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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自拆招牌


2010-7-22  NM





就其洗頭水驗出有二噁烷一事,敝刊記者走上廣州,試圖參觀霸王廠房、睇睇其生產流程而不果。事隔三日,記者再次造訪廣州之霸王廠房,雖然同樣不得其門而入,但今趟赫然有所發現。

發現咗乜?霸王自拆招牌也。三日前仲喺廠房頂之「霸王國際集團」之大招牌不復見矣。冇錯,其間颱風康森確係作勢來襲,風勢稍有加強,但個風卒之都吹咗去越南啦,咁大塊鐵架招牌,冇理由咁豆泥o架。

於此可見,「霸王國際集團」招牌之消失,非事出天然而是人為者也。上市集團,何事自拆招牌,而且仲係咁大塊者?費解也。

郭台銘亦上終南山

眾所周知,四叔篤信道教,年前更好似陳廷驊出錢印佛經咁,印咗唔少《道德經》通街派,道人無為而治。今趟天匯犯官非,佢又豈可以唔搵高人指點迷津呢?

有。佢已經去過陝西終南山樓觀台,向任法融道長請益。道長俾咗個乜嘢錦囊四叔,在此且賣個關子,唔使幾耐大家就會知任道長之法力如何矣。

任道長聲名遠播,四叔固然要向佢請益。即使號稱超人之城中首富,亦唔例外。甚至早排為十二跳困擾之富士康,其老闆、台灣首富郭台銘一樣要搵任道長幫手。

台港兩地之首富都要搵任道長,足見終南捷徑之說,確實有料到也。一句到底,總之要出名。

魯連城食檸檬

蒙 古能源主席魯連城喺大浪西灣買咗幅近廿萬呎嘅農地,打算闢之為私人農莊。事為環保之徒覺察,喺Facebook整咗個群組反對其事,有近四萬人響應,唔少 人更附加「問候」。「大浪西灣之友」發言人文家傑話:「雖然成件事無人犯法,但係成個社會都唔鍾意有錢人,好難講理性。而且social media嘅威力好大,無人控制到個campaign。」

為咗息事寧人,魯連城主動接觸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希望同佢溝通其農莊構思,點知對方話要同九個環保團體達成共識先再傾。正是形勢比人強,睬你都傻啦。睇嚟魯連城都要開番個Facebook戶口以便同班綠色分子聯誼吓。

李官頭上長草

終審庭李官榮休卸任,一眾門徒到炮台里紅磚屋歡送;敝欄中環特派專員不敢瀆職,走咗去湊高興。

唔湊高興猶自可,一湊則俾佢老人家(親暱之稱謂,絕無年齡歧視之意,平機會林官還請放心)發覺終審庭紅磚屋之煙囱生滿雜草。觀乎堆雜草之茂盛景況,則佢哋喺度生根有年矣。喺特區最高司法權威之李官頭上長草,認真攞膽也。負責維修政府衙門之建築署又豈可以咁疏忽者?

現今李去馬來,仲唔速速為終審庭剷草 —— 千祈、千祈記得除根 —— 又更待何時?馬道立無疑禿頂,頭上長堆咁嘅草都唔係咁雅觀噃。

《維城通志》卒之面世

紅毛初佔香江,以Victoria, BCC為新殖民地命名,此即係唐人所稱之維城也。今屆書展,有好事之徒依照古時地方誌之舊例,出咗本《維城通志》,詳為論述維城之人物掌故以為誌記,並以通志之人物、動物、風物等雕製麻雀一副,供讀者耍樂。

翻過通志,發覺內裡不乏可堪玩味之條目。譬如「河蟹」,按通志考證,則大量湧現於○八年京奧前夕,自後南徙,經深圳河進入特區;通志預言「十年後河蟹將會變成香港最大單一動物品種」。

又如鵪鶉一條,通志確定,過渡後本地鵪鶉DNA異變,較紅毛治下更易受北風驚嚇,「經常疑神疑鬼」。曾特首北上述職,例牌必恭必敬、櫈坐半邊、低頭疾抄筆記,由是贏得「鵪鶉特首」之稱云云。

《維城通志》所記所述未必完全經得起科學考證,但要應付通識科考試之學生哥熟讀之,要攞個pass應該唔難噃!

中環人語迷你版

“咁早,點飲呀?”

估中邊個中環人講呢句說話,送你DYMO Letra Tag中英文電子標籤機一部

有意參加者,請於七月二十六日24:00前將答案電郵[email protected]

小宗只接受電郵,郵寄免問。

本刊員工及直系親屬不得參加。

為求公平及杜絕偷步搶答起見,請於星期三下午一時後來電郵競猜答案;在此之前發出之電郵作廢。

超過一位讀者估中,先到先得,恕不接受上訴。

答案及中獎者姓名將於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本欄揭曉。

上週人語揭曉

“點解淨係針對民主黨?”

答案︰何俊仁

得獎者︰K.C.Lee

中獎時間︰1:00pm 14/7/10

金牙大狀講嘢

攞命陳冇做嘢

都係八爪魚啫,人哋保羅八連貫,威震全球;我哋隻Octopus八達通則搞到要低低地躀一鋪,承認將客戶資料同第三者「分享」。何以同係八爪魚而唔同命也。

咁樣同第三者「分享」客戶資料,是否有違私隱條例,且留待中年怒漢吳斌專員去聖裁;然而不可不知者,八達通並非普通一間發咭公司。佢哋接受客戶存款,故此係受金管局監管之銀行也。銀行如何使用客戶資料,從來受銀行條例守則規限,唔可以亂嚟者。

咁 銀行守則又點講法?金管局頒布之Code of Banking Practice講得好清楚,未得客戶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其姓名、地址(守則8.4(b)),即使銀行自己要用呢啲資料作市場推廣,亦必定要首先得客 戶同意方可。八達通既為銀行,佢哋有冇得到客戶同意就同人「分享」其個人資料,則唔使問阿桂矣。

八達通違規,金管局係其監管機構,咁有冇做過嘢呢?唔覺噃。銀行違規而唔制裁,莫非金管局認為八達通為地鐵擁有,而地鐵則係特區之國企,由是官官相衞、刻意縱容?攞命陳,唔好淨係識得開記招做騷至得o架。做吓嘢啦,成千萬人工o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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