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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急剎車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6735

 

2016年4月16日,湖北武漢,互聯網金融公司盛世財富已關閉的門店。(CFP/圖)

四月以來,以“互聯網金融”為擋箭牌的線下理財公司集中爆發了擠兌危機。這迫使國家有關部門一改以往寬松作風,開始了一場大規模的整治。

互聯網金融發展了九年時間,到了2015年,中國P2P貸款總量已近1萬億元人民幣。但這麽龐大的體量卻長期缺乏監管,導致民間金融換了身馬甲混跡其中,引發諸多跑路事件。

2016年4月5日,上海快鹿深陷兌付危機;6日,中晉系被查;9日,深圳國惠金融投案;12日,上海融宜家立案偵查。4月以來,以“互聯網金融”為擋箭牌的線下理財公司集中爆發了擠兌危機。

中國互聯網金融自起步以來,監管者就對這一新生事物表現出了開明和寬容的態度,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一直是“讓子彈飛”的狀態——2015年中國P2P貸款總量近1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速接近400%。然而,在硬幣的另一面,“互聯網金融”的脆弱也淋漓盡現:高達1/3的P2P平臺陷入了倒逼、跑路的惡性事件。

自2015年以來,泛亞、e租寶、大大集團、中晉資產這些動輒百億級的理財平臺,也打著“互聯網金融”的旗號招搖過市,使得整個行業更加混亂。

一改以往寬松作風,國家有關部門一場大規模的整治已經開始。

越過監管搞整治

“整治”,是4月後國家有關部門對互聯網金融的態度。

4月14日,國務院組織14個部委召開電話會議,在全國範圍內將進行持續一年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在統領性文件之下,按照“誰家孩子誰抱走”的原則,共有七個分項整治子方案,涉及“一行三會”等多個部委。由於此次整治涉及打擊非法集資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密切配合參與其中。

4月13日《人民日報》發文稱,公安部今年將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集中整治互聯網金融風險。實際上在此之前,多地的公安經偵部門已經將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監控常態化。

自3月份上旬以來,廣州地區公安經偵部門已經對轄區內的P2P平臺進行多輪的實地核實、排查,調查的內容主要涉及項目的真實性、資金流的合法性等。

在深圳,多家平臺已收到了公安部門下發的《互聯網借貸平臺公司基礎信息登記表》,此外還提交了員工花名冊,包含姓名、身份證和職位信息。登記表中出現了“第三方支付合作公司及關聯賬號”和“平臺服務器供應商名稱”。有了這兩項,公安部門可以在事後監管時迅速凍結平臺資金賬戶,封存並禁止訪問平臺服務器,最大限度地保障資金和數據安全。

不只是公安,工商部門也啟動了對平臺的監管工作。在廣州,工商部門已經開始到各家平臺核實註冊地址與實際辦公地址是否一致,對各家平臺涉及過度或虛假宣傳將進行行政處罰。各級金融辦、工商部門以及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自3月開始要求各家平臺每月定時向上述部門同時遞交相關報告。

此外,4月5日上海市政府官網公布《本市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轄區主要商務樓宇、科技園區、招商中心等要明確“誰引進,誰負責”的招商原則。

此後新浪財經爆料,央視廣告部要求,集資類金融廣告在投放前需要向央視出具銀監會的證明文件。1月也有報道稱,北京市工商局要求各區下架所有跟民間融資相關的廣告,包括但不限於P2P、理財廣告等。

在行業內部,由央行、銀監會、支付清算協會等機構牽頭成立了“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4月3日獲國務院批複。這是首個“國字頭”的行業自律組織,會員單位四百余家。

近期該協會開展了成立以來的第一項工作——信息披露。在前期大量調研、討論的基礎上,互金協會已制定了《互聯網金融統計制度》和《互聯網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標準》。

參加首次培訓的拍拍貸總裁胡宏輝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披露的信息內容有6大類300多個小類,現在基本定了一些大的類別,整合後需要各個機構先向互聯網金融協會披露。

與此同時,據《財經》報道,一位接近銀監會的權威人士透露,正在征求意見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已暫時擱置,將吸收這次整治經驗,修改完善後再發布。對此,4月18日有知情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透露,“聽北京金融辦的工作人員說又不擱淺了”。

實際上該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及其他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開展業務”,也就是說,有線下理財門店的公司本就不符合規定。

拍拍貸總裁胡宏輝對先整治、再監管的理解是:先把非法集資等壞的打掉,然後再規範剩下這些質地偏好的企業,這樣至少不會再出現惡性的、大規模、大金額的案例。

2014年6月28日,首屆上海互聯網金融博覽會現場,前來問詢投資的人群絡繹不絕。參展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人員圍堵參觀者爭相派發理財產品廣告。(CFP/圖)

九年摸索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的確有一個從促進、鼓勵,到監管、整頓的過程。早幾年對整個行業的鼓勵是有一定促進作用的,百花齊放,但現在‘毒草’也出來了,‘大麻’也出來了,所以要開始監管和整頓。”融360創始人兼CEO葉大清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實際上,直到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才確定了不同部委劃分的監管領地和原則:央行管互聯網支付,銀監會負責網絡借貸,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保監會負責互聯網保險。這個指導意見被稱為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基本法”。

