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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伟贿案调查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0-11-21/110572620.html

《财经》记者 李微敖 胡采苹 慈冰

  11月18日,北京知名豪宅“棕榈泉”国际公寓的开发商曾伟,因为在申请贷款及贷款展期业务中,涉嫌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00349.HK,下称工银亚洲)有关人士行贿一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举行了第一次过庭。

   “轰天雷”

  廉政公署称,在10月5日开展的“轰天雷”行动中,包括曾伟在内先后拘捕六人,其中三人在10月7日,被控以贪污及处理犯罪收益罪名,被带往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廉政公署已掌握的曾伟行贿金额高达580万港元。

  三位被起诉的被告是:现年50岁的工银亚洲公司业务部主管陈宝奎、现年43岁的工银亚洲房地产及融资部前主管陈翊耀,以及现年47岁的裕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裕汇集团)主要股东兼董事曾伟。

  裕汇集团1995年在香港成立,共有100股,其中曾伟49股、Sky Care Investment Ltd 25股、People First Investment Ltd 26股。其旗下主要子公司包括了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沙河高尔夫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长青有限公司等。

  工银亚洲则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398.SH/ 01398.HK,下称工商银行)旗下公司,工商银行持有工银亚洲73.4%的股权。工银亚洲方面拒绝了《财经》记者的采访要求,案发迄今也未刊发任何公告。

  廉政公署称,2009年上半年至2010年10月期间,曾伟涉嫌向陈宝奎行贿330万港元,以帮助曾伟或其公司,延迟尚欠工银亚洲的贷款的还款到期日。

  有消息人士向《财经》记者介绍,330万港元中,有230万元现金是在10月5日行贿时被廉政公署当场起获。此外,曾伟还涉嫌向陈翊耀行贿250万港元,以帮助自己及其公司,向工银亚洲提出贷款申请时协助拟备放款建议书。

  三名被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等九项罪名。10月7日,东区裁判法院署任(“代理”)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宣布,这一案件延后至11月18日开庭,以等待廉政公署的进一步调查。

  在缴纳50万港元之后,陈宝奎及陈翊耀获准保释。曾伟也在缴纳了80万港元之后保释,目前已经回到其香港著名豪宅区——浅水湾的住宅中。10月19日,《财经》记者通过其秘书联系曾伟。但秘书回复,曾伟不愿在开庭前对外发言。

  11月18日,曾伟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第一次过庭。因控辩双方对相关法律解释存在争议,法官决定将此案押后至12月16日再度开庭。

  曾伟其人

  出身于金融系统的曾伟以如此方式涉案让许多地产界人士感到不解,多位曾经接触过曾伟的人士均认为,其为人非常谨慎、低调,在金融界人脉广泛,谙熟融资技巧。

  善泳者溺于水。一位曾经与曾伟有过合作的资深地产商对《财经》记者评价曾伟“路子多、朋友多”。长于“资本运作”“融资渠道总是比别人多,在香港都能做(融资)”。

  曾伟及其妻杨蓉蓉(又名杨蓉,Nicole Yang),近年来在地产界颇有争议,其家世背景引发诸多猜测,在其公司内部也多有人认为曾背景显赫。但是,曾伟自己曾在个人博客当中“自报家门”,出生于成都青羊区实业街35号一栋老院子里,是土生土长的四川人,父亲为“小职员”。

  杨蓉蓉祖父杨殿奎,曾担任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第五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冶金工业部副部长等职,1991年去世。其父杨晓军,大学毕业后投身空军,以空军上校衔退休。2010年6月,62岁的杨晓军辞世。

  熟悉曾伟的地产界人士透露,曾伟旗下公司的管理风格带有浓厚的家族企业的特点。杨蓉蓉对于公司管理参与甚多,业内颇有杨蓉蓉在内主事之说。杨蓉蓉之弟杨海金,生于1976年,操盘公司北京、深圳、三亚等地业务。曾伟之弟曾刚,则主管公司重庆、成都等地业务。

  1983年,曾伟毕业于重庆的西南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随后进入当时的建设部。一年多后,转调四川省委,从事农村经济和农村政策研究。

