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深交所發監管函批評萬科、鉅盛華

深交所周四發布監管函稱,萬科於7月19日向非指定媒體透露了未公開重大信息。經多次深交所督促,鉅盛華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權益變動書。

深交所監管函指出,7月20日,萬科披露《關於媒體報道的說明公告》稱,公司確於7月18日和19日通過電子郵件、現場提交和郵寄快件等方式,向監管部門提交了《關於提請查處鉅盛華及其控制的相關資管計劃違 法違規行為的報告》。此前,萬科於7月19日向非指定媒體透露了《報告》全文這一未公開重大信息。

深交所指出,萬科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 2.9條和第2.14 條 規定,深交所對萬科采取發出監管函、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等措施。

同時,深交所對鉅盛華發出監管函,指該公司分別於 2015 年 12 月、2016 年 7 月披露擁有萬科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權益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經深交所多次督促,截至目前鉅盛華仍未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 則第 15 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6 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的要求,將相關備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複印件備置於上市公司住所。鉅盛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 1.4 條規定,深交所對其采取發出監管函、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等措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627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