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員工雇傭問題而持續遭到美國監管機構調查的摩根大通,又因做空、黑池等交易違規,被香港證監會處以3000萬港元罰款。
香港證監會12月15日稱,摩根大通在香港的三間子機構——摩根大通經紀(香港)、摩根大通證券(亞太)及摩根大通證券(遠東)在做空交易、便利客戶及自營交易業務和黑池交易服務方面存在多項違反規定以及存在內部監控缺失的行為,證監會作出譴責,並分別罰款1500萬港元、1200萬港元及300萬港元。香港證監會稱,在其調查指出之前,摩根大通並未發現或糾正有關違規和監管缺失行為。
在香港,進行“無抵押”或“無擔保”做空交易,即屬違法。香港證監會的調查顯示,2010年5月至2013年2月期間,摩根大通經紀(香港)及摩根大通證券(亞太)在確定手上某只證券的持倉凈額是長倉還是短倉時,錯誤地將其自營交易部門通過兩間境外關聯公司所控制的持倉數量合並計算,導致兩間關聯公司錯誤地將超過4.1萬筆無擔保做空交易視同長倉出售處理。
此外,2012年5月時,摩根大通這兩間子機構在自營交易發出的做空指令中,有34%在發出指令時還沒有獲得有關交易已獲得擔保的適當“文件保證”,再度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間,摩根大通證券(亞太)及摩根大通證券(遠東)未能設立足夠的系統和監控措施,以防止這兩個機構在未獲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執行便利客戶的交易。
2012年1至12月期間,摩根大通在其他內部監控上也存在漏洞。在公司內的網絡分享磁盤和買賣交易指令管理系統中,7名執行利便客戶交易的交易員和14名自營交易員獲得不當瀏覽權,令這些交易員能夠瀏覽其權限範圍之外的客戶買賣交易指令數據。另一方面,其內部匯報框架也存在潛在利益沖突。
摩根大通經紀(香港)自2011年4月獲準提供黑池交易服務,在申請過程及獲批後,該機構都曾向香港證監會表示,面對客戶的對盤程式——JPMX純粹是一個配對代客執行買賣指令的平臺。
但香港證監會卻發現,2012年3至7月,摩根大通的多項自營買賣指令由於人為及系統錯誤被錯傳至JPMX的代客執行買賣指令匯集池進行配對,這些買賣指令全部未在JPMX中對盤。另一些情況下,代客執行買賣指令還曾被傳送到JPMX中的一個獨立的自營買賣指示匯集池內,而該匯集池並非為客戶設立,在此過程中,部分指令與池內的自營買賣指示進行對盤,不過,賣盤交易價均未低於當時港交所的最佳買盤價,買盤價也未高於當時港交所的最佳賣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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