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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資取代配息趨勢來臨

2016-06-20  TWM

未來5年,每年將有60至100家以科技股為主的公司將進行現金減資;這和美國科技公司喜歡同時回購股票和發現金股利不同……。

最近這幾個月上市櫃公司似乎流行減資,截至六月一日,已有三十家宣布現金減資,全年應可輕易地超越去年的四十七家, 而且高科技公司占比超過六成。根據我們的數據分析,在全台灣一千多家高科技和生物科技公司中,超過五五○家(逾五成)的公司有能力現金減資兩成, 有四百家(逾四成)以上可現金減資五成,有二百家(逾二成)以上可現金減資九九%。

對股東而言,現金減資確實比發現金股利更省稅,但現金減資對發行股數和每股盈餘有重大影響,現金股利則無。筆者認為,因為電腦、平板、電視和智慧手機未來需求趨緩甚至衰退,低成長和找不到成長引擎的科技公司,會將過去和未來產生的現金,透過現金減資和現金股利還給股東。

如果一家零成長公司,每年將淨現金流入或相當於一○%的市值減資配息,不到十年股東就能倍數回收;如果一家公司每年盈餘成長一○%,但全數再投資, 不減資也不配息, 股東只能期待股價上漲以反映獲利,這不確定性反而吸引部分投資人,追逐能穩定減資配息的公司。

我們估計,未來五年每年有六十至一百家以科技為主的公司將進行現金減資、和配合發現金股利。這與美國有些不同,美國科技公司喜歡同時回購股票和發現金股利,這樣對股價有所支撐,並能大量買回先前發放的股票紅利及選擇權,減少股權稀釋。

台灣發現金股利不但要付二%健保補充保費,併入薪資所得稅率最高四五% (雖然有可扣抵稅額),還要接受除息調整價格(美國公司配現金股利不調整價格),這也難怪指數越除越低,大股東紛紛轉成假外資避稅, 主力投資人紛紛棄權息。

為改善此惡性循環, 筆者建議政府應採股息分離課稅二○%,及不調整配息除權股價。筆者在外資從事半導體產業研究二十餘年,我們全球研究部門的統一規定是,對股票除權要調整整體發行股數、每股盈餘及目標價格;但對股票除息不須調整這三項,所以每次證交所除息調整價格,對外資分析師和外資客戶都是莫大困擾。

撰文 / 陸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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