  1988年,海南开发热潮兴起,曾伟辞职来到海南,后进入海南省政府任秘书。1990年前后,调入中国人民银行在海南的分部工作。1993年, 曾伟进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1995年,曾伟辞职创业,于香港创办裕汇集团、棕榈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棕榈泉控股)等企业,随后在北京、深圳等地初 涉房地产开发。

  上世纪90年代的地产开发中,曾伟曾有盘活北京“盈科中心”的出色表现,但曾伟真正为业界所熟悉,是在2002年。是年,他在北京朝阳公园附近,开发建设了棕榈泉国际公寓项目,这一项目仍被视为北京豪宅物业的代表作之一。

  迄今,棕榈泉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涉足的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休闲度假、国际教育、文化传媒等领域,累计投资额号称超过80亿元人民币。其 核心产业,一是以“棕榈泉”为代表的房地产,其二就是以“深圳沙河高尔夫”为代表的高尔夫球场,主要业务位于北京、深圳、重庆、三亚等地。

  与曾伟有往来的香港人士颇为推崇其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沙河高尔夫球项目,并认为是国内少有的盈利的高尔夫球场。但是,球场生意虽能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却并不能带来更多的资金积累,“主要还是积累关系和资源”。

  上述香港人士也对《财经》记者表示,“曾伟在北京、重庆、深圳的地产项目都是挣钱的,不过可能囿于当年的房价,这些钱在今天看起来也不算太多。”

  北京棕榈泉国际公寓获得成功后,在2006年,曾伟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此次他与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02008.HK)董事局主席刘长乐携手接盘有“北京第一烂尾楼”、又有“京城首席豪宅”之称的瑞城中心项目。

   入局“瑞城中心”

  瑞城中心,现更名北京四季中心,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亮马桥路48号,毗邻凯宾斯基饭店,属燕莎商圈核心地带。但这一位置绝佳的楼盘却系出了名的烂尾楼。

  这一项目占地3.28公顷,中心主要由四栋建筑构成,通过中央商业平台连接,其西侧为酒店项目,由四季集团管理,原计划于2011年夏天开业。

  瑞城中心东侧为写字楼,除已抵押不可售部分外,其余大部分已出售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030.SH,下称:中信证券),南侧为两栋公寓,即四季世家公寓。

  1999年5月瑞城中心开工,原计划2002年6月竣工,此后命运多舛。开发企业长青公司股权更迭频繁。至2006年2月15日,其股东包括, 香港注册的瑞城国际有限公司(下称瑞城公司)占52%;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新兴公司)占股36%,中国老龄协会所属的北京老年服务开发公司 占股12%。

  2006年,刘长乐联手曾伟入股瑞城公司,刘长乐成为瑞城公司新的董事长。10月16日,刘长乐、曾伟出任长青公司董事,正式介入瑞城中心项目开发。

  2008年,瑞城中心开始加快筹资的脚步,贿案的主角之一工银亚洲也在这一年参与进来。2008年1月11日,瑞城公司与工银亚洲签订贷款协议,以长青公司52%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工银亚洲贷款20亿港元。

  曾伟代表瑞城公司签署了贷款及质押的所有法律文件和申报材料,而工银亚洲方面,签署此项贷款协议的授权代表,正是这次涉嫌受贿的陈宝奎和陈翊耀。

  2008年7月16日,瑞城公司以13.8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从新兴公司手中,收购了其持有的长青公司36%的股权(作价5.74亿元人民币)和8.11亿元债券,使自己总计持有的长青公司股权达到了88%。其中股权部分是一次性付清款项,债券部分是分期付款。

  同年8月26日,刘长乐取代新兴公司董事长郑清,成为长青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

  2010年3月5日,瑞城公司又将从新兴公司手中收购来的36%的长青公司股权,质押给工银亚洲,此次质押仍然是为两年前的20亿港元贷款提供担保。

  除了股权质押之外,长青公司还将瑞城中心项目的部分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分别质押给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39.SH/00939.HK,下称建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和新兴公司。

  2010年10月22日,建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回复《财经》记者,此笔质押项目始于2000年,已于2008年底结清,并做销户处理。

