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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報告解讀:2015年審結金融案件逾100萬件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3/4761065.html

兩高報告解讀:2015年審結金融案件逾100萬件

一財網 秦夕雅 2016-03-13 16:56:00

最高檢報告顯示,2015年,檢察系統突出懲治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非法集資犯罪,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12791人,依法辦理“e租寶”非法集資案等重大案件。

2015年,全國法院審結貪汙賄賂等犯罪案3.4萬件4.9萬人;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近4.1萬件5.4萬人;全年近千名被告宣告無罪。

3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下稱“兩高”報告)。

糾正冤假錯案、打擊金融證券等領域犯罪、非法集資、司法改革、反腐等熱點問題均被納入“兩高”報告。

學者建議檢察機關適時為投資者提起公益訴訟

司法是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過去一年,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334.7萬件,同比上升20.3%。

其中,審結金融案件105.3萬件;審結保險案件10.7萬件;審結虛假陳述、內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

民間借貸方面,審結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犯罪案件5.8萬件,判處罪犯7.2萬人。

最高檢報告顯示,2015年,檢察系統突出懲治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非法集資犯罪,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12791人,依法辦理“e租寶”非法集資案等重大案件。

同時,檢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打擊證券期貨領域犯罪專項行動,嚴懲內幕交易、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犯罪。

在2016年的工作安排中,最高檢將“突出打擊金融證券保險領域犯罪,保障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列入其中。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過去中國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有四大軟肋——重發展輕規範、重效率輕公平、重創新輕誠信,重快捷輕安全,要扭轉這一局面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把資本市場導入法治軌道上來。這就要求根據“重點治亂、猛藥去屙”的法治理念,穩準狠地打擊金融證券保險領域犯罪,保障資本市場可持續健康發展,全面建設投資者友好型社會。

具體而言,劉俊海建議,首先,探索建立資本市場的公益訴訟制度,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而檢察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監管機構、社會組織可以在適當時機為投資者提起公益訴訟。

其次,建議最高法院盡快出臺全面覆蓋證券市場領域的民事責任案件司法解釋。目前資本市場只有《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幹規定》,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等其他行為均沒有相關的民事賠償司法解釋,導致這類案件在地方法院難以立案。同時,地方法院也要打破“司法解釋依賴癥”,以法院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為契機,真正做到開門立案、有訴必理。

反腐與司法反腐“年度成績單”

報告顯示,2015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貪汙賄賂等犯罪案件3.4萬件4.9萬人,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幹部的134人。同時,全年判處行賄罪犯2495人。

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近4.1萬件5.4萬人。

其中,查辦貪汙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辦涉嫌犯罪的原縣處級以上幹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廳局級以上769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介紹,這一年里,檢察機關對令計劃、蘇榮、白恩培、朱明國、周本順、楊棟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立案偵查,對周永康、蔣潔敏、李崇禧、李東生、申維辰等22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查辦受賄犯罪13210人,查辦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圍獵”幹部等行賄犯罪8217人。依法辦理南充拉票賄選案,對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責任。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嚴重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13040人。

延續往年的做法,最高法、最高檢分別公布了系統內的反腐數據:

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721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0人。值得註意的是,工作報告還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的情況:2015年里14名幹警被查。

此外,最高法的報告中還提及奚曉明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稱:“一些法官法治信仰不強,司法作風不正,違背職業道德,違反黨紀政紀甚至徇私枉法,尤其是奚曉明違紀違法案件影響惡劣、教訓深刻。”

檢察院方面,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465人,同比上升15.1%,其中最高人民檢察院4人。

曹建明:深刻反省檢察機關自身問題和教訓

2015年,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錢仁風投放危險物質案、許金龍等4人搶劫案、楊明故意殺人案等一批冤假錯案得以再審改判。

防範和糾正冤錯案件依然是“兩高”報告中值得關註的內容。

最高法數據顯示,各級法院對667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周強在作2015年最高法工作報告時稱,對“錯案發生,深感自責”;而今年的措辭是“從中深刻汲取教訓”。

最高檢工作報告中對防範與糾正冤假錯案著墨更多。

最高檢報告顯示,2015年,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監督糾正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31874件次;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訴25778人。

曹建明說,深刻反省檢察機關自身在批捕起訴、訴訟監督等環節存在的嚴重問題和沈痛教訓,著力完善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的常態化機制。認真審查每一份申訴材料,發現有冤錯可能的及時調查處理。建立刑事申訴案件異地審查制度。

“申訴案件必須異地審查,特別是刑事案件,”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長王公義向本報記者表示,“因為申訴案件都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還在申訴,說明里邊可能存在司法不公問題。特別是刑事案件還可能存在邢訊逼供問題,在當地難以得到糾正,所以必須異地審查。這已是法院和檢察院糾正冤假錯案成功的經驗。建議異地審查實現制度化,程序化。”

最高法向“執行難”全面宣戰

“向執行難全面宣戰,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周強在報告中提到,要深化執行體制改革,提高執行信息化水平,規範執行行為,窮盡執行措施,加強信用懲戒,讓失信被執行人寸步難行、無處逃遁。

執行體制機制改革亦是司改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5年,河北、浙江、廣西等地法院開展審執分離改革試點;湖南、內蒙古、遼寧、江西等16個省區市法院建立異地執行協作機制;同時通過加強信用懲戒,完善網絡查控體系等措施破解執行難。

談及這一問題時,周強言辭嚴厲:“堅決維護司法權威,敢於碰硬,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不論是什麽人,堅決依法制裁,對1.4萬人決定司法拘留,對1145人給予刑事處罰。”

對此,王公義表示:“執行問題確實是解決司法不公正的最後一道蕃籬。裁判執行問題本質上是司法行政問題。解決的根本途徑是司法業務與司法行政相分離。”

王公義認為,現在是在法院內部相分離,審判是審判,執行是執行,各級法院內部都成立了執行局,把司法業務與司法行政相分離。但這只是改革進行了第一步。第二步應該是把司法行政從法院分離出去,由司法行政部,即司法部來管理。把行政裁判執行和民事商事裁判執行歸司法部執行,法院即可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於裁判,保障司法公正,減輕法院負擔。所以,改革還需要繼續推進。

編輯: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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