1百万新加坡元、71.8百万新加坡元及81.2百万新加坡元。该公司相当大部分收益来自于五大客户,分别占2016年财政年度、2017年财政年度及2018年财政年度约47.6%、43.3%及51.0%。

image.png

该公司的毛利率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20.2%轻微上升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21.3%。毛利率的上升主要由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毛利率较高的新获授项目已竣工。毛利率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21.3%减少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18.9%。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i)年内承办的项目需要更多MEP工程。MEP分包成本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15.7百万新加坡元增加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25.9百万新加坡元。

image.png

流动资产净值由于2016年12月31日约11.3百万新加坡元减少至2017年12月31日约6.9百万新加坡元,主要由于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合约负债、借贷、即期所得税负债以及应付股东款项增加。流动资产净值由2017年12月31日约6.9百万新加坡元进一步减少至2018年12月31日约4.5百万新加坡元,主要由于借贷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2017年12月31日约21.7百万新加坡元减少至2018年12月31日约2.9百万新加坡元。

image.png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未来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底前聘请额外僱员以减低对分包商的依赖。尤其是透过招聘技术人员及向新加坡建设局申请注册若干MEP工种,提升该公司内部提供MEP服务的能力,以拓宽关联服务的范围,减低对分包商提供MEP服务的依赖。

此外,该公司将通过租赁新物业、为新租赁物业购入机器及设备以及为新租赁物业聘请额外员工,扩大公司产能以跟上业务扩充的步伐。
3 : GS(14)@2019-04-01 17:39:59

https://webcache.googleuserconte ... zh-CN&ct=clnk&gl=hk

Organization Type
Goods Supplier, Independent/None, Works & Construction, Service Providers
Headquarters
Singapore
Founded
1986
Having started as Ngai Chin Furniture, Ngai Chin Construction Pte Ltd was founded in 1986.

The focus of the business has been shifted to commercial interior fit out works for corporate clients, achieving a reputation for high quality workmanship and organisational over the years.

Vision

To be the best and most reliable

Mission

To deliver with professionalism and dedication
4 : GS(14)@2019-04-01 17:40:28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9032801_c.htm
招股書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2414

偉豐控股(Wai Fong Construction)專區

1 : GS(14)@2019-04-18 07:55:38

http://www.waifong.com.sg/
website
2 : GS(14)@2019-04-18 07:56:27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 ... zh-TW&ct=clnk&gl=hk
About Wai Fong
From humble beginning, Wai Fong has established since year 1993, and the main activities of the company in the early years were generally small-scale sub-contracting works.

Over the years, Wai Fong has succeeded in making a name for ourselves as one of the well organize civil engineering and general building contractor. With the increase of specialized resources, valuable experiences and excellent engineering solutions accumulated from various projects of different complexity, today the company has widened its range of works and involved actively in numerous major public projects for government institutions and statutory board as well as private projects for prestige developers.

Our Development
With rapid growing capacity and excellence performance achievements over the years, Wai Fong has gained its reputation by means of quality workmanship, engineering solutions and timeliness completion and has also gained trust by our valued clients as a preferred company they will select as business partner.

Owing the excellent reputation built up with our clients, Wai Fong has spread its businesses abroad to the following countries:

MALAYSIA    Since 1993
QATAR      Since 2006
VIETNAM       Since 2010
3 : GS(14)@2019-04-18 07:56:37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9041203_c.htm
招股書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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