半年以後的2015年12月28日,銀監會會同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研究起草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由此,網貸行業終於脫離了多年來的無監管境遇。

征求意見稿將網絡借貸(包括P2P即個人網絡借貸)定位為信息中介,規定其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非法集資,不得為自身或關聯企業融資,不得承諾保本保息,禁止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不得開展針對借款人的線下業務等。同時,還要求P2P公司在官網顯著位置公布逾期金額、代償金額、逾期率、壞賬率、投訴情況等。

對於此前的行業監管,網貸資深分析者羿飛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我覺得在2013年之前是零監管,只有發生詐騙了,有人報警,經偵方面才會介入。其他時候都在踢皮球,開業的時候,工商把你當成一個普通的信息公司,金融又說不歸我們管。”

為什麽這個從2007年便開始發展的行業,遲至九年後才有了監管的規則出臺?

拍拍貸總裁胡宏輝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成立於2007年的拍拍貸,最早是在2010年被人民銀行研究局開始調研。接著,各種各樣的調研就沒有停止過,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央行研究局、央行金融研究所……此類調研在2013年後更為密集,拍拍貸本身就多次參加過時任央行副行長劉士余組織的行業研討會。

“2013年主要是央行牽頭,大概在2014年5月就開始聽說央行要報國務院批準,制定一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規範性意見。”胡宏輝說,“當時就有聲音說P2P由銀監會牽頭,眾籌是證監會牽頭。”

2014年下半年起,銀監會的創新部就開始組織很多調研活動,可以看到此時對網貸行業的管理已經由央行過渡到了銀監會。2015年3月,銀監會成立“普惠金融部”,將網貸管理從創新部轉來了這里,經過大半年的了解,年底出了征求意見稿。

“這個過程跟新生事物在政府部門當中的認識有非常重要的關系。”胡宏輝說,一開始不了解這是什麽東西,大家做一些研究,發覺它跟金融有關,就對接到央行;再了解覺得網貸領域可能跟銀行業務更類似,是一個補充,就轉到更專業的監管機構。在銀監會,從創新部轉到普惠金融部其實也是監管機構對事物認識的深化。

作為銀監會的新部門,普惠金融部成員並不多,“大概也就十幾個人吧。”胡宏輝說,“目前全國網貸平臺3000多家,如果這些人親力親為,就是30家也管不過來。”

所以征求意見稿中選擇的是“備案制”管理,網貸平臺應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該部門在評估分類後,將信息在官網公示。

民間金融換了馬甲

南方周末此輪采訪對象的普遍共識是:e租寶、快鹿、中晉這些近來爆發擠兌危機的公司,已不再是網貸平臺的範圍,因為他們根本不是“信息中介”,而是民間金融的變體,只是從前處於灰色、黑色地帶的業務,借“互聯網金融”的幌子意圖洗白自己。

羿飛說,這種從事著類銀行業務的民間金融,不是P2P,不是互聯網金融,它可以被稱為是“小額信貸網絡化”。其實它們線下規模比線上大,吸錢來源都是老頭、老太太的養老錢,客源來自線下,廣告也不是在線上做。

他分析,去年e租寶一倒形成了多米諾骨牌效應,老百姓不清楚你把錢拿去做什麽,他就會把所有錢都收回來,大家把錢一收就形成擠兌。e租寶完了,就輪到大大、快鹿、中晉,都集中在上海,這一區域類似的公司很快就爆了,所以最近上海的事件發生特別多。總體來說,目前線下模式遇到了瓶頸期,圈錢速度放緩,但員工、場地等固定成本越來越高,終會有個時間點,讓這個模式扛不下去。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說,過去兩年在互聯網金融的旗號下,發展起來的很多有點扭曲的金融創新,實質就是民間金融。它利用了互聯網金融的熱度,和監管部門對它沒有很清晰的界定又同時保持了相對寬容的態度。在這麽一個短的時間窗口,出來招搖過市。從前這些民間金融可能被調查,但搞成互聯網金融,沒準就能順理成章地成為地方政府支持的對象。

他說,現在造成大的損害的,就是這些線下理財公司,“我家旁邊就有一家,門口立了個牌子,12%以上年化收益率,門口站的那幾個人西裝革履的,我看跟賣房中介也差不多。前段時間可能是賣房子的,一下就轉過來賣金融產品了”。

從金融原理上講,這種理財產品的銷售從某種程度上來看是吸收小額零售存款,放貸也是線下對企業的大額貸款——做著商業銀行的事,但沒有牌照,又沒有監管,當然出問題是必然的。

“所以我認為,既然本質上不是互聯網金融,把板子再打到互聯網金融身上,就又錯了。如果不抓住實質,你會發現,它可以搖身一變又不叫互聯網金融、不叫P2P了,可以叫自己財富管理公司,那又歸誰管呢?”曾剛說。

他認為,現在不是去討論監管不力或是監管架構的問題,因為這類公司本身就不在銀監會或金融辦的職責範圍內,應該在司法解釋和執法上去解決問題,目前來看,公安部做這個事情是合適的,應該由公安部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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