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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共享經濟是偽命題,那麽專車模式怎樣才靠譜?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614/156530.shtml

如果共享經濟是偽命題,那麽專車模式怎樣才靠譜?
廬陵子村 廬陵子村

如果共享經濟是偽命題,那麽專車模式怎樣才靠譜?

“專車模式”不是專在“資源共享”,而是專在“連接”的“專屬”和“專業”。

文 | 廬陵子村

時下,共享經濟越來越火。各種打車軟件以及短租服務已經逐漸滲透進我們的生活。

共享經濟其核心是按需分配,既合理調配又極大化利用閑置資源,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了風險。誠然,這種新型資源使用方式打破了人們傳統的生活方式,特別是在租車和租房領域。所以,Uber和Airbnb一推出,即在全球範圍內火了。

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共享經濟模式是單純以供需對接來運轉的,是一個幾乎純“自由交換”的商業模式。這種模式自然容易降低市場行為的“約束門檻”,甚至滋生違法、犯罪行為。這里最典型的就是當下很火的“專車模式”,我們所熟知的就是滴滴不斷發生司機侵犯乘客等事件。

那麽,從社會經濟的角度來思考,共享經濟是偽命題嗎?如果共享經濟是偽命題,那當下很火的“專車模式”應該如何轉型呢?今天,我們來聊聊這個話題。

共享經濟的推論

我上周寫了一篇文章——《知乎與果殼:情懷之下,只有無奈》。其中,主要針對知乎與果殼推出的變現產品(Live、在行與分答)進行了解讀。因為Live、在行與分答都是共享經濟的一種——知識共享,所以我順帶分析了下共享經濟模式的瓶頸問題。現將其中的三段摘錄如下:

經濟社會是由“人”主導的,而不是“資源”。任何“資源”交換,都離不開人。而“人”恰恰是最不守規矩的一類“物種”,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利益”,每個人每天都在為自己的利益“博弈”。所以,在這麽複雜的經濟社會下,共享經濟幾乎無法左右到“人”。

知名IT評論人Keso在《分享經濟的邊界》一文中表達了其對分享經濟的看法。他認為,“兩方面的因素綜合作用,將導致分享經濟很快就抵達它的邊界。其一是受益於分享經濟,越來越多的人會更願意購買資源的使用權,而不是購買資源的所有權,這將導致不再有可供分享的物質資源;其二是人的趨利性導致職業化服務提供將逐漸擠出業余化服務提供,謀生者擠出分享者,在此過程中不斷降低成本以最大化收益。”

無疑,Keso說到了點子上。事實上,共享經濟的代表,Uber和滴滴現在的很多司機就已經是“職業化”的了。我們現在坐快車或專車,也很難見到“利用閑暇時間拉個活的車主”了。而且,頻發的“專車司機犯罪事件”,也說明了“劣幣逐良幣”這一推論。所以,你會發現,我們現在看到的共享經濟平臺,其實已經背離了其“初心”——盤活社會閑置資源,激活經濟剩余。而且,其不僅沒有達到最初的目的,還帶來了一些列新的問題——審核、監管、安全等。

誠然,這就是當下共享經濟所面臨的現實問題:隨著利益驅動和市場博弈,導致“供方”逐漸形成了“職業化”運營,但這種“職業化”運營又並不是實際意義上的“職業”——因為它缺乏一套真實“職業”所必備的監管和約束。所以,當下的共享經濟模式其實已經陷入了一個“自我否定”怪圈,而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其實還是因為共享經濟模式只是單純地從“交易”出發,而沒有考慮到經濟社會最關鍵的因素——人!

共享經濟的本質

如果按純“自由交換“的邏輯,我可以這麽認為:共享經濟是偽命題。

但是,話說回來,每個人對不同商業模式都會有自己的理解,共享經濟模式也是一樣。所以,今天我們推倒重來,來看看共享經濟的本質應該是什麽?