  《财经》记者两次联系新兴公司,问询其与长青公司的抵押及债权问题,公司办公室答复这属于商业机密,不能透露。

  在将88%的长青公司股权质押给工银亚洲之后,瑞城公司本身的股权也做了另外的质押。当前的工商资料显示,目前瑞城公司100%股权已为工银亚洲所有。

   时乖命蹇

  曾伟本有机会再次写下拯救烂尾楼的出色一笔,瑞城中心本有可能成为曾伟迈向更高舞台的一个台阶。

  一位知名地产企业负责人透露,瑞城中心项目在年初推出之后售价6万元到7万元/平方米,预售非常不错,在香港也有不错的认购。不巧的是,行业大气候的突然变化却给瑞城中心带来了致命影响。

  2010年前3个月,国内房价上涨迅速, 4月24日,瑞城中心正式开盘。但就在开盘前一周4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意在稳定房价的“国10条”,这一新政的出台在当时改变了许多投资者对于国内房价未来走势的乐观看法。这直接影响到了以投资消费为主的瑞城中心的实际销售。

  《财经》记者看到,瑞城中心的整体工程已完工,目前仅剩部分内部装修和绿化,售楼人员在中心内工作如常。

  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瑞城中心的公寓还有100多套可以对外销售,不过价格起码是7.2万元/平方米,顶层的八套复式,每平方米在12万至15万元左右,“顶层的公寓都是500平方米至800平方米的房子,也就是说要6000万元至1.2亿元一套。”

  余下的两栋公寓,从2009年4月开始销售,至案发前已销售103套,计2.84万平方米,均价为5.86万元/平方米,总价为16.60亿元。

  公寓之外,瑞城中心写字楼项目在2009年7月整体出售给了中信证券,总价为11.96亿元。上述瑞城中心人士透露,“当时的价格非常非常便宜,因为那个时候公司很缺钱!”

  公寓以及写字楼出售若能全部回款,则瑞城中心项目已获得28亿元左右的销售收入,偿还工银亚洲贷款不成问题,也足以应付项目运营。但是公寓楼的销售似乎并不像想象中那样的理想。

  “许多认购没有兑现。”上述资深地产企业负责人透露,“此前的预售认购踊跃给了他(曾伟)一个假象,导致他的现金流没有安排好。”

  香港中原集团人士向《财经》记者证实,集团下辖中原地产曾协助长青公司在香港销售瑞城中心公寓,“但他们(长青公司)到现在,还欠着我们的钱(中介费)。”

  时乖命蹇。在瑞城中心项目开盘之时赶上“国十条”的出台,多位地产企业人士感叹曾伟之时运。在曾伟案发之后,一位曾经参与过瑞城中心项目的人士开玩笑说,“(瑞城中心)项目风水有问题,谁碰上谁死。”

  与时运无关的是,过去数年曾氏通过频繁的资产、股权质押获得发展资金,即使在政府对房地产行业不断加压的最近几年,仍在各地不停扩张,致使资金链紧绷。

   长袖舞者

  曾伟资金紧张并非今日始。有接近曾伟的人士透露,棕榈泉项目获得成功之后,曾伟曾经希望将棕榈泉西侧的地块同时拿下,但棕榈泉项目的成功也使得周边地价迅速上升,在价格攀升至1000万元每亩之后,曾伟不得不放弃了这一计划。

  棕榈泉后期项目的两栋公寓楼并未马上投入销售,曾伟引入了万豪联合做公寓经营。熟悉内情的地产界人士透露,“这种做法在地产商来说比较普遍,一方面可以避税,另一方面,随着市场价格的攀升,银行的估值也会上升,可以从银行抵押获得更多的融资。”

  但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在将瑞城中心写字楼出售给中信证券的同时,曾伟将棕榈泉的两栋公寓楼脱手出售。“项目卖得不错,销售价格在4万元到5万元/平方米之间,估计可以收回25亿元左右。”

  几处资产出售总计为曾伟回笼50多亿元资金,但是,曾伟仍然给人以资金链紧绷之感。其主要原因在于,曾伟在全国各地所做的布局过于庞大,而融资渠道的狭窄也使得仅能依靠自有资金周转。而在此之前,曾伟已经通过其财技频繁质押融资。

