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幾個月時間,4名臺灣籍男子在西安多家銀行的ATM機上安裝盜錄設備,盜取客戶銀行卡磁條信息和密碼後複制偽卡,盜刷取現514萬余元。近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江信噫、蘇爾旋、陳祈達、黃正東十四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原標題:ATM機上做手腳 竊取他人銀行卡信息
本報訊 (記者 賀雪麗 通訊員 梁 棟 裴 祎)短短幾個月時間,4名臺灣籍男子在西安多家銀行的ATM機上安裝盜錄設備,盜取客戶銀行卡磁條信息和密碼後複制偽卡,盜刷取現514萬余元。近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江信噫、蘇爾旋、陳祈達、黃正東十四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3年8月開始,被告人江信噫(臺灣居民)從被告人陳炎龍(在逃)處購買了筆記本電腦、含有被害人銀行卡信息及密碼的U盤、寫卡器等作案工具後,在江信噫和陳炎龍的指使下,被告人蘇爾旋、黃正東、陳祈達(均系臺灣籍居民)先後在西安市多家銀行的ATM機上安裝讀卡器和攝像頭,盜取被害人銀行卡信息。2013年12月初,被告人江信噫在蘇爾旋、黃正東的幫助下,購買並偽造銀行卡1000余張。隨後,被告人蘇爾旋、黃正東、陳祈達分別持偽造的銀行卡在西安、武漢、臺灣多地對46名被害人的銀行卡卡內資金進行轉賬、提現和刷卡消費,共計人民幣5149301.79元。
法院審理認為,4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偽造的銀行卡盜取46名被害人共計514.9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均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宣判後,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從判決。
(編輯 姚茂敦 審核 柴剛 終審 塗勁軍)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