近期,在互聯網生態研究院、經濟觀察報社聯合主辦的“新經濟,新動能,共享交通專題研討會”上,劉世錦(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闡釋了共享經濟的前景,他認為共享經濟不是“免費經濟”,共享經濟應該是“高效經濟”,是一種新的商業模式。他認為網約車共享出行,通過移動互聯網技術創新提高了閑置汽車的利用率,是經濟的一種新機遇,或可預期的是,共享經濟對促進社會發展、改善民生及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將帶來巨大意義。

這個觀點我比較認同。因為共享經濟最本質的作用不僅僅是“共享社會閑散資源”,而是通過互聯網的技術手段,極其方便地對接了“供需”雙方,使得市場行為更加高效、便捷。所以,共享經濟的本質,第一步是信息連接,第二步才是資源共享。

而之所以公眾會普遍認為共享經濟的本質是“社會閑散資源共享”,其實主要是因為Uber和Airbnb太出名了,而他們與共享經濟的認知標簽也最突出。但是,公眾卻忽略了一點,Uber和Airbnb對於信息的連接——它們的本質是打破了傳統出租車模式的“隨機”性,通過互聯網連接了“車”與“人”。

另一個解釋共享經濟模式不僅僅是“共享社會閑散資源”的例子,其實剛好是知乎和果殼的“Live、在行與分答”。三者共享的是知識,但你能說知識是社會閑散資源麽?

所以,現階段人們經常提起的Uber和Airbnb等是共享經濟的一種模式,實際上像騰訊、百度、阿里巴巴等也存在共享經濟的模式,只是共享的資源內容不同而已。

“專車模式”的可行性探討

目前“網約車”領域比較成熟的有兩種模式:C2C和B2C。

C2C模式以Uber和滴滴出行為代表,主要是通過整合閑散的私家車資源,通過GPS系統,使用戶能夠找到最快的私家車搭乘,構成完整的資源整合鏈。這種模式的優勢在於,輕資產、輕運營、管理能力要求低,而且對於乘客而言,因為有平臺的大量補貼,價格相對較低。但是,這種模式也是因為純“自由交換”,目前還很難得到政策的認可,特別是其不斷出現司機侵犯乘客等事件的背景下;平臺的補貼不會一直持續,當某一天平臺停止補貼,用戶和司機就會大規模流失,前段時間滴滴Uber司機罷工一事就是例證。

B2C模式以神州專車和易到用車為代表,主要是通過整合租賃公司的車輛或自營招聘大量的專業司機,然後利用其資源構建出行服務平臺,達到資源整合。這種模式的優勢在於,其處於政策合規性範圍內,且標準化程度高,服務有保障,客戶相對安全,有品牌溢價。但是,這種模式需要重運營,投入成本會比較大。

以上,即是兩種模式現階段的優劣勢對比。但是,如果我們結合前文“共享經濟的推論”來看,則會發現C2C模式很容易陷入“自我否定”的怪圈——出現“職業化”運營,但不“職業”的現象。核心還是在於,C2C模式的供方沒有組織,而平臺也沒有有效的監管和約束。相反,B2C模式則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一是開專車本身就是司機的“職業”,而司機也將受“聘方”的約束和控制,二是統一標準,排除了“劣幣逐良幣”的憂患,也不會出現刷單行為。

誠然,我們跳出來看,我們現在聊的“專車”,它到底“專”在哪?我認為,應該是包含兩方面:專屬和專業。專屬在於,當我要用車時,通過APP一鍵呼叫,即可以叫到我的“專車”,它就類似於我的私家車;專業在於,它有一套統一標準,服務好、安全,可靠。所以,按這個訴求來看,專車應該是區別於傳統出租車,是更加高端的服務,無論是從車還是從人,包括它的價格都是完全區別於傳統出租車的,專車應該是更加專註,更加高端地替老百姓解決出行的一種服務。

所以,總結來看,我還是比較看好B2C這種模式。這種模式本質上也是共享經濟的一種,只不過它們結合了經濟社會現實的情況,加入了平臺監管和約束這一因素,使得“專車模式”更加可控、安全。我相信,基於這一點,政策層面也不會對其出現類似C2C模式一樣搖擺不定的情況。

綜上所述,如果“共享經濟”單從“共享社會閑散資源”的角度來定義的話,“共享經濟”其實是一個偽命題。但是,如果從“信息連接”的角度來定義的話,其實“共享經濟”的社會價值和商業模式還不僅僅於此。“專車模式”不是專在“資源共享”,而是專在“連接”的“專屬”和“專業”。

專車 共享經濟 B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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