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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繼偉:數字經濟應征稅但存在既得利益阻礙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23日在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表示,基於稅收公平原則,應該對高速發展的數字經濟進行征稅,但存在著既得利益阻礙、征稅技術困難等問題。

在“稅收政策如何促進創新活動和經濟包容性增長”研討會環節,樓繼偉表示,對於數字經濟、電子商務、共享服務等需要收稅,現在很多這類活動沒有征稅。在數字金融領域,其中很多是影子銀行,還包括覆蓋面很廣的共享服務、共享經濟。

樓繼偉舉例說,中國今年對跨境電商開始征稅。中國之前對跨境電商稅收很低,貨物從國外過來比中國國內的增值稅還低,這打擊了國內相關的研發和制造活動,“這很不公平”。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中國電子商務零售額增長28%,實體店零售額只增長8%。

樓繼偉表示,大家一直以為鼓勵創新就是要給予稅收優惠,但稅收征管排在第一位的應該是公平,這樣才能減少對資源配置的扭曲。

不過,樓繼偉進一步指出,數字經濟征稅很難。一是他們越來越有強大的社會影響力,有既得利益的阻礙,二是對其征稅技術上很困難。

樓繼偉強調,要對數字經濟征稅首先要實現監管,例如防止一些共享經濟會通過互聯網逃避知識產權監管。

“現在大家希望賦予稅務部門很多職責,但稅收不能代替監管,監管需要先行跟上,征稅才能成為可能。”樓繼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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