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涉嫌证券违规一波未平,银基集团又被传出被香港证监会和廉政公署“注意”。媒体报道称,因涉嫌假出口、有欺瞒海关走私返回等违法行为,香港证监会和廉政公署正给予银基集团“特别关注”,或就此展开调查。
24日晚,银基集团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公司遭香港证监会和廉政公署调查;有关中国证监会调查五粮液的相关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运营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尽管如此,昨日仍有五粮液大经销商指银基走私。凡此种种,令包裹多年的五粮液水货问题再度浮出水面。
银基否认遭香港证监会调查
五粮液最大经销商银基集团涉嫌走私?24日,记者就此进行多方求证。
“我们的政策除非已经起诉,不会评论任何个案和任何调查。”香港廉政公署24日向记者表示。香港证监会态度亦然。当日工作时段,记者多次致电银基集团总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却于采访过程中,意外先后从两位银基内部人士处得知,银基集团副总裁、总经理钱雷已然离职。
24日晚间,银基集团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公司遭香港证监会和廉政公署调查;并称,有关中国证监会调查五粮液的相关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运营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即便如此,昨日仍有五粮液大经销商指银基走私。“很多水货来自于银基。”上述经销商向本报称,“但此事是否与五粮液有关,不好评论。”
而另有消息人士则向本报表示,香港证监会和廉政公署已将目光投向五粮液最大的经销商、在港上市的银基集团,原因是其涉嫌假出口、走私,只是尚未提起调查。“香港证监会一直在关注此事,并曾进行内部讨论,很有可能对此提起调查。”
银基集团自1997年创立初期即为“五粮液”东南亚地区经销商,并于2001年成为“五粮液”52度酒系列国际免税及完税市场的总经销商,该项代理权将持续至2020年。公司于今年4月8日在港交所上市。
作为五粮液68度、45度高档酒的总代理,五粮液系列酒销售收益占银基集团核心地位。其招股书显示,在 截至2008年3月底的3个财年及截至2008年9月底的6个月,五粮液酒系列收益分别占银基集团总收益79%、88.4%、93.1%及95%。银基集 团的招股书显示,截至2008年9月30日的6个月内,银基经销五粮液系列酒在中国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销售收益分别为2.9亿元和5.4亿元,占五粮液集团 总收益的33%和62%。
五粮液水货之困
三方各执一词背后,是水货对五粮液价格体系的冲击。作为五粮液的主要困扰之一,水货问题一直是其在业内公开的“秘密”。
此前多位五粮液经销商及公司人士向记者称,五粮液“水货”对价格体系的冲击,令人颇为头疼:由于出口的 价格远低于国内产品出厂价,返流的出口产品对国内商品的价格体系造成直接冲击。而鉴于价格承载着高端品牌形象,五粮液近年一直坚守“控量保价”措施,并一 再放话,“五粮液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价格。”
但值得玩味的是,为什么五粮液的水货一直屡禁不止。“其实公司防伪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对于返流的产品,很容易可以查出源头。”上述五粮液大经销商此前向记者表示,其间涉及复杂利益纠葛。
尽管如此,五粮液水货问题真正引起关注仍在近期。这或与中国证监会的插手整治有所关联。
今年7月,在证监会的督促下,五粮液上市公司与五粮液集团合资以8:2的持股比例,设立“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取代原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间进行五粮液系列酒内销、出口交易。
据五粮液经销商反映,经销商和原进出口公司签订的计划指标只是转到销售公司,仍原样执行。所需更换的“只是一个账户”。
但五粮液水货的神秘源头,是否将随五粮液最大关联交易链条断裂而被斩断?各消息人士称仍无法评价。
本报记者 张晓华 香港报道
链接
证券维权律师郑名伟:五粮液造假 投资者可索赔
本报讯 (记者戎明迈)证监会23日通报了五粮液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 为及较大投资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等违法违规行为。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郑名伟对此表示,五粮液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名伟表示,投资者只要在证监会对五粮液进行处罚后,就可以委托律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粮液公司赔偿其因造假而导致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