  瑞城公司之外,曾伟旗下的康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康星公司)与工银亚洲也有资金往来。曾伟在香港以自己身份证登记并担任董事的公司有23家,其 中7家已关闭,还有8家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进行了质押。其中康星、瑞城公司的质押和资金调度最为频繁,似是曾氏最为主要的融资平台。

  1999年8月11日,康星公司在香港成立,股权共有两份,分别为裕汇集团和曾伟的弟弟曾刚持有,董事长为曾伟。目前,康星公司因将股权全部质押于工银亚洲,已登记为工银亚洲全权持股的公司。

  2006年9月17日,康星公司以其握有的“北京世纪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向工银亚洲质押贷款获得6500万美元,债务履行期限为自提款日起的三年。

  2007年3月14日,康星公司再次以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向工银亚洲获贷2亿港元。这笔贷款的期限是,自提款日起的六个月,在没有发生违约事件或可能构成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借款人给予一个月的事先通知并支付2%的延期费后,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六个月。

  2009年12月7日,康星公司和工银亚洲签署“股权质押协议补充协议”,此协议是基于前述的2006年9月17日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另做“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原先三年期的6500万美元贷款,再展期三年到2012年9月28日。

  在此之前,康星公司已经清偿1600万美元贷款,因此工银亚洲再给曾伟一笔1600万美元新款,补足6500万美元贷款总额。

  除工银亚洲外,2008年4月,康星公司还向瑞士信贷银行进行了质押贷款。2010年7月6日,包括康星公司在内,曾伟名下的25家公司将股权或资产联合抵押给花旗银行,进行质押贷款。

  有北京银行界人士对《财经》记者称,无论是瑞城中心,还是棕榈泉置业所属项目棕榈泉国际名苑,本身已不需要什么资金投入了。曾伟所需要的就是,加强销售、加快资金回笼。

  不过,曾伟在全国多个地方还有项目,正在建设或者刚刚开始建设,急需大笔资金投入。这些项目包括,占地约10平方公里的三亚棕榈泉国际度假村,占地31亩、总建筑面积达26万平方米的成都棕榈泉国际中心等。

  有成都地产界人士透露,成都棕榈泉项目用地并非直接来自政府拍卖,而是2007年由成都会展巨头邓鸿手中转让取得。

  “这在成都地产界是个经典案例,邓鸿在2007年房价、地价最高时将手中两块地进行了转让,一块给了重庆龙湖地产,一块给了棕榈泉。如果是从政 府招拍挂,土地出让金还可以拖一拖,从开放商手里买,则很难拖。”该人士预计成都棕榈泉当时的转让地价在千万元一亩的水准,“算上地价和开发建设,整个项 目肯定以十亿元计。”

  同时,曾伟还有进入哈尔滨、天津、西安、苏州、上海、杭州、长沙、丽江等地,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的五年计划。

  但是,曾伟选择了一个极不适合扩张的时机,银监会严格控制房地产企业贷款,特别是中小房地产商贷款,曾伟已经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

   峻法当头

  香港司法界人士向《财经》记者分析,类似案件在香港往往持续经年,如果曾伟的罪名成立,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香港廉政公署提供的资料显示,2009年4月30日,一位名叫黄汉梁、时年71岁的玩具制造商,因向一家美国玩具公司产品策划部的两名前董事行贿约1000万港元,被廉政公署拘控。

  该商人被裁定的罪名就是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被区域法院判入狱18个月。此后,检方认为黄罪行较为严重,要求法庭对其处以更为严厉的惩罚,香港高等法院将黄汉梁加刑至四年。

  廉政公署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还介绍,涉及银行的贿赂贷款案件,一般分为三种:一是利用虚假文件骗贷;二是行贿以增加贷款金额;三是展期行贿。

  此类案件在2002年到2003年,经济景气低迷时期较多发生,但是近两年较为少见。受贿者一般判刑三年到四年,行贿者刑期与受贿者相仿。廉政公署并无专为贿赂贷款案件进行的统计数据,但就其侦办的全部案件而言,最终的定罪率达到了80%。

   本刊记者饶智、王宁宁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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