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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新政追蹤六】監管擔憂公募資本金短板 保本新規嚴限規模增長

“去杠桿之刃”指向了保本基金。

8月12日,證監會發布《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按照新規,基金公司管理的保本基金規模不能超過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凈資產的5倍,也就是說比此前30倍規模上限的要求更為嚴厲。

“之前基金公司也提出一次保本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最近的這是第二次。第一次對凈資產的倍數的要求沒有這麽明確,實際上這次比上一次的要求還要嚴格。”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人士與《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私下交流時表示。

可以明確的是,新規下不論是基金經理要求提高、還是對擔保公司要求趨嚴,都限制了保本基金的增長。未來,不符新規要求的基金公司,也無法再新發保本產品。

不符新規?

與原有規定相比,《指導意見》讓基金公司最為受制的一個規定與保本基金規模息息相關。

《指導意見》第十條規定,基金管理人申請募集保本基金,應當符合的一個審慎監管要求是“已經管理的保本基金及擬申請募集的保本基金中,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及由保本義務人承擔償付責任的金額乘以相應風險系數後合計不得超過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凈資產的5倍…”

也就是說,基金公司能夠管理的保本基金規模從原有規定的30倍大幅縮水至5倍。而此前,基金公司是按照30倍的要求來募集發行保本基金的。的確,目前很多基金公司的保本規模已經遠遠超過了凈資本的5倍。譬如諾安基金,共有保本基金8只總規模290.96億元,期截至2015年末的凈資產為11.8億元,保本基金規模是最大可發規模的4.9倍之多。

除了諾安基金,還有多家基金公司的保本規模過大遠遠超過凈資本的5倍,也就是說按照新規,這些基金公司不符合規定的要求。

“基金合同本身沒有辦法來改,還是要遵守基金的合同來。對一個剛剛過了規定上限的基金公司,可能的是處理方式是增加凈資產。”北京一位公募基金中層與記者交流時表示,對於保本規模過線不多的基金公司,可以考慮增加一定的凈資本來滿足要求。

而也有基金業內人士認為,《指導意見》新規對規模做出了新老劃斷,無需考慮以往保本基金的規模問題。“對基金規模來說是新老劃斷的,也就是說到期後不能展期,現有規模不受到影響。規定發布之日後,規模大了就不能再發,之前超的就無所謂了。”集思錄副總裁鄭誌勇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每一個保本都有保本到期日,比如說三年後這樣可以做‘新老劃斷’,對於老基金該怎麽處理。因為是否能夠進入下一個保本期,要看是否能符合當下的《指導意見》。”上述北京公募中層說。

去杠桿

事實上在7月中旬,各基金公司就收到過《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修訂稿)》,其對保本基金的運作和管理提出了多項新規:如對具體投資品種和杠桿率的控制,將保本基金規模和基金管理人凈資產相“捆綁”等。

修訂稿中,基金業協會指出保本基金作為具備“保本”特性的特定產品,容易形成市場投資者“剛兌”意識,與基金行業強調投資者享受收益、承擔風險的理念並不一致。如此考慮的一個原因是,保本基金目前均是采用連帶責任的擔保方式,多數規定了擔保方擁有無條件追索權條款。這樣的保本保障安排,最終是由基金公司承擔可能存在的風險損失。

“對於保“本”其實也只是一個概念,因為其依賴於擔保公司與基金經理的資產管理,在極端市場情況,比如遭遇金融危機時候,可能存在保本策略失效,擔保人又倒閉違約的同時發生的情況,所以其安全性無法與銀行存款對比。”興業研究金融工程分析師董樑分析指出。

2015年以來,保本基金發行數量快速增加,2015年之前成立的保本基金產品有59只;2015年成立的保本基金產品數量是45只;而到了2016年5月20日,已經有60只保本基金成立並運行,保本基金的規模也增長至3300億元的水平。

“對於基金公司管理人和基金經理的要求趨嚴,實際上擡高了保本基金的準入門檻,體現更強的風控要求。而擔保要求的趨嚴實際上限制了保本產品未來增長規模,防止出現擔保效力不足與產品規模擴張過快的風險。”華創證券分析師屈慶分析稱。

從《指導意見》也能看到,保本基金投資範圍受到約束,大多資金只能投資於穩健資產,投資權益類和AA+信用債的杠桿限制加以明確,體現政策去杠桿、防風險的操作思路。

“基金公司不是有很多儲備金的公司,今年上半年也是因為保本的規模發展特別快,監管可能也是考慮到風險。最大的擔憂還是對於資本金的擔憂,萬一真的出現風險,擔保公司能不能補足差額、基金公司能不能補足差額。”有公募基金人士與記者私下交流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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